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小常识问答(1—5)
黎 阳
一、什么是“公知”?
答:有文化的骗子。或者说,号称“有文化”的骗子。更确切地说,披着“有文化”、“有知识”、“有专业”、“有学问”、“学者”、“专家”等灿烂外衣行骗的职业骗子。
二、“公知”与普通诈骗犯有何不同?
答:一个骗钱,一个骗权;一个窃钩,一个窃国;一个黑道,一个白道;一个在江湖作案,一个在庙堂作案;一个零售,一个批发;一个下三滥,一个“高大上”;一个是战术级诈骗,一个是战略级诈骗;一个作案不依赖权力,一个作案离不开权力;一个对抗法律作案,一个劫持法律作案。
普通诈骗犯是“直线作案”——亲自出马用单纯的技术性阴谋直接坑受害者。所谓技术性阴谋就是直接设陷阱,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设的陷阱高不高明。这种纯技术性阴谋作案有致命伤——第一,只要是陷阱就有破绽,就可能被看穿。只要被看穿,阴谋陷阱就一文不值。第二,阴谋陷阱只要被一个受害者揭穿公布于众,其他人就能防范,阴谋陷阱就基本失灵了。第三,无法改变整个社会的是非价值观,道义上始终站不住脚——只要被人们发现是阴谋诈骗,诈骗犯就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人同情,更无人为之辩解,只能逃之夭夭,毫无还手之力。对普通诈骗犯的诈骗,受害者第一有可能规避,第二有条件揭穿,第三有机会反击。诈骗被揭穿后受害者理直气壮,害人的心亏理怯。因此普通诈骗犯的为害有形有限有法管。
“公知”是“曲线作案“——并不亲自出马直接向受害者下手,而是先骗权,得手后利用权力欺压百姓。作案步骤:骗取软权力(获得绝对话语权、绝对批判权和真理解释权)——篡夺硬权力(“学而优则仕”、“社会必须由’精英‘治理”)——持权抢劫老百姓。普通诈骗犯是纯诈骗,“公知”是诈骗加抢劫——骗有权者的权,抢无权者的钱;诈骗强者,抢劫弱者。“公知”诈骗权力的过程是扭曲颠倒整个社会是非价值观的过程。“公知”骗权得手之日就是社会是非黑白价值观的标准被颠倒之时。从此受害者即使看穿“公知”是诈骗也没有用,无法逃避,无法揭穿,更无法反抗,连哭诉受害的权利和机会都没有,反而会被“公知”扣上“无能”、“懒汉”、“低劣”、“愚民”、“刁民”、“暴民”、“民粹”、“极左”、“无理取闹”之类帽子。诈骗被揭穿后害人的反而“理直气壮”,受害的反而忍气吞声。因此“公知”诈骗的为害无形无限无法管。
普通诈骗犯的诈骗有法可管——刑法,不管诈骗犯如何刁钻也始终逃不掉“刑事犯”这一定性。“公知”的诈骗无法可管——只见有窃钩之罪,不见有窃国之罪。当人们没看穿“公知”窃国阴谋之前想不起来要立法管他们;当人们看穿他们之后已经晚了,要么权力已经在他们手里,他们当然不会立法管自己,要么整个国家都被他们搞垮了,法律体系已经崩溃,根本谈不上立法管这些窃国大盗。而“公知”写的历史决不会让后代知道前朝是“公知”搞垮的。等新的政权建立,新一轮的“公知”骗权重新开始——新一个动乱周期重新开始。中国延续千年的周期性动乱就是这么来的。
三、“公知”与普通诈骗犯有何共同之处?
1.都不劳而获——不能用确凿的事实证明自己是靠创造财富或为创造财富的人服务而生存。
2.都损人利己——嘴上口口声声为别人着想,实际专门坑害别人造福自己。
3.都用语言犯罪——把语言变成不劳而获巧取豪夺别人劳动成果的作案工具。
4.都绝对不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诈骗就绝不会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对自己的言论绝不负责就是诈骗。
5.都主张绝对的“言论自由”——绝对的“言论自由”不承认用言论可以犯罪,因此主张任何人都不必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管后果如何。只要绝对的 “言论自由”,电信诈骗就不过是“言论自由”而不是犯罪。如果电信诈骗都不算犯罪,那“公知”诈骗就更不算犯罪。
6.都拼命让受害者只看过程不看结果——诈骗犯罪,诈骗是过程。不管过程如何五花八门无穷无尽,结果只有一个:诈骗犯损人利己。这个结果只能让诈骗犯知道,不能让受害者知道。不但不能让受害者知道,而且不能让受害者想到,更不用说用结果来衡量过程——受害者只要哪怕开始想到关注结果,诈骗阴谋离败露就不远了。因此凡诈骗必鼓吹绝对的“程序正义”,让受害者只看过程不看结果(只看是否“民主”而不看“民主”的结果是否动乱分裂),把过程而不是把结果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必宣扬只要“程序正义”就必然“结果正义”,绝不承认“结果正义”是“程序正义”的大前提,更不承认不能保证“结果正义”的“程序正义”毫无意义,必须修改或作废。
四、什么样的人必为“公知”?为什么说“公知”是骗子?
答:“公知”必然第一,空有理论没有实际。第二,用空头理论干预实际;第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
只要脱离实际,再好的理论的客观实际效果也跟空话、废话、谎话没有本质区别。用空话、废话、谎话换取别人的财富和劳动成果即诈骗(即使把这些空话、废话、谎话包装成“知识”、“学术”、“理论”,本质上也跟刑事诈骗并无不同)。靠空话、废话、谎话生存的人即骗子(即使披着“专家”、“学者”、“精英”等灿烂外衣也不例外)。
空有理论没有实际的人若不想当理论骗子只有两个办法:第一,改变自己空有理论诶有实际的状况(用毛泽东的话说是“改造”——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第二,避免用自己的空头理论干预实际(但这只有有条件不靠空头理论干预实际谋生的人才做得到)。不肯这样做或做不到的就只能变成理论骗子。
道理很简单。对世界上的任何事务,凡有肯定的理论就必有否定的理论。面对一大堆相互掐架的理论,要正确判定孰是孰非没有实践经验不行,不了解实际情况不行。空有理论没有实际不可能真正知道哪个理论符合实际,甚至不可能知道什么是实际。如果不愿意损人利己坑人害人,则要么改变自己、走理论联系实际的道路,要么干脆躲开不趟这趟浑水不掺和这种事。除了这两类,其他人则必当骗子:不知如何取舍还硬要取舍,显然对后果绝不负责,显然不是根据对错取舍而是根据私利取舍——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对自己有利的空头理论强加于人。这在客观上跟用空话、废话、假话诈骗没有本质区别,这样的人当然是骗子。“公知”就是这样炼成的。
“公知”几乎全是文人——自然科学是基于实践的科学。学理工的只要干本行就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凡空有理论没有实际、用空头理论干预实际的都干不了理工,硬干也干不长。学理工的凡当了“公知”的几乎必然是改了行的(或者说在本行专业里混不下去的)。
许多文科理论与的社会实践的关系不象理工那样密切直观立竿见影。有些文科根本就不能算科学——科学的东西必须立足于实际,必须不断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神速,学理工的必须不断学习更新专业知识,理工领域内的专业执照需要定期更新,逾期作废,不能一劳永逸。而许多文科的东西不是几百年不变也是几十年一贯制,许多文科所谓“大师”全是一考定终身,成名之后专业知识“以不变应万变”,再无知识更新,靠那点起家老本混一辈子。实际许多基于死记硬背加鹦鹉学舌的文科“知识”、“学术”在文盲遍地的时代或许还可以算“专业知识”,而在如今只能算常识,普通中学生用电脑甚至手机就能轻松搞定。有些文科“专业”如今连当常识都不够格,只能算迷信。在科学迅速发展,知识爆炸性普及的时代,许多专业知识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常识。不能不断更新发展自己专业知识的学者就不再有资格当学者。文科也不例外。靠已变成常识的理论冒充“专家”、“学者”本质上已属诈骗,靠假科学当“专家”、“学者”的文人更是不折不扣的骗子。
文科的理论是否符合社会实际、是否有利于社会实践,脱离实际的看不到,没有多年实践经验的看不到,不从整个社会利益角度出发的看不到,短时间内看不到。具备上述条件而能看到这些的,即使是文人出身的也必定经历了长期彻底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改造历练,不再是单纯的文人了。没有经历过这种改造历练的文人除非良心未泯、有自知之明又另有生计,就只能靠当有文化的骗子为生,即靠当“公知”为生。
五、为什么那么多文人会变成“公知”诈骗犯?
把文人变成“公知”诈骗犯的罪魁祸首是制度——以“学而优则仕”为核心的文人官僚制度(过去叫“科举”,如今叫“文凭主义”、“干部知识化”、“官员人文类学者化”)。
这个制度只许文人当官,只认书本理论,没有实践的任何位置。
在个制度下,文人唯一的“正道”是读书做官、当官掌权;唯一的成功之道是应付书本理论考试。文人要成功只需要闭门读书个人奋斗,不需要联系实际,不需要接触社会,不需要集体努力,不需要联系群众。
这个制度把文人变成一个基本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怪胎:不参与社会经济运转,构不成独立的经济力量,跟社会任何阶级阶层都没有不可或缺的经济联系,没有在社会上谋生的能力,生存严重依赖权力——绝大且多数文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范进中举,要么当孔已己。要成功,要生存,就必须与权力挂上钩——要么直接当权,要么间接当权,要么为当权的服务,要么从事与权力相关的行当。不与权力拉上关系,除了极少数非常优秀、得到整个社会承认的,就只能落魄潦倒变成孔已己那样的文丐。世界没有任何其他国家的文人象中国文人那样,生存与权力如此密不可分。
这个制度使文人群体乃至整个中国社会不可避免地确立起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有权就有一切,无权就没有一切”,“只需往上看,不需往下看”。
这个制度使政权官员不可避免地“公知”化,使从来不事生产、不懂生产、不屑生产、根本不知现代化大生产为何物、从来也不把对社会经济活动负责作为义务的文人“代表先进生产力”;使亿万普通老百姓的命运被交到根本瞧不起他们、自命“精英”、只知个人奋斗、个人成功的文人手中。
这个制度使“公知”必须靠权力生存——即使大喊大叫“市场经济”的“公知”也没有一个能丝毫不沾权力、单纯靠市场谋生。
以“学而优则仕”为核心的文人官僚制度是中国“特色”糟粕。只要这个制度不废除,文人变“公知”、有文化的骗子猖獗、祸国殃民、使中国陷入周期性动乱的死循环就不会改变。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