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敏:呼吁立法解决共产党在香港的合法地位

作者:宋方敏 来源:昆仑策网 2019-11-18 1297

   【作者按】我当年的发言说明了一个核心问题,即:香港问题最大的教训,就是回归后共产党主动放弃领导权,把港人治港变成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甚至外国人治港。难道共产党不能领导一国两制?小平同志早就说过,香港实行的是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制度。关键是,我们要搞共产党领导下的特区(资本主义)制度,还是取消共产党领导(拱手交权)的特区(资本主义)制度?港人治港,难道排斥共产党治港?难道共产党人一律都不是港人,而外国人倒成了港人?!这个共产党在香港领导地位的根本问题不解决,一切都必然落空!(本文为作者2016年11月在北京学界“反港独、促发展”座谈会上发言的部分内容。2017年3月2日发表于昆仑策网)

 宋方敏:呼吁立法解决共产党在香港的合法地位

【编者按】本文为作者2016年11月在北京学界“反港独、促发展”座谈会上发言的部分内容。原文曾以《反独促统,重在做好民心工作》为题发表,现将其中解决香港问题的有关建议整理重发,以供参考。

反台独和反港独,都是反对分裂、为国家统一而战。历史告诉我们,真正的伟力在人民之中。团结依靠海内外广大的反独促统组织和民族正义力量,打一场反独促统的人民战争,大陆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的施展才有充足而不怯的民心底气和社会基础,祖国统一梦乃至民族复兴梦的宏伟大业才真正有希望实现。香港问题,实质也是民心问题。回归后的“一国两制”实践,其实在给台湾上课。如果“港独"治不了,何以治“台独”?说到底,解决中国问题,不能没有共产党领导,而共产党领导要成功,关键在依靠群众,赢得群众。

我们需要反思,回归之前我们在香港是个什么情况?那时候的香港,虽然不是共产党管治,但基本上是共产党控制的范围。那是老一辈革命家打下的基础。对香港的定位,是毛主席、周总理下的一着好棋,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国家政治地位和对外联系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名义上港英政府统治,实际上是为我所用的窗口。在西方敌对势力封锁我国的情况下,这个渠道始终为我们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初期,也为我国面向世界、实现战略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香港回归前,英国港督在那里统治的时候,美国还没有那么重视,并没有多少势力在那里,而我们共产党的力量在那里渗透,老百姓看到香港要回归的大势,也向往祖国,向共产党靠拢。怎么回归了以后,反而我们全面撤退,把香港交给人家了?“港人治港”不能太天真了,共产党一主动退出,美国势力就趁虚而入,占领阵地,香港美国中心成为闹“港独”、发动“颜色革命”的基地,实际上暗中操控局面,而我们党对那里的群众没有控制能力。所以,今天港独的猖狂,与台独的做大同样,都有我们自己需要深刻反思和汲取的教训。

要解决香港问题,恐怕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问题:一方面是我国中央政权如何更加有力有效地对香港实施管控问题;另一方面也有个社会基础性、群众性工作问题,就是我们在香港要依靠谁?开创香港的未来要依靠谁?共产党在香港怎么做工作,怎么赢得人心?这个工作如果做不好,最后的结果难免会分裂。失民心者失天下,那是自寻绝路。所以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可能要从这样的大思路和深层次上考虑。

现在我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在香港的合法地位。我们提出建议,在香港要有保证国家安全的立法,就得考虑在这个条例里面,怎么界定合法组织与非法组织的范围,以及他们的活动权限?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领导地位,怎么香港回归了以后,中共在香港几乎成了“非法组织”,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香港回归之前,中共是地下党;回归之后,作为整个国家的领导政党,理所当然应该光明正大走到台面上来。但是,没想到在香港回归之后,中共在香港更加没有名分、没有地位了,连过去在群众中吃香的“地下党”还不如,被视为“没有注册的非法组织”,谁都不敢让人发现自己与中共有什么关系,谁都要离中共远远的。香港从学校、到政府机关,到各类社会组织,到居民社区,都不允许中共公开组织和开展活动。香港已经搞到了只要谁和中共有关系,你连参选行政官员的资格都没有,连报考公务员都不行,但是那些有外国国籍的,说外国话的,参加美国或西方什么组织的,或者属于什么反共的政治党派的都可以,唯独你是共产党就不行。全世界都没有这样呀?在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共产党还有合法地位,还可以参加竞选,怎么到了中国香港,中共连合法资格都没有了,那你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吗?这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问题!

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中共党组织能够在香港有公开存在并发展组织、开展活动的合法权利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香港活动不是一天两天了,香港特区政府是中央政府任命和管辖的,中央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怎么到香港的今天,中共活动就不合法呢?同时,对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香港的存在和活动,必须加以限制和管控,更不应允许外国人在香港担任立法、行政、司法要职,掌控治理权。与我们的《国家安全法》配套,这个问题应该在香港保证国家安全的配套法规里加以明确。

共产党如果在香港这块土地上不能确立合法地位,不能进行组织活动,那它连过去地下党的活动范围都保证不了,在香港的社会影响力就会自我丧失,什么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就都谈不上了。人家是全面占领阵地,我们是全部退出阵地,哪有这么傻的?

我们共产党靠什么得天下?靠人民群众。香港问题说到底,是群众基础问题。换句话说,共产党连合法地位都没有,怎么去做群众工作呀?!应该通过完善香港立法,让中国共产党名正言顺地在香港具有合法地位,能够公开进行正常活动,公开发展自己的组织;能够在群众中有影响力、号召力,代表群众表达意愿;能够发动群众,支持特首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正确行使管治权力;能够组织群众,对“港独”和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而这些合法权利行为,政府必须保护,任何单位和组织都无权阻碍。更进一步说,香港共产党人也应该有正常的港民权利,能够参加各层各类公共职务的选举和任用。就是你被群众选上了,经中央批准,你当上了特首,同样也可以实行“一国两制”,可能会干得更好。

总不能把共产党人打入另册,难道反倒能把权力交给敌对势力的代理人去搞“一国两制”?!就好比统一战线,一定要蒋介石领导吗?我们是坚持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蒋介石都没有那么愚蠢,我们自己就那么愚蠢吗?所以我希望立法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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