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内容提要】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探索中,毛泽东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特别是对立统一的思想方法观察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初步构建了较为系统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体系,科学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理论前提、理论基础和理论主题,以独创性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不仅在当时为党领导人民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而且为后来中国的改革实践奠定了基本原则,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和宝贵历史经验。
党的十八大的重要贡献之一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看作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和积累的重大成就,并作出了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的科学论断。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进一步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全党“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基础上获得的制度创新成果。20世纪50年代确立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是党领导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局部执政时期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而进行的全局性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中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理论作为思想基础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研究毛泽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造性探索和重大理论贡献,对于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大理论成果的辩证关系,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
毛泽东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普遍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前提。从思想历程和逻辑关系看,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理论探索,是以分析和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作为起点的。所谓“完善”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以不完善的存在为前提;而所谓“不完善”,就是说还存在一些缺陷,相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甚至还存在一些影响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在毛泽东看来,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因此,正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存在的普遍性,这个看似抽象的哲学问题,就成为毛泽东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独创性地构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理论体系的逻辑前提。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作过明确的论述。列宁在成功领导为巩固苏维埃政权而进行的斗争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作出了总体性的科学论述,他指出:“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斯大林虽然领导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但由于他在理论上把对抗和矛盾混为一谈,把列宁所说的对抗的消失等同于矛盾的消失,否认了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就是斗争性和同一性的有机结合这一本质规定性。这种片面性、绝对化的思想方法,导致斯大林在理论上长期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然而,没有矛盾的苏联社会怎样发展?斯大林认为,全体人民在政治上和道义上的高度一致是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这一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导致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客观存在的矛盾特别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及时克服与化解,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积极性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以及社会活力的增强,这是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得以铸成的重要认识论原因。尽管斯大林在逝世前一年发表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对他长期坚持的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的观点有所纠正,但正如毛泽东所说,他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仍然是“吞吞吐吐”,既没有把它提到总体性的高度来认识,也缺乏清晰的理论分析和科学的哲学概括。
斯大林逝世后,针对苏共二十大全盘否定斯大林的做法,毛泽东主张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对斯大林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他指出,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要独立思考,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时还讲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他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否认矛盾就是否认唯物辩证法。矛盾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斯大林的错误证明了这一点。有矛盾就有斗争,只不过斗争的性质和形式不同于阶级社会而已。此后,毛泽东多次谈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其目的就在于要以苏为鉴,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进行新的理论创造,写出新的理论著作,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道路。《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就是他在这一时期形成的具有标志性的理论成果。前者着重探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后者着重探讨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贯穿在这两篇著作中的一根红线,就是总结苏联的经验教训,研究和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关系,从哲学方法论上提出并阐述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观点,进而从发展道路上试图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设新路,从而摆脱苏联模式的消极影响。在毛泽东的视野中,分析矛盾和探索道路是互为表里的,分析矛盾是探索道路的理论支撑,探索道路是分析矛盾的实践指向。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作了这样的总结:“这十种关系,都是矛盾。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这些矛盾在实践中是否能完全处理好,也要准备两种可能性,而且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一定还会遇到新的矛盾,新的问题。”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从对立统一的高度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作了更为系统深刻的分析,并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的观点。他指出,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存在和推动事物发展的思想,在我国懂得的人逐渐多起来了,但是在考察社会主义社会时却不能把辩证法这一根本规律贯彻到底,暴露出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毛泽东在描述当时的情况时写道:“对于许多人说来,承认这个规律是一回事,应用这个规律去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又是一回事。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这样,就有必要在我国人民中,首先是在干部中,进行解释,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并且懂得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这种矛盾。”毛泽东反复强调和充分阐明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就是引导人们客观正视和主动应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在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实践中进一步增进人民的团结和统一,以便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道路、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
毛泽东系统阐发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社会基本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囊括了社会形态的基本结构,决定着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整体面貌和运行状况。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造成了社会制度的变迁,不断进步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又使社会基本矛盾在具体内容、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上日趋和谐与更加文明。从正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普遍性入手进而揭示其中的基本矛盾,反映了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成为毛泽东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理论的客观依据。
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科学概念已经成为现代文明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阐发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思想构成了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但是,毛泽东之前的经典作家都没有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合称为社会基本矛盾,更没有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毛泽东在总结概括马克思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和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概念。早在1937年,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就使用了“社会的基本矛盾”的概念;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于1956年11月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2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多次肯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在这里,“仍然”一词的使用表明了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而把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义社会联系起来,形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概念,则克服了斯大林长期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提供了可能。
在毛泽东看来,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其理论着力点在于研究和揭示它的特殊性:其一,从矛盾的状况看,尽管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但是相比较而言,“相适应”无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不适应即“相矛盾”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这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好的,是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合的,那些同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只是某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而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不合理,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其所谓“适应”也仅仅限于体制的层面。其二,从矛盾的性质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表现为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则表现为在经济利益根本对立基础上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敌我矛盾。从矛盾的解决方式看,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范围内完全可以自行解决,即在党的领导下,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步骤、有秩序地不断得到解决;而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则必须通过社会革命的方式才能解决,即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资本主义在发展中所采取的某些调整措施,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暂时缓和矛盾,而不可能彻底解决矛盾。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思想,为我们深入探索和科学解析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要完善和发展?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所决定的,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还存在矛盾,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要自我完善?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之间是基本适合的,是非对抗性的、可以自行解决的矛盾。这就从社会基本矛盾的深层次上把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区别开来,成为我们在实践中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根据。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性质上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因而只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毛泽东明确提出和系统阐发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思想。他认为,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敌我矛盾已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日益凸显并大量存在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全党都要着眼于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新变化,分清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并运用正确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了促使全党努力掌握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门科学,毛泽东初步构建了较为系统的人民内部矛盾学说。他不仅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科学概念,而且概括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表现;不仅指出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区分的相对性,而且阐明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方法。特别是他提出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方针,已经成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导方针。其中,在经济领域实行的“统筹兼顾”方针,不仅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的重要战略方针,而且被科学发展观所继承,成为坚持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在文化艺术领域实行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在不同党派之间关系上实行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已被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成为建设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重要指导方针。毛泽东提出采取正确的方针和科学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其目的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
毛泽东科学论述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生产力的关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确立了理论主题。毛泽东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科学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从社会制度的层面看,就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以贯之的理论主题。正如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的:党带领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毛泽东阐明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根据。在毛泽东的著述中,反复强调并充分论证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这一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合理性的重大问题。他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优越性,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是基本相适合的,因而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根据,也是其合理性之所在。这表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顺应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正确抉择,也是毛泽东作出“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科学论断的客观依据。毛泽东还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除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建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建筑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党领导人民在20世纪50年代确立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基本制度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先进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实践中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些基本制度。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胜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思想,为我们在实践中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提供了根本的政治立场。
毛泽东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必须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之间是基本适合而并非完全适合,现在适合也不意味着永远适合。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从本质上说,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是辩证统一的,我们既不能因为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某些不完善的方面而否定其根本制度,也不能因为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优越而对其不完善的方面视而不见。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才能使这一社会制度获得无限生机和光明前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就是我们党在接力探索中不断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毛泽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主要奠基人,在充分肯定这一崭新社会制度优越性的同时,对其不完善的方面也作了初步的探索。他指出,在生产关系领域,“在各经济部门中的生产和交换的相互关系,还在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逐步建立,逐步找寻比较适当的形式。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里面,在这两种社会主义经济形式之间,积累和消费的分配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不容易一下子解决得完全合理”。这些问题,是同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在上层建筑领域,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国家机构中还有某些官僚主义作风,在国家制度中也存在着某些环节上的缺陷,这些又是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只有切实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才能促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前进。毛泽东认为,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社会基本矛盾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不断转化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由起初的基本相适应到在生产力的不断推动下变得逐步不相适应,矛盾双方由最初的平衡状态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转化为不平衡状态,这就需要采取毛泽东所说的“革命”、“改革”等手段来解决它们之间的矛盾,使其达到新的适应和新的平衡状态。1956年11月,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他更明确地使用了“社会制度改革”的提法。这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发展在认识上的重大突破,为我们在实践中通过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并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毛泽东指出,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社会主义制度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就是为了推翻旧的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制度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奋斗目标和所要实现的社会理想。但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我们坚持和发展这一社会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制度又成为推动以生产力为基础的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有力手段。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物质基础,又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正是在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意义上,毛泽东充分论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毛泽东深入分析了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而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1956年1月,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1957年2月,他又指出,与革命时期不同,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在毛泽东看来,革命就是要把生产力从旧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在同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合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的条件下,我们没有理由不在这一先进的社会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这些极为宝贵的思想,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出了可贵的贡献,也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了根本的理论支撑。
四
毛泽东在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中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的开创性探索及其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科学阐述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理论前提、理论基础和理论主题,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进一步延伸,又成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确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准备,它不仅在当时为党领导人民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而且为中国后来的改革实践奠定了基本原则,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和宝贵历史经验。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探索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挫折,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观视野对改革开放前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艰辛探索及其取得的理论成果、巨大成就和严重挫折作出全面总结和科学评价,其目的在于强调不同历史时期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统一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也经历了一个从不断探索、长期积累到成功开创的发展历程。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正确理解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两者既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既不能相互否定,也不能简单等同。我们充分肯定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实践中的理论贡献,就是为了阐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在本质上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没有前者的开创性探索,也就没有后来的历史性成就;没有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开创性探索所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也就没有思想基础与理论前提。强调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连续性,并不是抹杀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的阶段性;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在20世纪50年代就完全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那时就已经确立了。正像中国特色革命道路和毛泽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基础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这是我们在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次历史性飞跃的关系时所应始终秉持的科学态度。
当然,无须讳言,由于时代、实践和认识的局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探索中,也难免出现过某些理论上的偏差与实践上的失误。这些失误和错误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我们当时实行了某些脱离实际的政策。政策是理论和实践相互作用的中介。理论首先化为政策,政策运用于实践,从而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毛泽东指出:“政策是革命政党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于行动的过程和归宿。一个革命政党的任何行动都是实行政策,不是实行正确的政策,就是实行错误的政策;不是自觉地,就是盲目地实行某种政策。”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曾经出现的失误,归根到底都同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和把握不够全面、准确与彻底有关,理论的局限性造成了政策的某些偏差,最终导致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实践发生失误。比如,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程度的把握上,在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之间基本适合的同时,对它们之间不适应、相矛盾即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的方面未能引起足够的注意,在基本制度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而具体制度与生产力的发展愈来愈不相适应的情况下,没有能够适时地进行改革,从而导致社会主义制度在一段较长时间内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在对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任务的表述上,毛泽东用“解放生产力”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来区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目的与根本任务,这当然是对的。但是不能由此而把解放生产力的任务仅仅划归于以往发生过的政治革命,不能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就不存在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只有通过改革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强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要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者讲全了。在对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的方面的认定上,其主导的方面是做出了符合客观实际的科学论述,但也有某些脱离生产力状况的理论偏差。毛泽东在列举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完善的方面时曾经指出:“在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资本家还拿定息,也就是还有剥削;就所有制这点来说,这类企业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一部分也还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这表明,在毛泽东的视野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不相适合的重要方面,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还不够“公”。这就脱离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为后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超越阶段、急于求成的“左”倾政策的出台埋下了伏笔,导致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发生了把某些不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东西当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原则加以固守,而把那些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巩固的东西当作资本主义复辟加以反对。在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方式上,虽然我们曾提出改革过于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初步构想并付诸实践,但由于国内外复杂因素的影响,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逐渐发生了“左”的偏差,试图用“一大二公三纯”的指导思想解决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由此形成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逐渐僵化的经济体制,这不仅没有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反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解决上层建筑(主要在意识形态方面)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就违背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性质的科学分析和解决矛盾方式的正确主张,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产生了很不利的影响。
我们必须看到,这些在探索中出现的失误,由于历史条件、理论视野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实属难免,是在探索取得巨大成就的前提下出现的问题,它为我们党逐步全面正确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积累了宝贵的思想资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借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党对自己包括领袖人物的失误和错误历来采取郑重的态度,一是敢于承认,二是正确分析,三是坚决纠正,从而使失误和错误连同党的成功经验一起成为宝贵的历史教材。”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科学评价历史人物时所采取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和实事求是精神。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58期,摘自2014年第6期《马克思主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