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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劲松:私有制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虚伪、残忍及不人道

作者:叶劲松   来源:红色文化网  

私有制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虚伪、残忍及不人道

叶劲松

  我国《物权法》草案的制定者、力挺者们力挺《物权法》草案的理由之一,是要向国际接轨,要象国际社会一样具有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规定。实际上, 国际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他们的向国际接轨,就是要向资本主义接轨,就是要通过保护私人财产权名义,使产生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合法化(马克思主义从不反对生活资料私有,只反对会产生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的生产资料私有。所以,我们不反对《物权法》写入,保护生活资料私人财产权)。所以他们保护私有财产的本质是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会产生的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这才是《物权法》草案的要害,保护私有财产只是他们进行欺骗的、掩人耳目的幌子。

  马克思曾说过,生产工具的私有制是一种虚伪的幌子,因为私有者不可能亲自使用生产工具;但是私有制却给予私有者支配生产资料的权力,他们就借此强迫别人为他们做工。(转引自李光灿、吕世伦主偏《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1.394)因此,保护私有财产根本要害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根本改变。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要害是法律宣布,从社会主义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经济关系变为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是正常的、合法的(经济关系不是表现物与人之间关系,是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方面关系)。他实际上从法律上宣布,我国已承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合法性。

  综观历史,包括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私有制社会中,保护有利于剥削阶级利益的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是一贯的,而保护被剥削压迫阶级和民族的财产权却不是一贯的。被剥削压迫阶级和民族的财产权是否保护,常常屈从于剥削阶级的利益。在西方历史上就发生过很多侵犯被剥削压迫阶级和民族的财产权的事例。这些事例证明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虚伪。

  最先在民法中规定保护私有财产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最先以法律形式允许暴力侵犯他人财产权的,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二者的关系是,法律规定,统治阶级暴力掠夺他人财产是合法的,被掠夺财产成为了统治阶级的财产后, 统治阶级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的。

  西方民法保护私有财产的直接来由是因为圈地运动,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在野蛮、残暴的圈地运动中获得的成果。近代,西欧各国都发生过程度不同的圈地运动,英国的圈地运动最为典型。封建制度时期,英国就已存在圈地运动。作为在那个通过暴力实行疯狂的掠夺以完成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圈地运动,具有资本原始积累时暴力掠夺他人财产权的典型特征。“对农民土地的剥夺是原始积累全部过程的基础。”(樊亢 宋则行《外国经济史》第一册 人民出版社1980.54)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英国的统治阶级为加快圈地运动以获得巨额财产,但又不想付出代价,就通过法律对“神圣的财产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18世纪,他们通过许多公有地围圈法令,这样,出现了比资产阶级革命前更大规模的、用暴力把农民共同使用的公有地(农民对草场、林地、湖泊、沼泽等公有地有使用权,而西方法律中使用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强行夺走、然后据为私有的圈地运动。“17世纪革命后,国会以立法方式扩大圈地的规模。1700-1760年间,国会接受地主的申请,通过208项圈地法令,共圈占31万英亩。1761-1801年间,又通过2000项法令,圈地达318万英亩。到18世纪末,小土地所有者基本消灭。”(《世界通史近代部分 上册》115)“1801年到1831年农村居民被夺走350多英亩公有地……农村居民却未得到过一文钱的补偿。”(樊亢《资本主义兴衰史》北京出版社1984.30)通过此种“私有化”,大量农民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被强行剥夺,农民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失去生存保障,被迫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无产者,靠出卖自身劳动力才能生存,即只有“自由”地服从雇佣劳动制度和接受资产阶级剥削才能生存。

  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级对农民财产(农民共同使用的公有地和农民私人财产)大肆掠夺,加快了资本原始积累,而法律充当了掠夺工具,因为资本主义法律批准对农民的大肆掠夺,让暴力披上法律的外衣,使掠夺合法化。这与资本主义法律后来又宣称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的教条格格不入,充分暴露了资本主义法和法学的虚伪性。资本主义法治的残酷事实,证明西方资产阶级御用法学家和我国迷信英美法、大陆法的法学家们所宣扬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全体人民利益”、“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等陈词滥调的荒谬。也证明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观点的正确。

  资本主义国家统治阶级对农民财产进行了野蛮掠夺之后,又通过法律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法国律师、政论家、经济学家兰盖(马克思总体对他持批判态度,但认为他法律精神就是所有权的观点是深刻的)对此写道,资产阶级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批准(对私有财产)最初的夺取,并防止以后的夺取”。“法律可以说是一种反对人类最大多数(即无产者)的阴谋”(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368页,括号内的话是马克思加的)。即资产阶级法律先批准对农民财产的夺取,为防止人民再夺取回来,又用法律宣布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资本主义统治阶级所说保护全民财产,体现全民利益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实质是把他们用暴力掠夺来的成果用法律形式规定和固定下来,并以此限制法外劳动人民的夺取行为。兰盖为此说,“法律可以说是一种反对人类最大多数(即无产者)的阴谋”。所以,资本主义法律保护私有财产分明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却还要给人以平等、公正和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冠冕堂皇的假象。资产阶级需要用法律文字的冠冕堂皇和似乎不偏不倚掩盖其狭隘私利和罪恶。

  英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以及美国独立后一段时间,也经历了类似英国的资本原始积累期,也象英国圈地运动用暴力掠夺农民使用的土地一样,用血腥暴力,并且是更血腥的暴力掠夺已栖居在此数千年的印第安人的土地。

  英国在北美建立殖民地初期,移民较少,这时殖民者还承认,北美土著居民即印第安人对耕种使用的土地有财产权。殖民者与印第安人之间常通过易货贸易购买一些印第安人耕种使用的土地。“例如彼得.米努依特在1626年用价值24美元的一些小玩艺‘购买’了曼哈顿岛(现在纽约的中部就在该岛上)。宾夕法尼亚地区也是用这种方式于1670年‘买’下来的。”(谢沃斯季扬诺夫《美国近代史纲》上册.三联书店1977.67)虽然这些贸易远谈不上平等,甚至可以说这贸易带有对印第安人的欺骗,通过欺骗性的不平等贸易,殖民者进行资本原始积累。但贸易形式存在表明, 殖民者当时还承认,印第安人对耕种使用的土地有财产权。

  随着移民增多,殖民者势力增大,来自据说民法最健全、最讲“诚信”和“平等交易”的欧洲的“文明”殖民者,却想攫取更多财富而不支付任何代价。以前,那种承认印第安人对耕种使用的土地有财产权而实施的、欺骗性的不平等贸易,虽使殖民者获利不少,但还要支付极少量的代价。现在,势力增大的殖民者不再承认印第安人对耕种使用的土地有财产权,也不遵守占有就归其所有的规则,他们用暴力占领印第安人居住和耕种的土地,“并且常常残酷地把他们消灭。欧洲殖民主义者的口号是‘野蛮人应该赶走’,这口号后来发展为更无耻的论调:‘除开死的印第安人以外,没有好的印第安人’。……英国的殖民使得千千万万美洲土著居民被消灭。新的移民区确实可以说是在印第安人的枯骨和鲜血上面长出来的。”(《美国近代史纲》上册.68、69)

  1776年7月美国宣布独立时,通过了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宣称“一切人生而平等,他们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少国内外史学家认为《宣言》发展了洛克的思想,以‘追求幸福的权利’代替了‘财产权’。……其实‘财产权’提法与‘追求幸福的权利’提法并无本质的区别,因为即使在18世纪末叶,乃至以后,在美国,没有财产也就无法追求幸福。”(陆镜生《美国人权政治》当代世界出版社1997.128、129)但美国独立后,美国政府却仍然像以前的殖民当局一样,无视印第安人的权利,大肆侵犯印第安人的生存权、财产权。

  宣称人人都有生存权和财产权的美国独立宣言通过11年后,美国却用法令剥夺印第安人的生存权、财产权,通过“西部土地国有化法令……西部土地成了属于国家的‘公有土地’储备。这些土地原来属于印第安人部落,而现在按照1787年邦联议会的法令由邦联议会去支配,以备出售。……因此, ‘公有土地’储备是在剥夺印第安人土地的基础上成立起来的。邦联议会通过的出售西部土地的条件具有明显的阶级性质,这些条件对人民群众是不利的,因为按照邦联议会的决议,土地以不小于640英亩的地段出售,而每英亩的最低价格规定为一美元。当时购买这样一块土地要一笔巨款,不论中农也好,工人也好都出不起。实际上只有种植园主和土地投机者才有资格购买出售的地段。投机分子向国家购买了土地,然后分成小块用高价出售。”(《美国近代史纲》上册.205、206)所以,美国肆意侵犯印第安人的财产权,夺取印第安人世代居住的土地,再低价卖给富人。但美国要求美国穷人尊重富人对土地的财产权,穷人不能侵占富人的土地,只能高价从富人手中购买土地以让富人牟利。

  其后,美国继续向西推进,“用武力把印第安人部落从他们的土地上赶走。1794年,印第安人于福伦丁培附近被歼,乃退出俄亥俄河流域的大部分。1811年,哈礼逊将军又于梯必干诺一役击败印第安人,廓清整个西北部。”(《美国近代史纲》上册.238)

  后来,美国政府曾制定与印第安人签约、将现在美国西部的大部分作为印第安人的狩猎场的政策。但美国内战前后,美国人仍大量向西移民,“他们从栖居在这里数千年的印第安人手中夺取土地,寻找矿藏,……白人利用不断扩展的铁路网疯狂地捕杀野牛。因为许多印第安人部落以食用野牛为生,因此联邦军把杀绝野牛作为破坏印第安人抵抗的有效手段。1872年至1875年,约有900万头野牛被捕杀,将印第安人依赖野牛为生的生活方式破坏无遗,为农场主在印第安人的狩猎场建立农场扫清了道路。19世纪60年代,联邦政府已摒弃了原先的政策,即同印第安人签约,保留西部大部分土地留作印第安人狩猎场的政策,转而实行新的政策,即以武力把印第安人部落集中在规模较小的保留地内,改变印第安人的游牧习惯,过定居的农业生活。印第安人为保卫自己家园,顽强地进行了抵抗,但遭到联邦军和民兵的残酷镇压。”(《美国人权政治》.261、262)

  所以,冠冕堂皇地宣称人人都有生存权和财产权、并大谈人权的美国,何时尊重过印第安人的生存权和财产权?何时尊重过印第安人的人权?美国历史,贯穿着对印第安人的生存权和财产权的残酷侵犯。

  在宣称人人都有生存权和财产权的美国独立宣言通过近150年后,“至1924年,国会才通过法律,给予印第安人以公民地位。”但公民地位,以及保护财产权的规定,并不能保证印第安人的财产权不受侵犯。“1953年,在觊觎印第安人土地的农业利益集团、伐木利益集团和矿业利益集团的压力下,国会通过了第10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这一决议……废止保留地制度……这一政策首先在威斯康星州的梅诺米尼族和俄勒冈的克拉马特族施行。这两个印第安人部落拥有丰富的木材资源。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印第安人具有灾难性影响。它使印第安人50万英亩土地落入非印第安人的手中。”(《美国人权政治》.437、438)在这里,再次证明资本主义法律中立、公正的虚伪。第10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同意掠夺印第安人财产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而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也是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它也再次证明,资产阶级法律的存在是为了批准对被剥削压迫者财产权的剥夺,并防止被剥削压迫者以后对剥削者的剥夺。

  以上事例证明私有制保护私有财产权虚伪。还有更多事例证明私有制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残忍和不人道。

  资本主义私有制使经济发展的绝大部分利益都被资产阶级所攫取。例如,美国著名记者曼彻斯特写道,在世界最富裕的美国,“就是在黄金时代的1929这一年,布鲁金斯研究所的经济学家也已计算过,一个家庭如果想取得最低限度的生活必需品,每年要有2000元的收入才行,但当年美国家庭60%以上的进款是达不到这个数字的。”(曼彻斯特《光荣与梦想》商务印书馆1980.42)。但同时,“1932年这一年,美国的65%的工业掌握在600家公司的手里;仅占全国人口1%的人拥有全国财富59%。”(《光荣与梦想》59)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规定则要人民承认,这种资本对劳动残酷剥削造成的贫富极其悬殊的状况具有合法性。也就是说,广大受剥削的劳动者如要改变这贫富极其悬殊的状况,都要被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认定为非法而受到制裁。

  而在30年代大危机时,“1932年9月的《幸福》杂志估计,美国有3400万成年男女和儿童没有任何收入,此数近于人口总数的28%。而且这个研究报告一如其他报告,那正在另一种地狱里受难的1100万农村人口是不包括在内的。”(《光荣与梦想》48)由于几千万失业者和家属无钱购买食物,造成美国农产品“严重过剩”。农业资本家为了消除农产品的“供过于求”,以保证农产品价格不致下跌太多,他们大量烧毁庄稼,砍伐果树,将大量牲畜屠宰后抛进河里或山沟,大量销毁棉花、牛奶等原料和食品。“乡下的牧场主用羊肉喂秃鹰,烧玉米烤火;城里千百万人却买不起那贱到使农民破产的农产品。买不起的原因是失业的人太多,至于那些幸而还有工作的人,工资也极低,叫做‘饿不死人’的工资。”(《光荣与梦想》49、50)因此,数千万的美国人在饥饿中挣扎,也不能去触动农业资本家要大量销毁的粮食、牲畜、牛奶等,去触动就是“侵犯”资本家的财产权。

  美国垄断资本办的《幸福》杂志对美国当时的贫困状况有所掩盖,也不得不承认,当时只有1.2亿人的美国,“‘应该说有2500万人衣食不周,这才是美国经济状况比较准确的描写。’活活饿死人的事例,《幸福》杂志、《旧金山记事报》、《大西洋》月刊、《纽约时报》和国会听证会都记载不少。”在全世界最富裕的美国,“千百万人只因象畜生那样生活,才免于死亡。宾夕法尼亚州的乡下人吃野草根、蒲公英;肯塔基州的人吃紫罗兰叶、野葱、勿忘我草、野莴苣以及一向专给牲口吃的野草。城里的孩子妈妈在码头上徘徊等待,一有腐烂的水果蔬菜扔出来,就上去同野狗争夺……”(《光荣与梦想》57、56)

  许多劳动者只能吃野草、野菜等这一切,不是发生在贫穷国家,不是发生在因为自然灾害而减产的年份。它发生在世界上最富裕的美国,它发生在牛奶太多而很多都倒掉;牲畜太多,很多被枪杀,让其腐烂在山沟里;谷物太多,很多就烧掉或让其腐烂在地里的这样年份里。千百万劳动群众挨饿,吃野草野菜,是因为劳动者生产的粮食“太多”;千百万劳动群众受冻,是因为劳动者开采的煤“太多”;劳动人民缺乏起码的生活用品,是因为他们生产的生活用品“太多”。美国资产阶级历史学家L.杜蒙德在其所著的《现代美国》一书中也写道:“萧条期间,千百万人在食物异常充沛的当儿却濒于饥饿的边缘。这进一步证明了分配制度的不当已达到无可求药的地步。诺曼.托马斯说这是‘站在没膝的麦堆当中领配给面包的穷人队伍’。农业部长华莱士把这叫做‘在世界储有大量必需用品时出现的匮乏,真是可悲的荒唐现象’。”(《现代美国》商务印书馆1984.448)这一切表明,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和有技术的知识分子的劳动创造的社会产品,不能为劳动人民所有,却被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所攫取。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既从法律上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产品,不能为劳动人民所有,却被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所攫取这一现象肯定和固定下来;还把让资本家销毁“过剩产品”,也不让贫困中的劳动大众去使用这些他们生产出的“过剩产品”的这种“可悲的荒唐现象”合法化。因此, 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极其残忍、不人道。

  私有制的保护私有财产权,不仅造成30年代危机时西方各国劳动者的饥寒交迫,还造成现在各国劳动者的贫困、饥寒。而在土地问题上犹显突出。

  近代史上,西方殖民主义掠夺了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各国人民大量的土地和其他财产。这种掠夺至今还造成许多国家劳动人民的无地、少地和极度贫困。而这些国家人民无地、少地和极度贫困情况,现在还被西方帝国主义以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名义维持着。当人民和进步力量力图进行土地改革,以改变这种广大劳动人民的无地、少地和极度贫困状况时,西方帝国主义就指责人民和进步力量侵犯了私人财产权,并给予威胁。这样的例子在今天的非洲、拉美,以及亚洲的一些国家是广泛存在的。

  最近几年,西方媒体不断报道津巴布韦政府“无偿没收白人农民的土地”的消息,并指责“该国总统穆加贝是个典型毛派暴君”。此事的实质就是美英等西方国家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名义下,力图将英国殖民时期占人口极少数的白人掠夺占有当地黑人绝大部分优良土地,而黑人无地、少地现状固定下来并合法化,全不顾这种土地占有状况已威胁到几百万黑人的生命权。

  津巴布韦的前身为1895年命名、并被英国殖民统治的南罗得西亚。20世纪初,大批欧洲移民涌入,黑人被赶向贫瘠的深山等地,欧洲移民则掠夺并占有了当地黑人世代耕种使用的土地,来自“保护私有财产权”国度的殖民当局和欧洲移民,并没有为他们掠夺并占有黑人的土地,向黑人给予一分钱的补偿。

  由于津巴布韦人民的反抗,在20世纪80年代, 成立黑人执政的津巴布韦国,其总统穆加贝是当年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人。

  黑人执政的津巴布韦国成立时, “英国、美国(幕后)答应向黑人政府提供赎买白人土地的基金。在此条件下,黑人政府便痛快地在宪法中加入‘不得无偿没收土地’的条文。其后,英、美政府百般借故推托,基金便成了一块不到位的画饼。经过长期的无效交涉与等待,10年后穆加贝政府才争取到议会三分之二多数,将宪法修改为‘不得无偿没收土地,但政府为公益征收的土地除外’。换言之,政府将以‘公益目的’为由,将白人地主的部分土地充公。尽管如此,穆加贝仍不放弃温和办法,敦促英、美政府实现诺言,但每次达成的协议均为下届政府推翻。以布莱尔首相为例,最后便干脆明言‘不愿承担殖民主义时代的包袱’。”

  直到上世纪末,约1000万人的津巴布韦,“70%的可耕地仍旧掌握在占全国人口不到1%的白人手上(农场主人数不到5000人)”。由于津巴布韦白人农场主要种植外销的经济作物,“尤其在美国廉价玉米充斥国际市场的压力下,津巴布韦白人农场主早已放弃种植作为黑人主粮的玉米。结果,90%以上的玉米生产均是在最贫瘠的土地上由黑人农民提供。”白人占有全国绝大部分良田却不生产黑人所需粮食,黑人所有贫瘠的土地生产的粮食又不够人民食用。这种占人口极少数的白人占有绝大部分良田的土地现状根本不能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也根本不能保证人民粮食需求,并威胁到广大黑人群众的生存。“1998年,津巴布韦政府正式宣布即将进行土地改革(征收白人土地)。”而讲“人权”的“美国、英国、世界银行、欧洲联盟则相继以‘取消对该国的一切援助’、‘进行经贸制裁’作为答复。”制裁包括冻结津在西方的资金,禁止穆加贝等津高官入境等,制裁的理由就是土地改革侵犯了白人对土地的财产权。而保护白人对土地的财产权,分明是保持津巴布韦乃至整个南部非洲土地占有的极端不平等状况,保持让整个南部非洲近亿黑人处于饥饿威胁的状况。因为“使西方关切的是,一旦津巴布韦的土地改革运动顺利推行,必将对南非、纳米比亚、肯尼亚(肯尼亚属于东非――笔者注)、赞比亚等南部非洲国家造成骨牌效应,原因是这些地区的最好耕地至今仍旧掌握在白人手中(南非白人土地占可耕地的90%)”。因此,在南部非洲保护占人口极少数的白人对土地的财产权,分明是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劳动人民的残忍、不人道。

  其实,“津巴布韦政府的土地改革措施也并非如西方报道的‘扫地出门’,而是让白人农场主在平均占有的12000公顷农地中,保留300至500公顷。至于多余的农地则于2003年底前分给黑人农民。……白人农场主遵照政府规定放弃农地的限期虽然已过,但仅有极少数白人主动予以配合。”津巴布韦政府并没有因为西方的制裁和西方支持下津国内白人农场主的抵制,就将土地改革停下来“迄今,约有70%的农地已转让给黑人。”(俞力工《津巴布韦的土改与西方的反应》光明观察2006-11-4)在这儿,土地改革“侵犯”白人农场主对土地的财产权,是消灭土地占有的不平等,减轻国内贫富悬殊、体现社会公平的进步措施。犹如我国解放初期土地改革“侵犯”地主对土地的财产权,是消灭土地占有的不平等、体现社会公平、实现耕者有其田的进步措施一样。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教导我们说:“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消灭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消灭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但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筑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而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名义下,掩盖着承认保护占人口极少的资产阶级占有绝大部分财富,承认保护对劳动大众极其不利的社会贫富悬殊,承认保护产生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无数血汗工厂就是这种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的表现)和产生社会财富分配极不平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实质。保护私有财产权也就如《共产党宣言》所说,是资产阶级力图“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而工人阶级和共产党“则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所以,真正的共产党人、有觉悟的劳动者绝不同意以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名义来肯定“保护私有制”,因为这与共产党人的理论:消灭私有制是背道而驰的,也与劳动大众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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