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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毛主席最值得我怀念

作者:两江居士   来源:乌有之乡  

  清明节,谁最值得我怀念?

  因为对时事的忧心和失望,我失去了昨日敲动键盘的那份激情。但今天,我还是想写点什么。于是,便有了如下的文字。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要到了。如果有人问我,谁最值得怀念?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人民领袖毛主席!

  有人可能会指责我“忤逆不孝”。清明时节,最应该怀念的是仙逝的亲人。你不怀念自己的亲人,却怀念与你没有血缘关系、八竿子都打不着的毛泽东,不是“忤逆不孝”是什么?

  在我看来,怀念亲人,固然是孝的表现,但这只能算是小孝。人,特别是作为一个生活在特色中国、但又有着理性判断和健康思维的人,不仅仅只有小孝,更应有大孝。怀念终身为人民服务的人民领袖毛主席,是大孝也!何况毛主席还是全中国人民最亲、最亲的亲人。祭奠他,怀念他,理所当然。

  毛主席为什么最值得我最怀念?道理很简单,就是因为毛主席太纯粹了,纯粹到没有自己的一点点私利,纯粹到终生只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也正因为这种纯粹,才成就了他的伟大。

  在强国论坛深水区,我曾经读到一篇帖子。一位政治老师这样描述“政治家”和“政客”的区别。他说:“政治家是剥夺少数权贵者的利益来安抚绝大多数老百姓,而政客却是剥夺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来安抚少数权贵”。我以为,这个定义不仅简明,而且十分精准。对照这个定义,试问当今世界,有谁能称得上是政治家?我通过历史和现实的对比与观察,得出的结论是,政治家凤毛麟角,政客多入牛毛。而毛主席,实是举世无双的真正政治家!

  古往今来,有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有谁发出“人民万岁”的心声?有谁写下“六亿神州尽舜尧”的诗篇?有谁抒发“遍地英雄下夕烟”的赞美?有谁坚信“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只有毛主席,唯有毛主席!

  纵览毛主席光辉灿烂的一生,他的每一个人生轨迹,都大写着“人民”二字。在这里,我不说毛主席是怎么鞠躬尽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动人事迹,因为类似的事迹就是千年万年,也说不尽,道不完,仅拿他把人民比做“上帝”、“土地”、“眼睛”、“水”等来说,就知道他对人民怀着一种特别深厚的感情,而且这种感情终生未变。就连他缔造的共和国,建立的各级机构,都冠以“人民”二字。如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人民政府、人民代表、人民政协、人民公社、人民银行、人民保险、人民币、人民日报、人民画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警察、人民公安、人民铁道、人民交通、人民航空、人民税务、人民邮政、人民教育、人民大学、人民出版社、人民卫生、人民医院、人民大会堂,人民公园、人民英雄等等、等等。如果没有对人民发自内心那种十分强烈的爱,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这也从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人们不妨看看时下各级政权的人民属性吧。今天,不是这里“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就是那里“老上访专业户,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不是这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教一批”,就是那里“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不是这里碾压,就是那里纵火;不是这里“钓鱼执法”,就是那里“跨省追捕”;不是这里“解决百姓诉求难度大”,就是那里“法院习惯性这样做”;不是这里骂百姓“臭不要脸”,就是那里讥讽百姓“你算个屌”;不是这里“为什么不公布老百姓财产”,就是那里“让百姓每个月买20元生态基金”;不是这里“创造条件让记者照相”,就是那里“我只能慑你,你不能摄我”;不是这里“临时性强奸”,就是那里“眼花性判案”;不是这里在百姓诉状上写“狗日的”,就是那里发布“鸳鸯判决书”;不是这里“开胸验肺”,就是那里“跳楼讨薪”;不是这里“你要知道,倒塌的可不仅仅是学校,XX县民政局整栋大楼都倒了啊”,就是那里“(三聚氰胺)也不是一个毒性很高的物质,所以即使婴幼儿服用了三聚氰胺含量较低的奶粉,家长们也不用过于担心”;不是这里的政协委员“给我打,打死我负责”,就是那里的人大代表“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不是这里“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就是那里“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阿,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不是这里发生火灾了“让领导先走”,就是那里让孩子们在凛冽寒风中迎候官员……

  仅从上述简单例举的一些事例中,你能看出政府还剩下多少人民属性?更令人费解和忧心的是,时下的一些执政者把维护政权和保护人民福祉保障之一的国企看成“权贵利益集团”,誓欲抽其筋、断其骨而后快,从而推出“混合所有制”这种“断腕”式改革。而这种“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只允许私人资本包括外资“混合”国企,而绝不允许国企“混合”私人资本包括外资。私人资本包括外资“混合”国企才使“改革”,而国企“混合” 私人资本包括外资则被视为改革的反动。试问,这种单向改革能让人民收获什么红利?

  任何决策的出台,都必须具备这样一种执政理念,那就是“法有禁止不可为”;任何改革的推行,都必须遵循这样一个基本底线,那就是不能违背国家的根本大法。

  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什么?是宪法。象“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显与宪法相背离。在宪法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根本性修改之前,怎么就让“混合所有制”以“壮士断腕”的手段和决心强力推行呢?更何况这种改革是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出台的。一面在大张旗鼓地搞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一面以顶层设计的路径出台与宪法严重背离的改革措施,这样的执政理念不能不使人迷惑,不能不使人心寒,不能不使人失望!

  以国家强制力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其结果必然是彻底削弱和瓦解国企地位,全面实现私有化,进而导致共产党的执政权的丧失。习近平“中国深化改革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改革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等声音,言犹在耳啊!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毛主席会推行这样的改革吗?我只想以毛主席曾经说过的两段话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第一段话是:“有许多时候,群众在客观上有了某种改革的需要,但在主观上还没有这种觉悟,还不愿意进行改革。我们就要进行耐心的等待。知道经过我们的工作,群众的多数有了觉悟,有了决心,自愿实行这种改革,才去实行这种改革。否则就会脱离群众。”另一段话是:“我没有私心,我想到中国的老百姓受苦受难,他们是想走社会主义道路呢!所以我依靠群众,不能让他们再走回头路。”从毛主席说过的话中,再对照社会现实,我想,您一定能感悟到什么的,对吧?

  是毛主席,让我们品尝到了做一个中国人的尊严,让我们领略到了做一个中国人的自豪感,让我们生活在“十个没有”的新社会,让我们真切地看到了振兴中华的光辉前途,让我们充满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信心,让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到了私有化的巨大危害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尽管他逝世后不断被精英妖魔化,不断被政客边缘化,但我从历史和现实的强烈对比中,还是要坚定地作出敬仰他、崇拜他、怀念他、追随他的抉择。如果有谁要我改变这种信仰,我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他,就是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办不到!

  清明年年有,怀念岁岁增。敬仰毛主席,我心已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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