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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子牛:泱泱中华精英甚多,竟无一人能答此题!

作者:点子牛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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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价值观确立在少年,因为,少年强则国强。

  新旧学生守则对比如下:

  删除:热爱人民、热爱党

  删掉:遵守社会公德

  删除:勤俭朴素、热爱科学

  删掉: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删除: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删改:“孝敬父母,尊敬师长 ”改为“尊敬父母师长”删掉了“孝父母”

  删改:“珍爱生命”改为“珍惜生命”删除“见义勇为(中学说守则)”

  “孝”为何删掉?这可是千百年来的文化传统。

  “热爱科学”孩子有兴趣爱好,崇尚科学,培养科学家,为何不要了呢?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中国人最需要团结互助,为何删除?

  培养孩子们从小“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少年强则国强,为何不妥?

  特别是在升学率的高压之下,原来的中小学生守则重视度就很不高。

  删除了的这些,那就意味着不提倡了,培育就更会少得可怜。

  如此教育孩子十几年,学校这个教书育人、授业解惑之圣殿,

  会给家长、社会、国家一个什么样的答卷呢?

  孩子们会不会越来越自私、冷漠呢?是个问题!

  “孝敬父母”之“孝”为啥不值得提倡删掉呢?

  删改之处,意味着不重要,但总得给理由吧?

  啥节奏?啥主线?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答案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法律规定:“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删改是不是先看看法律条款,先修改法律呢?

  泱泱中华,人才济济,精英甚多,可有一人能答否?

  时间会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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