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纪念毛主席诞辰125周年
在毛主席著作中,有一篇堪称“奇葩”的短文,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篇文章只是毛主席在修改《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时增写的一段文字,全文连同标题总共才1069字。然而,它却被誉为毛泽东哲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这就是毛主席写于1963年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主席为什么要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创作这样一篇哲学短论?这篇文章在党的社会主义探索道路中如何定位?这篇文章在“认识-实践-再认识”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这些,都是亟待破解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历史谜团。
笔者认为,《思想》一文站在方法论的高度,直指中共八大政治报告决议的某些重大判断,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第二次认识飞跃。恰逢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思想》一文创作五十五周年,有关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争论不绝于耳,理论界甚至因此出现了认识撕裂。这使得我们不得不再次发问:人的正确思想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一
历史发展的过程,本身也是认识形成并不断深化的过程。针对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认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提炼总结出来的,这些认识是否正确,还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进行检验才能够判别。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人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之路。在这个历史节点,迫切需要对过渡时期的建设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将建国以来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感性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以下 简称《决议》)就是这一理性认识的重要体现之一,这份《决议》也因此成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第一次认识飞跃的象征。
《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大会决议之一。《决议》全文8000多字,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作了详尽的补充说明,其中最为引入注目的是,《决议》对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及的社会主义主要矛盾问题进行了更为清晰的表述。《决议》指出:
【“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
“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上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在此,笔者并不打算讨论《决议》起草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这需要另文分析。总的来说,《决议》是在毛泽东“要把矛盾突出一下。现在主要是先进与落后”这一思想的主导下写作的,但是,《决议》中的某些具体表述是否完全符合毛泽东的本意,仍然存在很大争议。这其中,“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两个重大论断更是长期争论的焦点所在。
中共八大闭幕不久,大约是在1956年9月27日通过政治报告决议以后两个星期,毛泽东表示这个提法恐怕不妥当,而陈伯达提出,列宁的文章中有这样一个说法。毛泽东说:
【你们讲列宁的文章和中国的情况不是一回事。俄国同西欧来比,生产关系先进,生产力落后,这是个实际情况。你们按照这个说法来说我们国内的矛盾是先进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自己与自己比。同列宁的原意就不一致了嘛。[1]】
这表明,毛泽东对中共八大政治报告决议中有关主要矛盾的提法表示了不同意见,但毛泽东并没有急于推翻这一判断。这是因为,作为中国共产党认识飞跃的重大成果,对主要矛盾的判断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检验,才能够对其进行修正或完善。这一点,本身也是符合毛泽东所提出的“认识-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规律的。
二
应当说,1956年之后较长时间内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活动,是在《决议》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导下进行的,其最重要的特点是强调通过高速度增长,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工业化,提高生产力水平。到1958年,全国上下掀起了高速度建设社会主义的浪潮。在重工业优先发展规律的指引下,钢铁产量大幅度提高,为工业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原材料支撑。在农村,大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展开,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集体化水平,全国各地的农村合作社纷纷组建人民公社。
中共八大前后,毛泽东相继发表了两部重要著作,这就是《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尽管两部著作同属于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篇之作,但是,两者的表述存在着明显差异,这实际上表明毛泽东在中共八大后在思想上出现变化,或者说,毛泽东已经在对《决议》的某些提法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论十大关系》站在方法论的高度,提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史任务,在这里,毛泽东仍然只是采用“关系”的提法,而在1957年的《正处》中,已经强调从“矛盾”这一核心概念出发分析如何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正处》为唯物史观的矛盾分析方法开辟了一个新领域,这就是从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与《决议》中作出的“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这一判断不同,《正处》逻辑性提出了三个层次的观点:
【“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
“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
“中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谁胜谁负的斗争,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解决。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和从旧社会来的知识分子的影响还要在中国长期存在,作为阶级的意识形态,还要在中国长期存在。如果对于这种形势认识不足,或者根本不认识,那就要犯绝大的错误,就会忽视必要的思想斗争。”】
笔者不揣冒昧地认为,《正处》的重要意图之一,就是要纠正中共八大《决议》中有关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过于一般化的结论,再次提醒调整和改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意义。当然,由于《正处》写于1957年,距离中共八大时间不长,其形成的理性认识仍然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但作为理论上的反思性认识,已经呈现出与《决议》有所不同的判断。
三
从1959年开始,我国持续遭受三年自然灾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遭遇重大挫折。1961年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紧接着,在第二次庐山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八字方针的重要意义,提出要以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工业的生产指标和建设规模降到确实可靠的水平上。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要加深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
实际上,在三年自然灾害最困难的时期里,毛泽东着力最大的理论工作,恰恰是如何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建设道路。1959年12月到1960年2月,毛泽东与胡绳、邓力群、田家英、陈伯达等组成读书小组,先后在杭州、上海和广州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毛泽东采取边读边议的方法,分析了教科书反映的苏联经验,肯定了应该肯定的,批判了需要批判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对怎样搞社会主义建设,发表了很多颇具创造性的具体意见。
经过1961年以来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国民经济态势明显好转,社会主义建设重新纳入快速增长轨道。也正是在这样的实践背景下,毛泽东再次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建设经验,在1963年写下了这篇著名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以下简称《思想》)。
《思想》开宗明义地提出:
【“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
《决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提炼总结,促成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发生飞跃,这些感性认识最集中地表现为:相对于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言,我国生产力水平极其落后,因此,必须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提高生产力水平,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思想》进一步指出:
【“无数客观外界的现象通过人的眼、耳、鼻、身这五个官能反映到自己的头脑中来,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这是一个认识过程。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由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由存在到思想的阶段。”】
可以发现,《决议》所作出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还只是停留在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这一次飞跃所形成的理性认识,必须重新回到实践中去经受检验,以实现“第二次飞跃”。
1956年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方面经验教训表明,仅仅将社会主要矛盾定位在“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个一般性的层面上,还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1958年以来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如果仅仅将其归咎于没有掌握生产力发展规律这些技术层面的问题,也是不可能真正理解“社会主义革命”的真实含义的。
为此,《思想》提出: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
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认识过程同样遵循着这个原则。在各种社会矛盾中,其中必有一种居于主要地位,对其他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这就是社会主要矛盾。笔者认为,要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有必要从“一般”与“特殊”两个层面进行理解。一方面,所谓一般层面的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是指人类社会形态(生产方式)演进的三个阶段中呈现出的主要矛盾。在自然经济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社会主要矛盾表现为生存需求与生产能力的矛盾。而在商品经济社会,社会主要矛盾是由劳动二重性决定的,表现为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在产品经济社会,由于已经消灭了商品和货币关系,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的全面发展与生产能力有限的矛盾,这是对自然经济社会主要矛盾的否定之否定,是推动人类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动力。
另一方面,任何一种社会主要矛盾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背景下出现的,特别是在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条件下,社会主要矛盾与不考虑生产关系背景下的“一般”形态大有不同。在社会形态演进的五个历史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也是不断发生变化的,譬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深刻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弊病,科学地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必将被更高层次社会形态取代的历史必然性。
相比较而言,社会基本矛盾是统摄“一般”和“特殊”两个层面的概念,对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我们既可以作一般层面上的理解,同时又可以将其纳入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背景下进行分析。但是,对于社会主要矛盾,我们就不能只进行笼统的分析,而是有必要区分为“一般”和“特殊”两个层面来理解和把握。《决议》中最大的失误也就在于,它仅仅是从“一般”层面来界定社会主义主要矛盾,一定程度上忽视从“特殊”层面上来把握社会主义主要矛盾,仅仅从供给和需要的矛盾来认识社会主义,也就抹杀了社会主义制度在生产关系上与其他社会形态的差别。
四
《思想》一文站在方法论的高度,直指八大政治报告决议中有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判断,阐述了人类认识过程的全貌,强调了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正确思想的来源,而这种正确思想,必须经过在实践过程中的多次反复才能够最终达成。恰逢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思想》一文发表五十五周年,重温这一经典著作,要求我们从“一般”和“特殊”两个层面理解社会主义本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推动所有制改革领域的“拨乱反正”。
1.“一般”层面的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着矛盾,存在什么性质的矛盾,这是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如果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那么,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是明确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重要前提。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2]但是,与以往社会形态的对抗性矛盾不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此,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具有“既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
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判断,准确把握了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商品经济与产品经济之间过渡形态的本质。从生产方式的演进来看,社会主义社会既不完全属于商品经济形态,也不完全属于产品经济形态,而是表现为从商品经济形态向产品经济形态过渡的“中间形态”。正是这种过渡属性,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既包括商品经济形态中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也包括产品经济形态中人的全面发展和生产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具体而言,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商品卖方仍然需要通过让渡商品的使用价值才能获得商品价值,这个过程是一个“惊险的跳跃”,一旦这个跳跃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而是商品销售者自身。也就是说,一旦商品所有者的私人劳动不能得到社会承认并在商品交易中转化为社会劳动,那么商品交易就会中断,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就会爆发出来。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包含着超越商品经济形态的萌芽,人的全面发展要求与有限的生产能力之间也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社会产品的供给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全体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发展需要。
2.“特殊”层面的社会主义主要矛盾
对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一般”层面的分析,是运用“具体-抽象-具体”这一分析方法的需要,这也意味着,必须“一般”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矛盾进行“特殊”层面的分析,以便从“抽象”再回到“具体”。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社会矛盾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产生的,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最具有决定意义的组成部分,因此,各种社会矛盾都根源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制发生了变革,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分配关系都会随之变化,还会形成与新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同时必然产生不同的社会矛盾。
从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3]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是消灭私有制,但是作为过渡形态,社会主义内部又包含着相当比重的资本主义私有经济成分。当前,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两种所有制并存的现状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态势。在考虑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特殊”层面,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与公有制经济受到削弱的矛盾,二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日益强大与生产社会化要求日益提高的矛盾。
一方面,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要求实现有计划按比例发展,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公有制成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控制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维系国计民生。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公有制经济比重大幅下降,再也难以通过公有制企业这一强有力的“抓手”有计划地调节社会总供给,纠正市场失灵,从而改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由于在微观经营层面的影响力不断下降,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力同样受到削弱。在城镇,国有资产质量不够优,国有企业体量规模不够大,难以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在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严重滑坡,在巩固农地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民权益、加强基层政权稳定性等方面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正在成为我国社会的突出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所有制成分迅速发展,特别是以外资经济和私营经济为主要形式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快速扩张,在目前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特别是在企业数量和就业人数等统计指标上,已经大大超过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4]。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急剧膨胀的后果是,原本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开始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造成巨大影响,日益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矛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私人资本罔顾市场规模限制,盲目无序进入行业,导致很多行业都出现了低水平竞争且愈演愈烈。这种以低价格、低质量、低服务水平为特征的竞争格局,严重削弱了企业研发新产品和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并由此引发产业结构恶化、资源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第二,逐利资本进入一些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益领域,将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转变为私人产品。近年来,私人资本染指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开展经营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由于私人资本占据公益领域,暴露出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和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不足,使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信誉受到负面影响。第三,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形成强大的生产力,生产出大量消费品,但广大劳动者收入增长却十分有限,无力购买高质量的升级换代产品,形成低端产品过剩和高端产品短缺并存的现象。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和劳动者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在我国已全面暴露且产生深远影响[5]。
3.社会主义生产目的
社会生产的目的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从一般意义上来看,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不外乎包括两个方面内容。第一,解决商品经济形态的固有矛盾——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也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第二,解决还处在萌芽状态的产品经济矛盾,也即人的全面发展与生产能力不足的矛盾。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不能采取孤立的眼光看待这两对矛盾,更不能将其割裂开来。社会主义社会通过协调价值和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解决这两对矛盾,而统筹解决这两对矛盾的过程,也就是明确发展目的和转换发展动力的过程。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既要通过生产活动获取最大化的价值,还要获取最大化的使用价值,而无论是谋求价值最大化还是使用价值的最大化,都需要通过不断的发展来解决问题,“发展是硬道理”的依据也就在于此。另一方面,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的,最终还是要通过高质量产品和服务(高质量的使用价值)来达到这一目标。社会主义国家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在全社会树立起质量为先的使用价值导向,引导企业以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满足全体人民多方面、多维度、多层次的需要。如果说“发展是硬道理”解决了为什么要发展的问题,那么,“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发展理念,则解答了“发展为了什么、需要什么样的发展”这一重大命题。
从“特殊”层面上来看,解决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最根本的一条在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限制、利用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现生产资料公有主体的剩余劳动最大化。在这里,需要强调并引起重视的是:积极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不是要把剩余价值和利润最大化作为社会生产目的,而是要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公有制经济的约束下,发挥其提升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作用。
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严重冲击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使得社会生产目的朝着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剩余价值最大化的方向偏移。面对私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迫切需要推动所有制领域的“拨乱反正”。社会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过渡阶段,这一过渡既可以理解为商品经济形态向产品经济形态的过渡,也可以视作资本主义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过渡,并且,限制和消灭私有制是商品经济向产品经济过渡的先决条件[6]。恩格斯在1847年创作的《共产主义原理》(以下简称《原理》)中提出:“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7]这表明,由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并进行所有制改造,是过渡时期的重要历史任务,但是,《原理》并没有笼统地将消灭私有制作为过渡时期唯一的使命,而是提出过渡时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需要建立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限制生产资料私有制,减小其发挥作用的空间。而在第二个阶段,主要任务是推动合作生产方式的建立[8]。当然,即使在第一阶段,也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而是要逐步限制私有制发挥作用的空间。为此,《原理》提出了以下几类措施。
第一,“用累进税、高额遗产税、取消旁系亲属(兄弟、侄甥等)继承权、强制公债等来限制私有制。”[9]第二,在以下行业直接建立国家所有制。“一部分用国家工业竞争的办法,一部分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逐步剥夺土地所有者、工厂主、铁路所有者和船主的财产。”“通过拥有国家资本的国家银行,把信贷系统和货币经营业集中在国家手里。取消一切私人银行和银行家。”“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10]第三,在住宅和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国家所有制。“所有的儿童,从能够离开母亲照顾的时候起,都由国家出钱在国家设施中受教育。把教育和生产结合起来。”“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11]
推动社会生产目的“拨乱反正”,就是要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此基础上,限制、利用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将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社会生产目的转变为追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剩余劳动最大化。需要从两个层面把握这个转变,第一,剩余劳动是对剩余价值的扬弃。价值回归劳动本质,意指社会主义社会包含着超越商品经济形态的萌芽,在部分领域会出现非商品化倾向,社会生产在这些领域将不再以货币测度的“利润”最大化作为目的,而是以生产出最大程度满足社会需要的实物产品和服务作为目的,当然,这种最大化体现为产出扣除耗费后的剩余实物产品和服务的最大化,因此,仍然需要在这些领域的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经济核算,也即与货币价值尺度平行的实物核算。第二,作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剩余劳动”不应是偏向性的,剩余劳动应作为生产过程的增量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这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剩余价值由生产资料所有者独享是具有本质差别的。
结 语
事物的性质是由其主要矛盾决定的,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前提是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主要矛盾。那么,我们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正确思想,究竟来源于何处?五十五年前,通过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毛主席撰写了《思想》这篇具有重要方法论意义的雄文,迄今,都为我们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和把握社会主义主要矛盾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指引。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既有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因素,也有衰亡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传统或痕迹,社会主义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同样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直接社会性的生产,是为满足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需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另一方面它又是商品性的生产,是价值的创造过程。在商品流通“一般”层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价值规律和价格机制调控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政府调控引导企业树立使用价值导向,着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在资本流通这一“特殊”层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于处理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一方面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机制灵活的优势,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更要发挥公有制作为国民经济“压舱石”和“定盘星”的作用,在一般竞争性行业、自然垄断行业以及战略性新兴行业,都要把国有企业塑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行业标杆。
注释:
[1] 参见《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37页。
[2] 《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4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31页。
[4]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非公有制法人单位数占内资企业法人单位数的98.1%,在城镇就业方面,84.1%的劳动者就业于非公有制企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
[5] 吴宣恭.根据所有制实际重新分析当前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年第1期.
[6]从时间跨度上来看,从商品经济形态向产品经济形态过渡可以被称之为“长过渡”或“大过渡”,而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过渡可以被视为“短过渡”或“小过渡”。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2页。
[8] 詹姆斯.劳勒认为,如果考虑到市场社会主义的存在,那么,整个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将会经历六个阶段。第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消灭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而第四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合作生产方式。按照我们的阶段划分方式,这两个阶段合并成为“大过渡”,也即社会主义阶段。参见:伯尔曼.奥尔曼主编,段忠桥译.《市场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者之间的争论》.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年,第51-55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5页。
[10] 同上。
[11]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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