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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刊登郭松民文章:“激活”英烈保护法

作者:郭松民   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刊登郭松民文章:“激活”英烈保护法

郭松民

叶挺孙辈叶晓梅、叶小燕、叶大鹰、叶铁军(从左至右)和两位律师在雁塔区法院诉讼中心提交材料时合影/受访者供图

叶挺将军后人、国内知名导演叶大鹰日前透露,对“暴走漫画”发布含有戏谑侮辱叶挺烈士内容短视频的这一行为,叶挺将军家人已决定起诉。或许这将成为《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1日正式施行后,第一起受到新闻媒体关注的、烈士后人援引这部法律起诉涉嫌侮辱烈士行为的案件。

保卫英雄烈士的荣誉,反击历史虚无主义,这是一场严肃的斗争。笔者对此有一些自己的亲身感触。

2013年,原《炎黄春秋》执行主编黄钟、洪振快起诉笔者和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使“英雄烈士”的荣誉保护问题,第一次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但在当时的舆论和法律环境中,侮辱烈士的一方成了原告,对侮辱烈士的现象拍案而起,奋起保卫狼牙山五壮士荣誉的梅新育和笔者,反而成了被告。

这是一场带有“遭遇战”性质的阻击战,最终以对方败诉而告终,侮辱烈士的势头初步被遏制。此后,维护烈士荣誉的一方乘胜追击。先后有狼牙山五壮士后人宋福保、刘宏泉起诉洪振快、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起诉无良企业加多宝和网络大V作业本,等等。

应该说,拿起法律武器与侮辱烈士荣誉的言行做斗争,意义非常重大。

首先,诉讼本身就是对烈士的尊重,而对那些蓄意侮辱烈士的势力是一个清晰、严厉的警告——再也不许肆无忌惮地侮辱烈士了,否则有可能遭到起诉。

其次,这些诉讼对社会和公众本身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教育。一方面,使公众警醒,树欲静而风不止,确有一些人对我们的光荣历史、英雄和烈士心怀恶意;另一方面,让更多人知道保护英雄烈士的荣誉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也使少数容易犯糊涂的人明白,一个社会确有一些底线不能轻易触碰。

最后,这些诉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施行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舆论氛围。《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类似的诉讼、审判不仅为制定这部法律提供了法律实践方面的依据,而且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人民群众对历史虚无主义的厌恶,对英雄烈士的尊敬与爱戴,客观上都构成了支持英烈保护法出台、施行的力量。

今天,《英雄烈士保护法》已经出台,它以法律的名义和刚性护卫着无言的英雄烈士。但是,《英雄烈士保护法》要能够产生预期的威慑效果,要能够不仅发挥“法律”的作用,还能够发挥出教育的作用,就需要有人将其“激活”。

只有通过一个又一个实际的案例,法律才能深入人心,人们才会自觉地按照法律内在精神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才会自觉地起来维护法律所设置的社会底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说立法的目的达到了。

这就是叶挺将军家人援引《英雄烈士保护法》起诉“暴走漫画”一案所具有的积极社会意义。

遥想当年,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叶挺独立团成为北伐军的开路先锋,所向披靡。我们希望,这样一个案例,也能成为《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后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廓清迷误,以儆效尤。(作者是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案主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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