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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精英话语权与民主

   本人写了致某人的一封“公开信”后,引起不少关注,反对的、骂的人不少。还有人写了貌似公正的评论文章,还有人特意@我,等着我的回应,并且把争论变成比武一样输赢、胜负关系。在看“擂台”比赛的心态下,反对意见最常见的表达之一是:你没有资格,你不是对手,你不懂法治,不懂法律。而且,做出这类批评的人,不少都是律师。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现象。
    做一个类比。我一直反对转基因技术的滥用,而支持转基因技术的专家、精英们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不是科学家,不是生物专家、不是分子生物学专家,你们在专业上都是无知,你们有什么资格反对?这种现象几乎一模一样地出现在法律界:你们不是法律专家,你们没有资格。或者,认可你是一个专家,但是,在专家的“学术比武”中,你输了,你败了。这种现象甚至也出现在“性学”领域。这种以专家姿态否定别人说话资格的做法,实际上就是话语权垄断。
    崇尚专家话语权其实是反民主的。既然主张民主,不论是否专家,按照一人一票的原理,每个人说话的分量都应该是一样的。因此,只有专家说话才有道理,非专家说话都没道理,不符合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但是,在一些特殊领域,专家的知识结构和知识丰富程度,的确会超过普通人,因此,听取专家的言论和意见,也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认可这一种观点,那么,就应该对一人一票民主原则的合理性展开反思。而这个问题的更深层的本质在于:民主与科学常常是矛盾的、打架的。合理的状态应该是:专家的权威和一人一票的民主,都不能绝对。中国古人称之为中庸。一边叫着一人一票的民主,一边又用专家的面具贬低别人说话的价值,其实是自相矛盾的。
    即便同在“专家”的领域,不同意见的争论,也不完全是“学术比武”的输赢关系。怎么理解?比方说两个金融专家都在为资本家服务,一个替资本家赚了100万,另一个替资本家赚了10万或者亏本,这两个专家的确可以有胜负输赢的比较。换一种状况,如果一个专家一天之内帮资本家赚了100万,另一个专家一年之内使每个农民多打了1000斤粮食,胜负如何算呢?显然,不可同日而语,恰如夏虫不可语冰,对于双方都如此。所以,专家“学术比武”、“学术擂台赛”之类的输赢,并不都有意义。很多说什么“胜败”的人,大都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在我看来,这些专家不过是片面性比其他人更强一些而已,因为,他们的目光常常只局限于自己的专业领域。
    我曾经接触过一位俗称“右派”的著名“维权”律师,他是国内某法律“泰斗”级人物的学生,称其为法律专家,应无不妥,我也向他请教过法律问题。但在我与他的交谈中,当我说起中国古代健全的法律制度,这位“右派”博士级法律专家居然一无所知。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当今中国法律界已较为普遍地接受了一个前提:中国是人治,不讲法治,而西方是法治,反对人治。因此,他们不屑于了解中国的法律史,只在西方中心论的法律范畴中讨论一切法律问题,容易得出片面结论,也是必然的。因为,中国的历史和现实,与西方很不相同。
    于是我们看到一种现象:在大力主张向西方学习的领域,都出现专家话语霸权的现象,而且,这些专家要么是“海龟”,要么是本地培养的“海龟”外来物种。他们运用专家话语权,无非是在“西方比中国好,中国比西方差”的大背景下,传达一系列西方观念和价值观。当今中国西化的法律系统,在针对我那封“公开信”的批评中,也有体现。比方说,很多批评我的律师们都强调一个概念,叫做“程序正义”。这是一个比较西方化的概念,虽然中国古代也讲“程序正义”,但对它的强调的确不如西方社会,为什么?今天不讲了,留在明天说。先做一个提示:普希金38岁就死了,他是怎么死的?他死于“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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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话语权  专家  资格  民主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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