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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的名义起诉:历史虚无主义

作者:   来源:经济导刊 0  

  近年来,社会上泛起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一些人借助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用春秋笔法,以西方价值尺度来解读、涂抹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 史,他们以所谓秘辛考证来诋毁污蔑革命领袖和人民英雄,消解中国革命的正当性,一时间甚嚣尘上,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我们看来,应以人民的名义起诉 那些贬斥先贤、污蔑先烈、诋毁领袖,公开宣传历史虚无主义的人。

 

  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涌现过无数先贤与先烈,他们或开启民智或救民于危难,堪称历史长河的中流砥柱。国人历来有追思先贤、缅怀先烈的传统,两 千多年前的《论语》中就指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正因此,中华民族得以在遭遇了无数的艰难困厄之后,依然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的统治,于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千上万先烈的生命 与鲜血,铸就了伟大的中国革命史,奠定了新中国的国本。今天中国走上了全面建设小康之路,但我们不能忘本。尊重自己的开国历史,敬仰先贤和先烈的崇高精 神,就是爱国。

  近年来,社会上泛起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一些人借助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用春秋笔法,以西方价值尺度来解读、涂抹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 史,他们以所谓秘辛考证来诋毁污蔑革命领袖和人民英雄,消解中国革命的正当性,一时间甚嚣尘上,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欲灭人国者,先去其史。面对这种 历史虚无主义的浊流,有正义感的人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郭松民、梅新育对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署名文章的批判与抗争,就是其中一例。

  本刊选登郭松民、梅新育在法庭上的最后辩护词,就是要表明在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中的态度。在我们看来,应以人民的名义起诉那些贬斥先贤、污蔑先烈、诋毁领袖,公开宣传历史虚无主义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的名誉权不容亵渎,这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社会公德底线。那些用低俗文字诋毁英烈形象的行为,不仅挑战道德底线,也挑战宪法精神。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是举国缅怀抗战英雄和革命先烈的肃穆时刻。但有些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不仅没有丝毫悔意,反而冒天下之大不韪,状告 见义勇为的公民,其嚣张至此,理所当然地激起广大群众的反感和愤慨。很明显,如果听任历史虚无主义的歪风肆虐,听任某些人日复一日地颠覆英雄、消解崇高、 解构历史,必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我们应该鼓励有良知的公民站出来,斥责歪风,伸张正义。只有这样,才能重塑国家的精神力量,才能增进社会的团结,才 能真正树立我们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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