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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唯物主义审视西方正义观变迁

作者:闵长虹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正义是西方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但不同时代对正义有不同的理解和追求。从古典崇尚的德性正义到近现代崇拜的权利正义,再到当代回归的德性主张,权利与善的关系日趋紧张,权利优先于善还是善优先于权利的争论不断,似乎在人类德性与个体权利之间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这启发我们准确把握正义,既不能迷恋于古代先哲们在落后生产力背景下凭借直觉的德性感悟,也不能停步于近现代哲人在社会化生产力仍不充分的条件下对个体权利的片面维护,而应理解为物质生产实践进程中的权利与德性的逐步统一,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理论旨趣和实践路径。

  德性vs权利:西方正义观的钟摆

  在苏格拉底之前,西方哲人痴迷于自然奥秘,满足于对宇宙本体的探究。苏格拉底将哲学的目光由宇宙本体转向人类政治领域,将对“不变的宇宙本原”的哲学探寻转变为对“可变的人类政治”的哲学关注。但他并没有放弃终极关怀,而是开启了以人类政治为起点向宇宙永恒真理——至善——的逐渐上升之旅,弥合了无限的宇宙论哲学与有限的人类政治之间的鸿沟。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借苏格拉底之口指出,正义就是每个人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正义就是不同等级德性的合理社会分工。而在亚里士多德关于分配公正与人间至善内在关联的阐述中,“谁对政治团体所贡献的‘美善的行为’最多,按正义即公平的精神……就应该在这个城邦中享受到较大的一份”。可见,亚里士多德要求公正对待的个体权利,是从属于政治至善的个体权利,是指向整体德性的个体权利。

  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和市场交换范围的扩大推动自由、权利的扩张,西方社会的正义观也由崇尚整体的德性转向崇拜个体的自由权利,正义也因此从积极的美德变为消极的美德。比如,尽管斯密把正义视为关心他人幸福的美德,但这种正义仅仅是阻止我们去伤害周围的邻人,基本丧失了它在传统社会具有的崇高性。密尔承认正义和权利之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但衡量它们成为“更为绝对和必要的要求”的终极根据则是基于它们对社会功利的贡献。罗尔斯反对基于功利原则牺牲个体的自由权利,力图在正义观念中融通权利与善,但在他那里,“善”是一个政治性的理念,必须尊重个体权利的优先性。尽管坚持权利取向的自由主义者们,对个体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存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他们仍一致认为,具体规定着个体权利的正义原则证明,不应依赖于任何特殊的善生活观念。

  针对个体权利至上的政治自由主义,不少学者以现代人的视域,从不同角度诠释了人类至善与个体权利之间的思想张力。施特劳斯重提“古今之争”的问题,检讨古典政治哲学的“善先于权利”是如何转变到近代西方霍布斯以来“权利先于善”,以挖掘古典美德的价值。他揭示出,现代性危机就是个体权利泛滥的危机,就是人类德性日益干瘪的危机。在《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中,桑德尔敏锐洞察了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必须以道德主体为前提的事实。力图重建当代德性伦理学的麦金太尔则认为,如果我们将注意力放在怎样过一种美好的生活,而不仅仅是个体权利,我们也许更能达成一致,以摆脱当代无序状态。面对现代的信仰危机,丹尼尔·贝尔将其归结为“城邦意识的丧失”,“城邦的古典学说强调公民美德,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节制需求和限制所得;自由是附属利益。而现代性学说强调自由,或无所限制地追求快乐和幸福;公共利益因此成为附属利益”。

  从古典崇尚的德性正义,到近现代追求的个体权利正义,再到当代逐渐回归的德性正义,西方正义观的历史变迁既内含深刻的反思,也透露当下的无奈。

  贯通德性和权利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

  麦金太尔指出:“现代系统的政治观,无论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无论激进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从一种真正忠于美德传统的观点来看,都必须被拒斥,因为现代政治本身以其制度性的形式表达了对于这一传统的系统拒斥。”在麦金太尔看来,马克思所刻画的“自由人联合体”“从一开始就隐含了某种激进的个人主义”,也须被拒斥。应该说,麦金太尔既曲解了现代性,也误读了马克思。

  表面上看,资产阶级开启的个体权利至上的现代性导致了古典德性的全面危机,实质上则是对自上而下的压制性的古典德性的解构,为在个体尊严得到切实维护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建构自觉自愿的德性创造了必要条件。而这正是马克思的努力方向,马克思既肯定了资产阶级维护个体权利的历史进步意义,又强调物质生产持续发展必然实现个体自由全面发展的权利。马克思以资产阶级政治解放为坚实基点开创了以人类解放为目标的全新政治哲学体系,贯通了人类至善与个体权利,为现代性健康发展开辟了面向未来的时空。

  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产阶级政治解放实现了个体权利的成功申张和有力扩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成为资产阶级国家的必然选择,个体权利至上为自由划定了上限,对自由似乎不能再有更高的奢望。马克思所要超越的正是政治解放的这种局限性,他通过对片面的个体权利的辩证否定,达到对全面的个体权利——社会利益为导向的个体权利——的重新肯定,为人类德性完善指明了实践方向。

  人类完善是马克思的毕生追求,不同之处在于:在早期作品中更多地诉诸理性的应然以抨击不合理的实然,诉诸理想的生产劳动否定现实中异化的生产劳动,这在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尤其明显;成熟期的作品虽然也谈人们的理想劳动,但这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基础之上,反对用理想的生产劳动代替各个历史时期的现实的生产劳动,认为这种做法必然导致历史唯心主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以历史唯物主义视域全面揭示了作为“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在现实物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肯定了尘世物质生产的历史地位和积极意义。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强调尘世物质生产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是因为唯有不断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才能推动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逐步得到完善;唯如此,人与人之间的同情、互助和关爱才能获得坚实的经济基础,个体才能获得有血有肉的超越狭隘自我的人性质变。

  一段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到底是不是政治哲学的争论始终不绝,肯定一方的论据是马克思、恩格斯关注个体权利维度,否定一方的论据则是马克思、恩格斯忽视个体权利维度。之所以得出迥然相异的判断,原因是双方都局限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狭隘视野,摆脱不了西方近现代权利正义的思维定势,忽视了政治哲学的至善旨趣。马克思主义哲学毫无疑问是政治哲学,它不仅追寻人类至善、维护个体权利,而且立足唯物史观融通了人类至善与个体权利之间的矛盾,开创了以人类解放为目标的全新政治哲学体系,为释放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人类性与个体性之间的张力提供了崭新的思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向度,是物质生产实践推动的德性与权利相统一的向度,是面向未来敞开了的向度。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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