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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林:洪湖岸边红旗红

作者:叶昌保   来源:红色文化网  

洪林:洪湖岸边红旗红

叶昌保

(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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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林村名片

洪林村地处湖北省洪湖市区东北新堤办事处,现有256户、1281人,农工商企业20多家,分属纺织、建筑建材、医药等八大行业,其中纺织为龙头支柱产业。全村现有资产8.5亿元,户均积累273万元,人均55万元。洪湖,村民享受着免费别墅、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社会统筹养老、水电补贴、子女升学奖励、年终利润分红等10多项福利。1982年以来,洪林村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红旗单位、最佳文明单位、全国村镇建设文明村庄、全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全国文明村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被誉为洪湖岸边的“红色村庄”。

 

“洪湖水呀,浪呀么浪打浪啊,洪湖岸边是呀么是家乡啊……”这首脍炙人口的革命歌曲,让“洪湖赤卫队”家喻户晓,也让洪湖成为闻名天下的红色胜地。洪林村就坐落在碧波荡漾的洪湖东岸。

洪林村现有256户、1281人,农工商企业19家,分属纺织、建筑建材、医药等八大行业,其中纺织为龙头支柱产业。全村现有资产总额8.5亿元,其中自有资产积累户均273万元,人均55万元。在洪湖,村民享受着免费别墅、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社会统筹养老、水电补贴、子女升学奖励、年终利润分红等10多项福利,享用着与城里人一样的老年活动中心、党员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卫生院、文化宫、电化教育中心等公用配套设施。1982年以来,洪林村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红旗单位、最佳文明单位、全国村镇建设文明村庄、全国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全国文明村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被誉为洪湖岸边的“红色村庄”。

洪林为什么这样“红”?这还得从40多年前说起。

1970年初,26岁的我被推选为洪林大队党支部书记。当时洪林村是个“吃粮靠返销、种田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村。村里有27户外迁他乡,150多个劳力外出谋生。洪林为什么穷?上任后我发现穷根在于土地分散,不适合机械化生产,抗灾能力差,基本靠天吃饭。

找准症结后,我与党支部一班人达成共识,统一思想,教育和鼓舞社员战胜贫困。村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领村民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开沟挖渠,改造低湖田。上任第一年,我们完成了3万多土方,使分散的农田基本连成方,初步建成了旱涝保收的水利体系,改变了以往“雨下三天一片白,放晴三日没水吃”的局面。不久,我们又发扬“龙江精神”,搬迁了六队。在这场农田水利建设大战中,群众齐心协力,比学赶超,我因势利导地把社员劳动中流露“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朴实感情,提升为一种精神和一种理念。培育成了走集体化道路,“壮大集体经济,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洪林文化。

上任两年后,我带领党支部为社员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事,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但社员生活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我清楚,这是因为粮食单产不高的原因。1972年,我们请洪湖县农业局的专家到洪林指导科学种田。当年,洪林大队实现了水稻每亩800斤的产量,被洪湖县委确定为全县原种基地,以后每年向国家提供原种近百万斤。1980年,洪林大队已经储备了200多万斤口粮,我自豪地对公社领导说,就算洪湖连续3年水灾,都可以不要国家一粒救济粮。

1975年,虽然我们解决了社员的生活问题,但社员还不富裕。我们就统一思想,动员群众,要求每个队养一棚鸭子,每个队搞一对大网下湖捕鱼,还抽调一部分劳动力搞搬运、办油厂、办草帽厂、办织布厂,从而使洪林集体经济不断巩固和发展,群众生活也得到了改善和提高。

1979年,一个让洪林脱胎换骨的机会来了:原洪湖县棉纺织总厂到洪林征地扩建。按照当时的政策除了征地费外,还给村里一部分招工指标。村民十分高兴,各打自己的“小算盘”。我和班子的一班人也在打一个“大算盘”:如果按部分村民的意思,将土地征地费要得再多,但钱多没有日子多;将招工指标要得再多,但去的毕竟是年轻的,那留下来的老的老,小的小该怎么办?经过反复权衡和思量,我们在说服了村民后,向征地单位提出了“三不一要”的交换条件:即不要高价土地,不要招工指标,不要请吃请喝,只要棉纺厂利用国家给予的土地征用费,帮我们建一个小型棉织厂。就这样我们办起了洪林村发展史上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工厂——洪林棉织厂,也是洪林村原始积累的第一步。

1981年,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特征的农村改革开始在洪湖农村大力推行.作为洪林“当家人”的我,当时既有内心矛盾又有外来压力:分吧,将会使洪林来之不易的一点积累和资产土崩瓦解;不分吧,外人会说我不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洪林会因此背上政治包袱,以后想发展也发展不起来。这时好多乡亲找到我说:“叶书记,不能分,不管上面怎么压,坐牢我们替你去。坐牢不能替,你坐牢了,我们给你送牢饭。”看来这是民心,我们的村民是不同意分的。的确,这些年村民家家摆脱贫困,每户用上了电,每家配有自行车和电风扇;村民做饭沼气化,每户都有电视机;村里有了企业作后盾……我坚信,坚持实事求是不会错,统一生产更有利于村支部发挥作用。我们班子成员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后,确定洪林实行“统为主、分为辅、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我们的决定也得到当时县委的同意。从此,我们就旗帜鲜明地喊出了“走壮大集体经济,共同上升,共同富裕发展之路”的口号。

在强有力的集体经济支撑下,我们便着手实施“稳农兴工、工农并进”的发展举措。上世纪80年代,我们依靠棉织厂这只“小母鸡”,先后孵出了砖瓦厂、棉纺厂、麻球厂、服装厂等10多家企业,全村逐步实现了由农业型向工业型的转变,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在1980年前实现了自行车、沼气池、电风扇“三个一”到户后,村民在村集体的资助下又实现了“二个一”到农户:1982年每户有一台电视机。拿了独生子女证的,村里还另外奖励一台日立牌电视机;同时村民还实现了吃水、用电、医疗、理发等“十不要钱”的福利待遇。1985年,著名诗人、原中宣部副部长贺敬之视察洪林后,欣然题词“革命常思洪湖水,建设都学洪林村”。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决定大力招商引资引智,实行企业提档升级。从1993年起,我们先后与武钢、香港恒泰企业合作办起了全村第一个“三资企业”——湖北洪钢达彩色钢板制品有限公司;投资2800多万元,办起了洪湖第一个符合国家医药生产企业GMP标准的湖北大华制药有限公司;挂靠东风汽车制造厂办起了洪林汽配厂;以股份合作形式,按洪林控股49%,上市公司武昌鱼集团控股51%,投资3800多万元,引进美国主机,采用全电脑生产工艺,建起了洪林10万吨饲料厂。1997年,我们以全村11家骨干企业为主体,以发起方式组建成立湖北洪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让全村企业逐步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2002年9月8日,我们以“先租后买”的方式收购了拥有4万锭纺织规模、1200多名职工的原洪湖市最大国有企业——市棉纺织总厂,从而使纺织成为村里的支柱产业。

我们接管棉纺织厂后,郑重承诺“一个宗旨,三个不变”。一个宗旨是“以人为本,以德治厂”;三个不变是人员、班子、待遇不变,职工管理以教育为主,以政治思想工作为主。同时,对不是本村村民的企业员工,也赋予完整的成员资格,在成员资格的基础上,再去设计管理解决方案。从10多年的经营成绩看,这种体制不仅没有成为企业效率的障碍,反而支持了村经济的壮大,真正地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和提升,把经济发展过程与人的需要满足结合在了一起。

洪林有近20家企业,为了激发创造力和发展活力,我们也实行企业承包制。但我们坚决不搞个人承包,而是由各企业领导班子集体承包。一是一旦搞个人承包,势必会产生变集体企业为家族企业的趋向。与此同时,也会有意无意地使村民潜意识里的宗族房头观念抬头、上升。二是就村民的经济实力而言,还没有人具有包亏的能力,如果只包赢而不包亏,想承包的人就会想办法压低承包基数,这样不仅不利于挖掘企业潜力,反而阻碍企业的发展,甚至会出现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所以不搞个人承包,只搞集体承包,也成了我们洪林企业在推行承包制过程中的一大特色,从而避免了上述两种不良趋向,又促进了全村企业乃至全村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洪林村总资产达8.5亿元。在集体产业的支持之下,洪林村民享受学前到高中教育免费、医疗免费、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等10多项福利。村民退休后每月可以拿1600多元,去世后家人还能领到2.8万元安葬费。2012年开始,村里又投资1.6亿元建设洪林新村,全村358户将全部免费住进3层双拼连体别墅,户均面积达248平方米。

我常说,洪林村出几个万元户,甚至10万元户并不难。但如果大多数人还处在贫困中,这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如果洪林村大多数人都富了,还有一户或少数几户处在贫困中,也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

洪林村早年穷,20多户村民搬到外地。村子富了后,我们一家家把他们接回来,扶持他们发展养殖业,一步步走上致富路。好日子要一起过。近年,纺织企业不景气,但涉及村里村外2000多人的饭碗,亏本也要咬牙挺过来。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乡村集体情怀,让我们洪林越来越团结,越来也富强。洪林多年企业经营 ,造就了好些市场能人,他们中任何人单飞,都会比现在收入更高,但没有一人脱离这个大集体。

在农村,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看支部”。这句话看似平常,实际包含着群众对干部、党员对支部十分明确的要求和希望。在洪林,发展党员我们始终把握这么一点,无论是谁,你再有本事,赚钱再多,你不关心集体事业,没有奉献精神和奉献意识,不能带领群众走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道路,就不能发展。所以,近40多年来,我们全村78名党员没有一个人图个人发财离开村集体的,村干部和企业管理层领导,年收入仅比普通村民高两三千元。我本人一直拿村民的平均工资,上级组织发的奖金,要么交给村里,要么送到有困难的村民家。所以,迄今我们村既没有百万富翁,也没有贫困户。

我认为,要让洪林“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必须打造一支政治上可靠、思想上坚定、工作上得力的基本队伍。在我的提议下,多年来,洪林村党委始终坚持班子成员每周工作例会制、每月工作汇报制、每季工作小结制、半年工作考评制、全年工作总结制这样“五制”,使班子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互促互进、共同提高。

在选人用人上,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从严育人。在村民教育上,我们建有村史展览室、党员电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村民培训中心等学习教育阵地,还有管乐队、腰鼓队、妇女健身舞蹈队等文体队伍,使村里处处洋溢着健康向上的文化气息。近年来,村里还投入400多万元美化了村容村貌,全村处处呈现出现代文明气息。

为了增强“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说服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我们在面向村内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同时,也面向村外为贫困村和贫困村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987年,我们率先在洪湖市农村开展了以扶贫帮困为主的“互联帮带”活动,与洪湖市108个村支部建立了互联关系,形成了规模宏大的百村互联网络,这些村早已全部脱贫致富。

我担任洪林村党支部书记已经40多年了。这些年来,我既没节假日,也没双休日,每天除三餐饭在家吃,晚上在家睡,其余时间都在办公室,或者在企业调查,或者走村串户与村民拉家常。有人问我每天都这样超负荷工作,累不累?我没有感觉到累,因为已经习惯了。

40多年来,党和政府给了我很多的荣誉:省特等劳模、全国劳模、全国优秀农民企业家、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当选为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等。我认为这是上级党委对我们洪林村工作的肯定,个人的作用是微小的。曾经有省领导找我谈话,说按政策可以批准我转为国家干部,享受公务员待遇,我没同意。又有领导说要提名我担任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副主任,我还是没同意。我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但是,这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是共产党员,是农民的儿子,我的根在农村,我要和父老乡亲在一起,待在村里更高兴。

40多年来,我深深体会到,我们洪林来之不易的这些成绩和变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不管形势千变万变,始终坚定地走“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这条旗帜鲜明、饱含感情色彩的“红色道路”没有变的结果。正是有了这条路,我们的干群才一步一步地增强了“洪林是一个大集体,更是一个大家庭”的集体主义观念,才有了“洪林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才使大家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而给洪林的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无限的生机与活力。

(口述者系湖北省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林党委书记、湖北洪林集团董事长)

 

叶昌保治村名言

既要用金钱装满洪林人的口袋,更要用“金不换”的思想武装洪林人的头脑。

当洪林的党员干部,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行;没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精神也不行,没有脚踏实地、能干敢干的工作作风更不行。

带头富要服从带领富,带领富要讲奉献精神。要富,得让群众先富;要得,得让群众先得。

现阶段建设新农村,要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主。第一,20字的新农村建设要求,是对一个村庄、一个集体的要求,必须以集体经济作支撑;第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有一个靠谁去组织、去引导、去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问题。上级组织给钱、给物、给政策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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