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种地”事件的真相:被忽视的才是真正苦主
中国三农报道的一段现场视频,将内蒙古开鲁县“交钱种地”事件推上了热搜,引发了民众愤怒。
继新成语提灯定损“”流行于网络之后,仅这一个事件就产生了“云浩止耕”、“浩不懂法”等多个新成语。
在媒体步步紧逼之下,当地被迫连夜调查,给出了真相:
1、土地承包人张某柱于2004年3月20日于双胜村委会签订了5600亩草甸子租赁合同,每亩每年租赁费4元,土地租赁用途是饲草料种植;
2、张某柱在承包经营期间私自变更土地用途,违法将草地变成了耕地(这里涉及到生态破坏、沙化等危害);
3、“国土二调”(2007年)数据显示该地块还是林草地类,“国土三调”(2020年)发现该地块4650亩土地已经变成了耕地;
4、村集体考虑到所谓“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竟然默许了张某柱的违法变更土地用途行为,只是要求张某柱交纳每亩新增耕地200元有偿使用费,即便如此还遭到拒绝;
5、张某柱、张某林也早已不是当地农民,一个是通辽市科尔沁区市民,一个是深圳市民,他们自己没有耕种承包地,而是以每亩每年700元的租金转租。
所以,张氏兄弟根本不是中国三农报道里所述的“农民”,准确地讲,人家事实上已经成了农业资本家或者大地主(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做法事实上坐实了这种存在);
他们每年只给村集体缴纳2万多元的租金,却转手向下级承包者收300多万的租金,不用付出任何劳动;
张氏兄弟违法变更土地用途、破坏生态的问题,因为当地的懒政而得不到改正与追究,违法行为被当成既成事实、只增收“新增耕地费”;
所以,当地基层干部出来收新增耕地费,于理于法是没有太大问题的;问题恰恰就在于基层干部纪云浩等人的水平实在太差了!
别人镜头怼着你拍了,还敢耍官威,堂而皇之叫嚣“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我不懂法”等言辞,群众不骂你骂谁?
搞到如今,尽管开鲁县的调查通报已经清晰地给出了真相,群众的口水却完全将真相淹没,仍在痛斥纪云浩等基层官僚“阻止农民春耕”。
张氏兄弟变更土地用途的这种搞法,在开鲁县不知道算不算个例,据笔者了解,至少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存在,有些甚至因为关系打点到位,受到当地基层干部或者村干部的默许甚至支持。这样的搞法,最后会不会成了另类的“圈地运动”?
笔者的这个担心并非多余。开鲁县“交钱种地”事件已经让我们看到,“新地主”或者“下乡老板”对舆论的敏感程度和把握能力是远远强于那些基层干部的,一旦他们想卷土重来、突破旧法条、“捅破窗户纸”,“民意”是极易被操弄的,最后在汹汹“民意”裹挟下,某些事情恐怕要水到渠成了……
不过就像有些网友说的,叫嚣“敛钱”的纪云浩,最后即便收到了新增土地使用费,最后能到村集体手中,能到当地农民手中吗?
新中国的土地革命,将耕地、草地从地主、农奴主手中剥夺出来,还给了农牧民;农业合作化运动,这些耕地、草地变成了农牧民集体所有;集体农业被消灭之后、一直到今天,这些耕地、草地的所有权名义上还是农牧民集体所有。
然而,从2004年草地被承包,到今天“交钱种地”事件上热搜,我们压根儿就没看到土地真正的所有者——当地农牧民的身影,只看到承包土地的老板与基层官僚斗法,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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