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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地方债,政府必须检讨!

作者:孙锡良   来源:红色文化网  

孙锡良:有关地方债,政府有必要进行检讨!  

   

有关地方债的问题,最近流传了各种版本的说法,一个是有关数量的说法,另一个是有关成因的说法。在我看来,7万亿也好,12万亿也罢,都不能真实反映地方债的现状,隐性地债中央未必是清楚的,如果把村镇级的债务算起来,我想12万亿的提法并非有什么夸张之处,地方债务的成因是我们应该认真讨论和应该倒逼责任的时候,不反思,不倒逼责任,中国老百姓会死于这些债务。  

2008年底至2009年初,中国提出的所谓4万亿振兴刺激计划是最高层面的计划,与之配套的地方政府债则远远不止这个数,近三年来,据估计中国实际总体投资性计划不低于8万亿,钱从哪里来?举债肯定是主体。又据发改委有关官员的话说,刺激计划中的钱大约有关1/3没有真正流入到实体中,这些钱干什么去了?流向了哪里?恐怕是个值得思考的大问题???  

2009年初,中国政府当时提出以中央财政作担保允许各地发行地方债,并且说风险不会很大,当时的乐观估计是2009年之前的地方债总额不足4万亿。现在回过头来看,今天的债务总额与当时的估计是很难相衬的,要么当时算的是一笔糊涂帐,要么今天是一笔糊涂帐,否则,近三年形成了高达8万亿的地方债务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一方面看,如果地方政府近三年举债高达8万亿的话,那么必定有超多的超大型工程上马,实际又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铁路投资是近几年最大的投资产业,而铁路投资又不属于地方举债的范围,即使有债也与地方债毫无关系,地方债到底哪里去了?另一方面看,按投资1万亿产业规模消耗200万亩土地的计算常规,8万亿投资需要1600万亩的耕地作为基础,那么,如果加上国家投资用地和民用地。近三年用地数将超过正常年份的5倍以上,中国耕地现在到底剩多少,官方是否心中有数?  

地方债的问题,现在最紧迫的绝不是如何清债的问题,因为清债用钱涉及到全国人民的利益,任何形式的清债方案必须经过全国人大进行讨论,清债最终的承担者是全国老百姓,钱不会从空气中变出来,全国性、全民性的问题经过全国人大讨论是合理要求。另外,对有关地方债的形成和去向,必须进行大范围审计和调查,要清清楚楚地告诉全国人民:钱到底哪里去了?不知道钱用在了哪里,却让老百姓糊里糊涂地还钱,那不是负责任的搞法,对违法举债、违法用债、违法上项目的行为必须有倒逼过程,否则,腐败成本必定会转嫁给老百姓头上。地方债只要没有人为此承担罪责,将会成为地方官永远追求的蜜糖。在弄清楚这些问题之前,我建议所有形式的地方债暂时打住,不要继续恶化下去。  

有关地方债的问题,我不是今天才关注的,2009年,在国家允许为地方债大举开闸的时候,我就公开质疑和反对过,现在态度仍然不变,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我始终是如一的,不会因经济周期的变化而变化,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必须成为讨论地方债进退的根本出发点。  

   

下面我附加 2009年1月2日 的文章  

《利用“国家信任”为地方发债是对后人的不负责!》  

作者:孙锡良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 点击数:1111 更新时间: 2009-1-2 

  

       前期我们已经听说过中国要为地方债开闸的消息,当时,我随即发帖进行过抨击,有很多专家学者也都是期帜鲜明地表示反对,如今看来,人民的力量和声音总是微弱的,中央政府是铁了心要发地方债的,不过换了个头面,通过财政部为地方举债,由财政部为地方还债,说白了就是拿中央政府的信任作抵押,一旦地方政府无力还债,中央政府负责挑起担子,这是多么的可怕与胆大妄为,我们的后代将要在什么样的大山下压着生存,我们这一代人有义务为他们考虑考虑。  

       中央政府有必要在很多方面告诉人民真相,让人民看到自己的生存环境和未来面对的风险以后再发债也不迟,大可不必以一种模糊的手法霸王硬上弓。  

中央政府必须告诉人民:现在的地方债务情况是什么状况?全国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到目前为止到底欠了多少债?省级我不清楚,县市级、乡镇、村级的债务我略知一点,有些乡镇、村实际上早已经资不抵债了,如果用企业的要求来衡量,是可以破产的,县市级也好不到哪里去,80%以上的县市都处于高负债状态运行,有很多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尖锐矛盾其实就出在地方政府透支未来、举债经营,我估计中国还没有一个机构和一个专家对中国地方债的真实存量进行过统计,也就是说国家对现在的地方政府债实际上是一个糊里糊涂的认识,所以,今天我强调中央在对地方债开闸之前,必须对这些事关未来生存风险的数据进行准确统计,将统计结果公布出来,让人民、专家、人大代表对变些数据进行分折评估,再根据风险程度确定发债量,这才是科学发展观的最重要体现。  

中央政府必须告诉人民:地方发债将如何能做到有法律可以约束。根据国家现行法律,地方政府是不能发债的,透过财政部发债实际上就是在规避法律,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出发,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即使拿国家信任作担保也不能保证人民有安全感,因为一旦国家信任破产的话,人民拿什么法律去伸张自己的正义呢?现在即使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人民尚且没有安全感,那么一个靠信用作担保的“印钱”行为,人民必将身背破产的风险。
    中央政府必须告诉人民:地方债到底用于做什么?谁能保证人民有权监督自己的钱不被贪腐?从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央政府以前的国债项目是最好花的钱,几乎可以断定没有一笔钱得到了善用,只要是通过国债立项的项目,花起来都大手大脚,“国债”成了很多人眼中的最可口的肥肉,以后地方债发了,又有谁能保证会不会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些买债的人却成了“罪恶的的穷人”呢?我希望中央政府在放行地方债之前,先把人民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程序建立起来,不能保证人民的权力,就不急于发地方债。  

中央政府必须告诉人民:如果中央政府有一天挑不起地方债的担子,人民可以去找谁?本次放行地方债,财政部反复表明一定会控制风险,一定会控制额度,听起来是不错,但是,执行起来,人民可不会那么放心,近几年有关控制风险的话听得多了,可最后结果总是令老百姓失望,中国这几年无论是在外汇管理,还是对外投资,无不以付出高额学费而结束,之前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士不是也反复强调会控制风险吗?当前中国的中央政府债之所以还没有曝出问题,并不能说明就没有问题,只是近几年中国的财政收入(靠卖地、挖资源、高税收)能够增加很快,一旦哪一天中央政府债务负担过重,经济一减速,一切问题都会浮出水面,到那时拿谁作信用担保都是一句空话。  

中央政府必须告诉人民:我们子孙后代的资源是不是被无限透支?党中央反复强调,中国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现在的地方政府债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开闸是不是科学发展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等,近三十年时间我们已经透支了未来五十年的资源,再也没有可透支的了,现在就只能瞄准人民的钱袋,透支子孙后代的生活费了,中国的一般人生活其实还不富裕,也没有多少存款,竭泽而渔有什么好处呢?  

中央政府必须告诉人民:地方缺钱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说按中央财政对地方的支持是足够大的,地方缺钱离不开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政绩工程太多,每个新官上任都把搞政绩工程作为首要任务,浪费资源贪大求洋,渴望一天就让辖区翻天覆地。第二个原因就是大政府、大机构。中央最重要的事情应当是先遏制住乱花钱、浪费钱的歪风,而不是用钱来帖住政府的伤口,另一边在人民的伤口上撒巴盐。  

我恳请中央政府把上面几个人民想要的答案告诉人民再放地方债,可以少一点GDP,也可以不要什么8%、9%、10%之类的增长,只要是良性的,7%又有何妨?数字上的增长与人民的幸福指数无必然联系。

孙锡良(转载须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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