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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将打击代孕进行到底?

作者:庄志明律师   来源:法之剑  

看到一个代孕的新闻,涉事地重庆。

据封面新闻 5月5日,志愿者上官正义再次发声举报重庆安琪儿妇产医院,疑似有多个非法代孕的孕妈持虚假身份证在该医院生产,并成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卫健委获悉,卫健执法人员4日晚前往医院调查时,发现产妇在傍晚已经出院。

顺着上官正义的帖子,一下子看到精彩之处:

上官正义:“昨天向重庆市卫健委、渝北区卫健委举报后三小时,执法人员抵达安琪儿妇产医院,产妇出院了。最开始渝北区卫健委说放假结束再去,我说明了人还在医院,情况的紧急,问题的严重,希望尽快去现场查,可还是……”

或许因上官正义的这一段话,网上又生一个热搜话题——#医院被举报代孕1小时后产妇出院被疑通风报信#

现在是桥段越来越好玩,不过当地卫健委不同意通风报信说法,“对于网友质疑执法部门向被举报者通风报信一事,工作人员称绝不可能,因为他们对投诉信息严格保密,不存在泄露。据他了解,举报者向卫健委举报之前,已经和医院沟通过。”潜台词之前举报者已经告诉医院了,即使有通风报信也不会是卫健委方面的问题。

是否通风报信我不关注,我现在关注的是情况是否属实问题,毕竟代孕兹事体大,不容忽视。

很多网友对代孕不了解,甚至是曲解:有人想生孩子不是挺好的,正好提高提高生育率……还有网络大V想当然地认为“打击代孕是让中国人灭绝。”

都神马奇谈怪论。殊不知代孕是违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这叫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正如上官正义所言:“我为什么关注代孕?因为他们背后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贩卖出生证,贩卖婴儿!”

代孕是必然伴随贩卖出生证行为的。而医院一旦从事出生证买卖,那整个社会就乱套了。代孕之下,非法性别鉴别、贩卖出生证、交易代孕妇女、贩卖妇女儿童等都系列犯罪活动将是系列化、集团化、产业化操作。

代孕是指女性受他人委托,用人工生殖技术方式为委托方生育孩子的行为,俗称“借腹生子”。代孕必须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来实施,即将其他女性卵子与男人的精子在体外受精培养成胚胎,然后将胚胎移植到代孕者子宫内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产下婴儿的行为。显而易见,这是不符合社会伦理的。

在实际操作中,代孕行为会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孕妇在代孕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健康风险,如子宫疾病、孕期并发症、产褥期并发症等。此外,代孕还可能导致胎儿发育不良、畸形等问题。对于胎儿来说,被植入代孕妇女的子宫环境可能对怀孕并不适应,从而影响“母子”健康发育。

但笔者认为代孕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对妇女的压迫和剥削,即把妇女作为生育的工具,且是牟利的工具,这才是最可怕的。如果不打击代孕,允许代孕的合法存在,那么很多妇女将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地沦为代孕资本的生育机器,被欺骗、被强迫代孕的将不计其数,甚至于丈夫怂恿和胁迫老婆代孕的也会大有人在。有钱能在鬼推磨,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一段的艰难岁月,丈夫携妻出来从事不可描述服务的也是有的,老婆卖*,丈夫望风,流水线作业。设想一下,假如法律层面允许不可描述服务,还不知要嚣张到什么样子呢,妇女将赤裸裸成赚钱工具,甚至被家庭“道德绑架”:看看隔壁老王家老婆,两年时间别墅和车都有了,我们家也得努力啊……我们的社会色业务现象虽然存在(无法根绝),但不能“存在即合理”,嫖娼绝不能合法化,一合法,大量妇女将集体沦陷为性交易工具。这种现象是绝不能发生的。

安乐死在我国也不能放开,道理也在此,安乐死一放开,不少老人(特别是经济上依附于子女的)将不得不“自愿”选择安乐死,因为这样可以减轻子女负担,如果不选择安乐死,老人会内心不安,愧对子女。如此,安乐死能放开吗?不能。很多东西啊,不能以二极管思维考虑问题,要从战局、全局、大局去考虑。

所以打击代孕,那是持久战,只要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性质没变,只要妇女半边天的地位没变,只要男女平等的原则没变,只要我国的主流价值观没变,打击代孕就不会收兵,就不会罢手,就不会停止。

最后,热切期待重庆官方对上官正义的举报作出晶莹剔透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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