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四年,五易其稿,“一五”计划出台

作者:刘振华 来源:纵横杂志 2026-03-07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是在边制订、边实施、边补充中进行的,从1951年启动编制工作到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历时四年,五易其稿。毛泽东直接推动了“一五”计划的编制,强调学习苏联做法,确立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开拓性的探索。

开启“一五”计划的编制

实现国家工业化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奋斗目标,也是毛泽东一生追求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十分繁重,还不可能立刻着手大规模经济建设。但是,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毛泽东开始思考经济建设的具体步骤。

1951年2月14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毛泽东提出:

希望在三年内(包括1950年)把工作做好些,创立条件,以备由1953年之后即走入计划经济(五年计划),争取这三年内完成这些准备工作,是可能的。

18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通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进一步指出:

“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要使省市级以上干部都明白。准备时间,现在起,还有22个月,必须从各方面加紧进行工作。

“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战略构想,不仅是指导经济建设和工业建设的行动纲领,而且首次提出了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要求,由此开启了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

根据周恩来的提议,中央决定成立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六人组成的小组,组织领导编制工作。当时陈云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简称“中财委”)主任,负责主持全国的经济工作。因此,由中财委开始试编,并计划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

对于新中国而言,在国民经济正在恢复、抗美援朝战争还在进行,以及经济数据不足、缺乏经验的情况下,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是非常困难的。尽管如此,5月,中财委提出了“一五”计划的初步设想,试编出国民经济计划要点。这是新中国第一次编制全国性的经济计划,虽然还很不完备,但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952年下半年,国民经济恢复比较顺利,抗美援朝战争大局已定,中财委开始第二次编制五年计划。7月1日,陈云致信毛泽东,在《关于财经五年计划草案的准备工作给毛泽东的信》中指出:

这次我们写的五年计划的主要点,是在今后五年中要办些什么新的工厂。因此,在这一方面花的功夫比较多。在原有工厂的生产方面也写进去了,但估计这一方面的生产数字一般是低的,可能超过的,将来需要好好再讨论的。所以,首先集中力量研究今后五年中新办工厂的原因,是为了七八月间可以向苏联提出一个五年中供我装备的要求。

历时四年,五易其稿,“一五”计划出台

1952年7月1日,陈云致信给毛泽东:“这次我们写的五年计划的主要点,是在今后五年中要办些什么新的工厂。”

这一个月,中财委试编出《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共有25本小册子,主要包括钢铁、有色金属、机器、汽车、船舶、电器、化学、建筑材料、电力、煤矿、石油、纺织、轻工业、交通、邮电等发展计划。

与此同时,为集中精力编制“一五”计划,周恩来在给毛泽东并刘少奇、朱德、陈云等的一封信中指出,在7月份,拟将“工作重心放在研究五年计划和外交工作方面,其他工作当尽量推开”,“对五年计划,当着重于综合工作,俾能向中央提出全盘意见并准备交涉材料”。8月11日,周恩来主持完成了《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

斯大林意见对我们有很深刻的启发意义

由于新中国实行“一边倒”外交方针,与苏联建立紧密关系,并在各个领域向苏联学习,特别是苏联已经编制并成功实施了几个五年计划,新中国“一五”计划的编制自然会依靠苏联的帮助。对此,毛泽东指出:

苏联政府根据它三十多年来的伟大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对我国五年计划任务提出了各项原则的和具体的建议。这些建议将帮助我们在中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许多错误和少走许多弯路。

1952年8月中旬,受毛泽东委托,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等赴苏访问,并带上《五年计划轮廓草案》《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等文件,征求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的意见,同时作为向苏联提出援助的具体谈判基础。

中方文件提出了今后五年建设的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工业化打下基础,以巩固国防,提高人民的物质与文化生活,并保证国家经济向社会主义前进。苏联领导人对计划方针和要达到的目标表示赞赏,但对计划本身提出了异议。

根据薄一波回忆:

苏联政府领导人看了我们的《草案》后,认为还不能算是五年计划,不仅不是计划,即使作为指令也不够。

苏联领导人还提出了许多意见,例如关于工业年平均增长速度问题,当时我们提出工业年平均增长20%的速度,是根据前三年工业年平均增长34.8%的速度设想的,虽然计划指标已低于这个数字,但对经济恢复时期带恢复性质(数量小、基数低、恢复易)的高速度不能持久保持这一点,则认识很不足。对此,斯大林提出了一些建议。薄一波回忆:

他认为我们《草案》里考虑的5年中工业年平均增长20%的速度是勉强的,建议降到15%或14%。他强调,计划不能打得太满,必须留有后备力量,以应付意外的困难。他同意帮助我们设计一批企业,并提供设备。斯大林的意见对我们是有很深刻的启发意义的。

在苏联逗留一个多月后,9月24日,周恩来回国。当天晚上,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会议听取周恩来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并讨论了“一五”计划的任务等。毛泽东指出:

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争取15年不打仗是可能的。

这里,毛泽东第一次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初步设想,为“一五”计划确立了指导思想。由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包括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内容,这样,随后把以实现工业化为主要目标的“一五”计划纳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轨道,使其成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步骤。

“一五”计划一大特色:边实施边计划

在新中国这样落后的国家实现工业化,应当采取怎样的方针,通过怎样的途径,这是摆在毛泽东和五年计划编制者们面前的首要问题。

当时苏联从重工业开始,只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就实现了工业化,对新中国有较强的示范效应。为此,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仿效苏联模式,确立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

早在1952年8月,中财委就下发文件提出,今后五年建设方针是:工业建设以重工业为主、轻工业为辅,工业的发展速度应在可能的条件下力求迅速,工业的地区分布应有利于国防和长期建设。

为加强计划工作,1952年11月,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并领导全国计划工作。此后,中财委会同国家计委开始第三次编制“一五”计划。这年年底,毛泽东继续主持讨论《五年计划轮廓草案》。12月22日,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稿时,毛泽东批示:“此件以电报发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

《指示》指出了编制计划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我们国家大规模建设是在抗美援朝环境下进行的,因此必须按照中央的“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来从事国家的建设。……

(二)工业化的速度首先决定于重工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大规模建设的重点。……

(三)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在力量,反对保守主义。……

(四)必须以科学的态度从事计划工作,使我们的计划正确地反映客观经济发展的法则。……

(五)在各部门和各地方计划时吸收群众特别是各部门中先进人物参加讨论计划的编制,是必须采取的方法。

《指示》成为“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原则,使“一五”计划编制避免了不少弯路。

为了强调走苏联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1953年2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强调“在全国掀起一个学习苏联的高潮,来建设我们的国家”。

1953年4月4日,米高扬根据苏联编制五年计划的经验,向李富春通报了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和经济专家对我国“一五”计划的意见,并提出一些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基本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国家计委又参考这些意见,对草案做了较大的调整。

为了使“一五”计划落在实处,经过谈判,中苏两国政府最终商定,在今后五年里,苏联给予中国必要的援助,开工建设骨干工程。1953年5月15日,《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正式签订,苏联援助中国的第二批91个项目落实下来。由此,从1953年开始,我国开始大规模国家建设,主要体现落实在重点建设苏联援建的工程项目,优先发展重工业。

历时四年,五易其稿,“一五”计划出台

1953年5月15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根据协议,1953年至1959年,苏联将援助我国建设与改建91个工业项目,加上1950年签约援助我国的50个项目,共141个项目。1954年10月,苏联政府接受我国政府的请求,又追加援助15个项目。这样三批加在一起,“一五”计划期间,苏联援助我国总共156个重点项目。

鉴于我国开始大规模国家建设,中财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对《五年计划轮廓草案》进一步修改和充实。由于资料仍有不足等问题,第三次编制“一五”计划,仍未拿出一个完整的计划草案。这样,“一五”计划实际上不得不在边实施边计划中进行。

优先发展重工业,兼顾农轻重关系

第四次启动“一五”计划编制,是从1953年6月开始,由国家计委编制。

1953年6月,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召开,毛泽东讲道:为了保证国家的独立,我们在编制五年计划时要把建设重点放在重工业上,以增强国防力量,向社会主义前进。

历时四年,五易其稿,“一五”计划出台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提纲手稿。毛泽东指出:“党的任务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改造。”

优先发展重工业,并不意味着毛泽东忽视其他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央档案,李富春在《在苏联商谈我国五年计划问题的几点体会》(提纲草案)的第一部分《关于我国五年计划的方针任务的意见》中提到:

在我们的计划轮廓中,对工业注意得较多,而对其他则注意得少。苏方认为是薄弱的环节,毛主席认为是缺口的是:发展农业生产并提高其商品率的具体措施计划,实行手工业合作化的计划,对私人资本的措施计划,对国家财政和金融方面的措施计划,商品流通量计划,劳动干部计划,重要产品的产销平衡计划等。

这次编制吸收了苏联国家计委和经济专家的意见,把工业年平均增长速度下调到14%—15%,注重发展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等。

实际上,早在1952年12月22日,在《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中就提出:

集中力量保证重工业的建设,特别是保证其中主要工程的完成,决不能理解为取消了国家建设的大规模性质,决不能理解为可以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贸易合作事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以至放松对这些事业的领导。

这一思想,在“一五”计划编制中作了充分体现。在正式公布的“一五”计划报告中,不仅提出了“一五”计划基本任务,而且围绕基本任务,还提出12项具体任务和相应的主要指标,主要是: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等。

历时四年,五易其稿,“一五”计划出台

1953年12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央宣传部起草的《为动员一切力量将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与学习提纲》。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包括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内容,这样把以实现工业化为主要目标的“一五”计划纳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轨道。

第四次编制“一五”计划,陈云由于身体原因没有参加,而国家计委主要负责人对计划工作不甚熟悉,以及由于苏联援助中国项目刚刚确立等原因,这次编制仍未能令人满意。

历时四年,五易其稿,“一五”计划出台

进入1954年,朝鲜战争已实现停战,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已经明确,苏联援助我国的建设项目也已经确定,同时经过1953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积累了一些经验与教训,具备了详细编制“一五”计划的条件。这些条件,是以前四次编制所没有的。而五年计划编制工作滞后,一时制约了加快经济建设,对此,毛泽东决定重新编制“一五”计划,并指明由陈云负责。

1954年2月12日,中央决定成立由陈云(主持人)、高岗、李富春、邓小平、邓子恢、习仲勋、贾拓夫、陈伯达组成编制五年计划纲要八人工作小组。不久,中央指出工作小组的任务是:进一步研究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工业发展速度,苏联援助的141个建设项目,投资比例,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程度及稳定市场等问题。

这一次编制“一五”计划,中央不仅提出了工作小组的任务,而且毛泽东明确了时间表,要求国家计委从2月15日起,一个月内交出初稿,然后由陈云领导的小组定稿。国家计委感到时间太紧,向毛泽东请求延长一些时间,毛泽东只给延长五天时间,要求3月20日必须拿出初稿。

2月19日,陈云召集中央财经、文教各部部长开会,布置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作,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同时指出编制“一五”计划的工作不能再拖,并分析了现在编制“一五”计划有许多有利条件:第一,苏联援助我们的项目确定了;第二,朝鲜战争已经停止;第三,过渡时期总路线已经宣布,并且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已经深入人心;第四,有了一年多计划工作的实际经验,在财政上也有些进步,各种矛盾、各方面新的问题已经开始露头。

这次会上,陈云还要求大家学习毛泽东的工作方法:

……一定要亲自动手,要学习毛主席的工作方法,现在搞宪法的进度很快。他的方法是:一是吃饭,二是吃了饭不做别的事,三是每天搞出几条。我们也要采取这个办法,专门来做。不要在上面坐着,规定一个礼拜汇报一次,这样就把时间拖长了。

根据陈云的指示,各部和国家计委迅速展开工作。

4月16日,陈云就呈送国家计委五年计划纲要初稿一事致信毛泽东。毛泽东认真审阅了初稿,逐行逐句圈点,作了许多批注,并批转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等审阅。

对于编制中的有关问题,6月30日,陈云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就计划编制情况作了汇报,其中说道:

这个计划,有比较准确的部分,即国营经济部分。也有很不准确的部分,如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都只能做间接计划,而这些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又占很大比重。我们编制计划的经验很少,资料也不足,所以计划带有控制数字的性质,需要边做边改。

鉴于此,在陈云和李富春的主持下,八人工作小组接连举行了17次会议,逐章逐节地进行了讨论和修改。

11月3—24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李富春又用了三周时间,在广州审议和修改。毛泽东不仅考虑了“一五”计划编制,而且还思考着中国经济长期计划。其间,在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说:要把三峡工程列入计划,但按我们国家现在的物力、财力,又不能列入五年计划,只能列入长期计划。我是看不到了。这时,毛泽东对在场的邓力群说:将来建成时,写一篇祭文告诉我。

吸收了毛泽东等人的意见,在11月15—25日,陈云主持中共中央会议,详细讨论了草案规定的方针任务、发展速度、投资规模、工农业关系、建设重点和地区布局等问题,再次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

12月17日,陈云致信毛泽东,将拟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代表中共中央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草稿送毛泽东审阅。1955年1月25日,毛泽东复信陈云,说:看了一遍,作了些小的修改,商业部分还需改写一下,整个报告是很好的,看了觉得很高兴。3月31日,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并吸收各省(市)和中央各部的意见以及参考苏联顾问的建议,4—6月,中共中央对草案进行了最后一次修改,计划草案由原来的12.7万字减少到不足11万字。这时,草案日臻完善。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经审议并通过。

至此,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一年半之后,编制工作才宣告结束,其间历时四年,五易其稿,有六次大的修改。

本文选自《纵横》杂志2017年第8期,作者系国家档案馆中央档案馆副研究馆员,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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