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近照
世界上各个国家与民族的文化特征,皆深深植根于其独特的历史与地理环境之中。中华传统文化,作为一种典型的大陆农业文化,其基本特征首先源于东亚大陆相对独立而内部回旋余地广阔的地理格局。东临沧海,西北横亘戈壁,西南耸立着世界屋脊青藏高原,这样的自然环境,既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与外部世界的频繁交流,也促进了内部各区域间密切的互动与融合,为一种内向型、延续性文明的诞生提供了广阔空间。自约六千年前步入成熟的农耕社会起,以农立国便成为历代王朝的治国根基,孕育了中华民族注重现实、讲求务实的理性精神,奠定了其社会结构的深层基础。
正是在这片深厚的大陆农业土壤之上,生长出了以血缘伦理为核心的宗法制度文化,并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架构。与古希腊的城邦民主不同,中国古代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社会治理模式,宗法关系与原则渗透于国家政治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对血缘纽带与伦理秩序的极端重视是其鲜明体现。针对中华文化的基本特征,前辈学者如梁漱溟、韦政通等先生均有过系统论述。而楼宇烈先生认为,“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是中国文化最根本的精神”。这种精神不依赖外在的神明,而强调人的道德自觉与自律,以此维系家庭与社会秩序。总之,中华文化展现出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显著特质,其强大的生命力既源于追求“大一统”的政治内驱力与“和而不同”的包容智慧,也离不开对伦理价值的尊崇、对和谐境界的追寻以及开放的文化认同模式。

一、文化的原创性与多元一体格局
一个多世纪前,一些西方学者曾提出所谓“中国文化西来说”,认为中华文明是从西方传播而来的。当时国内的一些人如蒋由智在其《中国人种考》中也附和此论,主张中国人种乃至文化皆源于西方。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对西方文明的盲目崇拜与民族自卑心理的一种反映,已被现代充分的考古发现与严谨的学术研究所否定。
研究表明,中华史前文化的谱系分布、趋同发展直至最终导向古代文明的整个过程,层次分明,脉络清晰。中华文化源于中华民族自身独创,有确凿的文献记载和系统的考古发掘作为坚实证据。同时,中国地域广阔,各地区间的文化联系在史前时期就已十分密切,中华文明的起源本身便呈现出鲜明的多元色彩。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中华大地上就已形成了若干具有显著地域特征的文化板块。例如,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出土了人工栽培稻谷和成熟的干栏式建筑,证明该地区独立发展出先进的稻作农业体系。与之相呼应,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则以精美的彩陶和发达的粟作农业闻名于世。而在东北地区的红山文化,则发现了大型祭坛、女神庙和积石冢群,展现了一套极为发达的原始宗教信仰体系,其玉器制作工艺更是独树一帜。这些犹如“满天星斗”般散布于不同地域、各具特色的文化中心,在史前时期长期并行发展,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多元根基。
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并非这些区域文化孤立发展的结果,而是经长期而深刻的交流、碰撞与融合而最终实现的。这一过程并非简单地替代或征服,而是一个“滚雪球”式的、渐进的文化整合。经过漫长的积累与孕育,这些文化因素最终汇聚于中原地区,催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权国家——夏王朝。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夏代文明,成为这个“多元一体”格局的核心。考古发现显示,二里头遗址中出土的青铜器铸造技术、玉礼器(如牙璋)的形制与风格,都能清晰地看到来自周边不同文化的影响痕迹。这雄辩地证明,中华文明的主体框架是在东亚大陆内部通过不同族群与文化间的长期互动与自然演进而建构起来的,绝非任何外部文化的“舶来品”,从而从根本上驳斥了“西来说”。
从文化发生学的理论视角审视,中华文化的原创性更深植于其核心价值观念与宇宙观的本土生成之中。与古代两河流域、古埃及文明中神权至高无上、人绝对依附于神祇的取向不同,中华文明在早期就展现出一种“重巫”但更“重史”的理性化趋势。殷商时期的甲骨文虽然主要用于占卜记录,但其内容已高度关注现实社会的政治举措、军事行动与农业生产,体现出浓厚的世俗关怀。西周初期,以“天命靡常,惟德是辅”为核心的“敬德保民”思想兴起,标志着一次重大的精神飞跃:从对神意绝对依赖,转向强调统治者的道德责任与民生福祉。这一转变,为此后近三千年中国政治哲学奠定了深厚的人文主义基石。
这种原创性还淋漓尽致地体现在中华文明独特的“天下”观念之中。它与欧洲近代基于民族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观念截然不同,是一个以文化认同而非种族或血缘界限为核心、具有向心力和等级秩序的文明体系。在这一观念下,“中国”不仅是一个地理或政治实体,更被视为文明与德政的中心。周边的所谓“四夷”,并非永恒的“化外之民”,他们可以通过学习并接受中原礼乐文明而“进于中国”。正如韩愈在《原道》中所言:“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这种以文化辨“华夷”的开放与包容原则,为历史上多民族的不断融合与大一统国家的长期维系提供了极为强韧的理论纽带和认同基础,成为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极具独创性的思想贡献。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正是孕育这一伟大文明传统最主要的摇篮。

二、政治主导型的社会结构
在中国古代,政治以其强大的统摄力几乎笼罩了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成为所有活动的核心。《诗经·北山》所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深刻揭示了王权对土地乃至社会的全面占有。儒家创始人孔子强调“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并主张“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将政治与道德修养紧密相连,视其为社会秩序的根本。道家创始人老子虽然视角不同,亦提出“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并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但其论述依然围绕治国理政展开,反映出政治思考在当时思想体系中的中心地位。频繁的战争与兵变,大多围绕政权争夺展开,成为政治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政权稍稳后,确立皇位继承人与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体系,又成为政治运作的重心所在。在这种政治优先的文化形态下,经济尤其是工商业受到明显轻视乃至抑制。董仲舒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清晰地将道德与政治原则置于经济利益之上;在传统“士农工商”的四民排序中,商人位居末席,与古代西方社会从希腊、罗马至今商业活动始终占据重要地位的状况形成鲜明对照。
这种“政治笼罩一切”的文化特征,有其深刻的制度渊源。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郡县制,彻底打破了商周时期以血缘为基础的分封世袭制度,通过“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以及统一货币、度量衡等一系列国家工程,实现了政权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深度整合与直接控制。至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采纳,儒家思想遂与政治权力正式结盟。儒学不再仅仅是诸子学说之一,更成为国家选拔官员(从察举制到科举制)的核心意识形态标准。知识分子的个人命运与帝国的政治体制紧密关联,“学而优则仕”几乎成为庶民唯一的向上流动通道,精英阶层的精神与生活都自觉不自觉地被导向政治场域。
从历史进程看,唐宋之际的演变尤为关键。唐代仍带有贵族政治残余,科举制度与门第影响并存;到了宋代,科举制度臻于成熟,一个以“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为特征的文官政府格局得以真正确立。科举制度如同一根强有力的指挥棒,不仅决定了人才遴选,更深层次地塑造了整个社会精英的价值观念、知识体系乃至生活方式,使得全社会的重心稳固地围绕着政治权力中枢运转。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尽管宋代商品经济十分繁荣,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及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市舶司,商人阶层却始终未能获得独立的政治身份与社会地位。其财富积累的最终归宿,往往是购置田产、培养子弟通过科举步入仕途,从而转化为“士绅”这一具有政治属性的身份标志,这反过来又强化了政治权力对经济活动的支配地位。
从理论层面看,这种政治主导可以归结为一种“泛政治化”或“政教合一”(此处“教”主要指教化)的文化模式。与西方历史上“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的政教分离传统不同,中国古代的“天命”观念本身就将政治合法性与道德终极关怀融为一体。儒家所倡导的“内圣外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构建了一个从个人心性修养到家庭伦理,再到国家治理的连续统一体。在这一框架内,经济、文化、教育乃至家族生活等所有社会领域的价值与规范,最终都指向并服务于“治国平天下”这一政治秩序的至高目标。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论断,正是这种思维的集中体现,它将普遍性的政治—道德原则(“义”)置于具体的经济利益(“利”)之上,并赋予前者不容置疑的道德优越性。这使得商业活动及其内在的功利逻辑在主流意识形态中长期处于被贬抑和警惕状态,进而巩固了政治权力对经济领域的规训与支配,形塑了一种权力主导经济而非经济影响权力的深层社会结构。

三、伦理本位的价值取向
中华传统文化对伦理的高度重视及其对人际关系的着意构建,与中国古代根深蒂固的宗法制度密切相关。注重伦理与人际关系,必然导向对“礼”的强调,即通过礼制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以道德教化实现“化成天下”的治理理想。早在西周初期,周公便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的理念,将道德视为政治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基石。至春秋战国时期,经由儒家学派的系统阐述与大力倡导,政治道德化、以德治国成为主导性的思想传统。正如儒家经典《大学》所概括的:“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志。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一由内圣而外王、由修身以至平天下的逻辑,影响中国社会至深且远。
这种注重伦理道德的文化精神,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历程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它确立了“在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崇高理想。正如孟子所言“人皆可以为尧舜”,王阳明所称“满街皆是圣人”,无论身份贵贱,个人皆可通过道德修养臻于至高境界。因此,追求崇高的道德境界与完善的人格力量,始终是驱动中华民族砥砺前行的重要精神源泉。从“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独立气节,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品格;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襟,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宏大抱负,无不体现着中华民族不畏强暴、自强不息、心系家国、勇于担当的高尚情操。这正是每当国家、民族面临危难之际,总有仁人志士挺身而出、舍生取义的精神根基。
宗法制度对伦理的强化,在历史实践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其选官标准“品状”即综合了个人的道德品评与家世门第,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血缘出身与道德声誉直接与政治权力挂钩,使宗法伦理与政治结构紧密同构。唐代以降,科举制度虽在形式上打破了门阀世袭,但伦理道德依然是其核心内涵。科举考试对儒家经典的熟练掌握与阐释能力,本质上是对一套正统伦理道德话语体系的认同与皈依。历代王朝皆不遗余力地表彰忠臣、孝子、节妇、义士,通过旌表门闾、树立牌坊、载入史册等制度化与仪式化的方式,将伦理规范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汉代“举孝廉”的选官制度,到明清时期遍布城乡的贞节牌坊与祠堂族规,伦理道德借助国家、宗族与家庭的多重网络,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成为规训个体、维系秩序的无形力量。
在理论层面,这种伦理本位的文化精神,在宋明理学中被提升到哲学高度。它将“仁、义、礼、智”等基本伦理原则,提升为宇宙的本体与普遍规律,即“天理”。朱熹认为,“理”是世界的本源,而人间的伦理纲常就是“天理”的具体展现,所谓“天理即是人理”。因此,遵循“三纲五常”不仅是服从社会规范,更是契合宇宙根本法则的必然行为。这就为世俗伦理提供了超越性的、具有终极关怀的形而上学依据,赋予其神圣性与绝对性。与西方伦理学侧重于个体“权利”取向不同,中华伦理道德的核心聚焦于特定人伦“关系”中的“义务”。它强调个人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伦”关系中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其终极追求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与整体社会秩序的稳定。这种“关系本位”的伦理观,塑造了中国文化中注重情境、强调在人际互动中实现个人价值与认同的“情境中心”取向,与西方文化基于独立个体人格的“个人中心”取向形成了深刻的文化对比。

四、和谐:宇宙观与人生理想的统一
追求和谐是中华传统文化独特而深邃的精神特质。“和”的理念,不仅是一种社会理想,更是中国人宇宙观、人生观与审美观的集中体现。早在先秦时期,《周易》便已揭示了宇宙运行的内在法则:“天人合一”“阴阳合德”“刚柔相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在古人看来,对立的双方并非截然冲突,而是和谐统一的整体,这种对立中的统一是宇宙的本然状态与内在精神。人生亦复如是,需顺应自然、通权达变。孔子自述“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老子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孟子谓“万物皆备于我”;庄子则言“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对于深受传统文化浸润的中国人尤其是士人而言,人生的终极追求并非仅是肉体享乐,而是达到与自然合一的和谐境界,向往“与日月同辉”“和天地并存”的精神不朽。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崇尚“君子和而不同”,讲究“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审美领域,强调“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无讲”,认为美生于多样性的统一,“以和为美”。孔子亦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可以说,“和”的精神贯穿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
“和而不同”“和为贵”的思想,是中华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文化基因。强调追求和谐,并不意味着现实中已处处和谐;恰恰是因为存在不和谐,才更需要倡导和谐,推动事物向和谐状态转化。和谐的理念涵盖多个层面: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即“天人合一”,此为根本性的和谐;其次是在国际关系上追求“协和万邦”;在国内社会,则致力于领导与下属、同事、邻里之间的和谐;在家庭内部,讲究“家和万事兴”;最后是个体身心的和谐平衡。因此,“和”可视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渗透于各个领域,成为普遍的价值追求。
“和”的理念在历史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民族关系上,历代中原王朝处理与周边少数民族关系时,除了必要的军事手段,更多采用“和亲”(如汉代王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设置羁縻府州、实行册封与朝贡体系等方式,旨在构建一种以君臣名分为框架的和平共处秩序,这正是“协和万邦”理念的具体实践。即便武功鼎盛时期如唐代,朝廷也任用哥舒翰、高仙芝等少数民族将领,体现出文化上的包容与融合精神。在政治哲学层面,从《尚书·尧典》提出的“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到孔子主张“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都确立了以德政教化来实现和谐秩序的理想路径。在制度设计上,隋唐时期确立并完善的三省六部制,其决策机制中的分工、制衡与协调,亦内在地蕴含了对政治运作整体和谐的一种追求。
“和”的观念有着深厚的哲学基础,主要源于“阴阳五行”学说与“中庸”思想。阴阳学说认为,世界由相反相成的阴阳二气构成,两者的交感互动(“冲气以为和”)是万物化生的动力源泉。五行学说则将世间万物纳入木、火、土、金、水相生相克的动态系统之中,和谐在于系统内各要素的平衡与循环畅通。这种宇宙观映照到人生与社会领域,便形成了“中庸”之道,反对偏执与极端,主张执两用中、无过无不及,在矛盾的对立中寻求统一与平衡。
“和”的精髓还在于“和而不同”。它所追求的不是消除差异的绝对同一(“同”),而是在承认并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的统一与和谐。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国语·郑语》中史伯指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意味着,不同元素的有机结合能够创生新事物,而单一元素的简单叠加只会导致生机萎顿。这一深刻思想,使得中华文化的和谐观与追求绝对同一的排他性思想区别开来,从而为中华文化在处理内部多样性与应对外来文化时,提供了包容、开放、融合的深层哲学依据。

五、中华文明延续的内在机理
中华文明与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文化并称为人类历史上四大古老文明,然而其他三个古代文明后来都陆续凋谢了,只有中华文明历数千年而不绝,不断延续发展至今,显示出无比强大的生命力。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延续发展至今,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在原因。就内因来说,中华传统文化中以下因素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就有追求“大一统”的内驱力。从西周开始,追求“大一统”便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春秋战国时期,虽说是“百家争鸣”,然而各家各派无不倡导“大一统”,主张“大同”(孔子)、“尚同”(墨子)、“定于一”(孟子)、“一天下”(荀子)。秦汉时期,“大一统”思想甚至被提高到“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的地步。十六国时期,前秦国王、氐人苻坚说:“吾统承大业垂二十载,芟夷逋秽,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未一,未尝不临食辍。”纵观中国古代史,虽经历了几个分裂割据时代,但统一的时间长、分裂的时间短,统一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大一统”的内驱力不仅是一种思想,更是一种制度性遗产。无论王朝如何更迭,继起的统治者无不以恢复和扩大前朝的疆域、重建统一的中央集权官僚体系为首要目标。元朝、清朝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性政权,不仅继承了前代的政体和文化制度,甚至将疆域拓展到前所未有的广大范围,这充分证明了“大一统”作为一种政治文化范式,超越了具体的统治者族群身份,成为入主中原的政权合法性的必然追求。
其次,中华文化具有极强的包容性。中华文化的起源本身是多元的,本身就是文化包容性的一个体现。与世界上许多文明依靠种族、宗教作为认同纽带不同,中华文明更强调对共同文化价值的认同。在中国古代,的确有过“华夷之辨”,但是,“华夷”的界限主要是指文化。这种以文化而不是以种族来判断华夷的民族观和文化观,对后世影响很大。开放、包容的认同机制,使得异族入侵在武力上可能成功,但在文化上终会被强大的中原文化所同化,从而保证了文明核心的延续不绝。例如,汉武帝时期,开辟丝绸之路,以后佛教文化传入;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胡汉文化融合;明清时期,西方传教士来华传播西方文化。因此,中国古代文化是多民族文化与中外文化深度交流、融合的产物。佛教自东汉传入,其出家、剃度、不敬王者等教规与中原的宗法伦理和皇权至上观念曾发生激烈冲突。然而,经过数百年与本土儒道思想的碰撞融合,佛教最终通过禅宗的“顿悟成佛”、净土宗的简易法门等形式,成功融入中国社会,甚至成为宋明理学吸收借鉴、重构自身理论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同化,而是成功的创造性转化。
第三,中华文化具有顽强的尊重传统精神。中华文化是伴随着农耕经济的长期延续而形成的。农耕文化的一大特点,就是易于因循而少变化。孔子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尚书·多士》云:“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中庸》云:“悠久成物”。董仲舒云:“天不变,道亦不变。”由此可见,中华文化自古以来就有强烈的尊重传统、鉴往知来的历史智慧。这对于中华文化的一脉相承、经久不衰、源远流长来说,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中华文化具有极其深厚的史学传统,“以史为鉴”是政治运作和文化传承的基本方法。历代王朝都为前朝修史,这不仅是为了记录,更是为了从历史兴衰中汲取教训,确认自身政权的合法性谱系。这种连续不断的历史记载,本身就成为文化传承的载体和凝聚认同的纽带,使得后人始终生活在与悠久传统的对话之中,形成了“鉴往知来”的连续性思维模式,有效抵御了历史的断裂与文明的湮灭。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中华文化的记录文字——汉字,在保持中华文化传统、沟通各族人民情感、维系国家统一方面,其作用无可估量。正如任继愈先生在《汉字为中华民族立了大功》一文中所说:“汉字是中华各民族各地区共同的交流工具。汉字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对几千年的中国政治等多方面的功绩值得引起高度关注。”当今世界,不同文化、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异常密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仍然要坚持“和而不同”,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将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谱写新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