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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陶:文学:一个“人性“,岂能包得住政治倾向?

作者:穆陶   来源:红色文化网  

漫说文学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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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性”的论说,由来已久。中国古代哲学,涉及“人性”者,以孟子的“性善说”与荀子的“性恶说”最为人知;十八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著《人性论》一书,全面系统地对“人性”的内涵及其表现,做了深入的研讨,堪称“人性”研究的经典著作。现代以来,关于“人性”的论述,屡屡出现在学人的著作之中,尤以文学艺术最为明显,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无法规避的话题。

自有人类社会,“人性”之义便同时存在。抛却“人性中动物性的成分”不谈,除此之外的一切“人性”,都是与“社会”相关联的。如:人对社会事物的认知观念;人与人之间的思想感情;人的道德心灵等等。文学艺术对人物的塑造,注重“人性”的挖掘,这是惯常的事情,是没有问题的。然而问题在于:谈文学,如果只强调作品的“人性”,却避谈作品的包含了“政治性”与“阶级性”在内的“思想性”,则是十分片面的,不切实际的。

“思想性”是文学作品的灵魂。这本来是文学的常识,但一个时期以来,伴随着文艺界对“阶级”观念的淡化,文学的“政治性”也便少有人加以重视。甚至在文艺界,“阶级”与“阶级斗争”一词,成为了谈论的大忌,避之唯恐不及。甚至有人直接表示:文学不能与政治牵连,否则文学就不是“纯文学”——这样的“意识形态”,在文艺界已经很有“市场”,甚至习以为常了。

文学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文学原理告诉我们,文学本身就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在阶级社会中,作为文学艺术创作主体的作家,无不生活在阶级与政治的环境之中,作家的意识形态观念,也无不在其创作的作品中,打上阶级与政治的烙印。高尔基说:“文学是严肃的、战斗的事业。”(《高尔基论文学》林焕平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页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只重视文学的“人性”,而忘记文学的“阶级属性”与“战斗”的意义。毛主席论鲁迅,说他的“骨头是最硬的”。这“骨头”是战斗的骨头。文学艺术,如果失去了“战斗”的意义,只剩下“人性”中的“谈情说爱”或“发泄私欲”,这样的文学艺术,对于人生还有什么良性的启示?对于社会发展进步又有什么助益?这样一个并不深奥也无需争议的问题,所以有时在文学艺术界却弄得沸沸扬扬争议不休,其原因,也许有一点是值得我们重视却没有被重视的,那就是:我们奉行社会主义的信仰,我们的文学艺术,理所当然是社会主义的文学艺术,是人民的文学艺术,而不是资产阶级的或者其它什么主义的文学艺术。现在有一句话在文艺界颇为流行,即“文学无国界”、“文艺是属于全人类的”。然而这句话并不符合事实,而是一句似是而非的“口头禅”!何以知之?自有阶级社会至今,既没有“超级级的人类”,也没有“超级级的文学”。封建宫廷里的“钟鼎之音”绝不会为贫民窟里的乞丐所欣赏;《白毛女》那“北风吹,雪花飘”的歌声,也不会感动黄世仁的恻隐之心。有的人动辄就把自己的作品说成是“写给全人类”的,以此高抬声价,似乎只要这样,便成了世界级的“超品”。这实在是一种“聪明人”的无知。

作家是有立场的,社会主义的文学作家,应当以无产阶级的大爱之心,与人民站在一起,而不是与封建地主阶级、资本家阶级站在一起。如果作家没有这样的立场与“人性”,其作品无论写得多么“艺术”,无论获得什么大奖,都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文学,因此也就不是“人民的文学”。作家不同的思想感情,决定着对写作素材的不同选择。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的时代背景,有的作家写成了“红色”,有的作家写成了“黑色”的原因所在。这种情况,在古代与今天,都是并不鲜见的。

由此可见,论说文学与“人性”,只是谈论文学作品的“人性”描写如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重视作家艺术家的“人性”。作家的“人性”,是包含了作家的思想感情、社会观念、家国情怀等等在内的。“文学没有国界”,但作家是有国界的。维护祖国尊严的爱国主义精神,应当成为包括作家在内的所有国家公民的共识与义务。无论从道义角度还是历史角度,爱国主义“人性”的价值,都是永远值得尊崇的。中国古史记载,战国时期,七国争雄,当时齐、楚两国最为强大,楚国大夫屈原出使齐国,齐国国王对他以高官厚禄、豪宅美女相诱惑,劝他留住齐国,(当时与现在不同,异国做官被看做是正常的事情)屈原坚决不从,逃回楚国。为了楚国命运,为了百姓福祉,他在改革失败国家濒临灭亡之时,宁愿投江以殉,与家国共存亡,死前留下了一篇《离骚》,千古之下,人人读之,无不感念屈原爱国之大义而怀其高凤。然而时当如今,竟有对“爱国主义”加以不屑者,在这样的人看来,似乎“爱国主义”是一个“狭隘”的观念,只有在思想上“与世界接轨”,“融入国际潮流”,才是观念超前、目光远大的表现。二千年前,作为知识分子的屈原,把“爱国”看得重于生命,今天的知识分子,有的人对“爱国主义”的声音,却心怀轻蔑,这是怎样的一种“人性”呢?如果作家中有这样的“人性”,能期望他写出《离骚》那样的传世不朽的文学作品吗?

不同“人性”的冲突,历史上有,现实中也有。秦桧是不可能理解屈原的,人民也永远不会原谅秦桧。前个时期,曾经传着一个消息:有人建议要将某地秦桧的跪像改造,让他重新站立起来。但终于因为民意大愤,未能做成。“人性”的变异,使得正义的“人性”与邪恶的“人性”并存,但正义的“人性”必将战胜邪恶的“人性”,这是人生的逻辑,历史的必然。

“人性”是受社会影响的,因此一个人的“人性”与他的社会观念、意识形态密不可分。当今世界,社会分化,观念繁多,但统而言之,最重要的“人性”,不过“公”与“私”。 几千年前,我们的先祖就提出了“天下为公”的理念,(成书于西汉、记载了战国时期思想状况的《礼记》写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可见“尚公”的思想,是一直为人们期望而追求的。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使得“人性”的“公”的意义,产生了人类历史划时代的伟大影响。在为共产主义的奋斗中,多少革命者以天下为己任,为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类共同体,继续奋斗不息。这样的“人性”的光辉,在历史的征程中,是不会熄灭的。

既然文学作品中的“人性”与作家的“人性”是密切相关的,那么在评议一部作品的时候,将作品与作者一体加以解读,就显得十分必要。广大读者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学作品,加以分类, 其中“红色经典”,已成国民共识,这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学艺术的“思想性”与“战斗性”的尊崇与共识。

文学的“真实”,在作家的“心中”。中国传统文学中的《水浒传》与《荡寇志》,最能说明这个问题:同样是写农民起义,在施耐庵的心中与笔下,这些农民起义者,个个是英雄好汉;而在俞万春的心中与笔下,这些农民起义者,个个都是应该杀尽斩绝的贼寇!这样的“真实”,就是作家心中的“真实”。 现在流行于民间网络的文艺批评,多数以朴素与真诚的姿态,直接爽快地指出作品的要害,别具特色。有的文艺界人士,对读者群众的这种批评,表示出很不耐受,反感、抵触,声称这是“不懂文学的在批评文学”,并把批评者贬称为“吃瓜群众”!这样的思维与心态是十分有害的!每一个作家艺术家,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员,读者群众不只有阅读其作品的自由,也有批评其作品的权力。把读者群众当成“吃瓜”的愚氓,而自已则以“精英”自居,这不仅是浅薄与失智的表现,也是“三观”出了问题!毛主席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习近平总书记说:“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怎么忽然间群众就变成“吃瓜”的愚氓了呢?有这样意识的作家艺术家,能写出“为人民服务”的作品来吗?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还明确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让我们想起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文艺的光荣传统,同时也让我们牢记:我们的文艺是社会主义文艺,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是文艺家的天职,作家艺术家任何时候都应当向人民群众学习,文艺作品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与批评是十分正常的。这样的认识,也是作家“人性”中的应有之义。

“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刘勰:《文心雕龙.时序》) 文学是时代的风雨表。“人性”在文学中的呈现,善恶不同,清浊有别,何所为然?不得不辨。 但愿我们更多的作家艺术家,树立正确的“人性”观,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时代,创作出不负人民、无愧时代的更多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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