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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雷:现实的酷烈与回忆之美

作者:李云雷   来源:红色文化网  

现实的酷烈与回忆之美——近期“三农”小说的艺术成就及不足

在新的转型期,农村中的新变化在小说中有着鲜明的反映,这一方面在于“三农”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另一方面“底层写作”的文学思潮,也使作家更多地关注农民的生活,从而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长篇小说如《秦腔》、《上塘书》、《妇女闲聊录》等,试图从整体上把握农村所面临的问题。而中短篇小说,则以其较强的时代感和形式感,探索着新时代出现的新问题,这些小说或描写传统乡村伦理的破败,或表现市场经济时代农民的处境,或有对城乡关系的新思考,或以回望的姿态书写对作为故乡的农村的记忆。这些作品在突现新问题时,在艺术上也取得了新的进展,本文以几篇中短篇小说为例,略谈一下它们的成就与不足。

新问题与老问题

一些小说在现实生活中发现了新的问题,很值得思考。

杨怡芬的《金地》通过一个儿子与农村母亲的关系,写出了对城乡关系的新思考:为儿子的成长付出了一切的母亲,在儿子长大后,不但不能得到回报,还要继续付出,这是合理的吗?小说提出了一个问题,但问题的出现却是新近的。现实中,十年前在城市工作的子女是能给乡下父母一些接济的,但现在却要为自己的生活继续努力,甚至还要母亲继续支持,这样的故事读来令人心酸。小说整体上清新、自然,写出了儿子与母亲内心的苦楚,但结尾处却过于极端,儿子竟然走上了做男妓的道路,这样的结局虽然更具有戏剧性与冲击力,却削弱了小说本该有的普遍意义。

飞花的《卖米》写的是为了给父亲治病,一个乡下女孩跟母亲一起去卖米的遭遇。小说是农村现实境况的一种反映,对下层人民的贫穷与精神上的困窘有一种深刻的同情。其中一些细节的把握颇为精彩(作者说,“这不是小说,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而方言有节制的运用,既贴近了生活,又具有地方色彩。虽然小说的行文中也不无稚嫩和学生气,但显示出了与30年代左翼作家柔石、叶紫相似的风格与追求。

前年的《马嘶岭血案》让人对陈应松有较高的期待,但他的新作《弥留》并非一篇好的小说,在阅读时,小说常给人以格涩和生硬的感觉,读到结尾的最后一句话,让人感到作者似乎只是在为这句话而构思了这篇小说,预设性强了一些,小说的主体与结尾也有些脱节。

小说讲述“父亲”在弥留之际,一一回忆起亲人所遭受的灾难,以及由这些灾难引起的家庭内部的伤害,在作者隐约的叙述中,灾难与伤害都来自于土地“集体化”,这就引出了小说最后的结尾,“父亲”死不瞑目的原因,是想最后想埋在一块属于自己“私人”的土地上,但这样的要求是村长也无能为力的。之所以说“脱节”,是因为小说主体部分对灾难与伤害的渲染过多,很难让读者注意到灾难的原因,而作者的叙述又很夸张、粗砺,这与杨显惠白描式的写实方法大不相同,不如后者更能让人进入。

但小说提出想有一块属于自己“私人”的土地的想法,在现在是很新鲜的提法,虽然理论界不断有人提出“土地私有化”,但在小说中这样直接地表达出来是很少见到的。阎连科的《受活》以加入合作社、要退出“合作社”为小说的主要线索,但没有直接提到“土地”的问题,这或许与它所谓“超现实主义”的风格有关。

这一话题让我想起了赵树理、周立波、柳青、浩然等作家描写“合作化”的小说,在这些小说中的落后农民那里,会坚持“私有”土地而不入社,他们也常常是被批判、教育的对象。而在经过“合作化”、“人民公社”,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现在,以渲染苦难而争取“私有”土地的形象和小说,是很少见的,这既是一个老的话题,也是新鲜的话题,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个小说是有一定价值的,虽然我并不同意作者的看法。

不论新问题,还是老问题,对这些小说来说,有问题意识无疑是难能可贵的,但如何避免“问题小说”的简单化,也是其应该注意解决的。

观察风俗的新视角

描写民风、民俗,也是当下农村小说的一个重点,但从什么样的角度去观察,如何进行描写和叙述,也是值得思考的。

王大进的《葬礼》是一篇不错的作品,小说以一个农村老太太的葬礼为契机,勾绘出了一幅当代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世情图卷。邓菡彬认为,小说“将一个小型《红楼梦》式的乡村大家族的各色人物、各种复杂而微妙的关系一层层充分铺垫之后,所有矛盾集中在一天爆发,而毫不显做作。作者的叙述功力尤其表现在写到高潮的时候,场面大,人物多,众多动作、言语,纷而出之,而能极有层次,这份叙述控制力显示了作者扎实的写作功底。”在这里,他高度肯定了作者的叙述控制力,但似乎有些过分了。无疑作者在结构上的能力是值得赞赏的,这我在评其《小于千分之一》时即已指出,但就这篇作品而言,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小说的语言过于生硬、书面化,与小说所描述的生活有些“隔”;二是小说所描写的故事,并没有遵循生活自身的逻辑,不少叙述的转折之处令人有强硬之感,与现实生活似乎也有点“隔”,以上两层“隔”大大地削弱了作品的表现力。

王祥夫的《婚宴》扎实、细密,是短篇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其对农村厨师手艺的描写细致而有意蕴,能写出乡村社会的幽微之处,很见功力;中间细针密线,不断安排伏笔与对照,所以琐细的描写也能吸引读者;结尾处的“冥婚”乘上文文脉而突转,出人意表之外,亦可谓成功。前面大部分皆用散文笔法,从容、散淡而细腻,呈现出了生活的“原生态”,看似漫无章法,其中却暗有伏笔,而近结尾处则有戏剧性的转折,使全篇在某一事件的高潮中结束。这一方式将生活的丰富性与故事的可读性结合起来,可谓一个巧妙的办法。但似乎仍有令人感觉不满之处。原因在于:小说前文的氛围是艰苦而温和的,结尾处一转而变为凄厉、阴森,虽或可发人深省,其间的转折似不太协调

30年代王鲁彦《菊英的出嫁》和90年代阎连科的《寻找土地》写的都是“冥婚”,但关注的角度不同。《菊英的出嫁》是以启蒙主义的视角,来写死人对活人的压迫,而《寻找土地》则从传统的角度阐释了“冥婚”的意义,比如乡间对伦理、生死的重视,以及活人对死去的人怀念与温情,这是一种新的视角。《婚宴》对民间厨师有一种温暖的审视的目光,而对“冥婚”则还是以所谓“现代文明”的眼光来看待,有一种混杂的东西在里面。

中国知识分子处在西方与中国、城市与乡村夹缝的中,处在不同“文明”的冲突中,如何重新认识我们的民风民俗,如何重新讲述我们的故事,不仅需要打破二元对立的视角,以更加多元、复杂的角度去把握世界,也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心与高超的技巧,也许我们可以从这样的角度,去理解鲁迅当年所说的“伪士当去,迷信可存”。

“故乡”的黄昏

    以抒情的笔调描写故乡的小说,也是农村题材小说中的重要一种,这些作品的现实性不强,但一般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陈启文的《河床》便是一篇怀念故乡的小说。这里呈现的是一个村庄的历史,从中我们能看到河流和凶猛的野猪,也能看到祖先创业的艰辛;能看到村庄女人的生育与苦难,也能看到男人们的勇敢与霸道;能看到一个护林老人的执著,也能看到“我”父亲和母亲的生活。我们还看到了一个男孩的成长,他在这个名叫谷花洲的地方看到了上面的一切,十七岁那年离开了故乡。在最后,我们看到了作者温柔的目光,他默默注视着这个村庄,也注视着自己的心灵深处,他从时光的河流中打捞出最宝贵的记忆,以娓娓道来的笔调给我们讲述着故乡和童年。这一切都是神奇的,也是自然的。对于一个初涉世事的孩子来说,出现在他面前的每一件事物都是新奇的,乡村的自然景物,祖先的历史传说,父母的生活故事,在河里被淹的经历,与一个女孩少不更事的“爱情”,等等,这些构成了一个完整、自然的世界,而只有当走出这个世界后,才能以审美的眼光将之艺术化。小说的基调是缓慢的、温和的,有着史诗的调子,如同一条宽阔的河流,水流虽然缓慢,但偶尔泛起一些浪花,在夕照下却分外迷人。它不拒绝浪花,但拒绝激烈的戏剧性冲突,在小说中也有波澜,但大多是用散文化的笔调来描绘的,让人动心的也恰恰是那些细微之处。

将这一作品与作者的另一篇《太平土》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后者的“象征”并没有落实到细节,显得有些空洞,而在前者中,作者将感情与描写结合得恰到好处,这正是其成功之处。《河床》以外,刘继明的《回家的路究竟有多远》、盛慧的《夏天又来到了后赵圩》、石舒清的《果院》等作品,也都具有各自的特色。

有人曾对作家过多描写故乡、童年提出过批评,认为这使得作家沉溺于过去的回忆中,而忽略了对当下农村问题的思考。这样的批评很有道理,但也不无偏颇之处。从五四以来,描绘故乡与童年的“乡土文学”就已经形成了一个传统,这是“现代化”过程中精神上的一种自然反应,只要这一过程没有中止,这样的作品还会出现的;另一方面,不同作家对题材的兴趣、敏感度与观察角度不同,我们不能对之做一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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