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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江南兵祸”否定太平天国

作者:刘晨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  

“兵不畏官而畏贼,民不畏贼而畏兵”这句话,不仅证明了清军特别是湘军淮军才是给江南民众带来巨大伤痛的真正祸首,也恰好反证了太平天国运动的正义性和革命性。

近40年来,有研究者从社会经济视角,关注太平天国战争对当时中国社会经济最为发达的江南地区造成的破坏;也有学者从情感史角度认为,这场战争使江南尽成废墟,给民众留下难以释怀的伤痛。然而,随着全盘否定太平天国运动的思潮出现,有论者利用上述研究成果任意发挥,将战争后果单方面归咎于太平天国运动,甚至称之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大灾难。这种观点在逻辑和史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战争与农民战争并非同一概念

太平天国战争确实使江南地区社会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突出表现便是人口锐减。据地方志记载,苏州府属九县一厅实在人丁原有340余万,战争结束后只剩128万,不少地方休养生息20年尚未恢复到战前体量。损失人口既包括战争造成的直接死亡,也包括为躲避兵锋而迁徙他地的流民,还有战争引发的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兵劫导致土地抛荒,加之咸同年间水、旱、蝗、震灾害频生,饥馑四起。“大灾之后必有大疫”,由于死尸得不到及时清理以及生态环境恶化,19世纪60年代,一场波及江南数省的大瘟疫降临了。有学者估计,这场瘟疫夺走了320万—600万人的生命,相较于太平天国战争前江南十府一州约4000万的人口基数,疫死率为8%—15%。凡此种种,对当时人来说,堪称浩劫。

战争是人类解决政治矛盾的最高斗争形式,是具有高度破坏力的剧烈的武装冲突。对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的破坏作用只是这种斗争形式导致的客观结果,而非定性标准。以长期、剧烈的战争导致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衰退,来评判太平天国战争的性质,进而否定太平天国运动,其实是偷换概念的逻辑游戏。

太平天国运动是在中国刚刚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阶段爆发的一场农民战争,它既有传统农民战争的反封建因素,也有反抗外来侵略的因素。金田起义爆发时,清朝定都北京已逾200年,土地兼并越演越烈,当时全国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占总人口不到10%的官僚、贵族手中,占全国人口70%以上的农民则几乎没有土地。在太平天国起事的金田村,全村750亩水田中有640亩都掌握在地主手里。因此,太平天国打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旗帜,要创造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理想社会。与传统农民起义不同的是,太平天国不仅要推翻国内的封建势力,还要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新变化。因为宗教思想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太平天国领袖曾幻想与外国势力联手对付清政府。但革命形势的发展,也让其逐渐认清了清政府与列强相互勾结的本质,太平军将士在各个战场沉重打击英法侵略军和洋枪队、常胜军、常捷军等雇佣武装,回应了近代中国抵御外侮、争取民族独立的历史主题。

综合时代背景、领导阶级以及革命思想、目标和内容来看,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由农民阶级发起的反封建革命运动。将太平天国战争抽象为一般意义的战争概念,进而以抽象的“和平”观念,否定太平天国战争的革命性和正义性,这在逻辑上是立不住的。

清军是蹂躏江南的祸首

认清太平天国战争性质,是进一步评判交战双方战争表现的大前提。无论是在清廷方面的资料还是外国人的记载中,都可以清晰地看到,清朝的八旗、绿营兵和湘淮军才是荼毒民生的祸首。

八旗、绿营兵奸淫掳掠现象非常普遍,即使与清朝持同一立场者,也留下了“兵不畏官而畏贼,民不畏贼而畏兵”的说法。太平军进攻苏州和杭州时,驻防清军都曾以“坚壁清野”为由纵兵焚掠,致使向来万商云集、市肆繁盛的苏州金门、阊门以及杭州武林门、艮山门,化为一片火海,事后清军反诬放火是太平军所为。浙江提督张玉良驻兰溪时,与当地民众发生冲突,遂纵兵为恶,大肆杀戮,曾任诸暨县令许瑶光如实记录:“老弱妇女无一得免者,既杀其人,又纵火焚其屋,七十里灰烬。”担任过浙江布政使的段光清也说,“兵勇所过之处,民皆思食其肉而寝其皮”,“百姓与兵视若仇敌,非官兵烧百姓屋,即百姓放火烧官兵营盘”。

湘军是太平天国的主要对手,其破坏性也远较八旗、绿营为大。曾国藩早在湖南帮办团练时,便因杀戮深重而被民间呼为“曾剃头”。曾本人也坦然承认“书生好杀,时势使然”。赵烈文是曾国藩的机密幕僚,他在日记里记录了攻破南京后曾国荃所部暴行:放火——南京城一片废墟,“兵所焚十之七,烟起数十道屯结空中,不散如大山,紫绛色”,大火延烧数日不熄,足见清廷称太平军败退时放火烧城实乃栽赃;杀戮——赵烈文条陈止杀之策,曾国荃不允,遂见“沿街死尸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哀号之声达于四远”;奸淫——“摇曳妇女,哀号之声不忍闻”;劫掠——湘军在城中大挖窖藏,“贪掠夺,颇乱伍”,又纵兵洗劫焚烧天王府,“取出金银不赀,即纵火烧屋以灭迹”,六朝古都沦为人间地狱。破城后二十日,循秦淮河西行,死尸虽已掩埋十之八九,犹臭秽不堪,赵烈文见状惊呼“其乱如此,可称发指”!尽管曾国藩对湘军极力包庇,也不得不承认“大抵受害于贼者十之七八,受害于兵者亦有二三”。同样站在清廷立场的文人李圭则说:“官军败贼及克复贼所据城池后,其烧杀劫夺之惨,实较贼为尤甚。”两相对照,不难发现曾国藩颠倒了比例轻重,受害于兵者十之七八才对。

淮军军纪也极差。李鸿章允许淮军烧杀抢掠,以此发财致富。赵烈文说,淮军攻陷苏南,“自常以东及松郡道路,剽掠无虚日,杀人夺财,视为应然”。从初创时起,淮军就以“贪图利禄,以骚扰民间为能事”著称,左宗棠批评其“冗杂殊甚,其骄佚习气实冠诸军”。1864年8月,淮军驻常州,每日四处掳掠,“乡间弥望无烟,耕者万分之一”,李鸿章则一意包庇淮军,“闻人言兵勇不戢,辄大怒”。有乡民绑缚作乱兵勇进城申冤,李鸿章反将乡民“以土棍之罪罪之”。无锡人杨宗濂劝谏,李鸿章却说“不必言,吾皖人皆当诛”,吓得杨宗濂“战栗而出”。

当时清军劣迹累累,可谓罄竹难书,一些到访过太平军辖境的外国人也就兵燹责任问题留下文字记录。例如艾约瑟等传教士访问苏州后公开发表报道称:“人们有过许多关于叛军暴行的传说,但这种指责是虚假的。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故意破坏的迹象……许多焚掠杀人的事,是在叛军到达以前清军制造的。虽然叛军也有杀人放火,可是总比清军的行为要好得多。”创办于上海的英文报纸《北华捷报》发表社评:“将种种恶行都归罪于太平军残酷好杀是极不公道的。我们一看见白骨堆积就抗议不人道的暴行,但是必须注意其中大多数应由清军负责。”这些史料足以为清军定谳。“兵祸”的主要责任方无疑是清军,也正可解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老百姓跟随太平军造反。

旧式农民起义的局限

与清军相比,太平军军纪整体上堪称严明。曾国藩曾在奏折中论及太平天国何以得民心:“粤匪初兴,粗有条理,颇能禁止奸淫,以安裹胁之众;听民耕种,以安占据之县。……傍江人民,亦且安之若素。”秀水文人沈梓称,驻守嘉兴的荣王廖发寿攻打吴江失利,万余士卒撤退时徒行数十里,与民秋毫无犯。英国驻宁波领事夏福礼在给英国公使卜鲁斯的报告中写道:“一切谣传的大屠杀都不真实。”这些人绝无为太平军隐恶扬善的动机,可见太平军保持了相对良好的军纪,得到人民拥护。

当然,军纪松懈问题在太平军中也是存在的,并且越到后期越突出。由于军事日渐吃紧,太平军盲目招收大量散兵、游民以及土匪武装,数量激增,成分较前更为复杂。一些新兵纪律松懈,不服管束,常有烧杀掳掠之事,成为“害群之马”。李圭在《思痛记》里说,“清军之降附者尤为贪残凶暴”,而“真正粤贼,则反觉慈祥恺悌,转不若是其残忍”。所谓“真正粤贼”是指自起义初期从广西开始追随太平军的“老兄弟”,而违纪害民的多是后加入的“新兄弟”。艾约瑟访问苏州途中注意到,“人民都说太平军老兵好。他们说太平军的老兵待人很讲人道,而扰民的全是新兵”。这些专为当兵吃粮而从军的“新兄弟”,对太平军军纪造成很大破坏。

统军将领的个人作风与朝政变动也对太平军军纪产生影响。陈玉成、李秀成等对军纪问题较重视,所部表现优于其他部队。但是,纯靠将领的严抓来维系一支军队的纪律,显然是不可持续的。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的中枢领导力量严重削弱,诸王各自为政,内讧屡见不鲜。曾国藩和李鸿章都观察到不同太平军队伍之间“不能相统”甚至相互劫掠。此外,太平天国后期腐败现象越发严重,一些官员沉迷享乐,非分需索增多,不时动用军队强行摊派捐费、征发徭役,以致士兵上行下效,不法行径层出不穷。太平军作风的蜕化,一定程度上也是太平天国领导集团腐化变质的反映。

太平军军纪条例繁多且执行严厉。自起事之初,太平军就专门颁行了《太平条规》《行军总要·禁止号令》,现存几乎所有太平军安民布告都包括宣明军纪的内容,这种对军纪的高度重视在历代农民起义中十分罕见。然而太平军后期军纪滑坡,竟应了“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古训,其经验教训引人深思。从革命队伍的成分看,在中外反动势力联剿的军事压力下,太平天国以土匪、降军等为扩军对象,侧面表明它缺乏进一步动员农民阶级并补充生力军的能力。个中原因,在于太平天国虽以农民运动起家,却没有彻底打破封建土地关系对农民的束缚,从而彻底解放并动员农民,夯实自身的统治基础。而太平天国领导层腐化对军纪的负面影响,则意味着农民阶级缺乏统一思想、坚定信念的系统性科学理论和制度设施,只能靠“老兄弟”朴素的阶级情感和个别将领的个人觉悟与治军能力维持自身素质。

破坏力是所有战争的共同特征。惟其如此,我们才不能将战争导致的惨烈后果作为判断某一场具体战争性质或战争责任的指标,否则便可能颠倒黑白——假若因为我们抵抗日寇侵略付出了巨大伤亡,就说抗战有罪、投降有理,岂不荒唐?太平天国战争造成巨大损失的原因有两方面。从客观因素看,当时已步入冷热兵器交替时代,战争持续时间长达14年,范围波及17个省,战况最激烈的苏、浙、皖、赣、鄂等省恰是当时经济繁荣的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也加重了经济和人口损失。从主观因素看,清军成为蹂躏江南的罪魁祸首,是其地主阶级武装性质所决定的。自古以来,地主武装在起义军活动特别是建立政权的区域内奸淫掳掠、抽拉壮丁乃至杀良冒功屡见不鲜,这也验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还乡团对苏区民众的残酷报复;封建军阀武装在跨区域作战时,往往对作战地区施行以战养战、竭泽而渔的政策,从湘淮军到后来的北洋军阀皆是如此。太平军作为农民武装,在起事之初或是进军顺利时,阶级属性鲜明,多有赈济贫弱、废除苛政等正义性、革命性举措,但受阶级和时代限制,在遭遇严厉镇压而持续挫败时,难以维持其革命性政策,或采取地主阶级策略,或蜕变为“流寇”,军纪涣散、滋扰民众,这可以从太平军“老兄弟”与“新兄弟”不同的军纪特点得到证明。“兵不畏官而畏贼,民不畏贼而畏兵”这句话,不仅证明了清军特别是湘军淮军才是给江南民众带来巨大伤痛的真正祸首,也恰好反证了太平天国运动的正义性和革命性。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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