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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罗诺维奇对马克思道德观的阐释

作者:吕梁山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3-5  

  西方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往往认为,道德是一种超越人类历史发展阶段并外在于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原则规范和内心信念,而这种观念根植于所谓不变的人性。基于此,西方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甚至马克思主义者中有许多人认为,马克思强调社会历史的变化性和具体性,因此,马克思的理论中不包含道德理论,或者没有前后一致的理论,或者即使存在前后一致的理论,这个理论也仅仅是一种道德怀疑论或相对主义。针对这种观点,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教授、马克思主义学者希里亚德·阿罗诺维奇予以批驳,认为在马克思自己的著作中就可以找到一种独特的、前后一致的积极的道德理论,而且马克思的道德理论实际上要优越于以往的道德理论类型,这是一种基于自我实现的道德理论,它依据促进还是阻碍人的实现来看待善恶。

  一、马克思的道德是自相矛盾或相对主义的吗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包含大量对资本主义进行激烈道德批判的内容,表明马克思思想中包含明确而丰富的道德判断,但同时也包含大量否定道德的价值、排斥道德的作用的内容。这些内容如何解释,它们是自相矛盾的吗?或者说,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是无法相容的吗?阿罗诺维奇认为,尽管马克思说过“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但他这里的意思是“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就是说,马克思所要反对的是无意义的、空洞要求的抽象的道德说教,这些说教无法指望人们在现实中能够遵守,因为这些要求与现存的社会制度所需要或认可的行为相悖。在阿罗诺维奇看来,马克思所强调的是:其一,道德批判必定与对一种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习俗的分析和批判密切相关,而且与对隐含在其中的规范和行为的分析和批判密切相关,因此,一个有效的道德体系需要特定类型的政治体系和经济体系。其二,道德命令必须基于现实人的利益和动机。“从定义上来讲,如果道德等同于康德的道德观念,即道德命令一定是独立于人的利益和人作为自然和社会动物所追求的目标,那么马克思将不会与道德有任何关系。但康德的道德观念本身在这点上也是存在问题的,马克思从青年时代就给自己设定了这样的使命,克服康德在应然和实然之间的二元论,因此,从这里以及马克思的著述中我们看到,马克思规划的核心并不是脱离道德,而是走向一种新的道德观。”

  但是,马克思所主张的道德受社会条件的制约,也就是特定的社会结构具有特定的某种道德观,这似乎说明他致力于道德相对主义。比如,马克思说过:“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而且人们是受他们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他们的物质交往和这种交往在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中的进一步发展所制约的”,而且,“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换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阿罗诺维奇认为,这些似乎明显的道德相对主义话语不能作为马克思最终的道德话语,因为,还存在更直接的论据表明马克思强调的是道德的发展。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为家庭和两性关系的更高级的形式创造了新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还阐述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阿罗诺维奇认为,马克思在这里所主张的体现某种道德原则的某一特定类型的社会要依赖一定的物质条件,这并不是说社会是靠它本身的道德来维护,而是说社会更为先在,它使普遍的道德原则具体化。这个原则与《共产党宣言》中的主张是相同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但是,共产主义的道德原则为什么要优于先前的道德原则呢?阿罗诺维奇认为,马克思的道德原则是与共产主义相关的无阶级社会的道德原则,它不会只代表某一个特定的群体或阶层的利益,所以是更优越的。而无阶级社会及其道德原则比阶级社会及其道德原则更优越的根据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阐述。“人的本质观念是作为自我实现的道德的基础,这种道德居于上面所提到的原则的核心,它要求所有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阐明马克思的人的本质观念,我们就会认识到如何理解这一原则及其基础。”

  二、马克思道德原则的基础——人的本质的实现

  阿罗诺维奇认为,探寻马克思的人的本质观念是存在难度的,因为马克思对社会历史的变化性和具体性的强调似乎妨碍了对人的普遍本质的探讨,而且马克思的出发点正是在于对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包括费尔巴哈等对人的观念的抽象性表达的抨击,即“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他还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马克思强调的是使人成为人的现实条件,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任何超越历史的人的本质的思想都削弱了人的本质。但阿罗诺维奇强调:“这些章节及这种批判的真正内涵并不是说,除了各种历史和社会的决定形式外,人的一般本质就无内容可言,而是说这些内容一定是源自于并且是根据这些历史和社会决定形式加以理解的。正是由于这一事实并根据这种方法才得出人的本质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一关于人的本质的普遍真理。”阿罗诺维奇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揭示了这样两个事实:其一,人的需要和性情是在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其二,这些社会历史条件是人自身活动的产物。马克思说:“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纵观历史,人是创造了社会条件的存在,这些社会条件转而创造了人的本质的具体特征,即特定的、变化多样的需求和性情。正是这个原因,社会生产活动的方式、其劳动方式,在马克思看来处于核心地位。通过生产方式或劳动方式创造出对象和设施,这些对象和设施能够产生现实的人的需求和性情,并且这些需求和性情又与以往具有很大差异。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

  阿罗诺维奇依据对马克思人的本质思想的阐释,强调马克思所阐述的人的本质“在过去经历了的塑造自身及其外部世界的方式与在未来能够而且一定会经历的方式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别”,以此对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做出道德判断。在过去,尽管人创造了环境,但还未成为环境的真正主人。因为对大部分人来说,人们所生存的环境、条件以及设施始终被其他人支配着;即使那些支配者,他们对环境也只能是脆弱的支配,因此面对环境的报复他们往往是脆弱的;而即使在所有个人都更为主动地创造他们生活的条件和设施的地方,这些个人仍不是自由的,不是自身的自觉主宰者。例如,在资本主义市场,尽管无数的个人通过分散的交易共同创造并维持其固定的运行,但这种运行并不是无数个人的意愿所推动的,这些个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共同创造和维持市场的发展。所以马克思认为,以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发展的局限性限制了人们基于合作的可行的、富有成效的社会关系,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总之,马克思根据人的本质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即人们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自由和自觉地改造世界及自身来评价不同的社会制度、社会关系模式、甚至个人的行为方式的善恶,从而为他关于人的本质的实现是善的准则的理论确立了基础。阿罗诺维奇认为,这种人的本质的实现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我实现。

  三、基于合作的自我决定与自我实现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自我实现概念呢?阿罗诺维奇把自我实现理解为马克思要求的“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实现这种发展体现在人的独特能力,即改造人的环境及塑造人自身的能力。阿罗诺维奇认为,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表达了一个重要观点,人类具有自由自觉地改造世界和自身的能力,这种能力是独特的、体现人的本质的根本性的能力,是实现任何其他能力的条件,没有这种能力的发展,人类就不能发展其他能力。“除非我能在很大程度上来改造我的环境和我自身,除非我通过这种改造来实现自己的能力,否则我就不能使我自己实现任何其他的、更进一步的能力。”

  阿罗诺维奇认为,这种自我实现(self-realization)的能力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自我决定(self-determination)和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其中“自我决定的能力或积极自由是根本性的,没有它,一个人就无法自觉地实现自身的定位甚至连任何目标都无法确立。……如果我没有自我决定,那么我的目的和目标并非真的就是我的目的和目标。探寻或取得自我决定是所有为特定目标和目的而奋斗的基础,即自我决定是人能够为自己设定目标和目的的先决条件”。

  如何理解自我决定?阿罗诺维奇把马克思的自我决定理解为自由自觉地塑造人的生活条件。

  第一,这种自我决定必须是自由的,即决定的主体必须具有基本的个人自由。“尤其重要的是,自由不是仅根据没有强制来确定,而是根据更积极的能够实际影响人的意志来确定,而且不把环境看成是我必须使自己的意志来适应、我必须在其中寻找可供选择的剩余空间的既定事物:相反,这种观念下我的自由关键是我在多大程度上能以我的意志来影响以上因素来衡量的。”这就是马克思下面这句话的基本内含:“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自然必然性的外观,被看做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做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阿罗诺维奇认为,马克思的自由与自由主义的或消极的自由观念存在根本的区别。自由主义认为,个人自由不仅能与主要的社会经济不平等相容而且会由制度来实现最大化。按照自由主义观念,自由仅仅是根据不存在(absence)强制来确定的而且几乎是排他性地以不存在由暴力或法律所设置的障碍来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环境所施加的限制并不真的算作是对自由的限制。阿罗诺维奇指出,这种消极的自由观念实质上就是:“人们发现他们自己在现实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面前,很多人尽管在大部分时间里处在没有真正选择余地的情况下也不得不被认为是自由的。例如,受雇佣的工人就是这种情况,市场没有为其提供工作职位的失业者就是这种情况,那些职业和教育机会因需要较早的为供养家庭出力或由于他们的社会环境的制约作用而受到严重的限制的人等等,就是这种情况。”阿罗诺维奇还列举了现代社会无数且蓄意操纵大众的广告的诱惑作用,得出这样的结论:多数人发现自己不可避免地被愿望所征服,去满足那些使他们的生活增添被动性质的尝试,因此这些人在很大意义上也没有对他们怎样生活的真正选择,尽管在自由主义者看来他们的自由是不受限制的。进而,阿罗诺维奇得出结论,资本主义使个人自由最大化的观点是苍白而空洞的观念。马克思的作为自我决定的自由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是得不到满足的,因为这样的社会依然存在经济和社会条件的不平等,“因此一个不平等的制度的正当性是严重存在疑问的,这种制度中,我可以完全不顾你的生活来寻求塑造我的生活条件的能力”。

  第二,这种自我决定必须是自觉的,即对意志的自觉指导。“一些因素、社会因素,其实还包括心理因素对我具有的潜在影响并且对我的意志予以的指导。这些因素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会使我不自由,而当我意识到这些因素时,在任何特定的时间对我意志的指导、我当下想要和寻求的,都可能会有所不同。”自我决定说明了个人自身是他们意志和愿望的最后决定者,但条件是他们对其自身和他们的处境具有一定的意识。“自我决定的价值在于它揭示了自我定位和追求特定目标与发展方向的可能性,不管我选择什么,我的选择都是根据真正的自我意识做出的。”

  如何做到自我决定呢?阿罗诺维奇认为,马克思坚持主张这种自我决定能力的真正发挥需要与他人协调一致的行动,即合作。因为,试图通过对他人的支配统治的方式来扩大他对环境从而对他的生活的控制注定是脆弱的。“以阻碍他人实现自我的方式促进自己的自我实现,……根本一点是这种自我实现只是借助了力量上的差异,这类差异可能根本上就是不正当的,是某些个体在自我实现上可能获得了超过他人的、决定其生存条件的恩惠。……除非是儿童和实际上精神不健全的人,那种认为某些个人缺乏塑造自己的生活条件的能力的说法肯定是没有根据的。”阿罗诺维奇强调,在现代社会,这种以剥夺和牺牲他人自我决定的能力来寻求自我实现大部分都依靠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别,也就是说,即使人身的强制被去除了,只要存在巨大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不平等的地方,一个人就有着极大的机会来通过支配他人达到控制环境状况的目的。因此,在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实质不平等失去了合法性的时候,一个人就不能通过这种不平等所取得的支配能力为手段来寻求自我实现,他不能声称他这么做在某种程度上是自我实现的一种固有的天赋特权。在此,阿罗诺维奇运用罗尔斯的体例把自我决定的原则作了如下表述:“人类自我实现需要每个人最大限度的自我决定,这种自我决定与所有人同样程度的自我决定是相容的。……这个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被适用于普遍的行为。”根据这一原则,一切形式的支配和控制都是禁止的。阿罗诺维奇认为,这个原则是马克思伦理学的核心,它赋予了人的尊严这一观念以基础。而以往的道德理论家虽然都在寻求为人的尊严这个观念及其基础做出解释和辩护,“功利主义在此是无济于事的,还有非常雄辩的康德主义,由于其根据形式上内在一致的绝对命令的陈述与把人本身看作是目的的陈述之间难以理解的鸿沟,可能也没有更大帮助”。而自我决定“正是通过对事情和局面的掌控,我才真正是行动者、我的行为的创造者,掌握着我的生活。这是自尊的根本性基础。没有自我决定我就不能拥有自尊,因为我不能为自己制订计划,我只能过着一种受到环境或他人摆布的生活。没有自我决定我实际上就没有自我……此外,承认他人是自我决定的存在,我同样就具有尊重他们的根本性基础,因为把他们看作是有尊严的存在正是根据他们在创造自己的生活条件中的作用。而且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我们可以相互塑造我们的生活条件,我有尊严地对待他们”。

  在阿罗诺维奇看来,自我决定意味着自由自觉地塑造环境,而自我实现就是塑造自我,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基础,即马克思要求的“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也就是说,这种“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原则包含自我决定和自我实现,即分别地塑造人的生活环境和塑造自我这两种能力。而这两者的关系是,自我决定是自我实现的条件。这种合作性的自我决定如何成为自我实现的条件呢?阿罗诺维奇的结论是,为了进行合作性的自我决定,人们必须变成具备这种合作性的自我决定能力的人,这使人具备了自我实现的基础;同时,与这种自我决定能力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将是交往能力的发展,即对他人的理解和同情,宽容、信任等等能力的发展。而所有这些能力只有在近似平等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下才能兴盛发展。

  阿罗诺维奇针对马克思的“所有个人的全面发展”所存在社会的可行性难题做了自己的解读。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做过这样的表述:“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阿罗诺维奇认为,马克思在此只是一种富有浪漫色彩的说法,他首先把自我实现这种更高程度的能力称作个人可能具有的超出自我决定的基本能力并与交往能力相伴随的所有能力和潜力,如音乐创作的能力、打篮球的能力、设计汽车的能力、哲学分析的能力等等。“事实上,既然我们假设个人是在自由自觉地塑造他自己,一个人可以完全自由地和自觉地寻求只发展其某一种或很少的更高层次的能力。”其次,从选择发展自我决定的立场来看,自我实现需要个人以一种自由自觉的方式去发展那些更高程度的能力,同时这种发展并不侵犯他人的自我决定。第三,完全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某些更高程度能力的发展与另一些更高程度能力的发展不相容,“事实上,我就是无法发展使自己成为一个钢琴家和拳击手的能力”。因此,自我实现应当局限于彼此相容的能力的发展,“自我实现所需要的必须是切实可行的。而事实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达到切实可行的程度。在任何形态的社会里都有需要有特殊天赋或能力的人的职业,这些职业的数量是有限的。所以,我们不能指望所有的人都能够为职业目的去发展他们最想发展的技能。基于特长对职业的选择过程将必然被采用……自我实现在其指向职业的情况下,将不得不根据对符合人的特长标准的可能性的评估及接受可能失败的意愿来寻求。”不过阿罗诺维奇同时强调,这只是对于自我实现普遍要求的附加条件,在机会真正对所有人开放的条件下自我实现的范围是广大的,而且,“人一生如果没有发展他所具有的最主要的才能和能力,那么他就是一种道德上的浪费”。阿罗诺维奇进一步指出,如果社会存在这种道德上的浪费,从根本上说是由于缺少自我决定的条件,这正是资本主义在道德上的根本缺陷。资本主义社会往往“通过自身的道德规范来声称自己的正当性……。因此,通过揭示马克思的自我实现的道德,来动摇资本主义道德的正当性”。阿罗诺维奇认为,当今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他们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一种自我实现的道德的说服力和可操作性可能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仅会提出一种目标,而且还要提出实现这种目标的手段;这些手段只不过是那些合作性自我实现的形式从有限到不断扩大的过程”。

  四、结 语

  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在马克思主义道德问题上进行了长期深入的探讨。尽管这些学者在马克思主义道德问题上观点各异,甚至相互对立,但这种争论本身促进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内涵的明晰,使马克思的道德观成为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内容。他们运用社会科学的前沿知识对马克思思想中的道德资源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解读,提出了许多值得探讨的新问题,从而为深化马克思主义道德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和知识资源,具有开创性价值。作为其中的代表人物,阿罗诺维奇通过对马克思著作的深入研究阐释了他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理解,批驳了那种认为马克思没有道德观及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是相对主义或自相矛盾的谬论,为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做了坚定的辩护,强调马克思的思想中包含丰富的道德价值,存在一种独特的、前后一致的道德思想。他认为马克思的道德观是以试图突破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并消除它对工人的控制为核心的,从道德的视角说明了所有人应该全面自由发展,而由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不可能自由全面发展,资本主义最终将被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所替代。因此,这种道德观不可避免的与规定遵循的道德观念相对立,而且优越于以往的社会形态的道德观。阿罗诺维奇这一立场在怀疑、反对马克思主义占主流的西方社会是难能可贵的。当然,必须强调的是,阿罗诺维奇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理解更多是直接立足于马克思的著作,从马克思著作中寻找根据得出结论,他从人的自我决定和自我实现的视角来理解马克思主义道德固然是合理的,但是如何在深入挖掘马克思著作中的道德思想的同时,把马克思的道德理论立足于现实社会,这一点无疑是阿罗诺维奇的欠缺之处。马克思本人在创立唯物史观的时候绝不是只从抽象的观念出发来论证社会制度和人的存在状态,而是非常重视对人生活的客观环境和现实因素的分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现时代的社会重大问题。在我们这个时代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现实的重大问题,如和谐与发展、公平与正义等等加以深入研究和探讨,这也是我们在当今时代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重大课题。(注释略)

  参考文献:

  [1]HilliardAronovitch,MarxianMorality,CanadianJournalofPhilosophy,Vol.10,No.3,September,1980.

  [2] HilliardAronovitch,MoreonMarxianMorality,CanadianJournalofPhilosophy,Vol.10,No.3,September,1980.

  [3] EugeneKamenka,MarxismandEthics,NewYork:St.Martins,1969.

  [4] 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

  [5] 卢柯斯:《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袁聚录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6] R.W.米勒:《分析马克思——道德、权力和历史》,张伟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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