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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政治空间中的话语权竞争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

作者:邹旭怡   来源:《意识形态研究》(第1辑)  

网络政治空间中的话语权竞争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

邹旭怡

摘要:当下中国网络政治空间的发展壮大日益深入的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和政治倾向,网络政治空间成为意识形态竞争的新场所。在现实权力结构映照、技术赋权、粉丝效应的影响之下,网络政治空间中呈现出权力去中心化、多元主体争夺话语权的情形。这种情形对于依托传统媒体进行传播的主流意识形态而言,形成了巨大的挑战。文章从话语权竞争背景、竞争主体、竞争策略及中国网民意识形态立场分布状况四个方面勾勒了当下中国网络政治空间中的话语权竞争态势,并考察了执政党和政府在此情形下参与话语权竞争,优化主流意识形态网络传播的路径变革方式及存在的问题。目前,执政党和政府的着力点在于传播载体层面的建设。要实现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有效传播从而提升其影响力,在拓展传播渠道、变革传播策略的基础上,还应当从意识形态与政治实践互动从而推动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视角进行进一步研究探索。

关键词:网络政治空间;话语权竞争;主流意识形态;网络传播

一、网络政治空间与话语权

(一)网络空间:当下意识形态竞争的新场域

网络政治空间是以有关于政治的主题作为内容的网络空间,是网络空间向政治领域的扩展,人们在其中获取政治信息、参与公共事务讨论、表达政治态度和诉求。在当下中国,意识形态传播以及多种意识形态之间的竞争在网络政治空间中呈现出来。

1 网络政治空间成为意识形态竞争新场域的原因

在任何社会中,都不可能只存在单一的意识形态,通常的情况是,一种占据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与其他非主流意识形态并存,特别是在多元化社会的背景之下,意识形态也会相应的表现出多样性。在当下中国,网络空间已然成为意识形态竞争的场所,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解释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

1)多样化意识形态在网络政治空间中得以显现

在当下中国的现实社会空间中,主流意识形态依靠传统媒体进行传播,掌握着优势的传播资源和意识形态话语权,其他非主流意识形态,也就是各种社会思潮,很难凭借传统媒体发出声音,受众范围十分有限。然而,新传播技术导致了大众传播机制的变革,在传播主体、传播路径、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传统的新闻媒体管理制度难以在互联网传播层面奏效,针对网络空间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又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而不同的声音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了传播的机会,呈现出多元观点交汇、交锋的现状,原本在既有新闻传播管理制度之下难以凭借传统大众媒体发出声音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了传播渠道。由于网络空间具有相对透明化、平面化的特点,因而,各种意识形态都能够在其中得以显现,到达网络大众的视野之中。

意识形态是一套关于政治和社会的观念系统,用于为政治行动提供指导或辩护,每一种意识形态都有自己的关键信条,也就是具有刚性的基础性内核部分,从而与其他意识形态区分开来。正是由于意识形态具有一定的“刚性”,也可以被视为意识形态内部结构中不可更改的部分,因而,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相互冲突。正如塞利格在解释意识形态的概念时,认为意识形态中包含“拒绝”要素,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总是在与其他东西的对立中被确立的(Martin Seliger.Ideology and Politics.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1976.119-120.转引自[英]约翰∙B∙汤普森:《意识形态理论研究》,郭世平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81页)。这种对立必然就会导致冲突和竞争。另外,意识形态总是指向政治实践,为某种特定的政治行动做出指导或辩护,不同的政治行动可能存在不同的政治目标——为了维护、改革或是解构既有的秩序,不同的目标也决定了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

当多样化的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得以显现,多元主体能够在其中获得传播渠道时,网络空间便成为了各种意识形态相互碰撞、交锋的场所,特别是非主流意识形态的表达尤为活跃。

2)新传播媒介影响公众意识形态立场的形成

意识形态获得影响力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争取受众,争取获得更多公众认同的过程。人们大抵通过两条路径来形成某种观念、意识,一是自己的亲身体验,这种在场的体验往往给人以深刻的影响;二是听他人讲述,间接的获取信息,在这一路径中,媒介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讲述者”的位置,在塑造社会意识、影响个人观念形成的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当大众传媒成为传播信息的主要工具时,它就开始对个人观念、社会意识产生影响。由此可知,掌握传播资源是影响公众意识的必要基础。

将视线转向当下中国,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普及,网络空间日渐膨胀。就覆盖公众数量而言,到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6.68亿人次。(《CNNIC:2015年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摘要)》,中文互联网数据咨询中心,http://www.199it.com/archives/369024.html,2015年7月23日)自1994年,互联网进入中国起,网民数量逐年上升,并且日益普及为人们获取信息、相互交流的媒介。上文中提及非主流意识形态依靠互联网传播的特征尤为突出,那么在网民逐年攀升的情形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能够了解非主流意识形态的信息。《人民论坛》的《2010-2014社会思潮动向调查分析报告》中显示,自2010年起,就有高达73%的受访者选择是通过互联网了解社会思潮动态,并且历年调查数据都显示出互联网一直都是公众认同的社会思潮交锋的主要阵地。(周素丽、潘丽莉、高骊:《2010-2014社会思潮动向调查分析报告》,人民网,http://paper.people.com.cn/rmlt/html/2015-01/01/content_1520967.htm,2015年1月1日)由此可见,随着互联网在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渗透,网民数量的逐年攀升,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人们认知自我及所处环境的媒介,身处互联网时代的人们难以避免的受到互联网的影响。在政治领域则表现为网络空间中的政治讨论对人们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和政治倾向的影响力在逐步提升。正因如此,网络政治空间日渐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及其他非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场所,成为不同传播主体竞相争夺的传播平台。

2 网络政治空间中的意识形态传播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相继或同时涌现出了多种社会思潮,也就是非主流的意识形态。在改革发展的过程,各种社会问题凸显出来,人们开始寻求方法试图应对这些问题,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即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呈现出来的。各种社会思潮都表现出鲜明的问题意识,多种社会思潮相互碰撞、交锋,对于寻求恰当、有效的方法应对中国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的种种问题,确实能够提供思想资源。然而,每一种意识形态都有着各自刚性的观点,相互之间必然存在着争执,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并且冲击着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马立诚在《最近四十年中国社会思潮》一书中勾勒了中国最近四十年在大众传媒上公开进行论述和博弈的社会思潮,除了居于主导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外,还包括老左派思潮、新左派思潮、民主社会主义思潮、自由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思潮、民粹主义思潮、新儒家思潮。(马立诚:《最近四十年中国社会思潮》,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2页)除了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外,其他七种社会思潮并非囊括了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全部社会思潮,而是其中理论体系相对完整、传播广泛、有较大的受众基础的社会思潮。在前互联网时代,社会思潮的传播主要依靠书籍、杂志、报刊等大众传媒渠道,此种情形之下的社会思潮传播体现出两方面的特征。其一是,在传统的新闻媒体管理制度之下,这些社会思潮的传播空间有限,特别是将矛头直指主流意识形态,试图以新的意识形态取而代之的观念更是难以进入大众传媒渠道进而进入大众视野之中;其二是,以书籍、报刊为载体的传播内容,基本上属于公共话语的范畴,在传播观念的过程中大多保持着严肃和理性。

然而,在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新媒体平台上,以上两方面的特征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改变。

一方面,传播渠道的开放带来了信息来源的多元化以及传播范围的扩张,这也就意味着更多样化的社会思潮能够进入公众的视野之中。《人民论坛》的《2010-2014社会思潮动向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通过专家调查、网络文献资料收集与统计、网络调查三个环节,从关注度、活跃度与影响力三个主要指标入手,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评选出2014年国内外值得关注的十大思潮为:新自由主义、民族主义、新左派、民粹主义、普世价值论、生态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极端主义、新儒家、宪政思潮。(周素丽、潘丽莉、高骊:《2010-2014社会思潮动向调查分析报告》,人民网,http://paper.people.com.cn/rmlt/html/2015-01/01/content_1520967.htm,2015年1月1日)当然,在网络空间中传播的非主流意识形态远不止于此,女权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等其他思潮都能够在网络空间中找到表达观点的渠道。由于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在不同时期,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力会有所不同,这样的涨落变化往往能够快速的呈现在网络空间之中。

另一方面,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的传播表现出传播方式多样化、传播速度快、交互性强、碎片化的特征。关于某种社会思潮严肃理性论证的文章有其特定的受众,可以说这是“铅字时代”下思想传播的特征。在多样化传播方式并存、传播渠道容易获取的网络空间中,这一类受众仍然能够获取到他们青睐的信息,并且在新媒介环境中从单纯的受众角色转换成为信息的传播者、生产者,推动某种思潮的传播。但是与此同时,片段式的、娱乐化的传播方式能够获得更广泛的传播,从当下网络空间中盛行的“段子文化”就可以瞥见此种传播方式的影响力,此类传播对于理性、严肃、系统的思考而言无疑是具有破坏性的,但是就传播效果而言却是不容小觑。

3 网络政治空间中的意识形态泛化

在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泛化主要从两个层面体现出来。其一表现为空间上的泛化,且不论专门的政治性网站和论坛、微博,就连明显不具有政治性的某些游戏社区也出现了政治化的状况。其二表现为事件层面的泛化,网络空间中的公共事务讨论并非都与意识形态有关,但是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各种话题都有可能演化为关于意识形态的讨论,例如,从对具体政策的批评,发展成为对政权合法性的质疑、对政治体制的批评。通过对某些具体事件的意识形态化解读则成为了意识形态竞争中常见的手段。

为何会出现意识形态泛化的现象呢?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其一,意识形态泛化与政治泛化有关。长期以来中国都处于政治主导社会的状态,政治权力在社会中的渗透几乎无所不在,在如此环境的影响之下,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引发关于政治的讨论。其二,在意识形态竞争过程中,意识形态泛化是一种常常能够见效的竞争手段。目前在网络空间中传播广泛、有一定影响力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在对待主流意识形态的态度上表现出近乎一致的批评,在解构主流意识形态权威的过程中,常常诉诸于对具体事件的意识形态化解读。另外,从空间层面而言,为提升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多元传播主体会有意识地拓展传播的范围。其三,国家的意识形态机构(阿尔都塞将国家机构分为“镇压的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两类,其中“镇压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包括学校、教堂、交流网络等。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关通过意识形态发挥作用。参见路易·阿尔都塞,李迅:《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当代电影》1987年04期(3),第100-112页)成为网络政治空间中的主要参与者。当国家从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层面来考虑对互联网的治理,并将互联网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阵地时,自然会推动网络空间的政治化。面对网络空间中非主流意识形态表达活跃、影响力上升的现象,国家从最初的被动应对,逐渐发展到主动参与竞争的状态。具体表现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传统官方媒体在网络空间中开辟新的传播渠道,发出声音。

诚然,在互联网日益深入的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认知、态度和倾向的当下中国,多样化的非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显现,对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权威形成了挑战,一些极端的意识形态甚至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是,从另一个视角来看,我们亦能挖掘出其中的积极意义。相对于多种意识形态表达活跃而言,存在一种恰恰相反的状态,是一种“隐而不表”的状态——多种意识形态确实存在于社会之中,却因为缺乏传播渠道等原因无法显现出来。这是一种远非明朗的状况,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不会面临直接的明显的挑战,但是并不意味着挑战并不存在。相较之下,显现的意识形态表达更能让执政者了解当下的意识形态状况以及不同社会主体的诉求,并且在竞争的过程中,主流意识形态能够在传播机制层面和内容建设层面都获得进步的动力和机遇。

(二)话语权:权力在网络政治空间中的主要表现形式

“权力”一直以来都是政治学研究中的核心概念。谈及现代国家的权力,通常指的是迈克尔·曼所说的基础性权力,即“国家实质上渗透进公民社会,并在全社会贯彻实施其政治决议的能力”(Michael Mann. The autonomous power of the state: its origins,mechanisms and results.John A. hall(ed.).States in History. Oxford: Basil Blackwell.1986.113)。在传统政治过程中,政治权力的运作有其特有的逻辑结构,其单方性、支配性和权威性成为权力运行不可或缺的特征,政治权力的行使者及其针对的对象之间也因此构成某种较为简单而恒定的关系。这种典型意义上的政治权力在政治学研究中主要体现为国家权力。然而,国家虽然是合法暴力的垄断者,却不是权力的唯一拥有者。在任何一个时代,权力的来源都不是单一化的,通常大致可以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两类。托勒夫在《权力的转移》中提到,“权力的基础正从传统的暴力、财富转移到知识上,知识不仅是高质量的权力来源,并且成为暴力和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美]阿尔文·托勒夫:《权力的转移》,吴迎春等译,中信出版社,2006年,第24—25页)。莫伊塞斯·纳伊姆在《权力的终结》中认为,“由于数量革命、迁移革命、心态革命,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的认知和态度都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直接影响着权力的获取、维持和丧失”([委]莫伊塞斯·纳伊姆:《权力的终结》,王吉美、牛筱萌译,中信出版社,2013年,第14页)。在传统权力格局中,国家作为最为重要的权力主体,掌握着绝对的压倒性的力量;与此同时,商业资本也是一种重要的权力来源。若任由国家权力和商业资本对社会进行全面宰制,人的自由则无从谈起。然而,权力基础的变化能够为原本被排除在传统政治过程之外的主体提供机会,正如互联网被视为一种政治机会成为权力的新基础,权力在网络政治空间中呈现出新的形态。

1 理解网络政治空间中的权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成为影响既有政治权力关系的重要因素。在网络政治空间逐步膨胀的过程中,互联网作为一种政治机会使得有别于传统权力结构的“新权力”在其中应运而生,由此深刻地影响了既有政治权力关系。这种新权力的产生有赖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因此在文中将其称之为“网络权力”。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对网络权力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从现实操作的视角来看,可以将当代中国的网络权力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超脱于网络空间之上,对网络空间进行物质性支配和控制的权力。此类权力并非植根于网络空间之内,而是在网络空间之外从根本上影响网络空间,如根域名的控制权、IP地址的分配权、国际标准的制定权。第二类为存在于网络空间之内,对网络空间进行物质性支配和控制的权力。此类权力存在于网络空间之内,且通过一些可以观察和控制的手段对网络空间的诸多行为进行控制,如删帖、网络议程设置、网络内容审查等。第三类则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之内,通过信息、话题、意见等方式对网络政治讨论进行引导、影响和支配的权力。此类权力以一种非支配性的外表获得影响力,通常被表述为网络政治空间中的“话语权”。

话语不是中性的,而是“权力”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掌握权力的关键,也是运用权力的工具。([法]米歇尔·福柯:《话语的秩序》,肖涛译,袁伟、许宝强编:《语言与翻译的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在建构社会的过程之中,话语从一种符号体系,转变为复杂的社会实践,能够“建立、维持和改变权力关系,并且改变权力关系在期间得以获得的集合性实体(阶级、集团、共同体、团体)”([英]诺曼·费尔克拉夫:《话语与社会变迁》,殷晓蓉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第62页)。意识形态则是一套与权力结构之间存在直接相互作用关系的话语体系。回到网络政治空间的语境之中,其中的主要内容是以政治作为主题的“话语”,空间中的权力关系由“话语”直接体现出来,话语权则成为其中最为显性的权力类型。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政治空间中的传播力、影响力直接反映了传播主体在话语权竞争格局中的位置。因而,本文的关注点将聚焦于网络权力中的“话语权”。

2 话语权基础:现实权力映照、技术赋权与粉丝效应

将探讨的范围框定于中国网络政治空间之内并不意味着存在其中的话语权的权力基础也仅限于此空间中,网络政治空间中的权力关系与现实社会权力结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按照列斐伏尔的空间政治理论,空间并不是剥离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纯粹科学客体,而是始终具有政治性和战略性,是社会权力关系的反映。与此同时,他也认为空间中的内容并不完全受制于以上所提及的政治性、战略性,这些内容有可能具有抵制性。(Lefebvre∙H.Reflection on the Politics of Space.Antipode.Vol.8(2).1976.30—37)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话语权的基础:现实权力映照、技术赋权与网络空间中的“粉丝效应”。

1)现实权力向网络空间延伸

在网络政治空间中,传播内容大多源自于现实,因而现实政治过程中的权力必然会通过各种方式投射到网络政治空间之中,现实社会中的权力资源成为网络政治空间中的重要权力来源。在现实社会权力关系中,国家(政府)和精英群体是最重要的权力主体,决定着社会政策的走向,同样也掌控着现实社会空间中的大众传播体系。这样一种权力关系,从互联网在中国发展之初就开始对其产生影响。在互联网进入中国早期,政府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上起到核心的作用;在发展的过程中,商业资本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许多重要的话语平台都是由互联网企业开发和运营。因而,对于网络政治空间而言,不论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度规则的制定,还是话语平台的搭建,在既有的权力关系背景下,国家(政府)和精英群体的地位蔓延至其中。

2)技术赋权改变既有权力结构

网络权力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互联网技术,有学者将其称之为“技术赋权”、“新媒介赋权”。师曾志、胡泳将新媒介赋权定义为“媒介成为权力实现的重要源泉和力量”(师曾志、胡泳:《新媒介赋权及意义互联网的兴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3页)。郑永年在《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中,将互联网视为一种新的传播手段和促使形成新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手段,阐述了各种权力主体,包括国家(政府)、企业、利益集团、社会大众都在运用互联网为自己赋权。([新加坡]郑永年:《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邱道隆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66—106页)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单从网络空间内部的视角来看,技术赋权为所有网络参与者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各种参与主体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的技术知识,运用新的传播媒介表达观点、传播信息,从而有可能实现自身的影响力。然而,现实的情况要复杂得多,权力的获取和维持取决于多样化的因素,在既有权力结构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主体更有可能在技术赋权的过程中凭借已经占有的优势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为自己赋权。

3)“粉丝效应”下的话语权涨落

权力关系的生成和变化总是与具体的时空语境相互关联。网络政治空间是现实社会政治的延伸,现实社会中的权力结构在形塑网络政治空间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不断发展中形成了对现实社会政治有反作用力的政治舆论场,成为形塑网络政治空间的重要因素,影响着其中的话语权格局。

在互联网发展到web2.0时代以来,粉丝效应成为网络空间中一个突出的特点。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网络公众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认知和参与。其中,认知是指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从而理解我们所生活在其中的世界;参与指的是试图通过行动来改变或维持现状,在网络空间中这种行动通常的表现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态度、观点,二是成为某个持某种观点的代表性人物(比如意见领袖)或组织的拥护者(也就是“粉丝”),赞同其观点,并且主动传播其观点。在web2.0时代,个体的参与行为被有效的激发并在网络空间中显现出来,影响着网络空间中的舆论环境。粉丝的数量是衡量某种观点或某个人(或组织)的影响力的重要标准,也是我们观察网络空间中话语权格局的有效视角,可以说,在网络空间中“没有粉丝就没有话语权”,然而粉丝的数量是处于变化之中的,因而粉丝效应能够影响网络话语权的涨落。

综上可知,伴随着权力基础的变化,在现实权力结构映照、技术赋权、粉丝效应的三重作用下,网络政治空间中话语权的获取、维持,以及权力主体都相应的发生了变化,呈现出分散化、多中心化的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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