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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民众是束手待毙吗?

作者:经盛鸿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随即对城内民众展开为期六周的烧杀抢掠,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屠戮暴行,六朝古都顿时沦为人间地狱,日军暴行给中华民族造成了不可弥合的伤痛。然而,长期以来,不断有人宣称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中国战俘与百姓毫无抗争精神,如待宰羔羊般听任日军杀戮;甚至振振有词地说,上万名俘虏被十几个日本兵押解,不仅无一反抗,竟连逃跑也不敢。事实上,这种创口撒盐般的论调不仅有为日军暴行脱罪之嫌,更是罔顾事实的谬说。

日军暴行践踏国际公法

日军攻入南京之初,被解除武装的中国战俘和手无寸铁的民众对日军即将实施的暴行缺少思想准备,但这并非所谓胆怯懦弱。在晚清和民初的数十年中,南京历经多次战火与政权易手,可谓“城头变幻大王旗”。每次战争虽都造成程度不同的平民伤亡,但从未发生过针对民众的大规模屠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文明的演进,各国就规范战争行为而制定、缔结了一系列国际法,尤其是1929年缔结的《日内瓦公约》,明确规定了参战方须给予战俘和伤员以人道救助。当日军侵占南京后,中国战俘和民众为了避免无谓的牺牲,不得不停止抵抗。

正因如此,当日军公然践踏国际公法和人性,在南京城内外展开疯狂屠杀时,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和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毫无思想准备。然而,如果就此指责倒在侵略者屠刀下的南京军民,无异于颠倒黑白。事实上,日军对战俘和平民的集体屠戮都是有组织的行为,事先做了充分周密的准备:选择难以逃脱的场地,在四周部署重兵,架着多挺轻重机枪,将中国军民驱赶入内,然后突然开火。面对世所罕见的暴行,南京军民并未束手待毙,而是英勇地与日军展开拼死抗争。大量原始记录以及亲历者的见闻回忆,都记载了中国军民殊死抵抗的事实。

多重史料见证抗争事实

尽管日军的集体屠杀行径经过了周密策划,但中国军民在危机关头还是迸发出了巨大力量。南京下关和草鞋峡江岸是日军展开集体屠戮的集中地,也正是这两个地方见证了中国军民奋勇抵抗的悲壮。

南京城北下关江边,日军第13师团山田支队在乌龙山山麓集体屠杀约两万名战俘和难民时,遭遇了猛烈反抗。一名日军辎重兵后来回忆:“机枪在黑夜中发出吼鸣声,积郁在难民们心中的怒火突然爆发出来,他们瞬间意识到机枪喷出火来意味着什么,便高声呐喊,像雪崩似地冲向机枪小队。总之,涌过来的是一大批人群,足以挤满皇宫前的整个广场,人们满腔怒火地冲了过来,因而两个小队——机枪队转眼间全被挤垮了,汽车队在稍高的公路上看到了这种情况,不得不随机应变采取措施。他们丢下了汽车上的汽油桶,把汽油倒在坡地上,点起火柴并向那边扔去……这种以瞬间的果断蜂拥而来的人群,很快被燃烧起来的猛烈的火篱笆压了下去,逃也逃不出,结果全都被杀害了。”(洞富雄:《南京大屠杀》,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12月17日,山田支队在草鞋峡江边屠戮中国军民时,遇难者曾不顾日军机枪的扫射,高喊着“夺枪!夺枪!”赤手空拳冲向日军,直至全部倒下。日本记者本多胜一在其著作《通向南京之路》中,记录了陆军下士田中三郎的回忆:“周围开始变得微暗时,在田中所在位置的对面,听说一个日本少尉被反抗的俘虏弄死了。传达过来的警告说,‘是他的刀被夺走才出事的,要警惕!’据田中推测,俘虏虽被倒背手反绑着,但并没有串联在一起,所以能够被另一个俘虏用牙解开。大概是有的俘虏察觉到苗头不对,而采取了豁出去的绝望行动。”

除了侵略者的证言,当时的报刊也刊登了中国军民反抗暴行的事实。1938年2月23日,《大公报》(汉口版)第3版刊“中央社讯”,揭露了一起日军在南京虐待、残杀五百中国俘虏的暴行,并记录下了中国战俘在最后关头与敌军搏斗而全部牺牲的事实:“闻有数十军士知难免一死,等是一死,多挣扎挺身抢夺武器,或咬住敌耳部或腿部,以至被踢毙或刺死,然敌寇中亦有因之有数十人中流弹或耳坠流血致死云。”可见,即便在极其不利的处境下,中国军民以血肉之躯,与穷凶极恶的日军拼搏到最后一刻。

南京妇女坚贞不屈

对南京妇女施加的大规模性犯罪,是日军在南京所犯最臭名昭著的罪行之一,日军的野蛮和残暴遭到了南京妇女和民众的激烈抵抗。

时年19岁的李秀英,与父亲避难于设在安全区内的五台山小学的一间地下室里。在日军攻占南京一周后的12月19日,六名日军闯进李秀英藏身的地下室,欲强行拉走她们十多个年轻妇女,据李秀英后来回忆,“我想宁死也不能受辱,急得没有办法,就一头撞到墙上,撞得头破血流,昏倒在地。当我醒来时,日军已经走了。后来我感到这样做没有用,我自幼跟父亲学过一点武术,可以跟他们拼一拼。这天中午,又来了三个日本兵,他们把男人赶开,把两个妇女带到另外一间屋子里,准备奸污。这时一个日军上来解我的纽扣,我看到他腰间挂着一把刺刀,我急中生智,决定夺他的刀。我趁机握住刀柄,同日军拼搏。日军见状大惊,同我争夺刀柄。我刀不能用,就用牙咬,咬住日军不放。日军被咬痛了,哇哇直叫,隔壁屋里的两个日军听到喊声,就跑过来帮助这个日军。我一人对付这三个人,没有办法,但我紧紧抓住刀柄不放,和这个日本兵在地上滚来滚去搏斗,其他两个日军就用刺刀向我身上乱戳,我的脸上、腿上都被戳了好几刀。最后,一个日军向我肚子刺来,我立即失去了知觉,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李秀英证言”)所幸的是,被创三十余处的李秀英仍然顽强地活了下来,成为南京妇女英勇抗争的代表和见证。

奋起反抗日军暴行的绝非李秀英一人。日军对南京妇女的残酷迫害激起了民众的愤怒,落单的日军往往在残害妇女时被民众袭杀。据日军第十军第114师团士兵田所耕造回忆,“有一个新潟的兵,一人跑到城里去强奸,可是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大家就去找他”,最终在“一个好像防空洞的贮藏苹果的仓库,那个新兵已被杀在苹果堆里”,“他是抓了个女人去强奸时,让人从背后用三齿镐干掉的”。(森山康平:《南京大屠杀与三光政策》,四川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然而,由于敌我力量过于悬殊,因殊死抵抗而得到保全的妇女仍属少数,大多数被残害的妇女只能以死抗争:“城内所有妇女因不愿或不堪敌之蹂躏而自杀者,平均日必数百起。”

在八十年前的那个寒冬,南京军民用鲜血与烈火谱写了一曲中华民族抵抗外敌入侵的悲壮乐章。南京军民的英勇顽强,令时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总干事的美国人乔治·费奇深受感染:“近期的未来决不会是光明的,但中国人有一种不可征服的忍受痛苦的素质和耐力,还有许多其他的优良品德,最终必将赢得胜利。”然而,八十年来,种种罔顾事实的杂音总在试图挑战我们对那段历史的认知,这不仅是对客观事实的漠视,更包含虚无中华民族抗争历史的意图。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确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彰显了我们捍卫民族尊严的坚定立场,而捍卫民族历史的尊严正是历史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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