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本“伙食账”看毛主席对自己和家人有多“刻薄”
毛泽东与账本的渊源已久。1936年9月,毛泽东在保安窑洞接受美国记者斯诺采访时说:“我刚识了几个字,父亲就让我开始给家里记账。”还说到他父亲脾气暴躁,常常打他和两个弟弟。“他的严厉态度大概对我也有好处。这使我干活非常勤快,使我仔细记账,免得他有把柄来批评我。”从9岁到17岁,毛泽东一直给家里记账。1910年秋毛泽东留下一首“孩儿立志出乡关”的诗,夹在父亲每天都看的账簿里,离开韶山从此走上了求学、革命的道路。1920年毛泽东参与创办长沙文化书社时,尝试将“年度结账”会计制度改为“半年算”,还率先向社会披露会计信息;1926年12月下旬他入户佃农张连初家进行试点调查,又用算账的方式写出《中国佃农生活举例》,用数据揭示中国佃农的贫苦生活,寻找中国革命的动力之源。之后,他在三个不同历史时期又留下了三本重要的“伙食账”。
一、三湾改编时的“伙食尾子账”
“伙食尾子”指伙食费用的节余,是人民军队最早的津贴形式,最早出现在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代表中共红四军前委给中央写的报告(报告编入《毛泽东选集》时题为《井冈山的斗争》)中:“士兵管理伙食,仍能从每日五分的油盐柴菜钱中节余一点作零用,名曰‘伙食尾子’。每人每日约得六七十文。这些办法,士兵很满意。”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此时“伙食尾子”津贴制度已替代了军饷制度,且这种分配制度是有效的。
“伙食尾子”平均分配的基础是规范的账簿,这本伙食账是毛泽东在三湾改编时亲自创建的。
秋收起义的部队受挫后,悲观情绪弥漫其中。毛泽东曾对斯诺说,部队撤退到三湾后,“当时部队的纪律差,政治训练水平低,指战员中有许多动摇分子。开小差的很多。”如何收拾这个局面,毛泽东想到的方法之一是:缩编人员,先淘汰“当兵吃粮”的动摇分子,既纯洁革命队伍,又减轻经济压力。
三湾改编的其中一项是建立士兵委员会制度。毛泽东当时给士兵委员会设计了两条职责,第一条职责是“参与军队的经济管理,派人到伙房监厨,与司务长结算伙食”。
从伙食和经济平等入手改革是受一件事的直接触动:9月29日晚上,何长工给毛泽东汇报工作,言及三团有个连队的“司务长带着两个伙夫半路上开小差跑了,锅子也丢进山沟里,五六十号人只得东一伙、西一伙地到处找饭吃,被苏团长一顿好骂。那些人也回骂说:当兵的也是革命,连饭都吃不上,你们做官的偏要吃几菜一汤,这是哪里来的道理。苏团长不晓得有多气,要用皮带揍这说话的人,被大伙劝住了”。有过半年当兵经历,对旧军队中的官兵不平等和伙食差异深有体会的毛泽东,决定先从伙食入手,废除军官“四菜一汤”待遇,在部队中推广官兵平等的民主制度。
士兵委员会参与连队经济管理,也是由当时连队的主要经济支出是伙食支出所决定的。监管伙食必须在伙食单位—连队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伙食账。这既是士兵委员会监管伙食必须配套的核算工具,也是让制度落地的方法。毛泽东创造性地在旧军队账簿“记账、算账”的后面加上一个分配功能,创建出具有“记账、算账、分账”核算功能齐全的“伙食尾子账”:伙食费按人头拨到连队,伙食支出全部入账,结余的伙食费(伙食尾子)平均分配给官兵,替代军饷,满足官兵们的日常生活需求。这就为解决当时面临的军费短缺、吃饭、津贴发放以及官兵平等、经济民主等系列问题,提供了公平、准确的账簿核算数据。
1927年10月1日,“从这天的晚餐起,工农革命军实行了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变革—废除军官小灶,官兵同吃伙食。从前委书记、团长到士兵,无人例外。”
三湾改编时做出的决定,很多“是在部队离开三湾后才逐步贯彻执行的,团的首届士兵委员会也是在离开三湾以后才选举产生的”。但账簿记录必须依据“日清月结”的规则及时记账,不然就不能保证记账的准确性。1号开始记账,也便于结清旧账,设立新账。由此推断,“伙食尾子账”应在10月1号当天开始记录收支。
“伙食尾子账”是一本相对简单的收支账。方强在《我在连队当政治委员》一文中回忆:“那时,红军的伙食钱都是按十天或一个月发下来,银圆用米袋装着,由连长背。”这背回来的银圆就记在“伙食尾子账”收入方。核定的伙食费数额也跟打土豪的成效有关—打的土豪多,伙食费就高些;经济困难,伙食费就核定得低些,甚至是每天三五分钱。士兵委员会的监管重点是伙食支出、月底结账和节余分配。
工农革命军走上井冈山后,“伙食尾子账”很快推广到袁文才、王佐的队伍。朱德的部队上井冈山后,也开记“伙食尾子账”。彭儒在《从湘南到井冈山》一文中证实:“毛党代表规定无论官兵每人每天只有五分钱的菜金……工农红军里根本无饷可发的,只是每个月,每人可以分上三五分或毛把钱的‘伙食尾子’作为零用钱。”
1929年1月12日,滕代远给湖南省委的报告中介绍:“红军官兵待遇一律平等:自平江暴动以后无论官兵每月发给光洋12元,继续发都是一样,穿衣吃饭亦都是一样……现在的生活力求劳动化,每月的伙食决定一元五角,废除饷银制度,变为发零用钱。”证实彭德怀的部队在1928年12月10日上井冈山后,也立即推行了“伙食尾子账”核算制度,官兵伙食费每天核定为5分钱,用节余发零用钱。
黄连秋在《忆毕占云起义》一文中还证实,从国民党部队起义的毕占云也“取消了干部小厨房”,执行“伙食尾子”津贴制度,建立“伙食尾子账”。
方志敏的《在狱致全体同志书》记述:“每天要站八小时的岗,一个月连伙食尾子只得两元,每站一小时的岗,只得两个半铜圆……”证明“伙食尾子账”已推广到了红军各个部队。
这本简单的收支账,除了分配“伙食尾子”,配合政治工作,在当时还起到了试金石的作用。方强到七团十一连当政治委员时,了解到“连长结了小团体,和他的几个亲信天天到菜馆里去吃喝”。就通过算“伙食尾子账”,搞清了连长贪污,让连长退赔后,“把‘伙食尾子’分给大家做零用钱”。方强说:“连队在算伙食账后,又加上整个红军的政治影响,连队情况起了根本的变化。战士们觉得政治工作不是讲空话,心里有底了。”
士兵委员会取消后,红军队伍依然保留着“伙食尾子账”。据曾志在《回忆在井冈山的战斗生活》一文中记述:“后来明确了士兵委员会只管红军战士生活。以后又取消了士兵委员会,只成立伙食委员会,专门监督管理红军伙食,算伙食账,分伙食尾子等,这已是后来的事了。”由此可见,“伙食尾子”津贴制度是经过实践检验后保留的有效制度。
上井冈山后,在“伙食尾子账”的基础上,红军部队也逐步建立了越来越规范的会计制度。据范树德回忆:“湘南部队上山后,我们部队扩大了,就规定过会计制度,有‘银钱换算簿’,主要是因为货币不统一。”他还详细记述了他的管账工作:“当时有少数现款是由我们供给机关掌握的。我们供给机关便根据现存的款子和部队人数算出维持一天要多少钱,休整一个礼拜总需要多少钱。确实算出我们的存款可维持一个礼拜,再将真实数字报告给毛泽东同志。他是很关心这个问题的,不能光注意敌情,而不注意吃饭问题。”
“伙食尾子账”作为毛泽东的创新,为废除雇佣性质的薪饷制,改革旧军队后勤供应制度,创建具有军事共产主义性质的供给制度,奠定了重要的会计核算基础。
二、延安时期的“菜金账”
毛泽东创造的“伙食尾子”津贴制度一直延续到长征途中。成仿吾在《长征回忆录》一书中记述:“每个伙食单位都按人数领取伙食费,由于自己动手生产,每月伙食费常有结余,这种结余分给每人自用,叫作‘伙食尾子’,从几角到几元不等。突围以来,又由于没收豪绅的粮食、家畜等,‘伙食尾子’更多。很多人长期以来积累了不少纸币,红军占领遵义后,全市商店顾客盈门。”“伙食尾子”津贴制度经过长征后,得到了延续,逐步对接了后来延安的供给制。很多回忆录把延安时期发放的伙食费之外的生活津贴,还称为“伙食尾子”,足见这个平均分配的津贴制度深入人心。
限于延安的自然条件和反动派的经济封锁,毛泽东初到保安的伙食水平可从邵华《毛泽东之路》的一段文字中大致得知:“父亲平时的伙食十分简单,加上陕北本来就缺少蔬菜,所以他的菜常是一盘辣椒,一盘青菜,偶有警卫员费尽心机弄来一点儿肉,主食是小米、馒头,有时前方会捎来一点儿缴获的火腿、罐头等。来了斯诺这个客人,他们的饭菜也只是加了一份子珍妈妈用野果自制的甜食。有一次,斯诺吃饭时,看到餐碟里有西红柿炒辣椒,‘感到很奇怪’,由此可想见他们平日饭桌上的内容。”
也是在这个艰难的时期,“伙食尾子”平均津贴制度逐步过渡到略有差别的供给制。1939年中央颁布《各机关津贴标准》,规定各机关部队的供给制标准为:粮食标准分两种:每人每日1.5斤,1.4斤;菜金标准,按人员类别分四种:每人每日4分、5分、7分、1角。毛泽东的级别应该享受每天“1角”的标准,即每月3元菜金。
对于这3元菜金的管理,从1936年4月就开始担任毛泽东警卫员的贺清华在《回忆毛主席在延安》一文中记述:“主席的伙食标准和我们的伙食标准是一样的,都按供给部的规定,每月3块钱。标准低,稍不注意,就容易超支。”贺清华说的伙食标准,就是菜金标准。
可当时毛泽东的客人太多了。前线回延安的部队首长,都想见见毛主席,毛泽东也需要跟他们了解前线的情况;各部门的干部也经常来家跟他汇报工作;各界人士甚或普通民众,也常到主席家串门。为了详细地了解情况,毛泽东一谈起来就废寝忘食。只要赶上吃饭时间,毛泽东都热情地留他们吃饭。“每月3元的伙食费本来就少,最怕的是招待客人,往往到了月底,主席就没钱买菜吃,有时只好烧点辣椒,蘸盐面当菜吃。”
为了管理3元菜金,严防超支,毛泽东让炊事员老周学着记账,精打细算,计划开支。毛泽东交代:“老周,你不要每个月才结算一次,这样一超支,就没办法了,以后你每十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如果前十天超支了,以后十天还可以想办法节省出来,最后十天超支了,也超不多,下月还可以节约出来。”
毛泽东的家庭生活收支报表
这本“菜金账”开记之后,账面也总是入不敷出。王涛的《在延安的艰苦岁月中》一文记述:“主席还经常过问自己的伙食标准。如果有一个月吃超了,就要问为什么?如果我们说不上理由,主席就批评我们,并且一定要从下个月的伙食费扣回来补上。”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写出了大量指导中国革命的著作,经常熬夜写作,身边工作人员总想为毛泽东改善伙食,但毛泽东不同意:“伙食标准是供给部门统一规定的,大家都一样,我怎么能特殊呢?现在虽然边区的情况好了些,可是河南还闹灾荒,蒋管区的人民生活更苦啊!我们每月3元钱的伙食费也就不算少了,井冈山时期,每天才5分钱呢!”他始终遵循3元菜金标准的规定,并“不断检查老周记的账目”。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共和国第一家庭账”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展示了贺清华的一段话:“毛泽东一生反对特殊化,坚持与全国人民同甘共苦。为规范生活管理、杜绝特权行为,毛泽东一家从1952年开始设立生活账簿,包括日常杂费开支账、生活费收支报表、物品分类账,等等。”
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让身边工作人员记录的伙食账,这本伙食账不仅仅是简单的流水账,还有报表。据《毛泽东生活档案》一书记载:1962年“毛泽东建议,对自己一家的收支认真填写报表。”在韶山毛泽东纪念馆保存的“生活费收支报表共42本。内容为1962年到1975年(缺1974年)的月度报表、季度报表或年度报表。”从此,毛泽东家庭生活账从单纯的记账活动升级为报表管理。因为有文物在此,使我们得以了解毛泽东这套伙食账的全貌。
(一)明细账。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展示了一页明细账,这页明细账可以据实反映出毛泽东家庭生活支出的原貌,十分珍贵。明细账采用印制的收入、付出和结余三栏式账页格式,记录了1967年7月和8月的部分生活支出业务,跟单位的明细账一致,记录得十分详细、规范。比如7月13日“供应科购食品7.72元”,7月31日“主席洗衣费1.6元”,8月8日“做睡衣手工费1.38元”,8月10号“首长八月党费20元”,等等;还包括为了出差买7把箱锁、修理吹风机的支出。事无巨细。
(二)月报表。在1963年4月的生活费月报表里汇总了毛泽东一家当月的生活收支数字:上月结余8579.39元。收入两项:主席工资404.80元,单据1张;江青工资243.00元,无单据。支出8项,其中:伙食费400.81元,单据36张;副食品115.94元,单据14张;党费20.00元(这党费应是毛泽东和江青两个人的),单据1张;杂费26.55元,单据3张;家属杂费(表中“尸”字下面放个“示”,是“属”的第三批简化字)252.77元,单据20张;澡费1.50元,单据1张;汽车费2.50元,无单据;月租费86.82元,无单据(应为毛泽东住在中南海的房租)。期末结余8320.30元,比期初减少259.09元,当月入不敷出。这张月报表的制表人是刘文德,负责人是许心诚,编报十分规范,可以清晰反映毛泽东一家当月的生活收支结构及其详细金额。
(三)季报表。1966年第一季度的季报表汇总了毛泽东一家的季度生活收支数据。上期结余:13367.03元。收入两项:主席工资1214.4元,并注明是3个月工资404.8元的合计数;江青工资729元,也注明是3个月工资243元的合计数。支出4项:家属杂费30元;澡费6元,并注明每月2元;暖气费111.24元,每月37.08元;月租费254.79元,每月84.93元。季度支出合计402.03元,期末结余14908.4元,比期初增加1541.37元。这张季度报表的制表人还是刘文德,但负责人变成了徐吉梦。这张季度报表可以反映毛泽东一家当季的生活收支结构及其金额。
但1969年3—6月的季报表,却包括了4个月的收支内容。上期结余:2066.56元。收入只有一项,即毛泽东的工资还是1214.4元,并注明是4、5、6三个月的工资合计数,江青的工资已不在此列。据《毛泽东生活档案》一书证实从1970年开始,他们不仅分账,还分开吃饭。这张季度报表中的支出有6项:月租费259.05元,并注明是4、5、6三个月的;煤气费11.1元,也注明是4、5、6三个月的;另外4项支出是:日用品支出67.58元、伙食支出578.35元、茶叶支出15.7元、水果支出16.26元,但注明是3、4月的支出,而非4、5、6三个月的开支,时间和归类没有统一。制表人是刘元祥,没有负责人签章。报表的潦草也折射出当时的时局,严谨的会计人员也不专心工作了。
(四)年报表。1974年6月至1975年5月的年报表显示上年结转:3985.47元。1975年1—5月主席的工资收入2024元,每月还是404.8元。月租费228.2元,党费160元,生活开支分为伙食费3221.15元、水果费243.67元、茶叶费104.76元、生活用煤气费18.5元、日用品开支63元。期末结余1970.19元,当年的开支大于收入2015.28元。但这张年报表是1975年5月后编报的,并不是按年度编报的,随机性强,应是毛泽东要看生活费年度报表或有其他需要,临时编制的。制表人和负责人也都没有签章,报表的编制有点潦草
《毛泽东生活档案》还进行了补充说明:“应当说明的是,毛泽东生活费报表中的开支,并不完全是他一家的开支,其中还包括招待一些客人特别是民主人士的费用,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夜餐费、部分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生活账反映,毛泽东身边许多工作人员在毛泽东的收入中报销过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根据日常杂费开支表1965年2月24日到6月30日的统计,毛泽东付工作人员医药费72.8元,出差补助费280.35元。”当钱不够用时毛泽东会“翻翻生活账,并叮嘱工作人员注意节约”,也会动用稿费,补贴家用。
这套生活账从1952年一直记到1977年元月,记录了25年;报表从1962年编到1975年,也编了13年,从中不仅可以看到毛泽东的住房、煤气甚至洗澡都要付费;还证实毛泽东降过三次工资,从最初预定的每月600元降到510元,再在1960年从一级降到三级每月404.8元,直到去世也没长一分钱。这套“共和国第一家庭账”,既有明细账,还有生活费用收支报表,报表还分月报、季报和年报,其中还有根据随时需要编制的报表,既详细,也全面,还十分规范。他让身边的工作人员记录家庭生活账,是严于律己、艰苦朴素的一个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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