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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富:社会科学研究中阶级分析方法不能丢

作者:李崇富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包括正确而适当地运用其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才能引领我们在研究国内外历史和现实的重大问题中,争取不断有所进展,有所发现,有所突破,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之职责。

  所谓“阶级分析方法”,就是坚持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及其阶级观点,来看待和认识人类历史和社会现实中同阶级关系、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相关联的各种社会现象,力求认识其阶级实质和发展规律。当今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多种方法中,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并没有“过时”和“失效”,理应占有一定地位,并发挥相应的指导作用。阶级分析方法,我们决不能丢。丢弃了它,我国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发展,就将难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科研方向和学术方向,不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第一,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由其研究对象本身的性质和客观原因决定的。众所周知,各门社会科学都是以社会历史和社会现实及其特定的领域作为研究对象和知识范围的。自从原始社会解体、社会分化出阶级对立之后,一切有文字记载的社会文明史,从一定意义看,都是阶级斗争史,都属于阶级社会;当今世界(除5个社会主义国家外)在总体上仍然是阶级社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认识阶级社会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因为,其历史性文献特别是“正史”,一般都是由胜利者,即由该统治阶级代表人物运用“春秋笔法”,并以“超阶级”的基调,所掌控、记述和编撰的,并囿于时代局限和阶级偏见,也会有意无意地掩盖历史真相和歪曲事实。所以,社会科学所面对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始材料,尽管浩如烟海,但不少是混乱不堪、真假难辨的。对此,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即只有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对有关社会现象作必要的阶级分析,力求辨明是非真伪,弄清本来面目,得出真知灼见,社会科学才能有发展和进步。

  第二,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和阶级斗争的实际状况决定的。当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实际上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只宜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可能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私有制)及其“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我国还存在着阶级斗争的土壤、残余和影响。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早已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例如,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四项基本原则的长期对立和斗争;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和分化的战略图谋,以及受其豢养和支持的“藏独”、“台独”和“疆独”等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有些党员干部“前腐后继”,受到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腐蚀而堕落变质,如此等等。可以说,这些都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表现。既然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客观事实,并且我国为了要逐步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因而有条件达到完全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和消灭阶级,依然任重道远,需要长期奋斗;另外,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即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长期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那么,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当正视而不是回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和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实际状况,从而要求我们在对有关社会问题认识时,应做必要的阶级分析。这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才称得上真正的科学研究。

  第三,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思想体系,是各门社会科学的灵魂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的属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各门社会科学,既有科学性也有阶级性。如果讲马克思主义,而不讲客观存在的阶级关系和阶级分析方法,那就既不是马克思主义,更遑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列宁说:“阶级关系——这是一种根本的和主要的东西,没有它,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尽管列宁的这个论断是就当时全世界的情况而言的,但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它在一定的范围和意义上,仍然是正确和适用的。因为,只要私有制和一切阶级没有被完全消灭,只要社会主义没有取得完全和彻底的胜利,即没有“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之前,那么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依然具有体现无产阶级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的阶级性,依然具有批判资产阶级剥削制度、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社会功用。马克思主义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作用,就包括要运用阶级分析,引领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使之切实发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理论支撑作用。

  第四,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当前我国意识形态斗争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新时期,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中,开创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遇到的阻力,主要是来自“左”和右的两种错误倾向的干扰。换言之,这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上的斗争和较量。其中,我们的对手有一种影响最大、最具欺骗性的伎俩,就是国内外有些人,一边诱导我们淡化和消解主流意识形态,一边却主张中国“全盘西化”,即把西方的主流意识形态,特别是把美国资产阶级的核心价值观及其制度模式,说成是超阶级的“普世价值”,企图原封不动地移植和照搬到中国来。而我们有些人包括有些学者,则因为丢弃了阶级分析,对之缺乏警惕,而认识模糊、是非不辨;有的人还为之顶礼膜拜、大事张扬、极力推销。这表明,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回应和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攻势的客观需要,也体现了社会科学发展是在真善美同假恶丑相比较中而存在、相斗争中而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共产党人拒腐防变的思想利器,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是我们观察和认清国内外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必不可少的“钥匙”。

  总之,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在社会科学战线工作的共产党人,更要将阶级立场作为首要的政治立场来坚持,用阶级分析方法来看待有关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希望那些“丢弃”了这把“钥匙”的同志,再把它实际地掌握起来,并加以正确对待和运用,以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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