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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特点与防范

作者:刘明周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网络谣言是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或者被歪曲的信息。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学习办公、交友联络、表达感情的重要工具。微博、博客、社交网站、视频网站、网络论坛的兴起和应用,更使网络传播成为当今信息传递和人际交往的重要方式。但与此同时,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隐秘性也使其成为负面情绪宣泄的主场所。网络谣言充斥着网络空间,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干扰着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加强网络谣言防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公民言论自由的有效方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网络谣言的特点与防范

网络谣言的内涵与传播特点

     根据现有立法,在我国,法律意义上的谣言是指那些虚假并且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信息。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的网络谣言较之传统意义上的谣言有了新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网络谣言以网络为媒介,其数字化、超时空、全球性特征使其远远超越传统的人际传播。每一个线上网民都是网络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反馈者和传播者。尤其是在微时代来临后,拥有众多粉丝的微博就像是一份个人海报。这种突破时空限制的传播方式,使得网络谣言一旦发布,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形成浏览、转发、评价数量的几何式增长。方便快捷的发布方式、数量庞大的信息接收群体,都为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更便利的载体和更广阔的传播空间。

     传播渠道多,扩散性强。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网络的普及,网络社区、微博、微信、论坛、聊天室、博客、贴吧等众多媒介平台便利了网络谣言的传播,几乎没有任何成本的复制与粘贴方式使得一些网民无意中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大范围的传播强化了谣言的欺骗性,又进一步加剧了接收者的迅速扩散,最终形成“锁链式传播”模式。

     迷惑性兼破坏性越来越明显。现阶段,我国网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些人自编自导,刻意制造一些蛊惑人心的谣言,引起社会恐慌;一些人试图利用网络平台谋取利益,将平常小事用煽动性语言无限夸大。一些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为争夺点击率,不注重核实事实真相,随意传播那些博人眼球的假新闻,肆意制造它的轰动效果,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稳定。

加强网络谣言防范的必要性

     加强网络谣言防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网络谣言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严重危害。一些青少年社会经验不足,分辨能力、自控能力较弱,面对网络谣言,可能会对社会、对未来产生消极情绪,从而玩物丧志,放弃精神追求和事业进取。谣言被疯狂转载、无限放大,会严重干扰社会的稳定发展。当前,社会各界对打击网络谣言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网络谣言防范、制定法律法规是民心所向,也是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团结稳定社会氛围的必要手段。

     加强网络谣言防范是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诚信的地位不容小觑。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利用人们的猎奇心态,将虚假信息装扮成“铁铮铮的事实”,小到对个人的诽谤,大到对国家决策的捏造,给公众辨别信息真假造成很大困难,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干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加强网络谣言防范是维护政府形象、凝聚民众共识的有效方式。网络谣言不仅干扰正常的信息传播,还助长网络犯罪。加强网络谣言防范、制定法律法规,使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有法可依,能够更好地规范网民行为,更好地保障网民言论自由。网络谣言往往会破坏政府形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只有依法坚决惩戒造谣者,才能去伪存真,凝聚民众共识,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网络谣言防范的路径

     完善防范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传播行为。由于网络谣言主要是在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产生的,我国现存的法律法规难以全面应对,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只有进一步完善治理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使网络与真实社会一样进行管控,加大惩罚力度,加大违法成本,配合监管职责到位,网络谣言才能够得到遏制。

     建立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增强政府公信力。官方的权威媒体信息渠道不畅,政府与媒体公信力不足,是网络谣言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民众而言,报纸、网络、电视是他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若官方媒体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不作报道甚至遮遮掩掩,公民便会通过网络进行信息补充。因此,一方面,政府与媒体应形成合力,及时纠偏,发布官方权威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对网络谣言应果断亮剑,对情节严重者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惩,毫不姑息。

     强化媒体的责任与担当,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杜绝假新闻。真实是每一个媒体人、新闻人应遵循的原则。遏制网络谣言,新闻媒体要做好信息真假的“把关人”,对虚假信息及时进行过滤,对真实信息及时做出报道。切不可为提高网站点击率,对信息做出草率处理,甚至为了迎合受众作虚假报道。新闻媒体是实现信息公开的有效渠道,是网络谣言的“把关人”与“终结者”,媒体人应进一步强化媒体的责任与担当,确保新闻的真实性,通过对真相的及时报道与对虚假信息的澄清,使网络谣言不攻自破。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本文系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世界主要国家安全体制机制研究”[编号:20100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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