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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时代高度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

作者:韩立新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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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写于1845年11月至1846年夏天,距今已有170年。尽管这部手稿不是一部完成了的作品,但却被誉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之作,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今年,刊有《形态》的新MEGA第I部门第5卷将正式出版。值此之际,站在时代的高度,分析《形态》中译本的得失,重新认识《形态》的思想内容以及揭示它的当代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形态》的汉译版本问题

讨论《形态》,首先会遇到《形态》的版本问题。我们知道,《形态》的大部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未发表过的手稿,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费尔巴哈》章本身并未完成。在该章的90多页手稿中,不仅有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创作主体不同的笔迹,记录了修改过程,而且还包含没被作者标明该如何排列的片段和誊清稿。因此,对后人来说,《形态》研究中存在着一个如何编排《费尔巴哈》章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形态》会有众多不同版本的原因。对于非德语国家而言,还存在着如何选择编译底本以及如何编译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流行的中译本是1995年由中央编译局编译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中的《费尔巴哈》章。该章的翻译底本是由民主德国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编辑的“新德文版”,而非国际上最为流行的新MEGA试刊版和先行版。同新MEGA版相比,“新德文版”的编辑方针存在两个缺陷:(1)它并不是按照手稿的原样分左右两栏编排的。在原始手稿中,几乎每页纸上的写作都被分成左右两栏,左栏是以恩格斯的笔迹写成的底稿,右栏是恩格斯和马克思对左栏的补充、修改和边注。由于“新德文版”采取了不分栏编辑原则,右栏的文字被强行纳入左栏之中,带来了文本的不连续问题。这也是读者在阅读《费尔巴哈》章时会感到文本有跳跃的原因。(2)它只是以注释的方式对手稿的原样,譬如删除和边注等做了记述,而缺乏对修改过程等的详细说明。仅仅根据这些注释,实际上是无法把握手稿全貌的。而新MEGA版则对这两点做了改进:(1)它采取了分两栏编排的方针,将右栏中无法纳入左栏的文字保留在右栏,避免了文本不连续的问题。(2)它在该版的“附属材料”卷中,对手稿的修改过程做了几乎毫无遗漏的记述,这也是它被称为“历史考证”版的缘由。总之,在客观、完全地再现手稿这一点上,新MEGA版优于“新德文版”。借新MEGA I/5卷正式出版的东风,我们希望能将翻译底本从“新德文版”转变到新MEGA版上来。

另外,在已有译本中,目前流行的1995年《选集》版并不是最好的,它在客观再现文本这一点上不如1988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费尔巴哈》单行本版。尽管两者都以“新德文版”作为翻译底本,但是,单行本版在编译时所保留的手稿状态信息明显多于《选集》版。例如,单行本版保留了马克思标注的页码序号以及113个关于作者的笔迹区分、左右栏位置的记载、修改过程等的脚注和文末注。而《选集》版删除了正文中马克思标注的页码序号,只保留了54个关于手稿状态的脚注和文末注,删除率超过了一半。这对于中文读者了解手稿的原貌无疑是一个损失。其他译本中,2005年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广松涉编注的《文献学语境中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最佳,这是目前最接近手稿原样的中译本。

重新认识《形态》的思想主题

根据马克思本人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回忆,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撰写《形态》,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由于他本人在思想上曾经属于青年黑格尔派,故也是对“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二是经过1844年巴黎时期的经济学研究,自己的唯物史观业已成熟,需要将这一新世界观公布于众。那么,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是指什么?从《形态》中登场的批判对象来看,主要有布鲁诺·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麦克斯·施蒂纳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理论。这其中,最为根本的莫过于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因为它不仅是青年黑格尔派共同的思想基础,而且是马克思本人1843年以前主要的“哲学信仰”。

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来源于对黑格尔哲学的主观化解释。我们知道,黑格尔哲学体系虽然属于唯心主义范畴,但却是一种强调实体客观性的“客观”唯心主义。黑格尔在登上哲学舞台之初,因不满以康德和费希特为代表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提出哲学必须是实体与自我意识的统一,主张对人的自我意识(主观性)加以实体(客观性)的限制(《费希特和谢林的哲学体系的差别》)。晚年,他更是针对当时德国哲学界涌现出来的无视客观规律性的主观主义浪潮,称主观主义是对哲学的“侮辱和轻视”(《法哲学原理》序言)。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从哲学史上看,是对康德以来主观主义传统的一种纠正。但是,鲍威尔等人却偏偏逆流而上,以实体与自我意识的统一性命题存在着矛盾为由,将实体彻底消解为自我意识,用自我意识来解释一切,包括神、历史和世界精神。其结果是,他们在高扬了人的自我意识的同时,“把存在于我身外的现实的、客观的链条转变成纯观念的、纯主观的、只存在于我身内的链条,因而也就把一切外在的感性的斗争都变成纯粹的思想斗争”(《神圣家族》)。

青年黑格尔派实际上是一种将主观性强调到极致的主观唯心主义。这与黑格尔以前的费希特哲学颇为类似,故被马克思讥讽为“费希特主义”。“如果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尽管有其思辨的原罪,但还在许多方面提供了真实地评述人类关系的因素,那么鲍威尔先生及其伙伴却相反,他们只提供了一幅毫无内容的漫画。”(《神圣家族》)。这种“费希特主义”不仅在理论上空洞无物,而且在实践中也表现得软弱无力。由于它只片面地强调主观自由,满足于“纯粹的思想”斗争。其结果,尽管他们满口都是革命、实践、行动、批判等“所谓‘震撼世界的’词句”,但外部世界却没有丝毫的改变(《形态》)。

因此,要想改变“德意志意识形态”空谈和无力的现状,就必须恢复实体或者客观性的权威,把被鲍威尔所颠倒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再颠倒过来。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否定了青年黑格尔派之后所面临的新的理论任务。当然,对他们而言,此时的客观性或者实体将不再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理念(概念和现实性的统一),而是外部世界真实存在的社会关系。在对社会历史的解释上,他们将不再像青年黑格尔派那样,诉诸自我、自我意识、理性、批判等主观因素,而是诉诸主观之外的物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如果说前者可看作为历史解释的“内部原则”的话,那么后者可定义为“外部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所完成的哲学革命,其实就是确立了对历史解释的“外部原则”,实现了从“唯心”向“唯物”的转变。因此,历史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流派的根本特征,这一点需要我们牢记。

《形态》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

从《形态》中唯物史观的这一形成过程,来反思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现状是有益的。1978年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外化环境变迁和以真理标准大讨论为代表的内化思想解放,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解释上,我们以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为文本依据,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和实践的作用,一时间,“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哲学”和“主体性哲学”成为我们时代的旗帜。这些解释对于我们打破物质本体论等教科书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以阿尔都塞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的大量进入,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观化的倾向。譬如,淡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用非理性和主观因素来解释历史发展的规律;把主体性和实践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唯一特征,夸大康德和费希特哲学对马克思的影响,把马克思哲学康德化、费希特化等。诚然,马克思的主体性和实践不能等同于抽象的自我意识和主观实践,他所说的主体是有血有肉的现实的个人,实践也是真正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实践。但不容否认的是,光强调主体性和实践,至少在方法论上很难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彻底划清界限,因为他们也同样是高扬主体性和实践的流派。而且,从主体性和实践出发,说到底仍然没有摆脱从人本身即从“内部原则”出发的历史解释框架,这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外部原则”还有不小的差异。

时代不同,对马克思的解释也会有所不同,这些年我国马哲界对主体性和实践的强调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强调必须在历史唯物主义的限度之内。历史走到今天,我们应该把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重心重新置于唯物主义之上。在这一点上,《形态》中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堪称楷模。尽管19世纪40年代初的德国也同样面临着启蒙和思想解放的理论任务,但是,他们在明明知道高扬主观性之于德国的意义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对历史解释的“唯物”主义原则。他们的这一做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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