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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从我做起 惩腐不贷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历史进程中,毛泽东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留下许多彪炳史册的成功经验和宝贵精神财富。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内容极为丰富,在其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不仅是中国革命取得最终胜利的重要指导思想,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营造了世间罕见的清廉氛围,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毛泽东同志120周年诞辰即将到来之际,本报组织刊发系列稿件,借以重温和探讨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相信对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倡导节约 反对浪费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毛泽东是农民的儿子,深知修身、齐家、治国都离不开勤俭节约的道理。因此,他把“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作为“修身”之道;把“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当做“齐家”的训言;把“厉行节约、勤俭建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针。

  苏区瑞金时期,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毛泽东,给自己的粮食定量只是一线普通战士的3/4。延安时期,他自己种粮种菜,按规定标准领取伙食费,自掏腰包招待名士和外宾;送儿子跟农民学种地,儿子结婚仅送自穿的旧大衣。建国后,子女没有享受到任何特权,亲友想进京谋事,被毛泽东劝回。他一生从未办过寿庆,离世时没有任何物质遗产给子女继承,就连稿费也是“除了支援有困难的工作人员,主席的稿费大部分投入国家建设,一部分用于给党内的高级干部买书”。

  1952年到1962年,毛泽东没做过一件新衣服,一件睡衣穿20年补了70多次,一双皮鞋穿了几十年,袜子都露脚趾头;吃饭时,掉在饭桌上的一粒饭、一根菜,他都要捡起来吃掉;三年困难时期,他7个月不吃一口肉;即使过了困难时期,最好的伙食改善也不过是一碗红烧肉。他一生粗茶淡饭,睡硬板床,穿粗布衣,生活极为简朴。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讲话、著作和实践中,毛泽东都特别强调勤俭节约。这是他洞察中国腐朽没落的封建统治,渴求开创与封建习惯势力彻底割裂的新社会而产生的最朴素的观点。其论述之深刻,见解之精辟,行为之示范,为反腐倡廉奠定了良好基础。可以说,建国初期清正廉洁的党风和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是与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分不开的。

  发扬民主 依靠群众

  这是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的重要特征。

  毛泽东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反腐的第一次实践是在中央苏区时期。面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的出现,毛泽东倡导成立了各级工农检察院作为党组织开展反腐败的办事机构;利用各种媒体大造舆论声势;成立了反腐败突击队、轻骑兵、工农法庭等群众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加到反腐败斗争中来,取得了苏区反腐败斗争的全面胜利。延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问我党能否跳出“历史周期律”,毛泽东自信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这标志着毛泽东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反腐败思想的成熟。建国后,毛泽东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作为反腐败的根本措施。

  第一,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毛泽东认为,腐败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就是反动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思想和作风的影响,所以,他首先在思想领域反腐防变,要求全党和全军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批评自己的缺点,好像我们为了清洁,为了去掉灰尘,天天要洗脸,天天要扫地一样”,“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在毛泽东的倡导下,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我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成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实践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第二,发动群众,开展反腐倡廉运动。毛泽东一贯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人民主体思想,在历次整党整风、反腐倡廉实践中,都争取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他非常重视人民监督,注重公开揭露问题。无论是在中央苏区还是在延安时期,也无论是建国前还是建国后,每次反腐败斗争,基本上都是由于群众的参与而取得胜利的。

  “打虎”用力 反腐从严

  毛泽东熟读中国历史,清楚地知道,历代王朝的衰亡基本上都是由于统治集团生活腐化、不思进取导致的。因此,毛泽东对腐败十分憎恶,发誓不做李自成,也不允许下属学刘宗敏。在他眼里,丝毫容不得党内存在腐败,一旦发现腐败分子,毫不留情、严惩不贷。他曾经斩钉截铁地说:“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毛泽东一生最重视的工作之一便是从严治党,防止党的变质,防止军人党员特别是干部队伍被腐蚀腐化。翻开《毛泽东选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打击贪污腐化防止消极腐败的文章和言论比比皆是。他把反腐败当做“打老虎”,主张“大老虎”“小老虎”一齐打,并指示“要注意打尽老虎,不要松劲”。比如,1932年,因贪色贪财致死人命的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被判处死刑。这是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也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被处决的腐败分子。1934年,又对瑞金县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苏维埃大会工程所主任左祥云、于都县军事部长刘仕祥三个贪污分子判处死刑。毛泽东严惩腐败,执法如山,受到了中央苏区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捍卫了新生的红色政权。

  1937年10月,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学生刘茜逼婚未遂,一怒之下,开枪将刘打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处这个思想和作风腐败分子以死刑。黄以为自己为革命有功,写信求助于毛泽东。毛泽东写信给法院院长雷经天。信中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人。”

  1940年,劳苦功高、身上有80多处战斗伤疤的老领导——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公然贪污3000多元大洋。案发后,军区政府依法判处他死刑。肖以功臣自居,写信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没有看信,沉思了一阵后,对带信的林伯渠说:“你还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林说:“忘不了!”毛泽东接着说:“那么这次和那次一样,我完全同意法院的判决。”

  延安时期,毛泽东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反腐败斗争,仅1939年至1941年上半年,陕甘宁边区就查出贪污案件1157件,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使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在延安乃至全国的威望大大提高。对此,中外媒体无不称颂陕北共产党政府是一个廉洁的政府、一个真正为民众的政府。

  1951年11月,在是否枪决刘青山、张子善问题上,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两个,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非杀不可,挥泪斩马谡,这是万不得已的事情。1952年2月1日,北京市召开公判大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对7名大贪污犯进行宣判,其中两人被判处死刑。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对刘青山、张子善执行枪决。

  这是建国之初反腐败的第一大案,史称“开国第一刀”。事后老百姓说,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至少20年的廉政。

  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毛泽东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形成了丰富的反腐倡廉思想。总结毛泽东的反腐倡廉实践还有很多。例如,加强学习、以史为鉴,汲取历史教训反腐倡廉;加强世界观改造,从思想上反腐倡廉;废除专制,从体制机制上反腐倡廉;艰苦奋斗、联系群众,从作风上反腐倡廉;建章立制,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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