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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洛桑江村   来源:《求是》2015/02   

 核心要点:

  ■ 做好西藏工作,首先要做好西藏民族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手足相亲中相连相通相融,在和谐共生中同体同心同向,在守望相助中建藏兴藏稳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 民族团结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干部之间、群众之间、群众中的不同群体之间,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任何时候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始终不渝地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大局。

  ■ 做好西藏各项工作,最根本的就在于赢得人心,共同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安全统一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 民族间的交融,根本的在于价值相通和价值认同。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

  ■ 特别是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问题都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妥善处理,决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哪个民族,就把法律上的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而“法外开恩”;决不能因为矛盾纠纷发生在民族地区,就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而区别对待。

    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我国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目前仍属于欠发达地区,绝大部分群众信仰宗教,所有工作都与民族工作紧密相连。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做好西藏工作,首先要做好西藏民族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手足相亲中相连相通相融,在和谐共生中同体同心同向,在守望相助中建藏兴藏稳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方略,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根本指针,必将对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西藏自和平解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各族人民历经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改革开放后,中央先后召开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的重大方针原则和特殊优惠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党的治藏方略,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推动西藏进入发展进步的新阶段。在西藏发展进步的每一个历史时期,西藏各族人民迈出的每一个新步伐、取得的每一项新成就,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结果。这条道路,充分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和人民在民族工作中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解放各民族、团结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的正确道路,必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这条道路不动摇,不断推动西藏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人民幸福。

    以民族团结为基石,坚定不移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西藏自治区是以藏民族为主体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藏民族担负着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政治责任,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三个离不开”,同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最大的政治,也是不容挑战的政治底线。在西藏,无论哪一个民族,都是民族团结的主体成员,都担负有民族团结的责任,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没有局外人、都是责任人。

    民族团结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团结,干部之间、群众之间、群众中的不同群体之间,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什么宗教,任何时候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始终不渝地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大局。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统一步调、体制上建立健全、措施上细化完善、目标上同心同向,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和环境,切实筑牢各民族大团结的钢铁长城。

    以跨越式发展为关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仍然是各族干部群众的根本愿望。西藏作为欠发达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也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基础。发展抓不好、抓不到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就不牢、力量就不强,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长治久安就很难从根本上实现。因此,在西藏,抓发展,抓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就必须全力抓社会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由于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目前西藏和全国的发展差距仍然很大。要尽快缩小差距,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没有较高的速度,很难跟上全国的发展步伐;就必须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发展不科学、不协调、不可持续,也不可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以坐不住、等不得、拖不起的紧迫感,以敢于担当、有所作为、造福当代、泽及子孙的责任感,准确把握西藏的基本区情和阶段性特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补齐短板,既抓紧解决好当前急需的紧迫问题,又统筹解决好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问题,着力破解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瓶颈制约;既用好用足用活中央的特殊优惠政策,又牢牢把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这个重中之重,做大做强旅游文化、清洁能源、天然饮用水、藏医药等具有特色优势的强区富民产业,着力建设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实现跨越式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

    以争取人心为根本,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凝聚力量首先要凝聚人心。做好民族工作,最根本、最长远的是民族团结,最管用、最有效的是争取人心。当前,西藏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期和各类矛盾交织的凸显期,面临着与达赖分裂集团长期作斗争的特殊矛盾,以及绝大部分群众都信奉藏传佛教的人文背景。做好西藏各项工作,最根本的就在于赢得人心,共同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安全统一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一直以来,我们党在西藏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的,西藏各族群众都发自内心地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从内心深处感党恩、跟党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当好群众的平安守护员、矛盾调解员、发展服务员。

    赢得人心,关键是要心系群众、坚持以民为本,多办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求得万众一心的最大公约数,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最强凝聚力。要坚持实施“富民兴藏”战略,解决好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努力让西藏各族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以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坚定不移地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部中国历史,就是各民族不断交流融合、走向团结统一的发展史;一部西藏史,同样也是藏民族与以汉族为代表的各民族不断交往交流交融,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重要一员的历史,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民族间的交融,根本的在于价值相通和价值认同。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要加强教育引导,使西藏各族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中华文化是包括56个民族的文化,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明,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无论哪个民族,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才有光明的前景。要以青少年为重点,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新旧西藏对比教育,使西藏各族人民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大好局面和幸福生活,更加心向党、心向祖国、心向社会主义。要积极适应当前新形势,不断创新载体和方式,通过旅游体验、文化交流、经贸合作、异地就业等多种途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和谐共生、繁荣进步。

    以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保障,坚定不移地建设法治西藏。在西藏,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从未停止,社会的和谐稳定始终面临严峻挑战。这些年,我们在反分裂斗争和社会治理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干部驻村驻寺、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双联户创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要进一步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使之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确保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我们各级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带头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特别是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问题都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妥善处理,决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哪个民族,就把法律上的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而“法外开恩”;决不能因为矛盾纠纷发生在民族地区,就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而区别对待。凡属违法犯罪的,都要依法处理,不能以民族划线搞选择性执法,特别是对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决不手软。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的法律素养,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努力让法治成为各族人民的生活方式,不断夯实法治西藏建设的社会基础。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充满生机,蓬勃发展。我们要继续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奋勇前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更加珍惜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建藏固边、兴藏强边、稳藏治边,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作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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