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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内部的思想斗争

作者:郭明    来源:大地微微网  

 尽管两派信奉的“主义” 各有不同,但是他们对公社的事业是忠诚的。仍然通过了许多正确的法令、公告,实行了许多有利于工人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措施。

  巴黎公社社员墙(le mur des federes)位于巴黎东北拉雪兹神甫公墓,是法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圣地和巴黎最大的革命公墓,1871年5月20日,凡尔赛反动军队向巴黎公社发起总进攻,并于28日包围了巴黎公社保卫者的最后据点拉雪兹神甫墓地。公社战士同反动军队展开英勇搏斗。最后,终因众寡悬殊,最后一批公社战士被逼至墓地东北角的夏洛纳墙下,147名公社战士在“公社万岁”口号声中遭到野蛮杀害。1908年5月21日,来自法国各地的群众自发地在墙上镶嵌了一块大理石碑,上面以法文镌刻着以下金色大字:“献给公社的死难者,1871年5月21-28日”。从此,这块纪念碑成了公社墙的标志。

  马克思在世时给予公社革命很高的评价, 但也指出公社受着“革命的遗老” 和“空喊家”的束缚,“是一种必不可免的祸害”。公社内部的派系斗争,就是“不可免的祸害”导致的结果。巴黎公社革命从起义胜利到失败只存在72 天。在72 天中间,开始的一周,人们沉浸在准备成立公社的欢乐之中,内部几乎没有争吵; 最后一周,即5 月21 日—28 日凡尔赛敌人攻入巴黎,敌人的进攻、 残酷的屠杀,严重地威胁着公社的生存,人们紧张地投入了巴黎保卫战,派系斗争停止了。其余时间,从3 月28 日巴黎公社正式成立开始到5 月20 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派系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两派彼此揭短,互相攻击,愈演愈烈,严重地影响了巴黎公社革命政权的建设,成为巴黎公社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巴黎公社内部派系斗争为什么这样激烈?应当怎样认识这一斗争?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谈谈粗浅看法。

  一

  3 月28 日,巴黎的工人阶级在巴黎市政厅广场宣告巴黎公社成立。公社经过3 月2 6 日、4月16 日两次选举,到4 月下旬,到任就职的公社委员有80 人,其中工人34 名、职员12 名、知识分子34 名。工人和职员占委员中的多数。第一国际会员有37 人。

  公社委员里有两大派别,一派是布朗基派以及附和布朗基派的新雅各宾派,共占委员总数的四分之三,也称多数派。另一派是蒲鲁东派和倾向蒲鲁东派观点的人,约占公社委员总数的四分之一,又称少数派。该派中有的人接受了马克思的一些主张,懂得一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称他们是蒲鲁东左派。第一国际的成员多属于蒲鲁东派。

  布朗基派自称是社会主义者,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出达到社会主义的具体路线、方针和政策,他们之中只有几个人懂得一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政治上,他们主张夺取国家政权,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对敌人实行坚决镇压。但是,他们不相信群众的集体力量,主张少数阴谋集团的恐怖活动,由少数人掌握政权。在经济上他们主张没收大地产、监督大工业等等,但没有具体的实施方针,显得很不彻底。由于布朗基派主张少数人的阴谋行动,从而极端脱离群众。

  附和布朗基派的新雅各宾派,实际上就是急进共和派,代表着城市小资产阶级、一部分中产阶级的利益。这一派在第二帝国时期曾为共和制、民主、自由进行过斗争。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他们仍然重复法国大革命的老口号“自由、平等、博爱”,他们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的反对者。在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工人运动的高涨和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口头上也承认社会主义的重要性,出于阶级本能的理解,仍然把社会主义看成是共和制、民主制等等。他们说:社会主义不是别的,而是共和制的实现。

  蒲鲁东派在政治上公开声明自己是无政府主义者,反对一切国家、一切权威,主张个人绝对自由。他们反对建立权力集中的国家政权机关,主张以各邦自治为基础建立联邦制。在经济上,反对土地集体所有,他们认为决定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是生产而是交换,主张以个人所有制为基础,组织生产合作社和人民交换银行,举办无息贷款以消灭剥削、挽救小生产者的贫困和破产,使工人变为小生产者。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从蒲鲁东派中分化出的蒲鲁东左派,他们在许多问题上与正统蒲鲁东派的主张不同,他们主张进行政治斗争、消灭私有制,但在经济纲领上还保持着蒲鲁东主义的传统思想。他们的最大功绩是努力巩固与第一国际、本国工会组织、民主俱乐部的联系,接触工人群众,能反映工人群众的社会改革要求。

  从上述各派主张的内容来看,可以了解巴黎公社委员会的成员是复杂的,各派的主张差距是很大的,有的主张是针锋相对的,这就潜伏着矛盾冲突。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在法国工人运动中影响最大的是蒲鲁东主义和布朗基主义两大思想流派,他们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工人阶级的心理状态和愿望。布朗基主义反映了已经破产和面临破产的手工业者和工人急于改变恶劣经济地位的要求。蒲鲁东主义反映已经破产的和即将破产的手工业者和工人的另外一种要求,即力争恢复和巩固维护小私有制的经济地位。两派的主张在手工业者和工人阶级队伍中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在法国工人阶级中占据着统治地位。尽管他们的主张不同,但又有共同之处,即他们都主张推翻第二帝国和投降卖国的国防政府。因为1789年资产阶级大革命之后,经过拿破仑第一帝国、王朝复辟、七月王朝、第二帝国,小资产阶级从革命中得到的一些利益已经丧失殆尽,工人阶级的命运更是不堪设想。六十年代,工人运动又进入高潮,普法战争爆发以后,国防政府对内实行打着“共和”旗号反对共和的政策,对外投降卖国,这就激起了广大人民的极大不满。推翻国防政府成为广大工人阶级的普遍要求,实现共和成为小资产阶级的响亮口号。这样,普鲁东派、布朗基派以及新雅各宾派,尽管他们的主张各有不同,却在这个大方向上统一起来了。当国防政府与普鲁士政府相勾结,向人民开刀的时候,人民一举推翻了国防政府。蒲鲁东派、布朗基派和新雅各宾派成为这次革命的先导,他们被选入公社委员会,掌握了公社的领导权。

  推翻国防政府的目的是一致的。但是,夺取政权之后,对政权性质的看法,如何巩固政权,如何发展革命胜利的成果,由于各派的纲领、主张不同,矛盾就会暴露出来。

  二

  公社内部的派系斗争,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3 月底至4 月底,矛盾冲突逐渐明朗化;5 月初至5 月中旬,矛盾尖锐化、表面化:5 月17 日至5 月20日,双方谋求和解,矛盾趋于缓和。

  3 月28日,公社正式成立,下面设有十个委员会。布朗基主义者在政治性较强的执行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公安委员会里居多数。蒲鲁东主义者在济经部门的财政委员会、劳动与交换委员会里居多数。

  既然已经成立了公社,就应该把建设、巩固政权作为第一项任务。但是两派对公社政权性质的认识完全不同,布朗基派和雅各宾派认为公社是全国性质的政权机关,它同凡尔赛政府不应该并存,蒲鲁东派则认为公社仅仅是巴黎的市政机构,它的地位同法国其他城市是平等的,只能采取“自治与联合”的原则。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分歧,集中到一点,就是怎样体现公社的领导、如何领导。公社由于受蒲鲁东主义思想影响,反对组织权力集中的行政机构,拒绝设立常任主席团,只决定选举任期只有一个星期的主席团,当然更反对一长负责制。公社会议就由每周选举一次的主席团来主持。执行委员会是公社下面的一个常设机构,具体代表公社,其职务是执行公社的法令和其他委员会的决定,它拥有的权力比其他委员会稍大一些,本来能够起核心领导作用。但是公社规定每届执行委员会只能任期一个月,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向公社请示批准,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受到多方限制。这样,执行委员会只能处理日常繁琐事务,成为专门解决各种临时性问题的机构,而不是一个领导机关。当然也就没有任何权威。其他各个委员会也因为没有固定的主席团或主席,各委员会的委员都可以发布命令。“人人都在东奔西跑,都在发号施令…… 。”公社“缺乏的正是组织性。”公社面临的极其严重的问题是解决巴黎的防御问题,可是每天召开的公社会议,大量时间是纠缠在会议记录如何公布、某个委员发言记录记载得是否准确,以及解决某委员随意提出的辞呈、某委员提出控告之类的琐事。众说纷纭、争吵不停、辩论不止,没有领袖、没有权威、议而不决。恩格斯说:“在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领导的时候,事情进行得很好,而在选举以后却是只讲不做了。”由于军事状况日趋严重,公社权力分散,不能及时解决重要问题,为大多数委员所关注,委员们曾多次提出关于成立公社领导核心组织的建议。与此同时,巴黎第十八区(蒙马特尔区)也提出了公社应该集中权力的建议。

  4 月20 日,公社会议讨论了如何集中行使权力的问题, 两派出现分歧, 布朗基派和附和布朗基派的委员们赞成建立一个新的领导核心,专门负责协调各个委员会的工作,并监督各项法令的执行情况。有的委员提出在公社监督下建立一个绝对全权的专政机构。上述提议,引起蒲鲁东派的强烈反对,对“专政”字眼表示遗憾,认为这是把公社“引向军事专政”,是“万分危险的。”两派争执不下,由于形势逼人,最后通过了一个妥协的决议,即改组现存的执行委员会,将行政权交给改组的新执行委员会,新执行委员会与一切部门保持直接联系。这些措拖,使新执行委员会的权力稍有加强。但是,执行委员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在群众中没有威信,一些真正的公社活动家又未被选入,职权范围规定得仍不够明确,还是不能起到主管部门的作用。

  这种组织形式不能适应当时的革命形势。未隔几天,在4 月28 日的公社会议上, 布朗基派又提出成立一个掌握大权的中央政权机关的提案,即在执行委员会以外,还要成立一个由五人组成的社会治安委员会(民众救亡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拥有比一切委员会更广泛的权力,由它决定重大政治决策或镇压反革命、惩办叛徒等。布朗基派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其他部门的工作。蒲鲁东派中的一部分人,从实践中也觉察到集中权力的必要性,但又担心会出现“专政”或“独裁”。另一部分人,则固守自己的信条,反对一切权力、反对集中,认为社会治安委员会的宗旨是同民众的政治理想背道而驰的,是对人民权力的篡夺,是“隐藏着专政”,“是伪装的君主制度”。经过三次会议的激烈争论,终于在5 月1 日的公社会议上选出了由五人组成的社会治安委员会。蒲鲁东派进行集体抵制,布朗基派占了优势。两派斗争尖锐化。

  5月1日以后,凡尔赛的梯也尔军队各处骚扰,市内反革命分子到处破坏, 形势异常紧张。可是公社会议不是研究部署兵力保卫巴黎或者镇压反革命等事宜,而是一味地热衷于派系斗争。

  5月9日凡尔赛军队占据了巴黎西北的伊西炮台,严重地威胁着公社。即使这样,公社会议也没有很好地研究巴黎防御问题,只是任命德勒克吕兹为军事代表,令他坚守岗位,其他委员继续辩论。蒲鲁东派猛烈抨击社会治安委员会,最后只好改选社会治安委员会,求得缓和。与此同时,布朗基派利用社会治安委员会的职权,把蒲鲁东派成员从重要岗位上撤免下来,换上了布朗基派及其拥护者。重要的问题也不拿到公社会议上讨论,只靠布朗基派、雅各宾派的派系会议决定,这就更加激怒了蒲鲁东派。两派斗争达到了白热化。

  5月15日,蒲鲁东派在邮政总局大厦召开了派系会议,通过了一个宣言,声称:“巴黎公社把自己的政权转交给一个叫做社会治安委员会的专政机关,而放弃了政权。公社的多数派按照自己的决议,解除了自己的责任,把对我们的处境应负的全部责任都交给了这个委员会。我们所属的少数派与此相反,……”暂时“退回可能被人过分轻视的我们的区里去。”5月16日,各报刊登了蒲鲁东派的宣言。这样,公社内部的派系斗争公开化了。巴黎市内满城风雨,议论纷纷,两派在报纸上展开激烈论战。布朗基派报纸《杜歇老爹报》发表文章谴责蒲鲁东派,辱骂蒲鲁东派是“一群懦夫”、“一批恶棍”、“卑鄙的胆小鬼”、“叛徒”、“逃兵”等等,并提议逮捕宣言的签字者,送交法庭审判。新雅各宾派机关报《复仇者报》也猛烈抨击蒲鲁东派。蒲鲁东派和同情蒲鲁东派的报纸也严厉地回击了布朗基派的辱骂,《公社报》称布朗基派是“不学无术的粗野的可笑的人”、“在俱乐部里吵吵嚷嚷的人和1 7 9 3年的小丑”,讥笑布朗基派是“把公事抓到手里却一无所知的无所作为的愚蠢的顽童”,指控布朗基派是“叛徒”,要处以死刑。这是两派矛盾冲突的最高潮。

  公社内部派系斗争的激化,在巴黎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出于革命要求,非常关注公社的分裂,人们认为这是关系到公社生死存亡的大问题。第四区选民两千多人在5月20 日、21 日于巴黎抒情剧院连续召开大会,讨论公社两派斗争问题。在会上,选民详细听取了选民代表蒲鲁东派、布朗基派委员的发言。两派代表发言都要求团结,蒲鲁东派代表阿尔努说:“一般说来,少数派的宣言是不为居民所理解的。许多人从宣言中只明白两件事情,发生了分裂和我们脱离了组织。…… 这个决定使他们惶恐不安, …… 人们指望这个政权起来领导他们进行防御,把他们从敌人手中拯救出来”。布朗基派代表昂利希发言说:“我们好象拜占廷的希腊人,当穆罕默德二世的大军直逼君士坦丁堡城下的时候,他们还在争论法沃尔山上发出的光芒。必须结束这种情形,我们需要胜利。…… 既然我们常到俱乐部去宣传团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代表反而首先进行分裂活动呢?代表应该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参加会议的听众发出一阵热烈的赞同声。大会通过决议,一致要求蒲鲁东派的委员回到公社去,坚守岗位,发挥才智。与此同时,第一国际巴黎支部联合委员会也举行了特别会议,号召公社委员“尽一切努力保持公社的统一,因为这是在反对凡尔赛政府的斗争中获胜的必要条件。”

  公社两派斗争白热化,凡尔赛的敌人拍手称快,认为这是公社覆灭的先兆,乘机大肆活动。5月1 7日攻击了圣一修尔皮斯宗教学校,炸毁了拉普大街的弹药工厂,死亡10 0 多人。这给公社发出了严厉警告。蒲鲁东派发出呼吁:“面对着目前发生的事件,我请求会议作为一个负责拯救巴黎的机关行动起来。不应该再闹内部纠纷”。

  敌人咄咄逼人,群众舆论纷纷,5月17日有15名蒲鲁东派委员回到公社参加会议。会议通过决议:“考虑到社会治安委员对自己的行动负责,经常效劳和服从公社,公社的最高权力是从来也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受人争夺的,公社的大多数委员声明:他们决意忘记声明撤销自己在宣言下签署的少数委员的行为…… ”。雅各宾派的《复仇者报》5 月2 日报导了5 月21 日会议的情况说:“公社的少数派接受了明智的劝告以及他们选民的指示,特别是第四区选民的指示,又回来出席昨天的会议。多数派为了勉励这些浪子回头,对他们作了亲切的欢迎,把他们中间的杰出公民茹尔德·瓦莱斯和公民库尔伯选为会议的主席和副主席。”上述事实说明,5月17日以后,两派都在努力消除隔阂,谋求和解,斗争趋于缓和。

  5月21日下午,凡尔赛军队几乎没有射击就占领了圣克鲁门和附近的堡垒。这时两派斗争完全停止了。5月2日上午举行公社会议,决定社会治安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和军事代表留在市政厅里,其余委员分别到各区组织防御工作。从5 月2 日到28 日失败,在一周的巷战中,两派几乎每日都在巴黎各个防御中心举行会议(尽管人数不全),绝大多数委员都坚守岗位,直到最后。

  三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法国的无产阶级与已经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是有区别的。当时多数无产阶级还是手工业工人和破产的手工业者,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还没有占统治地位,尽管蒲鲁东左派中有几个人与马克思有密切联系, 懂得一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但仍然没有摆脱蒲鲁东主义思想体系的束缚。蒲鲁东派、布朗基派成为巴黎公社革命的领导者正是工人阶级不成熟的表现。布朗基派本身就缺乏群众观点,总认为少数革命家可以代替广大群众,因此不懂得对不同观点的骨干和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蒲鲁东派主张绝对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是与他们固有的小私有观念分不开的;而这种以小私有观念为特征的蒲鲁东主义,在西欧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自始至终起到了极大的破坏作用,曾经严重地阻碍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由于两派纲领、主张不同,势必要导致分裂,这是必然的。

  那么应当怎样认识公社内部的派系斗争呢?这要做具体分析,要看成立社会治安委员会以后,能不能解决巴黎公社在政治上、组织上的涣散状态,能否达到有组织地进行各项工作的目的。巴黎公社委员会和十个委员会由于受蒲鲁东派无政府主义思想影响,都没有设立常任主席团,没有一个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谁都在发号施令,这样一个局面不是成立一个社会治安委员会就能真正解决的。

  公社的组织体制如果能遵循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也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否则,即使成立了社会治安委员会,由于派别复杂、观点不同,指导思想不统一,没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也不会达到预期目的。

  国民自卫军的军官可以不执行公社的薪金法令,自行其事,为自己规定每天32 法郎的薪金,超过公社规定最高薪金的两倍。军官和市民可以随意违抗公社的决议,为此,社会治安委员会发出通知:“社会治安委员会颁布的某些法令,据说是因为上面缺少某一个人的签名,而未被执行。”“社会治安委员会警告全体部队的各级军官和全体公民,凡是拒绝执行社会治安委员会发布的命令的,都将按照叛国罪立即交付军事法庭审判。”可见没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只靠成立一个社会治安委员会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历史事实说明,布朗基派提出成立社会治安委员会,设想从组织上解决公社组织涣散的无政府状态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是没有耐心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民主集中制相结合,因此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出于派别斗争的需要,对蒲鲁东派采取了以多压少、排挤的手段,这又是错误的。而蒲鲁东派反对权力、反对纪律的无政府主义,又极大地削弱了公社的政权建设,特别是不顾巴黎异常危险的形势,公开发表宣言,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也是错误的。但是,当他们发现宣言发表之后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又能违背自己的诺言,回到公社参加会议这种知错必改的行为,又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布朗基派在蒲鲁东派重新回到公社时,能不记前仇给予谅解,没有以多数的权势进行报复,这也是难能可贵的。

  从公社两派的分裂到和解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两派信奉的“主义” 各有不同,但是他们对公社的事业是忠诚的。正因为这祥,在公社存在的整个时期,尽管两派之间不断出现分歧,经常争吵,但仍然通过了许多正确的法令、公告,实行了许多有利于工人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措施。当凡尔赛反动军队攻入巴黎、大敌当前的危急时刻,两派能置分歧于不顾并肩投入战斗。当军事代表新雅各宾派德勒克吕兹英勇殉职之后,公社委员们能从大局出发,抛开派系的偏见,选出了在群众中有影响的蒲鲁东左派瓦尔兰来接替。可见他们的分歧是出于信奉的“主义”不同,而不是个人的恩怨,两派对分裂都负有责任,这是历史局限性造成的。所以对公社内部出现的派系斗争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从总的方面来看,“很明显,对于公社在经济方面的各种法令,无论是这些法令的优点或缺点,首先应当由蒲鲁东主义者负责,而对于公社在政治方面的行动和失策,则应当由布朗基主义者负责。”(见恩格斯1891年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写的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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