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去库存,本质是掩护资本坑百姓
股王投资
在楼市泡沫或房地产去库存问题上,中国一直采取的态度是暧昧或温和的,一直是在以一种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掩盖问题,一直在打擦边球,而非直面现实并解决问题。这种做法,不但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期,同时也使问题愈来愈严重,楼市泡沫变得几乎无可救药,就像癌症晚期末段的病人,几乎找不到敢动手术的医生。
自2007年起,中国的楼市泡沫就已经引起高层的重视,并一度采取过有效的措施,但随后的一两年里,由于GDP的迅速下滑与世界经济(尤其美国经济)的动荡,吓住了刚刚开始的中国楼市治理新政者们。结果,我们不但没有大胆地及时手术下去,反而走上了美国的后尘,走上了印钱经济与疯狂的杠杆之路。在无数的争议声中,4万亿刺激政策出台,楼市重新活跃起来!虽然有什么国9条之类的劳什子跟着出台,但基本都是做做样子的,其目的也不是要治理楼市,只是想控制住涨势,让它不要涨得太快太猛,说到底就是仍希望房价保持一个合理幅度地逐年上涨。但现在回头看来,4万亿还只是今天一切困难的开端,而导致今天房地产库存高企、楼市泡沫恶化如此严重、几乎把整个中国金融系统拖进高风险之中的根本原因,恰恰是4万亿政策出台后,后来才出台的一系列“加杠杆”政策与疯狂的印钱。
直到今天,我们仍没有直接面对问题,而仍是采取政策性温和措施,保护性地来行政化处理房地产泡沫问题。即通过政策性去库存的办法,试图在政策性保护之下,缓步降低房地产对金融体系的风险,最终想“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这种方法,对于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而言,确实是有必要的,但对于法律或市场来说,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房地产是商品,银行是公司,一切都应当放到公司法、银行法的法律框架范围内处理,应当交给市场来决定其命运,该破产的依法破产,毫不留情,这才是正道!而政策性去库存去反其道而行之,其本质是人为地转嫁风险,保帅丢车!
但,事实上,我们仍是选择了一条政策性去库存的办法。什么叫“去库存”?这本是房地产企业内部策略会上才会讲到的一个概念,怎么会成为一个国家政策的内容或高层的决策基点?对于国家政策或法律来说,没什么去库存,只有依法生产经营、依法销售,在无法销售或库存过多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就依法破产。 说到底,去库存是企业的事,自主经营自负赢亏,这本来与政府无半点关系。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根本就不应该有供给侧改革,只有生产与销售。换言之,对于政府来说,同样没有什么供给侧改革,只有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去对产能过剩的企业进行自我淘汰、兼并与依法破产!
对于政府来说,政策性推动去库存,就是狗拿耗子、越俎代庖!而事实上政府之所以这样去做,一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二是因为身在其中,该利益链条上有自身利益。但我们认为,政策性去库存,如果高房价泡沫不能维续下去,那么在道德风险与法律风险上,就存在几个致命的问题:(1)“去”给了谁,又保护了谁? (2)去完之后又会有什么后果?(3)公平何在,把法律放在哪里?
首先,库存房显然去除给了百姓,让百姓成为接盘侠,帮助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化解了风险。因此,从中受到保护或政策性呵护的人,显然是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国家为什么要拯救房地产企业,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去库存,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以财政资金来购买这些库存空置房来当经济房,想尽一切办法帮房地产企业脱困解围?因为房地产企业或开发商大量地借用了银行的钱,银行大量的借款投放在房地产企业身上(至今没有正式官方数据敢公布,房地产企业贷款在银行占比的真实情况),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银行就是半年房地产公司。其实,房地产企业都是有限或股份公司,只要房价一跌到成本区域,它们随时可以宣布该项目的子公司甚至孙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或倒闭,从而把半拉的楼盘全部扔给银行。这样,银行是承受不起的!所以,为了保护银行,防范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故房价不敢跌也不能跌。这或许正是2007年以来政策制订者的难言之隐,但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在印钱时代根本不领政策制订者的人情,它们继续狼狈为奸疯抬价格,最终谁都明白,这种做法根本不可持续,迟早要出大事。那么怎么办?政策性去库存的效果就是,转嫁风险给社会百姓,百姓当房奴做接盘侠!为什么这样做?因为,自然人不存在破产的可能性,一天不死就得还债。这就是政策性去库存的实质目的所在,虽有难言之隐,虽无法判断其政策在主观上的初衷是什么,但从客观的效果上看,就是杀鸡取卵式的“坑民”。这样掩护资本出逃或以牺牲百姓为代价保护金融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坑民”做法,值得深思。
其次,通过加杠杆来为房地产企业与银行摆脱困境,化解不良贷款的金融风险,这明显与当前推行的“脱虚向实”改革方向背道而驰。当然,最致命的效果就是百姓纷纷成为房奴,他们普遍被扼杀了消费能力,继而导致内需不振,进而导致生产企业的产品进一步滞销,从而形成了一个蛇咬尾巴的恶性闭合式循环。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纷纷被阉割的情况下,我们又拿什么来保障“脱虚向实”,实体企业生产的商品卖给谁?虽然,通过表面上拯救房地产而实质上拯救了银行,暂时缓解或挽回了所谓系统性金融风险,但其代价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如果处理不好,就无法排除步日本的后尘,其后遗症将远远大于眼下的阵痛!这种做法,与前两年证券市场中的“国家牛市”的做法如出一辙,国家通过政策性措施来化解股市的风险,结果就是杠杆牛失控,进而出现去年6月份之后的崩盘血案。那,其实是一场人为血案!房地产会不会也再现股市的那个灾难性场景,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不得不防!
最后,无论你把这次去库存或供给侧改革说得如何天花乱坠,一个客观的事实就是,把当年为恶者、制造这场泡沫的人从高库存的困境中解放出来,而通过杠杆等诱惑性的政策手段诱骗一大批社会资本与民间资金入场,充当接盘侠,为国家解忧,为企业脱困。简言之,就是掩护大资本出逃的万民坑,让民间资本或社会百姓成为坑中的替罪羊。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有很多的疑问值得去思考,因为此做法存在许多道德风险与法律风险。比如,是谁赋予地方政府的权力,可以加大杠杆诱惑民间资金买房?地方政府是哪里来的权力,可以擅自决策挪用纳税人的财政资金,购买库存房来化解房地产与金融资本家们的经营风险?一边是大量百姓无房可住做梦只盼房一间,一边是房地产商赚钱赚到手软设个小目标就一个亿,政府如果要救市,究竟应当先救谁?既然大量库存积压无法销售,为什么依法处理甚至低价拍卖、破产?破产法在政策面前还有什么用,被放在了什么位置,法大还是权大?民间中小企业倒闭那么多,为什么唯独拯救房地产与银行而不加杠杆拯救它们?一旦百姓成为接盘侠之后,房价转跌成灾,那么我们真地不用担心会由此产生若干若干的社会问题吗,比如犯罪数量增多?
太多太多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为了狼狈为奸的地产商与银行,而通过政策性杠杆措施来诱骗百姓成为接盘侠,如此做法必将得不偿失!不但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唯一不同的只是把短痛变成了长痛,把局部之痛变成全民之痛,长远来看,依照日本的历史教训,其后遗症将并不亚于当年的4万亿。
题外要说的是,房地产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银行风险问题,固然在眼下十分迫切和重要,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我们同样要思考的是,为什么会走上这条如此痛苦的路,是谁错误的决策导致了今天这种几乎黔驴技穷的地步?用有形之手过度地干预无形之手,源头不杜绝,中国经济就永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