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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兵需要集体道歉吗?--评《南方周末》的炒作

作者:司馬平邦   来源:红色文化网  

红卫兵需要集体道歉吗?

司马平邦

一个叫申小珂的当年红卫兵,现在已经60多岁了,向当年自己的老师们――文革时那些曾被他打倒的对像公开道歉,被《南方周末》炒作出一个话题:

红卫兵要道歉!

“红卫兵需要集体忏悔”的假定性前提有两个,一个是当年的红卫兵真的打人了,二是当年的红卫兵错了,三是当年的红卫兵一直没有道歉。

申小珂等当年的红卫兵们痛哭流涕地向那些曾遭自己“迫害”的老师们公开道歉,在我看来是他们的良心发现,是应该的,然而这样的人在当时有多少,却是另一个该拿出来讨论的话题,即文革这段历史该如何清算。

据我所知,其实如申小珂等,在文革中亲自动手打了自己老师的人,有许多许多现实中已经与那些被自己打过的老师谅解过了,民间的善意和谅解远比《南方周末》无病呻吟的矫情追问来得早得多,许多师生之间的和解早在一二十年或者二三十年前就完成了。

而至于是不是所有的红卫兵都需要向自己的老师公开道歉,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即为什么要道歉,因为把当时的红卫兵假定为全部动手打了人,这样的结论的依据何在?而我得到的信息是,其实在文革中大部分的红卫兵,虽然参与了群众运动,但说到动手打自己的老师,还是过了点儿,他们是下不去手的――除非对那些真正该打的老师(这也没几个),其实不用说在文革时代,现在就没有该打的老师吗?所以,文革中到底有多少人亲自动手打了自己的老师,这倒是一个非常值得统计的问题,谁能给出答案呢?

其实文革后,对文革中的一些人的一些行为,已经在法律上或者其它渠道上有过公开的宣判,有许多人为之负了法律责任,这批人,你再让他们出来道歉就有点儿过分了,人家已经承担了自己的责任。

如果,现在还能拿出证据对当时某些人犯下的罪行可以进行追讨,走法律途径最好不过,一是一二是二,清清白白。

所以,看过《南方周末》,我确实觉得申小珂等人他们确实该向自己的老师们道歉,因为他们主动出来承担责任太晚了――当然,从报纸的报道中看,他其实并没有如何对老师下重手。

对历史中的一群人,而且是一大群人进行“集体追讨”的前提是这群人当时的确一起干了如纳粹屠杀犹太人一样的公开罪行,这一点上,中国的文革红卫兵们是不符合的,对不上号,因为把他们在文革中的行为全部“罪行”化本身可能就是历史的另一个阴谋,你们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

而强令那些参与过文革的红卫兵们出来一起“公开道歉”和“公开忏悔”这种方式本身则又近似当年文革的做法,一笔下去把所以与“红卫兵”3个字沾边的人全部写成罪犯这其实更为不公,因为当时的状态的确是群众行为,动机、程度各个不一,不能一言以概之。

再说,冤怨相报何时可了?

但我还是认为,如果,你参加了红卫兵,当年也打过自己的老师,打过别人,还是要扪心自问一下,承认我错了,并以自己的方式向你的受害人道歉――你可以公开,也可以不公开。

那种把文化大革命以及红卫兵一棒子全部打死的做法,其实是与文化大革命一样危险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不能因为要矫正40年前的集体无意识就接着再集体无意识,历史不该这样方式地循环下去。

还有,我分析,《南方周末》拉“红卫兵道歉”这么大的大旗做虎皮的目的可能并在于对那段历史的清算,而在于当今中国许多处于高级领导位置上的人,当年可能都是红卫兵,都有过一时的狂热,你选出这样一个话题的最大好处是让这些人难堪罢了,你顺着这个话题走下去,一定掉进这个漩涡里。

历史,最好不要折腾来折腾去,一个人的良心这回事,也不是一个外人可以强迫得来的,将“道歉”二字加于当时的所有红卫兵身上,一定是你必须掌握了他们当时所有打砸抢烧的滔天罪行的证据――你掌握吗?谁能掌握呢?

文革的历史,已经给出结论,毛泽东、中国共产党,还有许多许多的个人,已经为40年前的这场集体行为负责过了,而我们当代的人要做的是和解,是谅解,如果一个老师当时被自己的学生打了,40年后仍然得不到道歉,一定是有其个体原因的,或是他该打,或者他的学生混蛋,或是他们都忘了,谁知道呢?

你为什么一定要现在重提旧事,将本已弥合的伤口、人群和情感割裂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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