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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梁:跨国企业非常希望中国的央企被肢解

作者:高梁   来源:《国企》杂志  

  不能把“混合”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国企》: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混合所有制大热。您怎样看待这轮国资改革中推行的混合所有制?

  高梁:混合所有制是个中性词。从本质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以多元化所有制为基础,二者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20年以来就一直顺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走,混合所有制只是新时期的提法。要理解本轮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和底线都不能忽视。方向是搞活国有经济,在市场中更好地发挥活力和作用,在关键行业和领域保持影响力和控制力;底线是不能成为单线思维的私有化活动,不能在一片改革浪潮中变成私人发财的工具。这是充分吸取了过去改革的经验教训提出的底线思维。对于这一点,有些人却有意忽略。

  有人把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解读为十年前那样腐败型私有化改革的再出发,是不对的。2004年,“郎顾之争”关于MBO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讨论引发全国震动。那时国企改制中有关产权界定、评估、招股、处置等事项缺乏细则和监管,很多人浑水摸鱼,损公肥私,导致普遍的国有资产流失,国企产权改革遂演变为全面的私有化浪潮。1995年到2005年,原有国企中50%被拍卖出售转为私营,26%被合并或破产,地县级中小国企基本消失。国企职工从1.1亿人锐减到4288万人。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数千万人下岗,成为极大的不稳定因素。被不少学者所推崇和广泛实行的“管理层买断”,直接导致贫富分化和干群对立,引起全社会的不满。其后,在战略性制造业的骨干企业改制中,试图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做法更是引起了有关方面的警觉并予以纠正。比如当年徐工改制,因将企业拱手让给外资危害巨大被叫停。

  我们所说的国企改革,不是直接改旗易帜的改革,不是走资本主义邪路的改革。无论是《决定》中提到的,还是习总书记提过的“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都表明此次改革不同以前。

  《国企》:如何理解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民资成分,这是一种私有化吗?

  高梁:从宏观层面看,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改革实现国企和民企在各自领域都能发挥优势作用的成熟完备的经济体系,不是要进行私有化。改革的目的是要完善和加强社会主义,而非走资本主义道路。

  百分之百的国有企业,容易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改革的方向就是引入市场机制。国企体制确实存在问题,应该改革。引入民资后,民资更关心股权的回报,关心市场和管理,监督和鞭策管理层,提高效率。

  现在有很多人批判国有股“一股独大”。但是,在一些关键领域就需要国有控股。应当严禁以国企改制为名,放弃国资控股权,改变重点国企性质。在全球化竞争中,骨干国企对提升综合国力起到了中坚的作用。过去10年,国内成长起一批特大型企业,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跻身世界500强行列,其中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国企,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立于不败之地的支柱和基石,靠别的是靠不住的。

  避免引入“空手套白狼”的民资

  《国企》:一些人担心混合所有制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您认为应当如何避免这种现象?

  高梁:如果不吸取之前的教训,有些人在此轮改革中暗箱操作贱卖资产,损公肥私大发一笔,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法制和规则健全透明了很多,但是流失难免存在。这个时候细则就非常重要,可谓“成败在细则”。这就需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资委赶紧出一套办法,要详细分行业分功能确定哪些行业国企必须控股,哪些必须独资,哪些要相对控股或者仅仅参股,如何实施员工持股,哪些企业可以实施等等。国资委正好借助这次改革浪潮,多做调研,详细梳理行业和功能,发挥好总指引作用。在实施细则方案未出台的情况下,很多央企已自行推开,所以国资委要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出现问题。同时,我建议在细则中要对引入民资的情况和条件做一些限制。

  《国企》:如何选择恰当的民营资本?在选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高梁:第一,要想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引入民资。是因为要改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缺乏人才、缺乏资金,还是企业战略要扩大市场份额?不能因为中央文件一句话或者上级一道命令就蒙着头去做。制度起着原则性指导作用,并不是必须这么做。

  第二,看投资者或者民资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以前中国的汽车行业管理和技术很落后,在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外资企业合作后,不断学习新的设计和管理,逐步做强自主品牌。这种合作是双赢的。

  第三,一定要避免引入“空手套白狼”的民资,丢失控股权,肥了个人的口袋。这在从前的国企改制中大量存在。

  第四,国企推行混合所有制不能一哄而上,要根据过去的经验教训和当下的现实,制定一系列细则,按细则办事。地方政府也要冷静谨慎,不要“脑子热”就出方案。很多资源型央企在实施细则未出台前就开始推行混合所有制,要谨慎一点。比如中石化说要引入30%份额的民资,但是究竟是如何划分、如何论证的,从企业角度看是否一定有必要?我觉得可以再谨慎。国外的跨国企业非常希望中国的央企被肢解,它好分而食之。有些民资背后其实就是外资。

  第五,引入民资份额占多少,最后选哪个民企,都是可以商量的。现在反腐力度这么大,如果国企领导层怕有内部操作或者腐败的尴尬误会,可以向上级报告清楚情况,或者在小范围内将详细情况公示。

  第六,可以学习中国建材的混合所有制探索。混合所有制目的不仅仅是改善国企的管理,而要通过混合将支柱性国企形成整合行业的力量。中国建材通过股权、薪酬、利润分配等合理的制度安排,使得原有民资不仅未失去自己企业的控制权,而且在大集团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形成国资与民资互相支持协作、大中小互相配合的结构,抵御了跨国企业的侵蚀。这是央企的作用,也是搞好混合经济的途径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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