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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思考

作者:李慎明   来源:红色文化网  

李慎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思考

——“十二五”应处理好的六个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李慎明

马克斯主义研究网 2011-4-8 8:48:55  来源:《人民论坛》

  不能利用政体对国体的反作用,借政治体制之名,逐步取消共产党的领导,让资本当家作主。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国体与政体相统一、不动摇。否则,必然会导致社会混乱,人民遭殃。“十二五”时期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中国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方面所积累的经验,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处理好六个关系。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坚持勇于创新的辩证相统一

  历史已反复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和总趋势没有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世情、国情和党情发生了重大变化,马克思主义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要面对经济成分多样化、社会思想价值观念多样化以及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的挑战,坚决反对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这就必须与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和所谓的“普世价值”等各种错误思潮划清界限,防止各种错误倾向和各种教条主义干扰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体和政体辩证相统一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又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正因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体的性质,决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也正是因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体的性质,决定我们不能采用西方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等政体。随着形势的变化,我们必须适时找寻适合实现内容的新形式,对体现和反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加以完善,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从而保证我国的国体永不变质。但是也必须明确,政治体制改革也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为着社会主义国体的巩固和发展,亦即始终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目的的实现,而决不能削弱这一国体,更不能利用政体对国体的反作用,借政治体制之名,逐步取消共产党的领导,让资本当家作主。

  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辩证相统一

  在相对和平的历史时期,国家要发展,社会要前进,而经济建设始终是国家各项建设的基础、大局和首要任务。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国家生存发展的立国之本和政治基石,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在四项基本原则中,十分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社会主义道路首先体现在经济基础范畴。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亦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更具根本性,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和重要性。

  我们应牢牢记住两点:一是我们要建设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所实行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二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因如此,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们应当充分认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完整地理解和坚持了党的基本路线,才能使我们牢牢地把握住了现代化的历史机遇。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辩证相统一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这三者有机统一中,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者并不是并列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在这三者有机统一中,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是我们的归宿之地,而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仅仅是达到人民当家作主的手段,是达到归宿之地的桥和船。因此,衡量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正不正确的根本标准,是能不能有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是党既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充分发挥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得到法治的保障并在法治范围内实施,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随着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具体任务的变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也必须相应地有所改变。但中国共产党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政党和集团无法替代和完成的。

  三是不能片面强调法律高于一切。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当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适应新的情况,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就要通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地修改或废除相关过时的法律。而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修正、修改或废除,离不开党的领导。

  坚持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和为了人民的辩证相统一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然是相信、依靠和为了人民的有机高度相统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始终不变的价值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亿万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我们始终不变的真理观;“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是我们始终不变的动力观。

  我们深知,离开群众,任何人、任何集团和政党,必然一无所成。苏联解体、苏共垮台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把马克思主义的词句挂在嘴上,经常背诵大段语录,形式上看好似“坚持”,但实际上言行不一,谋的是一己之私利,这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为憎恨的作风。永久站立在人民这块大地上,把相信、依靠和为了人民高度有机地统一在一起,我们才能永久成为力大无比的英雄安泰。

  坚持加强党和改善党的领导的辩证相统一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发展事业中的领导地位的形成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同时,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阶段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的艰巨任务都决定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因此,我们要同各种反对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划清界限,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坚持党的领导。同时,我们也要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地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权为民所用,严防党内出现特殊的利益集团。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谈话。在这个谈话中,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这是邓小平深谋远虑地思考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与命运,深刻总结我党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冷静反思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东欧剧变、苏共垮台、苏联解体的沉痛教训,所得出的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十分重要的结论。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及其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我们要牢牢记取这一点,始终不渝地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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