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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早期农村调查的历史社会学考察

作者:孟庆延   来源:社会学研究  

毛泽东早期农村调查的历史社会学考察

认识世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马克思、恩格斯努力终生,做了许多调查研究工作,才完成了科学的共产主义。列宁、斯大林也同样做了许多调查。中国革命也需要做调查研究工作,首先就要了解中国是个什么东西(中国的过去、现在及将来)。可惜很多同志常是主观主义,自以为是,完全不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毛泽东,1982a:21)

上述引文出自1941年毛泽东《关于农村调查》一文。20世纪40年代是毛泽东系统整理其农村调查的关键时期,他编纂出版了《农村调查》一书,并撰写了《〈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各项工作特别是农村工作的理论工具,也构成了“实事求是”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毛泽东主持的一系列农村调查工作,在其革命实践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在大革命时期,他就强调乡村社会调查的重要性,并在其主持的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中开设了有关调查研究的课程;在开拓赣南闽西苏区的过程中,毛泽东进行了大量农村调查,并形成了一系列调查文本。调查研究并不只是了解中国乡村实际状况的工作方式,同时也是反对“主观主义”和“本本主义”的思想武器。①由此,本文讨论的核心问题是,毛泽东农村调查的实践特征是什么?如何理解其农村调查的思想与实践?这是革命政党了解中国乡村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还是澄清革命政党意识形态的思想武器?抑或同时具有上述意涵?笔者尝试从三个层面对这一问题重新加以审视。

其一,面对近代中国社会的总体性危机,清末以来的政治精英与知识分子开始引入新的知识系统与技术手段来对当时中国社会的症结进行分析与诊断,依托统计学为核心的社会调查运动是其中重要的方面,②其本质上是将外来理论转化为调查实践,并对当时的中国乡村给出诊断。陈翰笙等学者所进行的社会调查的结论都直接参与到了20世纪20、30年代关于中国乡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之中(参见温乐群、黄冬娅,2004),以大规模农村调查论证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钱俊瑞,1982:20-23)。那么,毛泽东农村调查是如何将理论体系转化为具体的调查策略与概念工具,并给出具体解决策略的?它又与其他社会调查有何异同?

其二,应星曾运用“德治”(virtuocracy)概念和权力配置(dispositif)的视域来分析新中国的治理技术与治理架构(参见应星,2009;马学军、应星,2016),尽管该研究处理的是1949年后集体化时代的治理技术问题,但它提示我们思考,毛泽东农村调查的思想与实践是否同样具有权力配置的历史意涵。林东(Lam,2011)曾指出,20世纪初中国社会兴起的各种社会调查运动,既有浓重的学术色彩,同时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动员与治理技术。由此,我们可以在政治文化的层面上,在整体社会思潮、具体历史背景、微观社会实践三重维度下理解毛泽东农村调查,呈现其形成过程与历史效果,并揭示其实践特征。

其三,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以及群众路线是理解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三个重要维度。其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对群众路线的典型概括。毛泽东的农村调查思想及其实践,又与群众路线有着密切关联: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如何向农民解释革命政党的方针与政策。农民有着自己本身的诉求,又会将自身的情感体验、生活经历带入革命实践中来。当这些个体化的情感体验与革命政党的具体政策产生张力的时候,革命政党如何既准确掌握群众的具体诉求,又让农民理解具体政策?革命政党采取何种方式弥合其中的张力?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农村调查的思想与实践起着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它以社会调查的方式将阶级概念作用于当时的乡村社会之中,通过具体的土地革命和阶级划分完成了对原有乡村社会秩序的颠覆与再造(参见孟庆延,2014)。

综上,理解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及其实践方式的源起、演化与成形过程,不仅是理解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在近代社会转型背景下理解共产主义革命对乡村社会改造的重要维度,更是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途径。尽管调查研究直到延安时期才经由毛泽东提出的“实践论”上升到理论高度,但其具体的发端可以追溯到大革命时期。在本文中,笔者将在梳理毛泽东早期农村调查及其所产生的调查文本的基础上,具体考察其农村调查思想的形成、演化与实践,分析其实践机制与内在意涵。

一、对既有研究的回顾

在既往的学术研究中,对毛泽东农村调查的研究存在着不同的学科视野。在党史研究领域,对该主题的讨论侧重于对历史事实的考证以及整个共产党农村调查的历史,并以此为基础对具体土地政策的“左”或“右”进行判定(参见罗平汉,2009)。在社会经济史视域下,毛泽东的农村调查文本被作为理解近代以来乡村社会结构的重要材料加以对待:曹树基(2012)依循《寻乌调查》提供的线索对中国东南地区的地权结构与社会结构进行了讨论;温锐、陈涛(2015)结合《寻乌调查》以及地方史志材料对清末民初赣南地区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进行了分析,突破了既往“阶级关系对立”的单一认识。同时,亦有学者对共产党开展的其他调查研究进行了考察,张玮(2009)以1942年张闻天农村调查为中心,分析了战争和中共减租政策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孟庆延(2017)通过对以彭湃为代表的“农运派”革命干部的考察,揭示了早期农民运动讲习所的实践经验对毛泽东农村调查方式的影响。

上述研究呈现了复杂的地域社会状态,但缺少对调查文本本身的生产机制及其内在逻辑的关注。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社会学研究中,农村调查被作为一种权力技术来理解,方慧容(2001)指出毛泽东调查研究的治理面相,强调权力对地方社会的渗透以及对普通农民的“改造”;罗平汉(2010)则揭示了延安时期农村调查在反对当时党内“教条主义”中的重要作用。

林东(Lam,2011:2-6)指出,20世纪初中国社会兴起的社会调查运动并非只是学术活动,更是文化与政治的实践,其本质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与政治精英开始有意识地运用理性与科学来重新构建自身的文化与政治生活,并构成了重要的大众动员手段。尽管林东并未将研究焦点直接放置在毛泽东的调查研究上,但他将20世纪初兴起的社会调查运动放置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理解,指出了作为权力技术的社会调查与现代国家构建之间的内在关联,为我们思考毛泽东农村调查提供了新的可能。然而,该研究只是将广义的社会调查运动理解为当时的知识与政治精英解决中国现代国家构建的重要科学工具和治理技术,并未注意到社会调查运动兴起背后的社会思潮基础。

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关于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及其实践这一主题,笔者认为尚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其一,作为在整体社会思潮背景下、同时又是在革命实践中不断生成的政治传统,毛泽东的农村调查思想是如何在具体的革命实践中产生、发展和成型的?农村调查如何做到面对近代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复杂多样的具体经验,加以提炼和总结并形成具体政策,同时其本身也成为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农村调查实践如何将阶级术语转化成社会调查中的操作性概念?又如何从农村调查的实践中提炼出关于当时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的理论阐释?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与回应,有助于我们在社会思潮的意义上理解毛泽东农村调查的理论意涵,从而突破“治理术”面相的单一理解。

其二,毛泽东农村调查既是制定具体土地革命政策的重要手段,亦是反对教条主义的重要理论工具,进而成为群众路线的重要内涵。那么,它有着怎样的实践特征与内在逻辑?

其三,毛泽东农村调查强调以实际调查反对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这一调查实践使用了怎样的概念、理论与框架去理解当时的乡村社会?乡村社会中复杂多样的要素如何被提炼、改造?这一调查研究传统对乡村社会与现实政治都产生了怎样的具体影响?

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与回答,构成了本文的核心旨趣。

二、毛泽东农村调查:文本与实践

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开始对乡村社会进行调查,并一直延续到后来的苏区革命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农村调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从其自身表述来看,社会经济调查乃是农村社会调查的最主要部分,因为“社会经济调查,是为了得到正确的阶级估量,接着定出正确的斗争策略”(毛泽东,1982b:1)。那么,毛泽东做了哪些农村调查来实现上述目的呢?在1937年10月所写的《〈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中,毛泽东列出了自己进行的十一个农村调查:

从一九二七年北伐战争期间起,到一九三四年离开中央苏区为止,我亲手从农村中收集的材料,现在仅剩下下列各部分:(一)寻乌调查;(二)兴国调查;(三)东塘等处调查;(四)木口村调查;(五)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六)分青和出租问题;(七)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八)分田后的富农问题;(九)两个初期的土地法;(十)长冈乡调查;(十一)才溪乡调查。(毛泽东,1982c:14)

对于上述文本,尚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其一,毛泽东将自己在苏区革命中所制定的土地法也包含在农村调查的范畴之内,即1928年12月的《井冈山土地法》和1929年4月的《兴国县土地法》。其二,上述调查中有些非直接调查所得。例如成文于1930年10月的《分田后的富农问题》,就是他在听取王怀等人报告后做的整理与记录,而《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分青和出租问题》以及《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等也都是毛泽东在1930年11月带领红四军行军过程中听取基层干部汇报之后所做的总结(参见蒋建农等,2003:79-81)。

若想深入理解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与实践的历史过程与社会基础,我们首先需要对其进行调查研究实践的时间以及调查文本的写作时间进行详细梳理,以回归历史现场。从大革命开始到中央苏区结束为止,毛泽东所做的农村调查实践及其具体文本如表1所列。

毛泽东于1937年着手整理自己做过的各种农村调查,并先后形成了《〈农村调查〉序言一》(1937年10月)、《〈农村调查〉序言二》(1941年3月17日)、《〈农村调查〉跋》(1941年4月19日)、《关于农村调查》(1941年9月13日)等文章。对上述农村调查文本与实践的梳理,构成了本文分析的起点。笔者将沿着时间线索,针对1926-1931年③毛泽东所进行的农村社会调查,围绕下述问题展开具体讨论:

其一,大革命时期是整个毛泽东农村调查实践的第一个集中时间段。他于1927年初在湖南五县进行了农村调查,并以此为根据写出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那么为什么在这一时间内集中进行调查?其分析逻辑和基础是什么?

其二,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于1930年5月至1930年底这段时间内密集进行农村调查,并形成了一系列调查文本。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内集中进行调查?

其三,在毛泽东的诸多调查文本中,《寻乌调查》与《兴国调查》往往被认为是具有代表性的两份文本。这两次调查的时间分别是1930年5月和10月,而这两份调查文本写作完成的时间则是1931年1月。为什么在这一时间内集中整理出这两个调查文本?这对于从总体上理解其农村调查思想有何实质意涵?

围绕上述问题,笔者将深入到毛泽东不同时期农村调查实践的社会过程中展开分析。

三、毛泽东农村调查之发轫:早期农村阶级分析与农村调查

(一)早期农村阶级分析

根据表1,1927年之前毛泽东曾零星开展过一些农村调查,虽并未形成具体的调查文本,但对当时农村社会的阶级结构一直保持关注。1926年,毛泽东撰写《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一文并刊于《中国农民》,对当时中国乡村社会的阶级状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区分了乡村社会中的八类群体,现简要总结为表2。

围绕这篇文章,笔者做下述几点讨论:

其一,这篇文章成文于1926年初,当时源自苏联革命的“富农”“中农”等概念并未完全在中国社会上得到引介。④因而,该文中使用的阶级概念并非后来土地革命中的“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农业工人”序列,而是“田主—自耕农—半自耕农”的租佃关系序列,依据的乃是传统乡村社会中以租佃关系为基础对农民进行划分的方式,并进行了相应调整,附加了对农户基本生活水平的估量。

其二,当时,革命政党缺少足够的条件来开展农村调查,毛泽东在这篇文章中对农民的分析实际上是依据当时普遍认识而产生的估量,但是其中却蕴含着贯穿后来其整个农村调查的基础逻辑,即在阶级与革命性之间建立关联。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曾这样写道:“这八种人分成八个阶级,其经济地位各不同,其生活状况各不同,因而影响于其心理即其对于革命的观念也各不相同”(毛泽东,1976a:153)。

上述表述在阶级(经济状况)与革命性(革命态度)之间建立起了直接关联。因为,区分阶级的目的乃是要明确各个阶级对革命的态度,分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进而决定具体的阶级路线与斗争策略(参见毛泽东,1976b:161)。由此,“阶级”与“革命性”之间建立起了对应关系,也实质上构成了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的基础逻辑。

(二)农民运动讲习所与湖南农民运动:策略与理念

在第一次国共合作过程中,毛泽东曾担任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农讲所注重将理论付诸实践,第六届农讲所尤其强调增强农民运动理论和方法的训练。毛泽东引导来自不同地区的农民开展实际的农民问题研究,并主持拟定了包括租率、田赋、地主来源、主佃关系、抗租减租、农村组织状况、农民观念、地方政治组织、地方政治情形、会党及土匪、民歌等在内的共计三十六个项目,引导学生做调查,并要求把学生家乡的情况按调查项目填写(参见毛泽东,1983:197-199)。但是,在这一时间段内,农村调查特别是以经济状况和阶级关系为基础的阶级调查并不构成主要内容,整个调查的侧重点在于“动员”。此外,国民党右派对当时农民运动中出现的各种所谓“过激现象”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这也构成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下简称“《湖》文”)的基本历史情境。

我下了一个决心,走了一个月零两天,调查了长沙、湘潭、湘乡、衡山、醴陵五县。这五县正是当时农民运动很高涨的地方,许多农民都加入了农民协会。国民党骂我们“过火”,骂我们是“游民行动”,骂农民把大地主小姐的床滚脏了是“过火”。其实,我调查后看来,也并不都是像他们所说的“过火”,而是必然的,必须的。因为农民太痛苦了。我看受几千年压迫的农民,翻过身来,有点“过火”是不可免的,在小姐的床上多滚几下也不妨哩!(毛泽东,1982a:22)

《湖》文不仅是一份社会调查,更是针对当时国民党右派对农运“过火”指责所做的回应。关于这份调查,笔者做下述几点讨论:

其一,在革命的实践过程中,政治路线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包括革命政党对中国革命性质与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问题、对革命敌友和革命动力的辨识问题以及更为具体的革命任务与策略的划定问题(参见应星,2016)。因此,《湖》文所应对的主要问题,乃是在国民革命运动总体形势发生变化之下,对国民党右派有关“左派幼稚病”诘难的回应。随着国共两党对当时革命性质、中国社会性质判断上的分歧,当时的毛泽东越发明确共产党需要独立承担起领导中国革命的重任。因而,该调查实质上是随着“理念”变化而产生的革命“策略”上的具体转变——依靠底层农民完成彻底的对旧秩序的颠覆。

其二,《湖》文是在其1927年初在对湖南五县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完成的。那么这份报告呈现了怎样的湖南农民运动状况?毛泽东又使用了怎样的概念表述?

王奇生(2013)在其研究中指出,大革命时期的湖南、广东两省的农民运动侧重“斗争性动员”,并且发生了部分激进行为。《湖》文在承认了农民运动中的过火行为的同时,将其发生解释为受“土豪劣绅”之残酷压迫。同时,毛泽东还将经由瞿秋白引介入国内的“富农”“中农”等概念应用在自己的调查文本中:他估算了富农、中农与贫农所占的比例,并对这些概念进行了初步界定。例如,他将中农界定为“没有余钱剩米,也不欠账,每年保持得衣食住”,并且做出了中农革命态度“游移”的判断(参见毛泽东,1976c:217-218)。

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尚未对“富农”“中农”等概念做出详细界定,对照毛泽东在1926年的《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一文来看,实际上他将过去“自耕农”这一群体用“中农”这一名词加以指代,并延续着“阶级—革命性”这一基础逻辑。

综上所述,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村调查并未真正引入苏联的阶级成分概念,其对农村阶级的判断更多是以租佃关系为基础、凭借对生活状况的估计而对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产生的总体判断。这一阶段的农村调查在提供农民运动具体策略的同时,又和当时革命政党对革命总体目标、革命性质的认识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毛泽东在主持农民运动讲习所期间所开列的农村调查的细目以及《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所呈现的具体数据,也说明他并不满足于以革命形势为导向的粗略调查研究,而是尝试将其转化为具体的研究问题,铺陈到农村调查的实践中。

四、毛泽东农村调查之发展:从井冈山割据到初入闽西

(一)早期割据与两部《土地法》:耕者有其田的最初实践

1928年4月,朱毛红军在井冈山会师,这也是中央苏区创立与发展的开始。从1928年4月开始到1929年4月,除了割据与游击的军事行动之外,土地革命也是革命的重要内容。毛泽东在初上井冈山之时在宁冈、永新进行调查,完成了《宁冈调查》和《永新调查》两份调查报告;⑤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县土地法》也被毛泽东作为农村调查的文本编入了《农村调查》一书。

这两部土地法的出台,构成了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进入实践的重要环节。随着国共合作的破裂及其后共产党地方组织遭到巨大破坏,革命进入了低潮时期。在土地政策方面,1927年召开的“八七会议”所通过的《最近农民斗争决议案》明确提出了“没收重利盘剥者财产,用以改良农村中贫民的生活;没收大地主及中地主的土地,分这些土地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的主张(参见中央档案馆编,1991a:295)。

毛泽东在初上井冈山之时,当时的工农革命军先后在湖南酃县、桂东县沙田地区以及永新西乡塘边等地发动了以“打土豪、分田地”为核心内容的土地革命(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3:235-239),宁冈县的大陇、葛田、东源、长富桥、水头、古城等地在1928年开始了分田(宁冈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5:21),永新全县也在1928年6月开始了土地分配(永新县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15)。在上述实践的基础上,毛泽东起草了《井冈山土地法》。这部土地法规定:

其一,没收一切土地平分;其二,在分田的数量标准上,采用的是以人口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的主要方式,以劳动力为标准的方式只在很少地方采用;其三,在分田区域上,采取“以乡或者几乡为单位”的方式。(毛泽东,1976d:67)

1929年4月,毛泽东带兵游击兴国时帮助兴国县成立了县革命委员会,举办土地革命训练班,并制定《兴国县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中“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土地”(参见毛泽东,1976e:73)。

土地法令的颁布意味着农村调查的成果开始付诸实践,但是限于当时的战争形势,这些土地法令并未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参见陈毅、肖华等编,1981:14)。无论是“没收一切土地平分”或是“按人口平均分配”,本质上都是在现实条件下最为简便易行的方式。实际上,毛泽东也并非完全认可这种一刀切的分田方法。早在八七会议上,他就曾指出要确定大中地主的界限,并明确指出“小地主问题是土地问题的中心问题”,所以“根本取消地主制,对小地主应有一定的办法,现在应解决小地主问题,如此方可安民”(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3:206)。

(二)“土客”与“公田”: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张力

实际上,“耕者有其田”的理念在同具体社会经济条件相遭遇时,也产生了更为复杂的情况。这首先体现在土客关系这一问题上:

从前以乡为单位分了一次,后来因为第四区农民不满意,因四区都是山地,为客籍农民的丛聚所,客籍领袖袁文才等出面反对,所以又分了一次,以区为单位。但农民中(土籍最甚)有瞒田不报的,无法查出,所以又没有分得好,重新又分配了一次,终以土客籍的纷争很难解决,可以见党之力量之弱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井冈山博物馆编,1987:251)

土客分化是湘赣边地区的重要地域社会特征,在此一时期的分田实践中,“平分一切土地”遭遇到了土客分化为主的地域社会:相较于土籍人,作为聚居山区而成为“棚民”的客籍人在土地占有上处于劣势,所以在平田的过程中土籍受到的损失更大。复杂的土客关系也就构成了这一地区土地革命分田实践中的阻碍因素。

聚族而居构成了整个赣西南地区的另一特征。周雪香(2007:378)指出,公田与族田是宗族的族产,也是一个宗族实力和地位的具体体现。因此,当《兴国县土地法》明确提出要“没收一切公共土地与地主阶级土地”的时候,实际上面对的乃是以某一宗族为核心的社会集团。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兴国县土地法》真正在地方上贯彻执行时遇到的困难了。

(三)初入闽西与“抽多补少”:理念之下的策略调整

1929年6月,朱毛红军开始进入闽西地区。在1929年6月22日龙岩举行的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之后,毛泽东到闽西休养并且指导地方工作,并于1929年7月20-29日出席并指导了在上杭蛟洋文昌阁召开的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3:280),主持制定了根据闽西六县调查情况而得出的《土地问题决议案》。这份决议案在原则上依然强调“没收一切地主土豪及福会公堂田地(不论典当卖绝一概没收),归农民代表会或农民协会分配”,并提出了“抽多补少”这一重要实践原则。

分田手续先要很快地调查人口田地统计后,即定分田额数,分田时以抽多补少为原则,不可重新瓜分妄想平均以烦手续。分田后由政府插木牌标之。(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1981:302-303)

在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的形成过程中,抽多补少原则的提出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这一原则是毛泽东将地方干部的实践经验加以提炼总结并进行推广的结果——抽多补少这一实践方式,来源于当时闽西地方干部邓子恢在永定溪南暴动中的地方经验。

那么当时我们的分田办法从哪里决定呢?唯一的办法是靠农民代表大会来商量,由大家提出问题,再由大家讨论想办法,以后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做最后决定。当时所提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有以下几点……(五)是按各人原耕土地抽多补少,还是全乡打乱平分?结论是按各人原耕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不要打乱平分。(邓子恢,2007:10)

从井冈山割据到赣南分兵游击,再到初入闽西,是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的重要发展时期,他先后主持制定了两部土地法,并参与制定了一部地方土地决议。从所形成的文本上看,这三份文本都秉持着“没收地主土地”以及“耕者有其田”这一符合当时意识形态原则的基本理念,但在实践策略层面,毛泽东在八七会议的讨论中曾明确提出“大中地主”之别,并在具体的革命实践中,从闽西地方干部的地方经验中吸纳了抽多补少这一解决实践问题的具体策略并加以推广,以弥合宏观原则理念与具体实践之间的张力。

五、毛泽东农村调查之初成:1930年末的赣西南农村调查及其文本生产

从1930年5月到1931年1月,毛泽东在半年多的时间内一直在赣西南、闽西地区游击,并进行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工作,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文本。他为何选择在这一战争形势极为紧张、政治形势错综复杂的时间段内高密度地展开调查?在本部分中,笔者将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讨论,厘清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初成的历史脉络。

(一)调查焦点的凸显

1930年6月,毛泽东与红四军二次入闽,并主持召开中共红四军前委和闽西特委联席会议,通过了《富农问题》决议案,对中国乡村社会中的“富农”概念加以详细界定,并将其分为“半地主性富农”“资本主义性的富农”和“初期的富农”三种类型(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1981:397)。

这次会议之后,中央苏区很多地方开始依照《富农问题》决议案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二次分田。原本属于理论讨论的“富农”等阶级概念开始进入革命实践。

仔细考察毛泽东自1930年下半年写下的一系列调查文本就会发现,这些调查正是以“富农问题”为核心的。其中,《分田后的富农问题》揭示了“富农的剥削方式”(毛泽东,1976f:143),《东塘等处调查》指出“以村为单位进行平分是一种利于富农不利贫农的分配法”(毛泽东,1976g:145),《江西土地斗争中的错误》则明确指出江西整个地区都出现了在富农问题上的严重错误(毛泽东,1976h:161)。简言之,1930年下半年毛泽东农村调查的焦点在于革命实践中的“富农问题”。这一调查焦点的转向,首先和当时意识形态领域内有关革命形势的宏观判断转变密切相关。

1929年2月,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改变了不久之前召开的中共六大关于革命性质与革命策略的判断,指出当时的“党内存在着合法主义、消极、妥协、动摇的倾向”(中央档案馆编,1991b:605-623)。进而,共产国际执委于1929年6月7日再次专门就农民问题指示中国共产党,强调“‘不顾虑富农’,不要畏惧‘他离开革命’”(中央档案馆编,1991b:695),在具体策略上改变了中共六大决议中“不允许故意加紧反对富农”这一温和政策。

共产国际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反右倾倾向直接影响了中国革命的实践。当时的中共中央接受了共产国际的指示,检讨了党在富农问题上的错误(参见中央档案馆编,1991b:446-460)。这一系列决议在1929年12月底的古田会议前后经由陈毅传达给了毛泽东以及当时的红四军前委(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3:287)。

由此,进入1930年下半年,毛泽东先是通过《富农问题》决议案初次界定了富农的具体意涵,进而又将整个调查研究的焦点聚集在了富农之上。在这个意义上,共产国际在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变化影响着毛泽东革命与调查实践的主导方向,他试图通过切实的乡村社会调查来考察“富农”在乡村革命中的具体形态。

(二)斗争策略的衍生

1930年下半年既是整个赣南闽西苏区的战争紧张时期,也是当时的中央受李立三左倾路线影响的时期。毛泽东为何在复杂的形势下集中进行农村调查?为什么又在1931年初将之前半年开展的寻乌调查和兴国调查整理成调查文本呢?

从1930年2月陂头会议⑥召开直到1931年初,当时在赣南闽西地区带兵游击并进行土地革命的毛泽东同当时的赣西南地方干部之间在具体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集中体现在具体的分田政策中——在陂头会议上,毛泽东与赣西南地方党的主要领导人李文林等在土地政策等方面产生了分歧(参见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1982b:188-189),这又集中体现在具体的土地分配方式上。

这次会议(指二七会议)主要是决定土地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建立政权问题。当时对土地分配问题争论不休,以赣西特委书记刘士奇和我(指曾山。——引者注)为代表主张平分土地,以省委委员江汉波、特委委员李文林为代表,主张按耕作能力分配土地。争论很激烈,结论不下,拖延了分配土地。毛泽东同志批评了江汉波、李文林的富农路线,指出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是正确的;谁种得多,谁就多分土地的办法是富农路线。(陈毅、肖华等编,1981:17)

在陂头会议上,毛泽东指出了此前赣西南党组织的错误:“联席会议”指出赣西赣南党内有一次严重的危机,即地主富农充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党的政策完全是机会主义的政策(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1982b:173)。1930年5月,刚参加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李文林从上海回到地方,在当时的“立三路线”之下,在毛泽东缺席的情况下召开了赣西南特委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即“二全会议”),对刘士奇以及毛泽东原先的土地政策提出了批评并称其为“农民意识浓厚”与“政治路线的错误”(参见中共吉安地委党史办、吉安师专政史系、中共吉安县委党史办编,1993:135)。在这样的情况下,毛泽东在1930年10月14日给中央的信中批评赣西南党组织“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毛泽东,1988:165)。这一分歧后来彻底爆发,毛泽东也陷入了复杂的政治情势中。

从1930年5月开始直到1931年初,毛泽东在复杂的斗争情势下高密度地进行社会调查,并且大都以“富农问题”作为核心问题,实质上是在以农村社会调查的方式,在考察农村社会中具体情形的同时,应对其在革命实践中与赣西南地方党组织之间张力的一种努力。因而,毛泽东在1931年初开始着手写作《寻乌调查》与《兴国调查》两个文本,这是他对整个赣西南党组织出现的“富农问题”的具体阐释,也是对自身革命策略正当性的阐述。

(三)地域社会的张力

毛泽东农村调查以及他所主张的具体政策,与地方社会之间是怎样的关系?毛泽东与李文林之间关于土地政策的分歧实质到底是什么?这就要回到陂头会议上围绕土地问题所产生的具体争论中才能得以理解。

赣西对于土地问题,曾有两个意见:一为没收一切,平均分配,一为没收豪绅地主反动派及富农剩余土地和祠庙土地依照劳动力分配。这两个意见坚持未得解决。主前一意见者,他们认为在赣西没收一切已成问题,分配方式如不平分则没有办法而困难;主后说者则以没收一切恐引起贫农的怀疑(因为有些贫农有一二亩土地而负债的),同时会影响白色区域的农民,分配方法如果不依照生产力——即劳动力,则平分观念为私有制度根本观念,而且此有力者无田耕,有田者无力耕,必然引起农村中由怠工而生产减少,经济恐慌……又过去苏维埃有提出一部分土地作公产,建设模范农场,以及主张山林不分,联席会议都指出这是错误,决定政权机关不留公田,山林只限于大的而不能分的,如矿山或极大森林之山由政权机关管理,小山一概分给农民。(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1988:91-92)

上述引文呈现了毛泽东与李文林在土地分配问题上的分歧:其一,按照人口还是劳动力进行土地分配;其二,是否分公田。这两点争论凸显了宏观革命理念与具体地方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

其一,在当时的战争形势下,毛泽东认为在一定区域内按照人口平分土地是最为简便的办法,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将群众动员起来开展革命;而李文林等则认为,平分一切土地会造成有充足劳动力资源的家庭无田可耕,导致生产效率下降(参见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1988:91-92)。上述争执的核心在于李文林与毛泽东在面对同样的乡村社会状况时在理解上的差异:在前者看来,赣西自耕农和半自耕农的比例高达70%,如果按照人口进行绝对平均分配,势必影响到自耕农和半自耕农的利益(参见王才友,2011);但毛泽东此时已经不再使用自耕农等概念,而是以地主、富农这样的概念来分析赣西地域社会:⑦

旧的土地分配,经过了多次的调查,及最近毛泽东同志在寻乌县调查[尚未印出,毛同志同我(即刘士奇。——引者注)谈了一个大概]的结果(调查了二十天)地主阶级(包括祠堂庙宇公田)占百分之七十,农民占百分之三十,农民成分,贫农占百分之七十,中农占百分之二十,富农百分之十,因此证明没收一切土地平分是正确的。(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1982a:352)

身处紧张复杂形势下的毛泽东,深切明了在短时间内通过平分一切土地彻底颠覆旧有乡村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基于对总体革命形势的判断,按照劳动力平分的原则需要详细考察复杂的劳动力状况,并不具备现实的客观条件,由此,他以平分一切土地这一快捷的方式来适应当时激进的革命情势:平分比较快,暴动开始即可分田,主张以劳动力的标准的理由是可以增加生产,平分怕不能发展生产,甚至减少些生产……分田要快,打倒了地主,即要分田,不应太慢(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1982c:405)。

其二,赣南闽西地区长久以来形成了聚族而居的基本特征(参见饶伟新,2002),如果以村为单位按照人口进行平分,实际上就会演变成同宗族内部的分田;而如果以乡或者几乡为单位进行平分,一方面容易引起宗族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地方社会中有些宗族本就人口众多,无论如何按人口进行分配,如果以宗族为单位进行计算,其分田前后每个宗族所占有的土地总量依然会存在差异。⑧

其三,两者在族田、庙宇等公共土地上的分歧,也和地方社会中的宗族因素密切关联。公田既是宗族声望与威望的象征,也在资助族人求学、救济族内弱势人群等现实方面起着作用。平分一切土地对地方社会中的大宗族利益构成了冲击,其实质是对地域社会内具体的社会集团的冲击。

从1930年2月到1931年2月,是毛泽东早期革命生涯中形成农村调查文本最为集中的时期:《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以及《兴国调查》等一系列调查,在详细分析地域社会的社会结构与阶级关系的同时,也产生了与原有地方社会结构不相一致的地方。因而,这段时间内的毛泽东农村调查,是在同时应对来自意识形态诉求、现实政治情势以及具体土地政策这三个层面的情境下产生的,既具备了阐述自身斗争策略正当性的历史意涵,也是在推进社会革命这一方针下做出的策略选择,并在客观上加剧了地方社会的革命进程。在实践层面,它又以新的阶级分析概念深刻地影响着地方社会的基本形态——毛泽东尝试结合中国地方社会的具体情况,完成源自苏联革命的诸如“富农”等的阶级概念的“本土化”过程。⑨

六、总结与讨论

(一)革命理念的重构:调查文本的历史过程

毛泽东在1941年完成的文章《关于农村调查》一文中将《寻乌调查》界定为“弄清楚了解决富农与地主问题”的关键,又给予《兴国调查》“弄清贫农与雇农的问题”的定位(参见毛泽东,1982a:22-23)。由此,毛泽东农村调查文本的形成过程,以及毛泽东在延安时期系统整理其农村调查思想的过程,实质上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具体革命实践中,为了因应各种不同层面的问题而不断提炼、修正以及再定义的过程。

从大革命时期开始,毛泽东就开始了农村调查的实践,并不断对这些实践进行提炼和总结。其早期有关农村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沿袭了租佃关系的基本概念,并加入了“生活水平”这一维度,同时也奠定了“阶级—革命性”这一基础逻辑;在苏区时期,他先后颁布两部土地法令,以“平分一切土地”的方式来贯彻“耕者有其田”的基本理念,进而试图在短时间内完成革命的社会动员,同时也与地域社会中复杂的宗族、土客关系产生了张力;他前后两次入闽,从闽西地方实践中汲取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具体经验,尝试将源自苏联经验中的“富农”概念加以具体界定。在1930-1931年这一年时间内,毛泽东在赣西南的广大区域内,在极为紧张的战争形势下进行了大量农村社会调查的实践。其中既有发动土地革命以动员群众的现实诉求,同样也是应对现实政治局势的具体考量,更是将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尝试。在这个意义上,这一时期乃是毛泽东农村调查思想成型的关键时期:毛泽东将意识形态的理念与理论原则、现实斗争策略的正当性以及具体社会动员层面的实践诉求均容纳在其农村调查的体系中,并在延安时期加以系统整理,从而使其具有了复杂的理论意涵。

(二)行动策略的衍生:农村调查的实践特征

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调查就是解决问题。(毛泽东,1982b:3)

如上文所述,调查研究乃是解决问题的重要策略。从本文梳理的情况来看,这一策略至少蕴含着下述实践特征:

其一,“阶级—革命性”作为调查研究的基础逻辑。前文已经指出,辨析同盟者与反对派乃是毛泽东农村调查的重要意涵。由此,毛泽东的农村调查尤其注意将一个群体的阶级属性同其对待革命的态度密切结合起来,并将对革命的态度作为判断阶级属性的重要维度之一。

其二,动员与正名作为调查研究的内在属性。陈毅曾经明确指出,红四军早期农村调查的重要工作就是“必须先调查当地某几个人是群众最恨的”(参见中央档案馆编,1991b:762)。因此,调查研究产生的动员效果构成了其重要的内在属性。除此之外,毛泽东的农村调查研究还兼具“正名”的意涵,其在1930年下半年集中进行的以“富农问题”为核心的农村调查,实质上构成了对当时他与赣西南地方干部的分歧的间接回应。

其三,变通与“格义”作为调查研究的实践特征。在整个调查研究发展演化的过程中,毛泽东不断尝试将阶级概念落实到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去。同时,这一过程并非教条的执行过程。毛泽东作为革命的具体实践者,需要面对理论概念与地域社会具体经验之间的张力。为此,他对这些理论概念进行了一系列本土化的改造与“格义”:在开创整个赣南闽西根据地时期,毛泽东将“地主—自耕农—佃户”这一传统以租佃关系为核心的序列转化为了“地主—农民”的序列,以可操作化的“阶级成分”的概念来对包括土客、宗族、复杂的租佃关系在内的传统乡村社会分化机制进行重新界定,从而实现其革命的动员目的。在服务具体革命动员目的、符合意识形态原则的双重诉求下,这样发生在具体乡村社会场景中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努力,极大地打破了旧制度下的乡村社会结构与秩序。

(三)社会危机的应对:农村调查的独特路径

20世纪初,社会调查开始被当时的国内知识与政治精英作为国家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工具而引入国内。整个中国社会中兴起了一场社会调查运动。田耕(2017)指出,这些社会调查具有在清末民初重新发现“社会”的历史意涵——它被作为认识种种社会改良和革命的前提,与重新发现20世纪前期的“社会团结”紧密联系在一起;李景汉(1932)也认为早期的社会调查是中国20世纪革命与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30年代中国知识界产生了一场有关当时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重要论战,这场论战涉及有关中国乡村社会性质的两种代表性观点,其背后又是卜凯、陈翰笙等人分别开展的农村调查。那么,毛泽东的农村调查,与知识界的调查有何内在关系?

卜凯(John L.Buck)在1921-1925年和1929-1933年两次大规模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当时农村的贫困更多是由资源短缺、经营方式与生产工具落后所造成的问题,而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和大农场生产方式才是具体的解决策略(参见卜凯,2015)。陈翰笙则通过对华南农村的研究,强调问题的症结在于中国社会中不合理的生产关系,进而认为只有依靠土地革命,打破旧有的生产关系与社会结构才是唯一出路(参见陈翰笙,1984;孟庆延,2016b)。

从调查所得结论上看,毛泽东与陈翰笙更为接近。同时,两者的接近,还不仅在于调查结论上:

其一,在具体进行阶级分析时,毛泽东与陈翰笙都在尝试将源自苏联的概念应用到具体的中国社会中,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同时在阶级分析中加入了“生活水平”这一维度来对阶级状况加以估量。

其二,毛泽东与陈翰笙的农村调查都有各自所面对的理论诉求。陈翰笙的乡村调查意在推翻马季亚尔关于中国社会“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一教条判断,而毛泽东的农村调查同样也有着在马列主义普遍原则下具体理解中国乡村社会的历史意涵。

其三,面对着复杂的地域社会状况,毛泽东与陈翰笙对公田、宗族在内一系列问题有着相近的认知,即都认为这些是革命的阻碍因素,陈翰笙使用了“集团地主”的概念来对宗族问题加以概括(参见陈翰笙,1984)。实际上,这背后隐含的乃是对于当时地域社会中宗族组织以及士绅群体的一种偏于消极的判断:士绅作为传统社会中的地方精英,在基层社会的行政与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陈翰笙抑或毛泽东,在当时的情势下都认为这一群体总体上对革命呈现出摇摆与抵触的态度。

尽管毛泽东农村调查由于受战争形势和调查时间的影响而具有多重形式与内涵,但其调查的总体问题导向、分析思路乃至解释机制都和陈翰笙的社会经济分析有着相通的地方:在调查过程中,两者都尝试对阶级理论与概念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本土化”修正,以应对具体而复杂的中国乡村社会。更需要指出的是,社会调查作为近代以来“西学东渐”的重要产物,其“源”在于现代社会科学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引入,而其“流”则在于不同的社会精英对其的具体应用。作为诸多流脉中最重要的一支,毛泽东农村调查具有更为复杂的历史意涵:它在以阶级进路解析中国乡村社会症结之时,还承担着应对社会动员、政治形势等多重功能,因而呈现出了更为复杂的历史面貌,这也恰恰使其构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调查类型,以应对总体性社会危机并实现其革命理念。

(四)时代思潮的回音:农村调查的理论意涵

相较于当时的社会调查运动与乡村社会性质论战,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问题与主义论争构成了更为基础性的社会思潮,在整个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究竟是应该一个一个解决问题,还是找到一个可以系统解决近代社会危机的主义,一时间成为争论的焦点。

当时尚处于青年时期的毛泽东曾组织过一个名为“问题研究会”的机构,并拟定了《问题研究会章程》(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13:45)。同时,他还明确指出“问题之研究,须有实地调查者”(毛泽东,1990:401)。表面上看,这似乎意味着当时的青年毛泽东更偏向“问题”一端。但实质上,毛泽东与胡适并不相同,因为他在《问题研究会章程》中明确做了如下说明:问题之研究,须以学理为根据。因此在各种问题研究之先,须为各种主义之研究(毛泽东,1990:401)。

因而,笔者将在这一社会思潮背景下去理解毛泽东农村调查的思想与实践:

其一,1930年5月,毛泽东完成了《反对本本主义》一文,并在文中明确提出了以调查研究反对本本主义。“本本主义”是指僵化执行马列主义的理念与信条;实际上,在整个革命实践中,来自共产国际的对中国革命的判断以及意识形态阐述一直影响着国内革命实践。因而,我们会看到,尽管在具体的做法上毛泽东所率领的红四军与共产国际的指示有时并不一致,但是在总的革命理念层面,毛泽东始终在当时的意识形态阐述内进行着自己的实践,并不断结合革命的实践状态进行着“主义”的“本土化”过程。

其二,具体的革命实践不可能只靠抽象原则和理念就得以完成,特别是当共产国际的意识形态范畴内的原则性方针遭遇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时,就会产生革命的具体“策略”问题,而获取这些具体斗争策略的重要途径,就是“时时了解社会情况,时时进行社会调查”(毛泽东,1982b:6)。由此,在“本本”与“策略”之间,调查成为一个重要的中介机制。因而,当革命实践过程中出现了有关斗争策略的重大分歧的时候,毛泽东都会集中进行社会调查:湖南五县调查以及《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所应对的乃是国共合作行将破灭之时国民党右派对农民运动“过火”的指责;而毛泽东1930年在赣南闽西的集中社会调查则是对当时与李文林分歧的间接回应。因而,毛泽东的农村调查具有“生产斗争策略的正当性”这一内涵。

其三,共产党社会调查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阶级估量制定正确的策略。因此,毛泽东的农村调查含有阶级调查的内在属性。一方面,他需要以阶级理论来阐释革命策略的正当性;而另一方面,他更需要通过农村调查的方式使抽象的阶级概念完成其“操作化”过程,并以此来同时完成革命的社会动员以及对中国社会的改造。

20世纪初,面对着陷入总体性危机的中国社会,不同的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开始了各自救亡图存的努力。伴随着西学东渐的历史进程,“德先生”与“赛先生”成为时代的主题,在社会思潮层面,以“社会革命”为主题的激进主义思潮开始兴起。罗志田(2006)讨论了新文化运动背景下的政治变革与文化转型;王汎森(2017)则通过对激进主义思潮下新青年心态的总体勾勒,呈现了当时的青年人对革命的普遍诉求;杨念群(2009)指出,随着“五四”以来的思想解放,对于“社会”的发现与探寻构成了当时政治精英的共识,进而学界与政界均开始以各自的方式投入到对“社会”的研究中去,而面向“社会”的革命也成为激进主义思潮的时代主题。

在这样的社会思潮背景下,毛泽东早期农村调查就不只是具有治理与社会动员意义的权力技术,而是成为马列主义从诸多社会思潮与政治实践中脱颖而出的重要环节:它要完成阶级术语与地方社会原有社会分化机制之间的转化,要面对复杂的政治情势,同时还要以超越纯粹地方社会利益格局的总体眼光来实现推进革命进程、颠覆旧有社会秩序的总体目标。因而,毛泽东农村调查的早期思想与实践,实质上构成了作为革命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有别于无政府主义等其他同时期社会思潮的独特发明:它一方面没有局限于单纯现代国家构建工具的上层逻辑,另一方面,也没有落入到单纯的“社会建构”路径中而陷于民粹主义的桎梏。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毛泽东农村调查在将阶级术语转化为具体社会政策时所具有的理论意涵,而农村调查正是在弥合阶级话语与地方社会旧有秩序之间张力的实践中动态生成的历史结果。

作为革命者的毛泽东,并没有仅仅将“调查研究”作为一项了解中国的工具,他并不满足于将自己的农村调查定位在纯粹实用的方法层面,而是尝试对这些“眼光向下”的农村调查进行提炼、归纳与总结,从中“提取”出对中国农村乃至中国革命的总体性理解。在1941年的延安,毛泽东开始着手整理自己开展过的农村调查,并编纂《农村调查》文集,以此反对当时的教条主义与经验主义。由此,农村调查被提炼、抽象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工作理念与基本原则,从而具有了理论意义。在具体革命实践中不断衍生、发展的毛泽东农村调查,也经过重新“配置”构成了全新的政治传统,不断生产着有关中国社会与革命的科学知识。农村调查的思想与实践,实质上构成了应对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产生的总体性危机的一种独特回应。

注释:

①1930年,毛泽东撰写《反对本本主义》,并在文中明确提出以向实际情况做调查来纠正本本主义的错误(参见毛泽东,1982b:4)。

②实际上,在西方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中,社会调查占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关于人口、财政的调查被作为一种治安科学而具有核心意义(参见Foucault,2007;田耕,2017)。

③在1933年查田运动中,毛泽东通过调查实践来进一步界定农村阶级概念并付诸革命实践,形成了包括《怎样分析阶级》《才溪乡调查》《长冈乡调查》等调查文本,而且这一时期所形成的阶级分析标准一直沿用到1947年以后的土地革命中。但是关于这一时期的农村调查与阶级成分的概念,与本文“追溯源流”的问题意识不尽相同。另外,笔者也曾专门撰文对1933年查田运动中的农村调查展开详细讨论(参见孟庆延,2015,2016a),故在本文中不再赘述。

④直至瞿秋白在1926年7月的《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世界的农民政党及农民协会》一文,真正意义上的富农、中农等概念才得到使用(参见瞿秋白,1926)。

⑤这两份调查所形成的文本现已遗失。

⑥1930年2月,毛泽东召集了红四军前委、赣西特委和红五军、红六军的联席会议,史称“陂头会议”。

⑦实际上,在具体的土地革命实践中,毛泽东当时所采取的乃是将“余钱剩米”这类原本属于自耕农范畴的乡村社会群体转化为“富农”阶级概念,由此,传统社会中“地主—自耕农—佃户”的模式转变成了“地主—农民”的序列。

⑧在毛泽东《东塘等处调查》这一报告中所列的各个村庄中,分田后有些村庄每人分得二石半谷,而有些村庄每人可以分到四石半田谷(参见毛泽东,1976g:145)。

⑨1933年查田运动中,毛泽东进一步深化了这些阶级概念的具体意涵,并且一直沿用到后来的土地革命中去(参见孟庆延,2015,20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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