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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刍议

毛泽东《十大军事原则》刍议

毕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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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军事原则》是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战争战略战术经典论述之一,其重要性正如毛泽东所述是“人民解放军打败蒋介石的主要的方法”。

毛泽东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主要创造者”,是论述总结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战术经验的大师和高手。本文仅就《十大军事原则》的提出、形成、内涵与发展等问题作一粗浅的解读与探讨。

一、《+大军事原则》的提出与形成

1958年6月23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的小组长座谈会讲话时指出:“十大军事原则是根据十年内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前期的经验,在解放战争进入反攻时期提出来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战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是权威的历史回顾与说明。

(一)《十大军事原则》提出的根据

十大军事原则,是产生于中国的国情和中国人民革命战争的客观发展规律,特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国内外敌人长期作战经验的基础之上的。

历史就是教科书。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的部队进入井冈山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并同后来的部队艰苦转战,到1928年5月总结提出了游击战争的《十六字诀》,即: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待到中国工农红军第三次反“围剿”斗争胜利时,“全部红军作战的原则就形成了”。这就是诱敌深入、集中兵力、运动战、速决战、歼灭战。以及“必须打胜,必须照顾全战役计划,必须照顾下一战略阶段”,即“打第一仗时,不可忘记的三个原则”,等等。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抗日战争的战略问题》和《论持久战》中提出了一系列的对日作战的方针原则。诸如:“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是一切军事原则的根据;主动地、灵活地、有计划地执行“在战略的防御战之中采取战役和战斗的进攻战,在战略的持久战之中采取战役和战斗的速决战,在战略的内线作战之中采取战役和战斗的外线作战”;八路军的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集中大力,打敌小部”是游击战争的作战原则之一。

在解放战争前期,毛泽东于1946年9月16日在《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作战方法》的指示中,以中央军委的名义强调指出:“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地方为主要目标”,每战要“集中六倍、或五倍、或四倍于敌的兵力,至少要有三倍于敌的兵力,于适当时机,首先包围歼击敌军的一个旅(或团)”,“得手后,依情况,或者再歼敌军一个旅或几个旅”。以及对于地方和城市的保守或夺取、休整再战等问题。

毛泽东在上述指示中,引述并总结了一些成功战例的经验。如:1946年8月28日,毛泽东以中央军委名义致电各战略区首长称:我粟谭军只有15个团,“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打敌一部”,于“一个半月内作战六次,歼敌六个半旅及交通总队五千,造成辉煌战果”。

8月22日,毛泽东以军委名义致电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称“凡无把握之仗不要打,打则必胜”,“每战必须以优势兵力加于敌人”,先“歼其一部,再打另一部,再打第三部,各个击破之”。刘邓遵此指示,于9月3日至8日上午,逐次歼敌4个旅,共1.7万余人。

7月3日至9月24日,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赓纵队等部在晋南地区发动攻势,7月歼敌1个旅,8月连克5城,9月又歼敌一个旅。

此后,1947年1月10日,毛泽东以军委名义致电林高彭称:北满部队“围城打援是歼灭敌人重要方法之一”,“南满四纵二十天敌后作战经验亦指明,只有采取勇敢进攻方针才是胜利之道”。

1947年2月,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等遵照毛泽东“先打弱敌,后打强敌,力争主动”的指示,率主力避开鲁南强敌,秘密转兵北上,在莱芜等地经3昼夜激战,于运动中歼灭孤军南下的国民党李仙洲所部2个军又1个旅共6万余人,打破了蒋介石以30万重兵与解放军在“鲁南决战”的企图。

3月,人民解放军副总司令彭德怀与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习仲勋指挥西北野战兵团对进攻陕甘宁边区的国民党军采取调动和疲劳战术,于有利时机进行了青化砭、羊马河伏击战和蟠龙攻坚战,三战皆捷。4月15日,毛泽东致电彭、习称:这种办法叫“蘑菇战术,将敌磨得精疲力竭,然后歼灭之”。

4月,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聂荣臻等不为国民党军向霸县地区的进攻所动,仅以地方武装和民兵与敌周旋,坚决率主力发起正太铁路攻势。经一个月激战歼敌3.5万人。毛泽东称:正太战役采取“先打弱的,后打强的,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各打各的)政策”,“这是很正确的方针”。

以上仅是人民解放军同国内外敌人长期作战经验的代表,是产生《十大军事原则》的实践与理论基础。

(二)《十大军事原则》形成的过程

《十大军事原则》,毛泽东是在过去作战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三次逐步提出、修改、完善与整理而形成的。

第一次是1947年7月10日,毛泽东在《一年作战总结及今后计划》中提出:

“我军作战方针仍如过去所确立者,先打分散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强大之敌;先取中等城市及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以歼灭敌军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及夺取地方为主要目标。夺取地方是歼敌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须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夺取地方;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以一部打正面,以主力打迂回;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与大部兵员(十分之九的士兵及少数下级官佐)补充自己,配合土地改革与发展生产,支持长期战争;今后作战,运动战的可能已减少,主要是攻击敌军阵地,必须用大力加强炮兵与工兵。”

以上共六条,称为作战方针,未称为军事原则。

第二次是1947年9月1日,毛泽东在《解放战争第二年的战略方针》中,除了第一次提出的6条作战方针外又提出了3条作战方针,形成9条作战方针,并在排序上作了新的排列。即:原6条中的第1-4条不变,第5条改为第9条,第6条改为第7条;新增加的3条分别列为第5、第6、第8条,其内容为:

“必须注意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胜利把握之仗,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之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以求达到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之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主力,歼击他部敌军。”

“必须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短期内连续打几仗)的优良作风。”

“一切守备薄弱之据点和城市则坚决攻取之,一切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又环境许可之据点和城市则相机攻取之,一切守备强固之据点和城市则暂时弃置之。”

对第一次提出的6条,毛泽东还在文字上作了修改,在内容上作了新的解释和论述。

第三次是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提出来的。此次毛泽东对以前所提的9条作了重要的修改:一是加强了逻辑性和条理性(如将“先取中等城市及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改为“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二是更加“注重阵地攻击”(如对大城市的夺取采取积极的态度);三是在集中兵力打歼击战与击溃战的问题上较前灵活和强调效果(如集中兵力可以“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可“歼敌一部,击溃其另一部”);四是将“休息和整训部队”的问题作一条补入,从而形成了10条,并以军事原则作了精辟的论述。即:

“我们的军事原则是:(1)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后打集中和强大之敌。(2)先取小城市、中等城市和广大乡村,后取大城市。(3)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为主要目标。保守或夺取城市和地方是歼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结果,往往需要反复多次才能最后地保守或夺取之。(4)每战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两倍、三倍、四倍、有时甚至是五倍或六倍于敌之兵力)四面包围敌人,力求全歼,不使漏网。在特殊情况下,则采用给敌人以歼灭性打击之方法,即集中全力打敌正面及其一翼或两翼,以求达到歼灭其一部、击溃其另一部之目的,以便我军能够迅速转移主力,歼击他部敌军。力求避免打那种得不偿失的、或得失相当的消耗战。这样,在全体上,我们是劣势(就数量来说),但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战役上,我们是绝对的优势,这就保证了战役的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就将在全体上转变为优势,直到歼灭一切敌人。(5)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每战都应力求有准备,力求在敌我条件对比下有胜利的把握。(6)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7)力求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同时,注重阵地攻击战术,夺取敌人的据点和城市。(8)在攻城问题上,一切敌人守备薄弱的据点和城市坚决夺取之。一切敌人有中等程度的守备,而环境又许可加以夺取的据点和城市,相机夺取之。一切敌人守备强固好的据点和城市,则等候条件成熟时然后夺取之。(9)以俘获敌人的全部武器和大部人员,补充自己。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10)善于利用两个战役之间的间隙,休息和整训部队。休整的时间,一般地不要过长,尽可能不使敌人获得喘息的时间。”

毛泽东对“我们的军事原则”的论述是对人民解放军战略战术的高度理论概括,他在指出这些方法“就是人民解放军打败蒋介石的主要方法”的同时,还指出:“我们的战略战术是建立在人民战争这个基础上的”。是“在军队和人民团结一致、指挥员和战斗员团结一致以及瓦解敌军等项原则的基础上,人民解放军建立了自己的强有力的革命的政治工作,这是我们战胜敌人的重大因素”。这是对“我们的军事原则”产生的政治基础的重要论断。

毛泽东所提出的“我们的军事原则”,为全党全军所拥护和执行,并誉为“十大军事原则”。

二、《+大军事原则》的基本内涵

《十大军事原则》虽只有659字,但却言简意赅,高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军事战略思想和指挥艺术,寓有深邃的军事辩证法。其十条可以解读为四个基本内涵。

(一)凸显了歼敌有生力量是军事原则的核心

毛泽东曾指出“战争的基本原则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是“一切技术的、战术的、战役的、战略的原则”。在《十大军事原则》第3条中提出“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而其余的9条则是体现、服从与服务于这一原则的。这在军事学术史上是非常鲜明的观点。解放战争开始后,人民解放军遵照这一原则“每月歼敌八个旅”,经一年作战共消灭国民党军112万余人,其中毙俘将级军官202人,因作战指挥失败被撤职者从参谋总长到战区、兵团等高级指挥官7人。这一伟大胜利,使中国人民革命战争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成为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其主要原因就是运用“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的结果。

(二)体现了中国革命战争客观发展的规律

毛泽东在1928年冬至1930年春,提出了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实行在农村建立根据地,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与思想;在《十大军事原则》中提出的前两条就是这一思想的运用和体现。两者既体现了中国革命战争的发展和规律,也体现了农村革命根据地(解放区)的波浪式向前扩大与全国胜利的发展途径。

(三)规定了针对不同情况夺取城市的方法

毛泽东根据以往攻克部分城市的经验,对攻城问题在《十大军事原则》中的第7、第8条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必须极大地注重学习阵地攻击战术,加强炮兵、工兵建设”,及对城市的不同情况,相机夺取的方法。这适应了夺取国民党军占领的中等与大城市作战的要求。人民解放军遵照《十大军事原则》的规定,从1947年至1948年7月共攻克和收复中等城市164座,为夺取国民党军重兵坚守的大城市创造了成熟的条件。

(四)制定了以战养战、以战教战、连续作战的良策

《十大军事原则》第9、第10条的规定,提出“我军人力物力的来源主要在前线”,以及“休息和整训部队”的原则,体现了以战养战、以战教战、以利连续发展胜利的思想。

关于主要取之于敌:在1946年7月至1948年7月人民解放军共俘虏国民党军163万余人,经过教育吸收入伍者80万余人,连同起义、投诚者84.5万余人;缴获各种火炮8900余门,其它军用装备物资甚多,蒋介石成了“运输大队长”。从而,人民解放军不仅数量增多了,而且建立了自己的炮兵和特种兵部队。

关于休整以利再战:主要是在休整期间进行调整组织、补充干部、发展党员,进行战评、总结、练兵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军事、政治、经济三大民主活动。从而使人民解放军“万众一心,大家想办法,大家出力量,不怕牺牲,克服物质条件的困难,群威群胆,英勇杀敌。这样的军队将是无敌于天下的”。

三、《+大军事原则》的运用与发展

《十大军事原则》形成的时间表明了其具有一定的阶段性。随着解放战争及后来情况的发展变化,毛泽东相继提出了一些新的作战方针原则,其内容更加丰富,其形式也有了许多改变。

(一)在战略决战中的卓见与发展

关于战略决战的方针原则,毛泽东除坚持过去提出的“执行有利决战,避免不利决战”的原则外,在解放战争战略决战时机已渐到来时,与中央军委针对国民党军统帅部避免决战的战略企图适时作出了:1、就地歼灭国民党军重兵集团的方针。如:早在1948年2月就提出了“封闭蒋军在东北加以各个歼灭”;11月又分别提出“应极力争取在徐州附近歼灭敌人主力,不使南窜”,抑留傅作义部队在华北歼灭之等方针。2、大规模的攻坚战与大规模的运动战相结合,即“攻济打援”的部署。这就是以主力部队攻城时,用一半以上的兵力担负牵制、阻击与打援歼敌任务。3、军事攻势同政治攻势同时并举。如:在平津战役中既攻克了天津,又争取了北平守军接受和平改编。毛泽东高度评价.“北平的解放是伟大的中国人民革命运动中最重要的军事发展和政治发展之一。”

(二)在战略追击中的巧用与发展

战略决战后,对于用战斗方式解决总崩溃中的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毛泽东提出了灵活运用军事原则的新方法。诸如:1、“先占城市,后占乡村”;2、实行“远距离包围迂回方法”。即采取大迂回、大包围的方针,切断白崇禧、胡宗南集团退往广西和云南的道路,将其歼灭于国境之内。3、强调“兼取政治方式”,即:用政治方式,以为战斗方式的辅助。现在我军占优势,兼用政治方式利多害少。采用这一方式从1949年4月至年底人民解放军争取起义、投诚与接受和平改编者达120万人,和平解放的有3个省与2个省会等城市。

(三)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的运用与创新

抗美援朝战争是在当时形势、情况和条件都极为严峻与不利的局面下,中国人民志愿军遵照中央军委指示灵活地运用《十大军事原则》与朝鲜人民军一道,依靠中朝人民的大力支援,经过两年又七个月的艰苦卓绝作战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并创造了新的作战经验。其要者是:1、在运动战过程中强调乘敌冒进之隙,利用其错觉和不意,发起突然袭击,“打孤立据点”;以有力部队实施战役迂回,断敌退路配合主力打歼击战;“以诱敌深入寻机各个歼敌为方针”。2、在阵地战中实行“坚守防御,寸土必争”,既有坑道坚守与反击相结合,又有全线性的战术反击,还有主要地区的进攻战役;实行战术的小包围,“零敲牛皮糖”,打小规模的歼灭战的原则。3、运用夜间作战,成为运动战和阵地战中的特点之一。4、创造了“利用两个战役之间作必要的休息整训”,“有缺即补”与“轮番作战”相结合的方法。5、采取“边打边谈边稳”,以战促谈,以谈促和,“一直打到美帝国主义愿意罢手为止”。6、紧紧依靠中朝人民的大力支援,坚持人民战争。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十大军事原则》不仅得到了灵活的运用,并且有了新的发展,同时取得了登陆战、反“绞杀战”、反细菌战等经验。“依靠人民,再加上一个比较正确的领导,就可以用我们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的敌人,”这就是宝贵的经验和历史的结论。

1958年6月23日毛泽东指出:“运用十大军事原则取得了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当然还有其它原因)。十大原则目前还可以用,今后有许多地方还可以用。但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是停止的,是向前发展的。十大原则也要根据今后战争的实际情况加以补充和发展,有的可能要修正。”这说明,“着眼其特点,着眼其发展”,正确制定符合客观战争规律的指导方针原则,正是我军百战百胜的重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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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7-10-19 关键字:领袖风范  高山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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