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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云辉:发展人民经济离不开“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

作者:余云辉   来源:红色文化网  

作者按:温铁军教授提出“人民经济”及其四大特征,迅速成为社会舆论关注和争论的热点,这说明,在党的“二十大”前夕,社会不同阶层对中国经济的理论创新、制度选择和政策方向存在着不同的期待。面对国内外日益严峻的挑战,中国需要新的理论来指导新的实践。本文根据20135月完成的《建设“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一文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以此参与目前有关“人民经济”问题的讨论。文章认为,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可以把“人民经济”的理想追求付诸于行动,真正实现“人民经济”的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和人民性。

没有伟大的理论就没有伟大的实践。经过四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和探索,中国的经济理论已经到了需要反思、创新、突破的时刻。过去四十年中国经济制度的特征是什么?未来四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应该选择怎样的经济制度?这是新时期中国经济理论必须回答的首要问题。

经济制度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与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追求和政策体系构成有机的互动的整体。长期以来,中国诸多经济金融问题主要起因于经济发展目标定位的失误。经济建设目标定位的失误又导致经济制度选择的失误。目标定位和经济选择的失误,最终表现为经济政策体系缺乏层次性、系统性、长远性和预见性。目前中国经济正面临着诸多的困难。这是目标、制度与政策三个层面的问题长期累积的结果。因此,全面解决中国经济问题也需要从中国经济的目标、制度与政策三个层面寻求正确的方向和对策。这需要经济理论创新和经济制度创新。

一、经济发展目标的定位

建国以来的前三十年,中国经济发展主要以质量指标为目标,如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作为发展目标;改革开放后四十年,主要以数量指标为目标,如主要以GDP增长、人均收入、引进外资、外汇储备等作为目标。以追求数量增长为目标的制度选择和政策导向,造成经济结构畸形、增长质量下降。上届政府提出的“调结构”发展思路,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后三十年经济发展的结构出问题了。“结构决定性质(而不是数量决定性质)”,这是一个基本的哲学命题。经济结构出了问题意味着经济性质出了问题。

但是,十多年来,“调结构”的思路和努力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成效。这是因为“调结构”意味着生产结构、分配结构和消费结构的调整,这需要目标导向、制度选择和政策配套的全面调整,否则,经济结构必然继续恶化,最后以经济社会危机全面爆发的方式来完成强制调整和平衡。这将是中国发展的悲剧,也是全国人民不希望看到的。

为此,中国经济发展必须由追求GDP等数量指标的增长转变为追求经济质量指标的发展,把“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的现代化”重新确定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不容试错和多变。

中国百年强国梦的基本内涵是追求和实现工业化、并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实现国防现代化,改变落后挨打的局面。但是,在中国追求工业化的过程中,人们在思想认识上并没有完全理解世界各国工业化的本质内容,因此,工业化追求成为“画虎成猫”的“伪工业化”,变成“招商引资化”、“世界工厂化”、“经济特区化”、“开发区化”、“房地产化”、“城市化”和“城镇化”的追求。

通过分析英、法、美、俄、日等实现工业化国家,可以将新型工业化或工业现代化的内涵及其衡量标准归纳为:

1、每一个产业的龙头企业由本国资本控制,本国资本控制着产业链的主要环节,并拥有产业发展的主导权;产业发展的主导权不受外资控制。

2、本国装备工业部门可以提供各行各业开展工业化生产所需要的核心装备和核心技术;这些核心装备和核心技术不受外国政府和企业的控制。

3、本国所有的工业部门和企业拥有强大的技术创新机构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世界范围内的技术创新主导权。

4、本国产业部门的主要企业拥有国际和国内各类原材料采购的控制权和产品销售的定价权,他们牢牢控制着国际和国内的各层次流通渠道;各种流通渠道和商品定价权没有被海外资本所控制。

5、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创造的财富以利润、工资、利息和税收的形式主要由本国资本、劳动者、金融机构和政府拥有,而不是由海外资本和海外组织所拥有。

6、本国资本控制的工业企业具有良好的国防装备生产能力;民用工业与国防工业之间拥有较强的转换能力;国防工业实力强大。

7、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可以为国家实行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金融服务效率高,金融监管水平高。

8、本国政府牢牢掌控着国家经济的“顶层权力”;本国的基础货币发行权、汇率定价权和资产定价权不受外国政府和金融集团的操控。

对照上述每一条标准,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水平与真正的工业化国家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距离,甚至还在拉大某些方面的距离。

因此,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思路,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方向,需要明确工业化国家的标准和内涵,抛弃一切“伪工业化”的花拳绣腿,追求中国真正的工业化和工业现代化。满足上述标准的工业化或再工业化,必然同时意味着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和科技现代化必然带来国防现代化,同时为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经济制度的选择和政策体系的设计必须服务于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

二、中国经济制度的选择与升级

国家的经济体制是基于经济目标与制度现实的综合和选择。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现实、不同的经济目标追求,必然产生不同的经济制度选择。在新的历史时期里,中国需要提出新的经济理论和新的制度模式,以解决现实的经济社会问题。

中国新时期的经济制度模式应该定义为“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其中,“市场经济”、“组织化”和“社会主义”构成这一经济制度模式的三大要素。

1、关于“市场经济”

中国新时期的经济制度必须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而不属于计划经济的范畴。这是基于中国经济社会运行现状的选择。在新的历史时期,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竞争特征、法制原则不仅要全面体现于经济的组织化过程,而且要深刻地渗透到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群体的管理模式与授权模式之中。

2、关于“有组织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区分为“初级的、无序的、非组织化和非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和“高级的、有序的、高度组织化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前者简称为“欠组织的市场经济”,后者简称为“有组织的市场经济”。

可以说,中国过去四十年推行的市场经济模式属于“低级的、无序的、非组织化的市场经济”。这导致资本的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这是中国市场经济的1.0版。回顾1.0版的市场经济,首先通过推行家庭承包制敲碎了中国农村的基层经济组织——人民公社,而不是把人民公社普遍改造为类似于华西村一样的农民从事商品生产与经营的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和生产企业;其次,通过开辟经济特区、引进外资、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以不平等竞争的非市场经济手段和做法,冲击仍然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尚未转型的国有企业体系。中国经济由高度组织化的计划经济时代进入了无序的、法如虚设的、不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低级阶段。这个过程也是中国工业经济领域“去组织化”的过程。

中国农村和城市的改革过程是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母体艰难诞生的过程。改革开放的四十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改革的四十年是培育“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国内各类经济主体”的四十年,开放的四十年是引进“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跨国垄断资本经济体”的四十年。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中国并没有学习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美国在工业化初期所普遍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而是大开大放,引进了跨国垄断资本。这些以现代金融和国际资本市场为后盾的跨国垄断企业与国内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内资企业形成了类似于“洋枪队”与“义和团”之间的非对称的经济竞争。海外跨国资本迅速控制了国内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并占领了国内各个领域的主要市场,获取了产业利润的主要份额。其实,发展市场经济的改革没有错,假如在等待国内经济发展成熟之后,再引进跨国资本、再对外开放,也不会错。但是,在国有经济没有成功转型并且国内民营资本没有走向成熟的情况下,采取“改革+开放”的政策组合和“以开放促改革”的急躁策略就产生一系列经济问题和社会后遗症。

改革开放四十年之后,中国形成了国家资本、海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并存的经济结构。这构成了中国市场经济的1.0版。当前经济社会一系列矛盾的集中爆发表明:这种初级的、无序的、非组织化的、非法制化市场经济制度已经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当前,中国不仅面临着产业结构的升级,而且面临着经济制度的升级。中国经济制度亟需再次飞跃和变革,即由“市场经济1.0版”升级为“市场经济2.0版”;由“初级的、无序的、非组织化和非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升级为“高级的、有序的、高度组织化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并通过建设高度组织化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体制来实现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和现代化。

3、关于“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

中国经济制度的升级,即由“无序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到“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必须回答一个问题:中国发展“有组织的市场经济”究竟应该由谁来充当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和主导者?

究竟由本土资本(包括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还是由海外资本来充当中国经济的组织者和主导者?这决定着中国经济是独立自主性质的经济体还是对外依附的殖民地性质的经济体(这就涉及到当下“人民经济”的自主性问题)。如果中国“有组织的市场经济”是由海外资本和跨国垄断企业充当组织者的角色,由美国政府、美国国会和跨国金融组织掌控着中国经济的顶层权力(即人民币基础货币发行权、人民币汇率定价权和人民币资产定价权),那么,中国必然沦落为对外附庸型的殖民地性质的经济体,中国一切现代化的努力必然成为泡影。由海外资本和海外政治势力主导和组织起来的“有组织的市场经济体系”只能使中国沦为拉美化和殖民化的国家。这种“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无法完成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事业。可见,中国“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只能选择本国资本来充当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和主导者(这种选择就解决了“人民经济”的“自主性”和“在地性”问题)。

中国的本国资本根据其权属关系可以区分为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究竟由国有资本还是由民营资本充当中国“有组织的市场经济”的组织者和主导者?这是区分这一“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属于社会主义性质还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分水岭。

在现阶段,中国的民营资本的单体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都远远逊色于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的竞争力也远远落后于海外资本。从民营企业家携带着各自的资产出现在中国的移民潮中,可以看出,中国当代民营企业家群体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忠诚度和爱国主义精神还远不如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企业家。如果中国民营资本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还不足以主导中国经济,那么,中国就不具备发展由民营资本主导的“资本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条件,而只能选择由国有资本来主导和组织中国经济这一制度模式。这种由中国国有资本主导的“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必然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因此,应该称之为“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

在民营资本实力还不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情况下,面对对外开放所迎来的全球跨国资本的竞争压力,只有国有资本具备与国际跨国垄断资本抗衡与竞争的实力。国有资本忠诚于国家。为了实现中国经济与社会的现代化建设,坚持独立自主的政治、经济和外交政策,中国必须选择由国有资本主导的“有组织的市场经济模式”。这就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必然具备人民经济的“综合性”和“人民性”。

在民营资本无法主导中国经济的情况下,如果压制国有资本的发展壮大,那么,中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必然让位给海外跨国资本,必然使中国经济丧失独立自主性。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对一切旨在打击国有资本壮大、限制国有企业发展的舆论和政策都应该保持警惕并予以纠正。

总之,历经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由初级的、非组织化和非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升级为高度组织化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升级为以追求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为目标的、由国有资本主导的“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避免中国经济结构拉美化和经济性质殖民化。

因此,中国经济发展的内涵并不是简单地保持经济总量的数量型增长,而是要完成“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为目标”的生产结构调整、分配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调整;是要完成市场经济制度由“初级的、无序的、非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制度”升级为国有资本主导的“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中国必须走、也只能走“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

三、中国经济政策必须体现中国经济的目标追求和制度精神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政策具有三大缺陷:一是缺乏层次性,即,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和微观政策之间缺乏分层与衔接;二是缺乏系统性,即,政策出自部门,往往以部门利益为导向,政出多门,彼此冲突,没有系统性和全局观;三是缺乏长远性和预见性,朝令夕改,宏观调控调个不停,各个经济体难以形成合理预期而只好选择投机。究其原因,这是因为中国的经济政策没有体现中华民族的百年梦想、没有体现共和国的宏伟目标、没有体现国家经济制度的本质精神之结果。

这里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是:中华民族的理想是什么?现实生活中人们血液中流淌的信念是什么?政府部门确立的经济发展目标合适吗?GDP总量、人均收入和小康目标能否代替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中国真实的经济制度是什么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还是资本主义性质?中国经济是独立自主经济体还是权贵买办主导的经济金融殖民地?如果上述问题没有正确和明确的答案,或者回答问题口是心非,心存狐疑,那么,中国的经济政策怎么可能做到具有层次性、系统性、长期性和预见性?

只有明确中国的国家目标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国防和科技的现代化,只有明确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经济制度保障是“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那么,中国的经济政策才能找到聚焦的方向,才能体现出“市场经济”、“有组织”和“社会主义(国有资本主导)”这三重制度性内涵的精气神。为此,我们需要在政策层面上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明确经济发展的目标定位。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仍然是实现“四个现代化”,仍然是追求工业化和现代化。当前需要根据新型工业化的八个标准,制定中国“再工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并以此纠正城镇化、城市化、开发区化、房地产化和世界工厂化等各种追求低质量GDP增长的做法。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未来再次出现核心技术缺失和卡脖子问题。

第二、整顿和重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中国国内统一市场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工作,这需要拿出类似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的决心(20135月提出建设国内统一市场,目前已受到重视)。为此,需要取缔各地各种税收优惠、土地优惠、排污优惠以及违规免罚优惠,同时,执行统一的处罚标准。各种政策性优惠是对其他地区和其他企业的歧视,也是对正常经济决策的干扰。各级政府在经济领域的首要工作不应该是招商引资和追求GDP增长,而是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社会制度的权威。

第三、对地方司法机关(法院)和地方环保部门实行中央垂直管理(这条建议近些年得到部分落实)。目前地方党委政府集行政、立法、司法于一身,无异于封建诸侯。诸侯割据,国无宁日。中国司法的黑暗和环保的无能,制造了大量的经济问题、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执政党地位。但是,这些问题不是出自共产党执政和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出在中央没有对地方司法和地方环保实行垂直管理。司法和环保必须独立于地方的权力和利益。没有司法系统和环保系统的垂直管理,就没有法制和秩序可言,就不可能建立有序的、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制度。这比大部制改革更紧迫,也更重要。这一点应该向德国学习。

第四、推动中国经济走向组织化和有序化。在农业领域,应该通过农业财政补贴的引导,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成立各类农业合作组织,让农民协会、农业合作社和各类互助组织代替农民个体户;同时,国家资本应该投入建设覆盖中国广大农村的种子农资供应网、粮油和主要农产品采购网、科技与培训服务网、农业保险与低息贷款服务网,等等;利用现代连锁经营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把中国农业重新引领到组织化的道路上,以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避免海外资本对中国农业的渗透和掌控、并提高农民与国内外产业资本的议价能力。

农业领域的组织化,仅仅停留生产(供应侧)的组织化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时完善消费(需求侧)组织化。各级政府应该把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和各类大型企业对农产品的有效需求组织起来,与农业生产供应端进行对接,在微观上形成点对点的城乡经济微循环,减少农副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产品质量,提高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

在工业和商业领域,应该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和整合企业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不是“商品市场主导的市场经济”,而是“资本市场主导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意味着国家资本和政府金融政策可以主导和调控国内资本市场,进而提高国内资本市场的法制化、组织化、有序化的程度,最终形成比国外资本市场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使国内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再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中国的产业升级不可以依赖海外资本市场,更不能让海外资本市场主导和调节着国内产业的发展。

国内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不是向外资开放、不是让外资主导国内的资本市场,而是让国内企业松绑、让国内投资者松绑,是把国内企业的“资本自主权”和国内投资者的“投资自主权”从中国证监会官员手中交还给企业和投资者。把证券发行、上市、企业并购重组的责任和权力下放给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随着注册制的落实,此项建议得到落实)。证监会和交易所仅仅承当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证监会和交易所必须有效地避免上市公司资源流失海外。上市资源的流失等同于国家税赋资源的流失,等同于国内资本市场调控能力的丧失。

第五、国有资本需要主导国民经济体系中各个行业的开拓性投入,引领各个产业的科技创新,前瞻性地开拓国内外市场,把握产业上游重要原材料的控制权和产业下游主要商品的定价权。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并不是向国家财政提供利润。国有企业的核心职能与经济定位应该是开展前瞻性投资布局、引领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国际跨国资本展开竞争、控制国内外主要原材料来源、掌握国内外主要商品定价权、维护中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确保中国经济金融安全与政治稳定、推动再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国家资本是主干,民营资本是枝叶,海外资本只能当做肥料养份,如果有害,将立即剔除。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决不可能让外资主导本国的主要产业。

第六、坚持正确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国有企业是国有资本的载体,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决定着国有资本的命运。国企改革的方向不是缩小规模、减少数量和退出竞争性领域。由于民营资本还不是海外资本的竞争对手。,因此,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将意味着让海外跨国资本抢占和统治中国经济的竞争性领域。无论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目前只有国有资本具备与海外资本展开竞争与抗衡的实力。发展“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国有资本的主导地位并发挥其组织市场经济的作用。

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把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引进到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之中:(1)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2)所有权归于国家并以行政授权的方式授权给国资委;经营权应该以竞争的、投标的、信托的方式,授权委托给专业化的产业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必须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国有企业经营班子应该产生于竞争性的市场,而不是产生于组织部和国资委的会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要从行政性授权改变为信托化的、竞争性的、市场化的授权。只有把市场经济的竞争基因植入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授权改革,才能使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拥有更强的竞争活力。

“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不仅意味着体现社会主义特征的国家资本需要组织和主导市场经济,防止中国经济无序化和殖民化,而且意味着市场经济的竞争精神和法制精神必须反过来渗透到社会主义内部、体现于国有资本的管理和国有企业的授权之中。

第七、中央政府必须牢牢掌控“中国经济的顶层权力”。当中国完成了计划经济制度向市场经济制度转变之后,中国经济顶层权力的内涵也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生产计划权、产品调配权和产品定价权转变为市场经济时期的基础货币发行权、人民币汇率定价权和人民币资产定价权。基础货币发行权、汇率定价权和资产定价权之间形成复杂的互动的三角关系,构成市场经济的顶层权力体系。国家之间产业竞争、货币战争乃至军事斗争都是围绕着“经济顶层权力”的较量和争夺而展开。在经济结构的调整阶段,中国应该停止一切“国际金融大跃进”的冒险。“国际金融大跃进”是指:在中国尚未完成真正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前提下,为了迎合国际金融与政治集团的战略利益,为了政府部门的政绩,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所开展的金融豪赌。“国际金融大跃进”的内容包括大幅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设立A股国际版、发展股票期货和国债期货等做空平台、推动资本项目自由化、放松外汇管制和汇率管制等等。

中国应该停止一切国际金融大跃进的举措,提高国际热钱进出中国的门槛,一方面严控热钱进入中国,另一方面严防热钱带着利润财富逃走,并通过经济金融政策的组合拳,逐步夺回中国经济的顶层权力。中国经济的顶层权力应该服务于中国的再工业化目标和现代化目标,应该服务于“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而不是服务于跨国产业资本集团和金融资本集团。

第八、中国央行必须承当起稳定资产价格和稳定汇率的职责,这也是各国央行的核心职责。因此,中国央行也应该行动起来,推出“定向宽松政策”:通过合适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向农业、流通业、生态环保业、新型制造业、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国防科工企业实行“定向宽松货币政策”。既然美联储可以直接购买债券、压低利率、支持金融投机资本;那么,中国央行也可以借助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购买股票、参与定向增发、推高股票指数、支持产业资本和产业转型。建立人民币主权货币的资本化机制,是解决中国经济结构性问题的总枢纽。

第九、在推出定向宽松货币政策的同时,向基金和个人投资者开征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是分配领域的重要税种,是调节社会财富、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手段。中国应该逐步降低生产领域的税赋比重,同时提高分配领域的税赋比重。开征资本利得税符合中国税赋结构的变化趋势。在海外热钱不断进入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开征资本利得税有利于均衡税赋、避免财富流失。股市的低点或发动行情的起点也是推出资本利得税的最佳时点。

中国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人民银行与证监会的配合,需要货币政策与资本市场的配合,其中,央行政策更具有主导性作用,也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在现阶段央行推出“定向宽松政策”可以一箭三雕,既可以增加定向货币投放、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增加企业资本金和信贷能力,推动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又可以有效抑制人民币过渡升值的趋势,避免出口企业进一步陷入困境,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同时,由“定向宽松政策”所增发的货币拥有对应的股权资产价值,不会稀释全社会货币购买力,不仅不会产生通胀压力,相反,还会通过增加社会生产能力和产品供给而抑制通胀。总之,“决定货币效应的因素并非货币的数量,而是投放的结构”。

四、总结

中国经济已经步入改革开放的深水区。为了保护经济成果、克服经济困难、摆脱内外困境、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之梦,我们需要重新提出中国的工业化与现代化追求,需要明确真正实现工业化的衡量标准;为此,我们需要在总结过去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涵和选择,把建设“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作为实现中国经济之梦、强国之梦的制度保障。在明确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和中国生产关系的制度特征之后,重新梳理和调整中国的内外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使之具有层次性、系统性和预见性。中国未来的经济政策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有组织的市场经济制度”的特征与优势,并服务于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这样才能使经济政策体系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和制度灵魂,避免经济政策被个人利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海外利益所误导和绑架。

(作者系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2013526日星期日初稿

2022105日星期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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