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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左小祖咒“抗拆剧”说明了什么?

作者:梅新育   来源:红色文化网  

  音乐人左小祖咒为其岳父卞仕方房产而发起的“抗拆”风波,再次将征地拆迁矛盾暴露于人们的视野。

  近十年来,乘着中国国内市场高增长和城镇化的双引擎快车,中国房地产业已经迅猛成长为中国经济的一大骨干产业。伴随而来的是,征地和拆迁也逐步成为社会热议的突出矛盾之一。在许多案例中,失地农民和拆迁户得到的补偿过低,不仅令他们陷入生活困境,甚至酿成了一些恶性事件。

  有鉴于此,许多地方下了很大功夫对征地和拆迁工作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失地农民和拆迁户所得补偿水平显著提高。

  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可能发生转化的,征地拆迁中的矛盾也不例外。1990年代至前几年征地补偿过低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随着失地农民和拆迁户所得补偿显著提高,补偿要求过高成为矛盾主要方面的几率正日益提高。

  

  2009年,重庆最牛钉子户吴萍,二层小楼向开发商索要2000万补偿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某些社会舆论先入为主地将被征地、被拆迁方视为利益受损的无辜羔羊而一面倒地支持其提高要价,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支持某些打着“维权”旗号的过激举动,更促使这一问题来得更快、更普遍、更严重。

  时至今日,至少在东部地区和大城市及其郊区,征地、拆迁补偿已经成为当地居民期盼的飞来横财,许多失地农民和拆迁户拿到了巨额补偿,以至于大城市及其郊区的拆迁户已经成为购买进口豪华车的生力军。

  2011年初,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调查发现,2010年北京销售的8万辆进口车中一半卖给了北京和各地拆迁户,特别是北京拆迁户。当时调查人员在扩建后的北京南苑机场附近发现,机场周边村庄豪华车数量众多,密度特大,进而发现那一带拆迁户拿到两三千万元补偿司空见惯。

  由于缺乏相关统计,我们目前还难以准确估算征地拆迁补偿总额和人均补偿金额,但众多类似购买豪华进口车之类的迹象已经足以从侧面证实,征地拆迁补偿水平已经相当高。

  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最终源泉。在征地和拆迁中,被征地拆迁方并没有为建设直接付出劳动,征地和拆迁补偿归根结底是非农产业生产者及其消费者、商品房购房者、城市新移民向失地农民和拆迁户的财富转移,这种财富转移规模过大,无异于对非农产业生产者,及其消费者、商品房购房者、城市新移民的压榨盘剥,在经济方面的负面效果自不待言,而且必然因其不公而造成社会矛盾。

  毕竟,土地增值归根结底源于这块土地及其邻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非农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由社会共同劳动创造的土地增值收益倘若由被征地方、被拆迁方独享或取得大部分收益,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尽管流行的观点主张大幅度提高被征地拆迁方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份额,甚至由被征地农民独享土地增值收益,从而根本颠覆现行土地制度。但我们不能因为以前征地拆迁补偿收益过低问题较为普遍、现在仍然存在,就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样必然会制造更多、更大的矛盾和冲突。

  补偿过高挤压新移民

  现实生活中,在经济发达的移民移入地,源于拆迁补偿过高的本地人与新移民、外来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已经明显上升。与外来移民、特别是外来劳工必须劳心劳力以求站稳脚跟不同,本地居民因占有天时地利而能获得较多资本增值收益,特别是土地、房产增值收益。

  其他条件相同,本地居民往往更容易获得相对轻松的岗位。这种局面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但假如本地居民无需劳动即可获得巨额资本增值收益,而外来工待遇又不合理,看不到向上提升的希望,穷毕生之力也无望圆住房梦,这种经济利益之争就会浮现,本地居民和新移民、外来工之间的裂痕由此产生并凸显。

  新世纪以来10余年我国流动性过剩,资产市场泡沫横飞,这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如果我们偏颇地强调“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强调“拆迁者权益”,即使能够收获部分占据优势地位者一时的喝彩,却必然损害“沉默的大多数”,毕竟拆迁户的补偿最终都要由后来者埋单,而后来者绝大多数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接纳外地新移民最多的广东省,近年之所以连续发生本地居民与外来工之间的暴力冲突群体性事件,根源即在于此。

  我国已经步入新的大规模人口流动时期。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高达26139万人。刨去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我们将剩余的部分定义为新移民(不考虑已经取得移入地户籍的人口),其人数22143万人,占2010年末我国城镇人口的33%。换言之,征地拆迁补偿过高,结果是使得三分之一的城镇居民成为现实和潜在的受损者。

  若再考虑到已经取得移入地的新移民中也不乏“房奴”之辈,这类受损者人数之多,更不容忽视。我国城镇化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2011年底城镇化人口比例51.3%,首次突破50%大关,且中央政策指导思想是将城镇化作为下一阶段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的主要动力之一,过高的征地拆迁补偿要求则给这一战略埋下了经济和政治双重隐患。

  “三输”结局

  部分人为征地拆迁补偿索价过高,而导致被征地拆迁方、开发建设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三输”的案例已经为数不少,而且还在日益增多,无论是东部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都不例外。

  就当前而言,“三输”主要表现在,过高的征地拆迁补偿导致一些建设项目搁浅或烂尾,典型如万达集团放弃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南河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2009年10月,绵阳市政府与万达集团签订框架协议,万达集团拟投资60亿元参与绵阳市涪城区南河片区旧城改造,开发建设包括百货、酒店、餐饮、娱乐、住宅等综合业态的绵阳万达广场,占地218.2亩。

  但当地居民拆迁补偿要求过高,经过拆迁摸底汇总,拆迁要价高达29亿元,几乎占计划投资总额的一半。尽管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生于绵阳,如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有回报家乡的情结,非常看重南河片区改造项目,但面对超过项目承受能力的拆迁补偿要价,经过半年摸底、协商,万达集团最终不得不放弃南河片区项目,并一度打算撤出绵阳。

  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过高,即使勉力为之,结果也很有可能是烂尾,令被征地方、拆迁户所得承诺沦为泡影。

  从长远来看,征地拆迁补偿过高必将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实体经济部门、特别是物质生产部门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从1980年代泡沫经济时期的日本,到1990年代以来的香港、台湾,再到近10年以来的温州,房地产价格过高增加了实体经济部门经营成本、导致产业空心化的后果已为世人所熟知,更不用说今日中国的房价问题已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事关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而过高的征地拆迁补偿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房地产价格上。

  不管打着何种名义,指望维持甚至进一步提高本来已经相当高的征地拆迁补偿而不提高房产价格,那只不过是不可能实现的空想。如果在征地拆迁索取过高补偿的进程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食利者集团,那就更有窒息经济社会进步之虞。是防患于未然,还是坐等问题积重难返,取决于我们的认识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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