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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学生命案鼓吹“多元化”与普世价值,可耻!

作者:千钧棒   来源:察网  

消费学生命案鼓吹“多元化”与普世价值,可耻!

——评某先生的一个奇葩说法

千钧棒

近日,心理学家某先生在腾讯“大家”专栏以《第二名杀第一名纯属谣言,但人格教育有一课的确没补上》为题发表文章。

文章以六月初网传的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雪宫中学 “第二名杀第一名”事件和六月中旬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村一间餐馆的命案作为话题发表自己的见解——

某先生对这两件事进行了一番分析以后,最后得出结论,他把这一切产生归因于

【从小学启蒙一直到高校教育,各级学校都鼓励学生接受某一种“唯一正确”的标准答案,而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

该文认为:

【事实上,社会意识的多元化正是人类与生俱来行为多样性的反映和体现。】

众所周知,所谓的“社会意识的多元化”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无论是在世界上还是在中国,都具有特定的内涵的,就拿中国来说,某些人口中的所谓的“社会意识的多元化”基本上特指某种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是对立的意识形态。

那么,第一个问题就来了。

一、淄博市“第二名杀第一名”事件和北京市海淀区门头村一间餐馆的命案与所谓的“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有因果关系吗?

该文是这样论证的:

该文以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发布的《教育:财富蕴含其间》的报告中,提出了21世纪人类教育的四大支柱,即“四个学会”(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共处)作为他本文立论的理论基础。

两起发生在同学之间的恶性案件居然能够让他上升到“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的高度,让你不能不佩服某先生的无限上纲。

这件事首先让我联想起前不久的另外一篇文章。

前不久,陕西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途中遭遇袭击,造成19名学生受伤,其中9人死亡。

一个名为S的人在《法律博客》发表题为《陕西米脂学生遇袭案:如果只将嫌犯处以死刑,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文章。

文章中引用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张智程的日文文献《日本社會為什麼會出現“通り魔”?》提出下面这样的观点:

【当无差别杀人事件在一个社会出现时,也就正式宣告这个社会的结构已经出现了极大的问题,国家如果不从检讨社会结构下手,而只是召唤权威将嫌犯处以死刑示众,将完全无法解决任何问题……】

消费学生命案鼓吹“多元化”与普世价值,可耻!——评某先生的一个奇葩说法

S的和某先生这两个人的这两篇文章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因果乱系”——即把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两种事物硬扯一块,并且进行没有说服力的虚假论证。

当时本人就曾经撰写文章,以美国的高犯罪率尤其是命案的居高不下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因为按照S的逻辑,那么美国的社会结构肯定已经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但是他绝对不会这样认为,因为他这一套歪理邪说是专门为针对中国的社会制度量身定做的。

同样,先别说在所谓的“包容”的美国现在越来越“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即使是在这之前,美国的高命案发案率也是抽某先生的耳光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是假设某先生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这与两起凶杀案又有什么关系呢?

正如某先生自己的文章所说的,杀人者秦某某成绩一直都优于殒命的马同学;凶手周某旋在高中期间一直都是名列全校前三的“学霸”,成绩一直都优于高中同学谢某。

14岁的初三学生秦某某与被杀的同学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主流思维意识”与“非主流思维意识”之间的矛盾冲突;至于周某旋作为教师家庭子弟,“在特异性的际遇和情境因素的刺激下,造化弄人,以至前途灰暗,生无可恋,扭曲之下,在决定自戕之前,迁怒于两年前曾经有过节的高中同学谢某,让后者成为他失败人生的殉葬品”。这又与是否“主流思维意识”有什么关系呢?如果硬要扯上,也应该是社会地位高并且代表“主流思维意识”的谢某杀代表“非主流思维意识”的周某旋才对呀,怎么就倒过来了呢?如果连这一点都扯不上,硬扯到政治上的不多元化岂不是荒谬绝伦!

下面继续就此问题展开论述。

二、“包容”、“文明”的美国越来越“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

对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而言,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中华文化就是他们心目中的“非主流的思维意识”。

那么,美国是如何对待“非主流的思维意识”的呢?

华盛顿的知名智库哈德逊研究所日前抛出一个报告,题为《中共对外干预活动:美国和其他民主国家该如何应对》。该报告攻击中共的统一战线,指责中共干预美国选举和竞选资金、破坏学术自由、培养乐于同中国合作的美国精英人士、影响美国智库、改变好莱坞和美国媒体的叙事、让华人社区为中共的目标服务,等等。

哈德逊研究所中国战略中心主任白邦瑞表示,报告提出了一个关键的概念,即“跟共产党跑的西方人”,认为那些人不仅可能会讲中国的好话,还可以帮助中国理解那些北京试图影响的辩论。

之前的2016年12月23日,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即将卸任之时签署了一个名为《波特曼-墨菲反宣传法案》的法案,其核心内容为美国国防部将在2017年获得额外预算,成立“全球作战中心”以对抗外国对美国的宣传。具体手段上,一是整合全联邦政府的资源,直接参与“对外国政治宣传和谣言进行曝光和反制”;二是花钱买服务,成立基金“帮助培训各地记者,并向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智库、私营部门、媒体组织和政府外的专家提供资助合同。

哈德逊研究所把矛头对准“跟共产党跑的西方人”,而奥巴马签署的《波特曼-墨菲反宣传法案》的法案则是直接由美国国防部“对外国政治宣传和谣言进行曝光和反制”。不是说美国和西方的文化是“包容”的并且是“通过扩大对其他人及其文化和精神价值的认识,来避免冲突或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的文化吗?上述这些做法包括特朗普政府的种族歧视政策尤其是最近用把父母和孩子分开的非人道方式对待“非法移民”又应该如何解释呢?算不算“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呢?

三、美国的高命案发案率又是由于什么造成的呢?

由于我们国内部分自由派人士也不满特朗普的“错误路线”的做法,因为特朗普的所作所为让他们无法再以美国作为榜样来忽悠国人,那么咱们就以之前的“正确路线”指导下的美国的社会现实来分析。

奥巴马政府是把“普世价值”喊得天响的一届美国政府,在奥巴马任期内就动用军队的力量对付不同观点咱们就不说了,咱们就看看之前的美国的高凶杀案发案率与美国对“非主流的思维意识”的态度之间的关系。

既然某先生把两起“杀同学案件”归因于中国政治上的“不多元化”,那么咱们就来看看在所谓的政治上“多元化”的美国的情况怎么样。

2017年9月20日,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透露了一个数据称,2016年中国每10万人中发生命案0.62起,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国家之一。

看看发达国家的数字:美国2015年每10万人命案发案率是4.88,法国是1.58,瑞士0.69,德国0.85。英国2014年的数字是0.92,加拿大2014年的数字是1.68。北欧的丹麦2015年的数字是0.99,芬兰是0.91,瑞典是1.15。

对比其他地区命案率,中国0.62的成绩,大致可以排在全球命案发生率最低的第17位。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无疑是全球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孟建柱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说,经过不懈努力,中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16年中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2年下降43%,重特大交通事故下降56%,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从2012年的87.55%上升到2016年的91.99%。

从这些数据来看,中国的命案率不仅远远低于每10万人命案发案率是4.88的美国,同时也低于法国、瑞士、德国、英国、加拿大、丹麦、芬兰、瑞典等所谓的“文明”、“民主”的发达国家。

美国不但在暴力犯罪中杀人多,美国的警察随意开枪打死人也多。按照某先生的逻辑,如果连中国这样的低犯罪率和低命案率都可以被他说成是由于“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是由于政治上“不多元化”,那么到底是那些西方国家所谓的“普世价值”、“政治上多元化”只是用来忽悠其他国家的民众的鬼把戏呢,还是这些西方国家一直在“抵制和敌视其他非主流的思维意识”呢?

四、某先生这种说法只是与其他人的学术分歧吗?

说到这里,也许某先生本人或者支持他观点的人会辩解说,这只是学术观点的分歧,是这样吗?

我们还是用某先生本人的话来回答这个问题:2015年9月6日,他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他在文章中这样说:

【至于那些网民以一种反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质疑、批评和谩骂公众人物,则与中国大陆官办教育本身具有的反现代文明同出一辙。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20年前就确定了“学会共处”(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为面向21世纪世界教育的四大支柱之一,其要义就是要引导和教育学生如何同与自己不同的他人相处、协作。但中国大陆官办教育不仅没有启发和引导学生善待与自己不同的人,反而还不断抹黑和妖魔化那些与主流态度不同的“一小撮”。这就使得中国教育出来的学生不仅不能善待“非主流”,而且还会本能地对“非主流”报以敌意和排斥。在主流人群都在品尝月饼的同时,有“一小撮”明星竟然没有与大家同乐,对这“一小撮”明星报以敌意和谩骂诋毁不过是大陆教育结出的硕果之一二。】

某先生还发表过一篇文章,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

【概而言之,通过教育控制,规则控制,安全感控制,再伟大的人民经过三、五十年也会变得不堪起来。如果说前几十年,社会人群中还活跃中1949年前受教育的一些老人们;现时代,1949年民国念完小学的老人都至少78岁以上,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已经式微渐杳,当社会活跃的人群全都是“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这一届的人民不行那才是合乎情理的结果。更别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近年权力集团教育控制、规则控制和安全感控制的手段越来越高效和成熟,人民一届不如一届不正是权力集团想要的结果吗?】

某先生还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还说过这么一段话:

【在昨天,整个社会的官媒纷纷姓党的同时,华东师范大学的江绪林老师却选择了自杀。前一事件并没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的,本来就是私生子,冠父姓不过将藏着掖着的大白天下罢了。后一件事却令人感到唏嘘,江老师作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选择自杀,这多少都有些令人震惊。】

对于他的第一篇文章,稍为关注网络上的舆论事件的人们都会记得,在他所说的那段时间,网络上是自由派呼风唤雨、指鹿为马的时期。一些人动用水军,连央视、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也遭到他们铺天盖地的谩骂,其他的观点不同的个人就更加不用说,罗援因为表达了对日本强硬的态度,被造谣诬蔑是“逃兵”,被一些人指责为“军人干政”,大喊大叫要“依法严惩”;侯聚森被网络黑恶势力群殴以后还受到自由派的群体围攻和谩骂、诬蔑;王芳只不过是在春晚上唱一首《英雄赞歌》,竟然受到人肉搜索以后对其进行一系列的谩骂和侮辱。面对网络上的不同意见,一小撮人猖狂叫嚣“民主以后杀全家”。相比之下,秦火火只是在大批量造谣的情况下被抓,薛蛮子是在嫖娼的情况下被抓,这些是依法惩办的,到底是谁在“抵制和敌视”其他“思维意识”呢?

对于他的第二篇文章,已经完全撕下了学术研究的外衣,直接是赤裸裸的政治立场表达了,一个认为只有“1949年前受教育的一些老人们”才是高素质,而“‘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这一届的人民不行那才是合乎情理的结果”的人,你还能够要求他有什么理性的态度吗?而他的这种态度,不正是他自己所说的“抵制和敌视”其他“思维意识”吗?

至于他的第三篇文章即访谈录,是在某先生在记者提出的问题面前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的自我解围。他的“本来就是私生子,冠父姓不过将藏着掖着的大白天下罢了”的恶毒咒骂将他对执政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刻骨仇恨暴露无遗。在这里,所谓的“一个社会的道德之‘恶’不加掩饰并且高调炫耀”只不过是某先生们的主观看法,此时此刻,某先生们怎么就不能“扩大对其他人及其文化和精神价值的认识,来避免冲突或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呢?在这里,即使是他用“有着社会理想和抱负的基督徒的自杀不啻是给迷惘和彷徨中的知识人一点点警醒:是选择谄媚地奉迎时代之恶,还是稍有坚守”的说法为江教授的自杀贴金也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基督徒的自杀与非基督徒的杀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性质同样严重。请问某先生你此时此刻的对其他思维意识的包容精神呢?

某先生的文章的欺骗性在于,由于他的这番讲话是对师范生发表的,所以他自己有时候也说些正确的话:比如

【我们的教育能够早一日达成“学会共处”的社会共识以及教育共识,让我们的孩子们在接受包括学校教育在内的社会化规训和教化的过程中,能学会并习惯与他人共同生活,特别是与那些跟自己不一样的他人共同生活,尊重、平等以及善待他人。这应该是我们的教育的使命之一。】

但是某先生本人说一套做一套,他要求主流意识形态对他们这一小撮人“包容”,但是在标榜“普世价值”的美国和西方国家里面并没有这种“包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高命案率更加让他无法自圆其说。在某先生具体谈论到国内的事情的时候对那些跟自己不一样的他人没有这种“包容”和“学会共处”,而是一种非常敌视的态度,因此他把两起杀同学案归因于政治上“不多元化”跟S把陕西米脂县的小学生被砍案归因于“社会结构出现了问题”最起码属于虚假论证,属于在逻辑上的“推不出”。至于他们俩这样说本质原因和动机是什么,看了某先生的三篇文章里面的观点以后,相信很多人已经心中有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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