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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田:作为一种生产政体的集体经济村庄

作者:老田   来源:乌有之乡  

 集体经济的“能人”现象,或者说集体经济会不会跟着能人而人亡政息,这是一个歧视性的问题。

  集体经济村庄会不会“人亡政息”

  老田作为一种生产政体的集体经济村庄

  【老田:第十二届开放时代论坛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在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原慈溪县县城)慈湖书院举行,论坛的主题是“集体经济村庄”。老田在这次论坛的主题发言是“作为一种生产政体的集体经济村”,这个主题发言篇幅较长,发表时有删节。这里是全文。

  在论坛发言中间,老田把集体经济村庄看做是一个竞争市场中间的企业,考察其管理结构方面的竞争优势和特点,结合生产政体概念和怀特“开发环境能量”的文明“三分法”,来展开集体经济村庄的管理运作问题及其意识形态建构需要。发言的主题很大,但是论述却很粗略,勉强算是把问题展开一下。】

  我今天介绍的是湖北的HL村,以这个村为例,来观察集体经济村庄对管理理念,跟现在提倡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企业的对比。借鉴一下生产政体的概念,来对照集体存在与现代企业在相关问题上的不同处置方式。

  一、作为一个观察视野的生产政体

  布洛维提出生产政体的概念,是试图考察生产领域自己的上层建筑,观察劳动过程、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以及更为宏观的市场竞争和国家干预对企业内部管理的影响。在这个观察视野里面,一个集体经济村庄就像一个企业一样,有其经济基础,也有它自己的上层建筑。而集体经济村庄的特殊性,就在于企业内部干群关系不同于私企,也与改革后确立主流劳动雇佣关系相区别,这既体现在劳动过程中间,更体现在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中间。很多人都讲到集体经济村庄内部的集体主义精神,这在今天应该算是一个稀罕的事物,考察它在存在内部到底是怎样构建出来的,是怎样起作用的,能够说明生产政体概念所包含的很多内涵。

  前一段时间,在准备这个发言的时候,正好在集中精力在读《毛泽东思想万岁》和《毛泽东年谱》,偶然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毛泽东当年和刘少奇、邓子恢争论的很多问题,都可以放在这个生产政体内部来观察,例如他1957年从正面讲《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8年在反面提出批评资产阶级法权,1959年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中所讲的生产关系就不是说所有制而是指生产场所的官民关系问题。今天的研究中间,普遍是把这些涉及到具体管理环节的内容和主张,拔高到哲学和方法论的角度去理解,甩开了这些讲话在社会经济过程中间的针对性,就总觉得离开实际很远很远。比方说,他讲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很强调要用说服不用压服,如果脱离那种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和面对面的管理层次,就不会有什么说服和压服的不同选择。1958年讲“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实际上背后隐含的是劳动力是否仅仅作为工具地位来看待,按照一个人提供的劳动质量和数量加以评判。

  毛泽东反对物质刺激,并不是反对采用激励手段和管理本身,因为过分强调按劳分配,就意味着把劳动者作为生产工具看待,让管理者把被管理者的基本生存利益作为管理手段使用,这首先意味着政治上的两极分化:一部分干部可以控制多数人的命运。1979年之后于光远等人把按劳分配绝对化,把“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法权”这句话进行过度解释,并抽掉劳动者被作为生产工具来衡量的关键意涵、同时遮蔽掉强化管理手段引起政治两极分化的负面后果,这样一来,似乎毛泽东说“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法权”就是主张“大锅饭”,为懒汉占勤劳者便宜张目,这就脱离了争论的场域和概念的所指。

  文革期间特别强调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从所有制变革衡量确实没有任何一个官员是真正搞了资本主义复辟的,但是从生产政体角度看就不是这样,在管理内部权力关系与私有制条件下的相似性这个方面,确实有着大批的党内拥护者。1969年毛泽东在九届一中全会上还讲:“据我观察,不讲全体,也不讲绝大多数,恐怕是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工厂里头,领导权不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在工人群众手里。过去领导工厂的,不是没有好人。有好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都有好人,支部书记有好人。但是,他是跟着过去刘少奇那种路线走,无非是搞什么物质刺激,利润挂帅,不提倡无产阶级政治,搞什么奖金,等等。”[1]物质刺激、利润挂帅和奖金,作为企业对个人、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手段,仅仅在生产政体的视野里,才会构成“两种不同道路”的区别。从改革开放的经验看,绝对强调物质刺激、奖金和利润挂帅,确实实现了公有制不变的情况下,从根本上再造了整个社会的宏观和微观的权力关系和利益分配,一句话,在物质刺激和利润挂帅的旗号下,完成了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再造过程,由此,还不需要彻底的私有化,人们就已经感受到新时代从根本上有别于旧时代。

  二、湖北HL村成长的几个关键阶梯

  回到HL村,这个村子的发展,有几个重要阶段。1970年之前这个村子很穷困,HL村处在洪湖边上,在地理上是江汉平原上是最低点洪湖周边地区,涝灾特别严重。只要一下雨,庄稼就淹掉了。借支1970年,村子里有27户在外面流浪讨生活,此外还有150多个劳动力平时不出工,都是在外面讨生活。

  这一年叶书记开始担任大队书记,他在任职演说中间说:“三年之内如果不能把村庄的面貌改变的化,我自动下台”。毛时代很多基层干部都有着劳模的生理特点,比如身强力壮、干活干得比别人多,所以就很有领袖风范。叶这个人恰好是没有这些特点,而且他的眼睛极度弱势,只有0.1的视力,按照农民的说法这算是“半瞎子”。他上去之后,特点的能提振民气,第一件事就是带领群众大搞水利建设,给低湖田建设一个可靠的防涝围子,与周围的村庄相比,水灾之年HL村的围子是唯一的一个保证了收成的。此外,他还很有战略眼光,当时洪湖附近水田很多,各个村子相互穿插在一起,地势高的“高湖田”涝灾风险低,潜在价值就高,一亩高湖田可以换几亩的低湖田,叶书记用本村的高湖田就把周围村子不要的低湖田统统换过来。因为当时耕作距离比较远,为了解决运输问题,还组织群众修了一条从定居点到田畈的运河。

  当然,仅仅依靠一个村子的力量去治理低湖田,实际上肯定成就有限。从58年大搞水利,到70年代的时候,整个湖北省的大水利已经开始成型了,就全省而言,治理鄂西北的“旱包子”和江海平原的“水袋子”,是两大省级水利重点。到了70年代中期,在江汉平原按照等高线开挖了多条排水河,“水袋子”治理开始初见成效了;正是在这个大的水利工程背景之下,一个村庄投入几万方的水利工程围堰,就能够很好地起到防涝作用,先于周边村庄解决了水稻生产的最大限制条件。就水利发展的大背景而言,英雄还是跟“时势”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叶书记上任之后仅三年时间,HL村就解决了温饱问题。到1980年的HL村已经相当富裕了,“全大队总产值可达120万元,人平分配480元,工分日值2.5元。现在,全大队公共积累80万元,流动资金36万元,储备粮120万斤。全大队拥有各种动力机械36台,计马力679匹;大拖拉机两辆,汽车两辆。农业生产中的耕整、抗旱排涝、收割、脱粒、运输实现了机械化。社员富裕程度也显著提高。全大队家家进款,户户余粮,百分之百的社员住上了砖瓦房,大多数人家购置了自行车、收音机,绝大多数青年戴上了手表,不少户还购置了缝纫机、电扇等,社员家庭基本上实现了电表化、自来水化、沼气化。生活标准已经赶上和超过了一般城市居民。”[2]到了第二年政策要求强制分田的时候,那个村子的村民的思想非常的统一,一致坚决反对。而叶书记也敢于冒一点点的政治风险,顶住了来自上级的政治压力,顺应了民意,所以就没有分。

  HL村工业化的最重要的起步,是在79年。这年洪湖市投资建立了棉纺厂,要征用村庄的土地建厂,当时一般村民的眼光就是需要多给招工指标,或者多要征地款。叶书记跟村委一班人讨论之后觉得,不要征地款,也不要招工指标,要求帮助建设小棉纺厂,通过这个小棉纺厂的孵化作用,80年代搞了十几个小工厂,这个村里就从农业逐步走向工业化了。非常有对照意义性的是,1979年国家投入巨资建立的国营棉纺厂在2002年的时候办不下去了,为了动员职工不反对改制,县委副书记亲自到场做工作,被工人包围在工厂里面24小时。HL村这个时候站出来,出资1900万把这个厂接下来了。HL村接管国营厂的时候,向职工承诺稳定就业和稳定工资,这样,原国营厂的干部职工都很欢迎。县委书记解决不了的矛盾,叶书记只用了一句话就把问题解决了。很多学者论证说,按照传统的僵化的国营企业管理模式管理,国企必要要垮台,恰好相反,叶书记就是承诺按照老式国企的经验模式来管理,最终把纺织业经营成为HL村的支柱产业。

  2009年北京一些大学生社团到这个村作寒假调查,学生们听到叶书记介绍到接管国营企业的承诺时,格外不理解,就提出疑问“你把大部分的管理手段放弃了,要是他们不努力干活,那你怎么办?”叶书记当时有点激动,用很高声音地回答说:“哪怕这个人的心是一块冷铁,我也把他焐热了”。我当时就坐在旁边,听了很感慨,这些集体村庄的带头人对于管理的理解,和我们在学校传授的管理知识,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逻辑,相互之间不仅不兼容,也相互不理解,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管理知识体系的碰撞。在这个村子里,主要的不是靠管理手段和制度来约束人,主要是建立一个共同体,让大家都都认同集体是我们的家,集体利益实现是我们个人利益实现的一个必由之路,有了这种集体主义精神之后,管理过程对于激励手段的依赖就很小很小了。不仅如此,在很大程度上取消利益分配上的两极分化,还要成为维护共同体信念的支柱,叶书记本人起模范带头作用,直到2003年叶书记每年收入仅仅与普通劳动力相当,5500元左右,到了2009年稍微有点差别,叶书记拿全村最高年收入2万,一线的纺织女工1.4万。

  回想在集体农业时代做的比较好的村子,例如大寨的陈永贵,也与叶书记的管理主张有相似性。陈永贵对于集体管理有个很经典的概括,说是:有制度不繁琐,有差别不悬殊,这个概括据说还很受毛老人家的认同。我后来还接触到衡水的一个村支部书记李书记,他公然说“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不对的,在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内部应该实现“各尽所能,均衡分配”,到分田前夕,李书记那个村子也是很不错,工业已经有了基础,农业已经实现了全盘机械化,但还是被河北省委派出工作组强行解散了。

  三、共同体信念或者集体主义精神的建设过程

  管理永远需要追求企业成员付出高水平的努力,如果干部不掌握控制劳动者经济利益的各种管理手段,加以有效的挟制,那么就需要劳动者有着相当高的自觉性作为替代,否则,企业的效率就没有了保证。换言之,要么是“管理手段挟制下的高水平努力”,要么是“自觉自愿的高水平努力”,二者必居其一。而来自劳动者的“自觉性”或者“主人翁精神”,还没有人能够给出很准确的理论提炼,给出一个大家都接受理论框架和概念体系,都是应用各种相近的词汇加以经验性描述。

  在HL村,叶书记上任之后三年时间就解决了温饱问题,这就有了让大家安身立命的基础了。村里采取了一个重大行动,把外流的27户人家全部找到并接回村里生活。其中有姓杨的一家人,在3年之内就搬了3个省、6个县,费了很多心思才找回他们;因为在外流浪也是生存艰难,女主人在长期的生活压力之下,精神已经不太正常了,迁回来生活稳定之后,人的精神状态就慢慢好起来了。这个重大举措,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性,村子的兴旺意味着每一个人每一家人的兴旺,个人或者家庭利益依靠集体利益进步来实现,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者纸面上,要体现在现实当中,这件事成为全村所有人的共同记忆,也成为管理层经常宣讲的重要事例,用于论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一致性。

  HL村在地理上靠近湖南,四五十年代年代长江大堤防护能力差,通常是南岸比北岸更差,南边水灾更为严重,所以灾年就有湖南人流落过来,在湖边的空地搭棚子安家开荒,这群人就当地老百姓蔑称为“湖南棚子”。合作化之后,承认他们的村民资格,单独成立一个生产队,因为靠近湖区钉螺滋生地,70%的家庭有罹患血吸虫病的病人。1971年大队状况改善之后,就做出决议把这40多户拆迁出来,村支部说服其他村民让出宅基地给他们建房。这也是证实村民资格“有效性”的重要案例,叶书记在很多年之后还说:“1971年这件事在我和我们全村人的头脑中都打下了深深的印记,从那时起,我便开始考虑做有心人,要因势利导地把我们村民中流露出来的这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朴实感情,提升为一种精神和一种理念。”[3]今天所谓叶书记的主要助手之一,在讲话的时候,也经常强调不忘自己的“湖南棚子”出身,以此隐喻个人与集体的利害关系一致性。

  HL村在扶持周边贫困村方面,也是非常积极的。在集体时期,就经常用集体的储备粮扶持贫困村度荒,后来就上升到金钱帮助,帮助别人建小学,帮助周边村庄培训干部和引进项目。在经济往来上,自觉地杜绝一切占便宜的事情,其中几个有代表性的占便宜的故事,其发生和退赔过程,也一样上升到管理案例的高度,以此昭示:什么事情我们能做,什么事情我们不能做,追求利益需要严守什么样的界线。不管是经济往来、还是无常扶助中间的案例,都一样是为了确立认同和追逐利益的界线。

  在访问南街村的班长王宏斌和HL村叶书记的时候,他们都非常强调“党的建设”,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还以身作则要求干部和党员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叶书记要求党员“带头富服从带领富”,不能利益自己的地位追求个人利益的优先实现,“在我们洪林,发展党员我们始终把握这么一点,无论是谁,你再有本事,赚钱再多,你不关心集体事业,没有奉献精神和奉献意识,不能带领群众走共同上升、共同富裕的道路,就不能发展。”“近30年来,由于我们始终坚持抓好了以上两个重点,所以迄今为止,我们全村78名党员没有一个人图个人发财离开村集体的,我们村也出现既没有百万富翁,更没有贫困户的事实。”“使我们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洪林这片小天地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挥。”[4]叶书记本人长期拿本村的平均工资,后来也只接受略高于普通劳动者的收入。

  对集体的不认同,可能有很多原因,但首要的和最直接的原因是:少数人脱离多数人的先富先贵现象,这不仅在一个特定的场域中间造成“集体的心理报酬递减”,同时那一部分好起来的少数对多数人的成就不仅构成心理上的贬低和压力,还是鼓励个人脱离集体寻找个体奋斗是一个示范作用。

  按照叶书记自己的总结:“一是全力营造我们洪林人认可和接受的道德观念及价值取向。在做这项工作时,我所遵循的原则时‘循循善诱、潜移默化’,我运用的主要方式是开会,可以说我对开会是‘情有独钟、乐此不疲’。为什么呢?因为一般的工作例会除外,在其他会议上,我能以‘看似未带观点、实则已带观点’的讲话引导村民看问题、想问题,让村民在看和想的过程中提高认识,达成共识,最后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一种理念。比如80年代中期,‘洪林是个大家庭,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共同上升、共同富裕’‘带头富要服从带领富,带领富要讲奉献精神’‘先富帮后富,洪林有义务’‘赚钱不赚昧心钱,发财不发不义财’‘既要用金钱装满自己的口袋,更要用金不换的思想充实自己的脑袋’等这些朴实无华的观念,就在我们村民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了,时至今日,这些观念也未曾改变和动摇过,按现代的说法,这应该叫一种‘企业文化’,我把它套用一下,就叫它‘村文化’吧!”在乡村的共同体中间,叶书记还很重视两项礼节性的事务:“春节时给村民拜年和村民有丧事时一起给死者开追悼会两件事。因为每逢春节,既是我们每个村民大团圆的日子,也是我们洪林这个大家庭大团圆的日子。一年一度,村民们在不同的岗位上为洪林的建设和发展都尽了心、出了力,我和班子一班人理应到全村走一走、看一看,给每个村民送一声祝福,道一声吉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还可以弥补我们有时平时工作上的不足。对于为去世的村民开追悼会,我认为只要我们深入挖掘、细心提炼、正确引导,它所起的作用就不仅仅是追悼死者了,而是还可以起到教育激励生者的作用。”[5]

  说教能够起作用不是偶然,有了搬迁“湖南棚子”和接受外流27个家庭的共同记忆的支持,集体利益对于个人利益的支撑作用,才显得可以置信而不是那么空洞;有了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不率先谋取私利,才有说教不会贬值的可靠保证——集体不是干部个人的阶梯而是所有人的依靠。所以,叶书记还喜欢引用毛时代就已经流行的顺口溜来说明问题:“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党员看支部。”

  管理的一个关键任务就是要沟通个人利益与集体目标的不一致,如果有了对于集体的普遍认同,那么采取各种激励手段反而有些多余了。而对于集体的不认同,通常与村内的社会分化和竞争有关,这些都在有意识地加以抑制之中。叶书记说对于村民建房,绝对不容许高出邻居一匹瓦一口砖。反过来,最主要的激励手段——对于利益的分配,反而倒过来为促进集体认同来安排,视村里企业盈利状况好坏,是按村民的家庭来分配企业红利的,三口人的核心家庭就分一份红利,与长辈一起过的四五口人的家庭则按1.5份分,比方一份红利2-3千元。此外,得益于集体经济的支持,村里提高很多种免费的福利,例如吃水和用电不要钱,为所有老人购买了社保,村卫生室已经升级为卫生院免费治疗村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也设立了成员资格获得年限,例如工作达到七年之后经本人申请可以享受村民资格待遇。

  我多次去这个村庄调查,也与村庄干部有过多次访谈,由此形成一个对于管理的认识:只有在认同彻底瓦解的管理结构中间,激励手段才成为最主要的管理手段,制度建设相应地上升到管理的第一位。在认同依然起作用的背景下,维护认同就成为管理的第一要务,而防范各种瓦解认同的激励手段和制度,都在惕戒之列。在一定程度上,“管理手段挟制”的强化,会引发管理结构内部的异化和不认同,往往不能够增进“自觉自愿努力水平”的提高,前者会损害后者。

  较为平均的利益分配,在不同的群体中间引起的主观评价是不同的。对于底层劳动者而言,均衡分配是一种增进认同的手段,但对于那些处于技术和管理高级职位上的群体而言,这是一种增进不认同的方式。在市场化的企业中间,较高的管理、技术和销售经验和关系网络,通常要给予较高的利益,特别是周边存在吸引高层职位的高收益时,这种外部压力就是不能够忽视的。私人企业一般的做法是企业高管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分享权利,这在集体村庄中间激起不同的应对,南街村完全不予理会,自班长王宏斌而下都只拿250元固定工资,华西村是附加条件地接受,HL村则处于二者之间。

  在私人企业愿意给高层管理人员支付高薪的环境压力下,华西村从1994年开始给予管理层较多的分红,同时却以《村规民约》加以限制:企业高管获得分红作为记账股份,在离开华西村时失效。从1994年开始,村民从企业获得的奖金取决于村庄规定的‘一三三三’分配制度:1994年开始实施给企业留利20%,2003年改为留利50%;在企业留利中间,厂长得10%,副厂级干部平分30%,职工得30%,其余30%用于企业发展。村民的股份多半来自奖金的记账收入,在村民收入中,奖金和分红平均是工资和福利的5倍。

  南街村、华西村和HL村都一样,都承认村民的成员资格,以及由成员资格所规定的分享企业红利的权利。不同的是:南街村通过70%的按需分配来实现红利共享,华西村则是在承认职务差别的情况下让每一个村民都得到记账红利,HL村则通过每年年底的红利按户分配来给出。共同点是:三个村都承认村民依据成员资格分享村企业的利润。

  从集体村庄的局部和全局的对照中间,可以看到村庄内部的“修正主义势力”:那些私企中间得到更高红利分享资格的企业高管,在化公为私的过程中间会实现自身利益的扩张。给定“经济人假设”有效的前提,则集体经济村庄内部有着特殊的管理课题:短期内是高层的利益先占带来的认同瓦解后果(这对于不注重激励措施的集体而言是致命的威胁),长期问题是高层追求利益最大化会走向最终剥夺村民的成员资格所分享的利润份额(这意味着集体村庄的结束)。在访问南街村班长王宏斌和HL村叶书记的时候,他们都谈到要切实加强村庄内党的建设工作,他们说的党建工作要求从短期看是培养那种不要求通过剥夺村民资格以实现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干部储备人才,从长期看则是要随时随地与社会分化的规则作斗争并逆转社会分化带来的消极影响,据以维护村庄的集体性质稳定。正是在这个方面,毛泽东是所有村庄带头人的知音,王宏斌本人则认为除了毛泽东思想之外找不到别的思想资源,以实现村庄内部整合并调节公私关系的需要。

  在集体经济村庄内部,高层管理人员的不认同趋势,实际上被视为管理事务中间的最优先事项,是值得“带头人”投入最多时间和精力来处理的首要问题。至于日常管理中间,倒是很少花大力气去进行监督考核,那种把管理视为管理者监督考核被管理者的想象力,不太切合实际需要。有一点很清楚,集体经济村庄内部,干部的权力很少来自于运用各种激励手段所带来的控制权和强制性,主要是来自于村民自下而上的赋权,干部对于村民的影响力主要是源于认同而不是控制权的集中。

  干部较少运用强制性的管理手段,并不意味着权威的低下,在HL村,村民告诉来访者,叶书记的权威比公检法的权威要有效一点,法院判决解决不了的纠纷,叶书记可以调处。另外,在乡村中间,计划生育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执行难度很高,但在HL村没有大的障碍,三十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效果非常好,人口增长速度远低于周围村庄。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与农民的生育观念并不合拍,计划生育在农村是执行难度最大的政策,但是,所有的集体经济村庄,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效果都非常好,南街村与河北周庄都一样。

  而且,自下而上的赋权,高到一度程度之后,使得社区有潜力接管国家机器的部分镇压职能,近年来复活的“枫桥经验”(今天只强调矛盾就地解决把上访最小化),在毛时代的实践中间是由社区组织接管公检法机构的镇压职能:对于那些需要服刑的镇压对象改由社区组织监督改造。近三十年来,毛时代的单位制那种熟人社会网络彻底瓦解之后,对于国家介入的要求就日益殷切,公检法这样的镇压性国家机器的扩张就很快,但是,这种高成本的社会管理方式不仅成本高,也远远满足不了秩序要求,很多地区黑恶势力的抬头就是一种明显的标志。

  在村庄企业的职工队伍里面,由于承诺稳定就业,村民还额外拥有分享企业利润的资格,这样就形成稳定的熟人社会网络,在这样的网络中间,群众的风评对个人的影响力很大,人们倾向于自我调节和自律,需要干部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制裁和纠偏的例外事务反而很少。在一个人进入企业之后,很多人容易形成稳定的预期,自主地形成长期努力方向,稳定就业有助于鼓励员工学习技术和热爱岗位。相应地,村庄也鼓励人们形成长远预期并据此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些村子都有成员资格授予方面的轨定,HL村轨道如果在村里干满7年之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以授予成员资格,而成员资格不仅获得利润分享资格,还会与村庄的长远发展前景稳定地捆绑在一起。南街村和华西村都有类似的规定,个人工作满某个年限之后,就有机会获得村民资格。

  四、村庄与国家的一致与不一致

  在布洛维那里,生产政体除了劳动过程和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之外,还要与外部的大环境发生关联,市场竞争的压力要对企业内部的生产政体起作用,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干预也是明显的。今天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间,每一个集体村庄经济状况都依赖于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补偿水平的高低。南街村和HL村不是那么富裕,关键在于村庄支柱产业的行业价格补偿水平较低,HL是以纺织业为主导,而南街村是以方便面和啤酒为主导的食品产业,国内相关行业处于过度竞争状况相应地价格补偿水平就低;而华西村(冶金类)和河南刘庄(制药类)的企业产品,行业的竞争度弱一些,价格补偿水平较高,因此,村民的分配水平和富裕程度就较高。

  相比较而言,绝多大数企业内部的权力机制,不能够与国家政策和法律环境相冲突:微观政体与宏观政体的关系是协调一致的。而集体经济村庄的特点,显然在于不合于政策大环境的要求,华西村有今天,就是抵制了私有化改制政策的结果,HL村抱怨集体经济没有合法地位在贷款各个方面都受到歧视,南街村在工商局不得不虚假注册为个人持股的股份制企业以获得合法登记。

  村庄微观与宏观制度背景的不一致,给村庄带来很大的压力,河北晋州市的周家庄矢口否认媒体把他们叫做最后一个人民公社,中山崖口村也拒绝人民公社的称谓。几乎所有的集体村庄都很低调,HL村叶书记在接受访问的时候,特别要去不要再网络上发布谈话内容,后来见面时,还特地说到我们在网络上搜索过了:你们确实没有在网上发布消息。政府的宏观政策走向和制度不支持他们的实践,到现在为止,集体经济依然没有法律上的合法地位。在这些村庄大部分低调中间,只有南街村坚持高调,王宏斌本人的看法是把社会上关于南街村的争论,视同南街村品牌的“营销策略”——他说争论越多相应地南街村社会知名度就越高。

  在内部政体与外部的不一致中间,产生很多困扰,南街村提出“坚持外圆闯商海,坚持内方治南街”,但是,外圆和内方毕竟是两套截然有别的逻辑,相互之间的冲突很难彻底消除。村庄内部的党建和红色文化活动,也只能够部分地址和消除外部的影响。

  五、提升乡村政权执行力的条件与挖掘发展潜力的需要

  在战争年代,共产党人能够组织起有执行力的村级政权,给军属家庭安排“代耕”,这就把壮劳力参军之后对家庭农业生产的破坏性减小到了最低限度,农民接受起来不那么勉强。而国民党作为合法政权,却依赖于“抓壮丁”这样的人力补充方式,壮劳力离开家庭之后其生产和生存都无法维持,这就放大了其破坏后果。从这个简单的比较出发,就很清楚国民党为什么不得人心,军事竞争最终落实到政治竞争,共产党能够在乡村维持一个低成本高执行力的政权组织,实现在家庭之间的劳动力调配,而国民党则不行。依托战争年代的政权建设经验,共产党人在建国后建立起低成本的农村三级政权,农业合作化或者集体化事业的推进,有赖于乡村政权组织的两大特点:低成本和高执行力。

  一个低成本的乡村政权,其主要特点就是干部“不脱离群众”和“起模范带头作用”,低成本的执行力水平高低,主要不是与各种激励手段运用和规则制度建设相关联的,而是与干部得到群众自上而下的拥护程度关联在一起的,认同建设比制度建设更具有优先地位。干部获得群众自下而上的赋权,并以此为中心展开其管理结构,这是集体经济村庄内部干群关系的突出特点,也是集体经济村庄作为一种特殊生产政体的突出特征。

  今天的集体经济村庄,还延续了一些集体农业时代的管理现象,干部起带头作用,村民拥有成员资格,干部群众关系上政治和经济差距较小。不仅如此,华西村企业内部高管的名称都有延续性,工厂财务负责人不称财务总裁、财务总监等等,而是称为主办会计。

  据《江阴市志》资料:华西村在不到十年时间内,“花人工29万个,挑土137万方,将1300多块高低不平的地块,改造成400多方稳产高产的良田。粮食亩产1964年610公斤,1970年805.5公斤。1972年起推行‘双三制’,亩产连续8年超吨粮,每年提供商品粮12.5万公斤。同时发展多种经营,走农副工综合发展的道路。”“大队按照统一规划、私造公助的原则,于1972年建成670间瓦房的华西新村。”据《人民日报》报道,“到过华西的人,都说这里的群众觉悟高,干劲大,尤其称赞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换句话说,华西村当时在几乎没有采用强制性的管理手段(包括物质刺激和政治强制)的条件下,劳动者自愿地付出了高水平努力。

  这种低成本条件下的执行力如何进行定位,理论上没有解决。到底仅仅是一种另类的实践,或者从微观视角看待是一种不同的生产政体,还是一种不同的宏观制度样式,乃至于一种与普世文明相对立的新文明?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很多有强烈制度抱负的自由派人士,打心眼里反感南街村、华西村,潜意识里是把它们当做是新文明来看待的,认为这些村庄的存在本身就是对普世价值的否定。在网络争论中间,一个不认同南街模式的自由派网友挖苦说:托洛茨基批评斯大林一国社会主义不靠谱,你南街难道要搞一村社会主义吗?

  在农村建立一个低成本、高执行力的政权,历代所有的王朝都是做不到,国民党也是做不到的,当然今天的共产党政府也是做不到。新中国成立之后,共产党实在能够充分利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它也是依赖于能够建设一个低成本同时具有高执行力的乡村三级政权。如果把毛的很多讲话,降格到面对面的管理层次来理解的话,实际上根毛心灵相通的知音都在民间。我看史来贺他们写的纪念毛主席文章,我就觉得跟知识分子和政府官员写的是截然不同。南街村内部的党建活动,依然含有毛时代晚期的“反修”功能,目的是防止内部产生瓦解集体经济的权贵力量。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主义精神之间的关联问题,也很是模糊。

  莱斯利·怀特在研究文化变迁的时候,强调对环境能量的开发效率的进步,同时也关注社会系统和意识形态系统,他设想社会系统的组织要有利于技术和工具效率的发挥,而意识形态系统则要对之进行表述和维护。怀特的三分法受到质疑,主要是追问社会系统、意识形态系统与技术系统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不是那么和谐一致,但把这三者突出出来,则是一个很有用的视野,引申到微观的生产政体或者管理结构内部,去考察组织系统意识形态系统之间的合拍或者不合拍关系。以集体经济村庄而论,其社会系统——组织形态内部的官民关系和社会关系——迥然不同于外部,而外部的意识形态表述对村庄运作造成很大的负面干扰,村庄内部不得不设法进行各种抵御外部意识形态的瓦解作用,当然,一个村庄不可能完成另类实践的意识形态表述,只能够沿袭过往的成就,南街村大唱红歌、学毛著等等,目的是寻找“有用的意识形态资源”对自身实践进行肯定。

  有效地开发环境中间的能量,意味着要结合资源禀赋去开发发展的潜力。中国人多地少,提高单产是必由之路,降低旱涝灾害的需要也很迫切。民国初年有一个美国人叫马罗立,他自称外行,到中国来访问之后写了一本书叫《饥荒的中国》。这本书提到中国的水旱灾害十分的严重,抗旱除涝的潜在效益非常高,同时劳动力巨多,工资非常的低,他希望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改善抗旱除涝条件。看到环境特点不需要多高的理论水平,只需要不忽视常识和日常经验就够了,但是,要真正实现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并实现发展潜力,就不那么容易了,需创造什么样的社会系统和意识形态,才能够引导大量剩余劳动力投入抗旱除涝工程建设并提升土地生产率呢?

  毛时代的合作化,是通过强化农村基层三级政权,把中国剩余劳动力这种资源禀赋,结合进潜在的抗旱除涝的效益目标。从这个角度去反思和对照,所谓的制度创新,或者说按照怀特所说的寻求有效开发环境能量的方式,需要就资源和潜在利益目标建立起有效的中介,这个中介就是怀特所说的社会系统。毛时代的实践中间,是通过基层政权建设,在社员资格稳定的基础上肯定成员的长远利益,以此激励劳动者的高水平努力。那时的先进典型例如华西村,就是短时期内密集投入活劳动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单产水平;大寨的先进性就在于把“七沟八梁一面坡”改造成水平梯田,提高了耕地的生产率;HL村就是投入大量活劳动修筑围堰,改善“低湖田”的除涝能力,实现保收。这个方面倒是很符合怀特的观察,充分利用既有的资源,有效地开发了环境能量。而所需要的社会系统或者组织形态,倒是不一定需要全部按照公社、大队和小队三级来设置,像河北的周庄,一开始就不是搞三级所有,而是两级政权(公社和大队,没有生产小队这一级),由大队直接对农户,乡一级统筹机械化等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管理,农户向大队承包一定数量的田间管理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大队检查监督农户完成的田间管理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周庄自己总结的特点是:大集体、小自由。

  土改的潜在影响很大,基本上在农村社区重新分配了话语权,我老家的合作社长告诉我:土改之后中农以上的家庭基本上不怎么敢讲话了,相应地,过去那种通过向邻居放贷收租的利益实现路径不仅没有了,在新的意识形态中间也完全不合法了。毛时代强调“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甚至还贯彻到农村去,其内在的功能要求是实现对利益实现方式的肯定和否定。潜在地,各种通过个人努力追求身利益的优先实现,也都丧失了合法性,土地公有之后的优势群体是干部,四清运动否定干部多吃多占这种方式。否定优势群体的利益多占,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一种实际的意识形态界线,如果把土改后的话语权重新分配,四清对干部多吃多占的否定,看做是意识形态建设工程,那么,这种意识形态系统与集体经济的社会系统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今天在集体经济村庄实践中间,维护集体认同的关键,依然与否定干部利益的过度扩张有关,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种“反修策略”——否定优势群体利益的过度扩张作为维护认同的关键,这算不算是集体经济所需要的意识形态要点和核心内容?即便是华西村由于其处在发达的苏南地区,受到外部的竞争压力很大,不得不对企业高管作出妥协并给予更多的利润分享,但依然没有彻底剥夺村民的成员分配资格,这就与那些实现了乡镇企业私有化的村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从生产政体角度看,集体经济村庄有着不同的管理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组织形态和社会关系样式,同时,也需要一种不同于主流的意识形态来配合它的实践,追求一种不同的生产领域的上层建筑。按照怀特的三分法视野,集体经济村庄需要一种不同的社会系统和意识形态系统,在这个新的系统中间,管理效率的方向是以认同建设为中心,管理效率的障碍就不是被管理者的懒惰或者不努力,而是来自于管理者追求利益先占而带来的认同瓦解效应,后者才是中心性问题。在这些集体村庄,实践中间提出来的问题虽然与主流企业管理结构有异,恐怕也够不上威胁主流制度实践的力量,而是必须反过来寻求自己的出路。

  南街村王宏斌回顾南街村历史时说:作为一个农村组织,在起步阶段技术、资金和人才三个方面都处于劣势地位,要市场竞争中间生存和壮大,必须寻求自己的竞争优势。因为农村环境下,做正规化的管理是不可能形成管理结构方面的优势的,反过来,在认同建设方面的潜力就比较大。管理结构也好,生产政体也好,都关联到企业成员如何付出高水平努力的功能性管理要求,在宏观制度一致和市场竞争的大背景之下,创造竞争优势只剩下“面对面的管理”这个微观层次,集体经济村庄要生存和发展,只有在这个层面上进行辛苦耕耘,一方面激发内部高水平努力,一方面应对外部的敌意和歧视。换言之,集体经济村庄作为一种生产政体,所需要的上层建筑建设及其维护工作,因为与大环境不一致,做起来比较费力。

  下面三段是谈论过程中间的发言和评论:

  老田:集体经济的“能人”现象,或者说集体经济会不会跟着“能人”而人亡政息,这是一个歧视性的问题。当然,一个企业的生存能力确实是真问题,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与私人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样的,有起有落,这无可厚非。就目前而言,从企业的生存性指标来说,集体经济的表现是相当好的。全国工商联2005年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数字,“全国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同时每年又能死亡10万多家,有60%的民企在5年内破产,有85%的在10年内死亡,其平均寿命只有2.9年。”(《民营企业发展报告蓝皮书 民企寿命平均2.9年》,网址,

  http://biz.163.com/05/0701/03/1NHUB23G00020QFC.html)这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任何人,即使再能干资本家都是把握不了自己命运的,集体经济的生存当然也要遭遇市场竞争的残酷考验。在所谓的“能人现象”背后,有着管理结构与竞争生存方面的普遍性问题,美国研究西方企业成长史的钱德勒教授就指出过:一个成功的企业需要进行成功的三重投入:厂房设备方面的投入、销售网络方面的投入以及管理结构方面的投入。他使用的管理结构概念,在功能上相当于生产政体以及集体企业中间被强调的“能人现象”。在所有的企业中间,都需要一个经理班子去要把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整合起来,进行生产和营销活动,实现自己的利润和生存。钱德勒还认为管理结构投入有一个十年左右的成长周期,这个周期大于设备厂房投入周期和销售网络的建设周期,一个新产品技术的成熟到市场上出现第一批领导型企业,一般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如果一个企业十年之内不能完成这个管理结构的成功投入的话,领导下企业在市场上建立起自己的竞争优势之后,机会之窗就会关闭了。很明显,管理结构对于企业竞争的成功是很关键的,不过,学者喜欢把集体企业的管理结构想象为一个带头人的绝对主导作用,然后推测:没有了这个人集体企业以后就会怎么样,其他地方没有这个人所以就怎么样,这样来提出问题和思考问题,不仅仅是歧视集体企业,而且对于这种观察视野也有反思的必要。所有的企业,不管是公营还是私营企业里面,都同样会碰到管理结构与市场竞争的适应性问题。在企业经营中间,不管是劳动过程还是管理过程,基本的逻辑就是分工协作,许多人合作同时每个人都完成自己的事,而且还要在自己选择的水平上付出自己的努力,集合起来的努力成果,才会有企业的成功,这是不需要讨论的。单独提出集体企业的带头人与集体企业生存的关系,未必合乎事实,这可能仅仅是一种把集体经济村庄的管理结构等同于带头人的学术想象力。

  老田:我刚才听了刘教授对人民公社很多介绍,他讲到合作医疗和普及初等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过程,这个确实跟人民公社有关,但这个只是必要条件,没有人民公社必然不会有这两样东西。但是反过来,这不算充分条件,有人民公社也不一定就会有合作医疗和初等教育普及,这个充分条件,是在文革期间才出现的,而且是等到六八年才普及的,为什么呢?在官僚精英阶层特别倒霉的那个时候,教育部、卫生部垮了,不能够正常履行管理职能之后,在它管不住的空白时期才普及的。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四日,《人民日报》发表山东省两名小学教师的一封信,“建议所有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人民公社的大队来办”,“国家不投资或少投资,教师不发工资,由生产大队记工分”(此建议称为“侯王建议”)。此前的小学是很昂贵的办法,要建立高于某个标准的校舍,聘用正式教师,财政拨给经费维持,因为财政能力不足,所以学校办得很少,大多数农村小孩不能上学。下放到大队之后,一个大队就办起一所学校,使用的民办教师按用记工分的形式付给报酬,这个成本就很低,迅速就普及了。我们老家以我的年龄为界,比我年龄大的同乡绝大多数是文盲,比我年龄小的绝大多数是识字的,客观上就达成了这个效果。合作医疗,在合作化早期的高级社阶段,就有基层的试验,人民公社早两年是按照官办的方式,建立公立医疗机构聘用专职医生,医生拿远高于农民收入的工资,1961年刘少奇、陈云主持三年“调整”,在“退够”的名义下,医疗事业与其他公社兴办的服务事业一样被砍掉了,医疗事业恢复私人诊所的收费营业模式,医生和医疗机构恢复以营利为目标的经营方法,跟今天一样由医生向病人收费的营业模式。这个调整政策是宏观性的,全国到处都实施,后来是怎么推广的呢?到六八年的时候,湖北长阳县的赤脚医生覃祥官的事迹在《人民日报》报道出来,全国各地到处仿效,马上就行得通了。普及初等教育和合作医疗,在官场上历来有着强烈的反对意见,1974年邓小平批评合作医疗就说是社会主义阶段办了共产主义的事。这个意见代表教育部、卫生部官员们的看法,文革结束后,1979年卫生部就迅速出台政策对合作医疗进行各个方面调整。1980年代出版的、何东昌领衔主编《当代中国的教育》(代表教育部观点)在提到文革期间普及初等教育时,只有几百字,评价都是负面的,“大批农村公办小学改为民办,教师下放回原籍改拿工资为记工分,本人及其子女被转为农村户口。这种做法,使许多农村小学教师遭受不幸。”“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二日,《人民日报》发表上海、北京、天津三大城市的‘读者来信’,提出城市的中小学由工厂办、街道办的建议,并开展了‘城市中小学如何办’的专栏讨论。此后,全国许多城市的中小学由工厂接办,或搞‘定厂办学’。上海、北京等一些大城市将小学下放到街道办事处领导管理。在当时没有相应规章制度的制约下,只能使学校遭到破坏。例如骨干教师被调走,校舍、校产被挪作他用,等等。”“‘文化大革命’中进行的所谓教育革命,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而且是对教育事业的摧残。”无独有偶,代表卫生部观点、由黄树则领衔主编的《当代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中间,对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评价也是极其负面的:“而在农村,则大搞‘一刀切’,不问实际情况,全部实行‘看病不要钱’的合作医疗,并把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基层卫生组织拴在一起,结果许多大队卫生所被合作医疗‘靠穷’、‘吃光’,使防治疾病的力量大为削弱。”不管是事前,还是在事后,合作医疗和初等教育的普及,与教育部、卫生部系统官员们所理解的“规律”都是冲突的,他们只要起领导作用,普及这两者的条件就不存在。所以说,人民公社只是普及教育和合作医疗的必要条件,而充分条件则要等到官僚精英阶层的常规化思路不起作用的那个特殊条件。

  老田 :就是经济学家不读社会学家的书确实很遗憾,曹锦清老师《黄河边上的中国》说到:建国以后农业规划的目标,是以提高最稀缺的土地资源生产率为主的,以提高单产为目标的农业发展路向,而不是以单个劳动力的效率最高为出发点的,在拥有巨量剩余劳动力的条件下,客观上没有追求单个劳动力效率最优这个条件,经济学家长期把眼光盯在单位劳动必须效率最高方面。从理论上来说,从劳动力最优产出来分析问题,与追求土地最有产出一样,都没有问题,但硬要用劳动力最优作为标准去评判历史,不知道有什么现实根据。这是第一点。

  还有一点就是经济学家的共识,说1970年代经济到了崩溃边缘,官员这么说可以理解,符合特定时期的政治需要。但学者也这么说不加论证,好像就是共识,这难道有什么统计数据支持吗?还有就是经济学家老是强调剥夺农民,还说政府搞剪刀差政策,这个也需要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对照来得出结论。毛时代普遍实行国家管制价格、价格信息非常真实,至少那些支持剪刀差结论的学者,也没有找到政府提高工业品价格、降低农产品价格政策依据和价格依据。叶善蓬是主张以剪刀差解释工业积累的,在他的专著《新中国价格简史》相对价格数字却是相反的:“从1952年到1977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72·4%,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升0·1%。”( 叶善蓬:《新中国价格简史》,178-179页,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叶善蓬承认的农业品价格相对变化幅度数字,还远远小于国家物价局的数字。没有提高工业品价格的事实依据,反而存在长期地提高农业品价格的数据,在这样的数据面前还硬要说剪刀差政策存在,这种结论与证据相反的事情反而在经济学界长期流行,我感到特别奇怪。

  [1] 毛泽东:在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一九六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三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6页

  [2] 中共洪湖市HL村委员会编《HL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学习读本》,第148页

  [3]叶书记:《我是怎样在村支书岗位上带来群众共同致富的》,讲话打印稿(2004年4月16日)

  [4]中共洪湖市HL村委员会编《HL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学习读本》,第16-17页

  [5]中共洪湖市HL村委员会编《HL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学习读本》,第5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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