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情报战,“泄密”为何防不胜防?
随着特朗普的再度回归,大国竞争态势可能愈演愈烈,各国为保障自身在地缘政治竞争中“不输在起跑线上”,情报保障、情报先行成了各主要“玩家”的共同选择。其中,由于“科技战”的程度持续加深,科技情报领域的“斗法”也成为“显学”。
总体上,全球科情领域的特点是“强攻弱防”;最终,这一条线上的优胜方往往是情报能力突出领先的一方,但反情报侦察能力并没有拉开明显的代差。
科技情报和传统的军事情报或其他核心业务,存在一个很大的区别,即情报的最终用户并不明确。绝大部分情况下,各国情报官员只能做到判别科技情报是否来源可靠,甚至连是否已经有其他渠道获取并不知情,到底谁需要、怎么用,万一并非白名单内的最终用户、应如何走流程传递……诸如此类的作业难度,都比传统核心业务纷繁复杂。
同时,科技情报源头也不像传统核心领域,基本就是靠人力或技术手段,针对编制机构、人员开展工作。科技情报到底在谁手里,到底有没有有价值的信息,都是一个大海捞针的过程。同时,最终用户的需求也五花八门,并不见得仅拘泥于几页纸或几个电子文档,也可能是一个体积巨大的实物,也可能是拖家带口连宠物都捎上的一大家子大活人。
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博览会现场 新华社
一般而言,情报工作是一个广种薄收的工作,而科技情报由于其工作成果的特点,又导致其投入有相当的不可预测性——单价投入高,项目多,且不易形成矩阵。
从全球先进的实际经验来看,科情领域需要一个能针对各个领域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术机构沟通顺畅的渠道,先把需要什么划定一个范围,然后牵头组织专家给需求分级,而不能像传统领域一样关起门来自己干,自己行业给自己认定;此外,还要避免“百万漕工”式的伙同最终用户单位浪费宝贵的资源。
正是因为最终用户分散、且散落在外部,所以科情很大程度上与所在国的实际科技与生产能力匹配。如果某企业在一个领域具有国际领先地位,那么其需求就会比较单一明了,很可能企业自己在行业里多走动走动就能解决需求。再或者,某国对一些国际组织有掌控力,通过国际组织对会员企业和国家提出申报项目,也能以一个绝对有利的地位来完成作业。
基于上述现状,一方面,科情领域不太会有玩家空手而归,比的是谁能以少数专业人员操盘、尽可能掌握一个大的体系运行。另一方面,也并非所有国家都有成熟的外包服务商体系,以西方的普遍做法来看,由于情报工作不涉及执法,甚至连部分侦察工作也能外包。
当然,有更多的专业从业人员可以提升工作效果,但也存在明显的副作用。情报系统成为独立王国,插手国内政治,进行非法贸易,账外资金小金库遍地开花。所以,我们时不时就能看到西方媒体揭露其本国情报系统的丑闻,有的甚至能形成重大负面舆情。甘蔗没有两头甜,每个政治实体最终都会基于自己的经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来构建相关领域。
西方情报行业极其庞大,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另辟蹊径,寻求各种生财之道;同时,又因为引入了市场竞争,就需要为自己的机构搞宣传、打名声,方便招标时获得一定优势。这也就是为什么时不时会有一些开源版本的研究报告公布出来。
当然,这其中必然存在恶性竞争,于是大家也会看到一些连门外汉都觉得啼笑皆非的报告和结论——毕竟既有用户想看什么我就写什么的,也有我就是要“制造亮点”的。
但由于能力与素材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公开的部分材料也成为了打击对手的一个选项。美国中情局长伯恩斯就专门提到了“战略公开”这个策略。
“战略公开”本质上是利用优势地位,一方面是自身的科技优势,另一方面是准确掌握落后一方的实际情况,并针对落后方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之间的落差进行精准打击。换言之,就是使用体系上的优势,以一种“土豪不差钱”的思路欺负本钱本就不多的“穷小子”。
在美国以往的运用中,我们能看到既有具体针对人的,也有针对事的,但最终都是通过闭源获得的准确情报公开,打破对手的美化宣传,导致对手的公信力持续下降,最终获得引导对手国家内部舆论和预期的能力。
至于释放的渠道不一定直接由情报机构发布,也会由特定媒体或自媒体时代的特定koL发布。到今天为止,美国仍是全球情报领域的领头羊,但领头羊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单一行业的功劳,有相当程度是整体国力优势地位带来的。
但反之,正是由于优势地位、体系庞大,就无法做到防守上密不透风,甚至可以说四面漏风。不仅仅是企业相关信息,甚至连核心情报节点也时不时失守。所以,弱势地位国在科情领域上也能有不错的收获。
非法窃密设备 国家安全机关供图
如果要总结失守的原因,也有相当的普遍性。科技成果定密比较复杂,国家体系内机构谁来定、谁来销,大部分体制内科研机构并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都有创收需求,一刀切“全部是密”,既保不住密,也不利于形成良性循环。毕竟主业是勇攀科技高峰,纯粹为了保密,那就可能形成“什么都不干最安全”的气氛。
至于体制外的私企,企业自己定义的商业秘密,如何与国家体系衔接、怎么认定是个大问题;同时,也存在私企是否愿意向有定密资质的单位公开自己商业秘密的问题。一旦定密后,企业人员出现问题,企业是否能真心做到全力配合侦察部门等等,这些都是未知数。
涉及到个人,泄密卖密人员的证据固定其实并不容易。首先要确定他泄的内容是不是密,然后要固定证据他是如何与情报人员完成的情报传递,如果是卖密还需要固定资金链。显然,这些流程都不容易做到司法层面上的铁证如山。常见的也只能是严防死守一个小范围,或者因为传统领域通报过来已经泄密而倒查源头。这种思路对于非市场化、非商业化的行业是可行的,毕竟圈子有限;但在应对市场化、上下游庞大的产业就会出现问题,最终的工作效果也会不尽人意。
以当下全球的态势来看,各国投入在科情方向的进攻力量应大于防御力量,这是普遍趋势。客观而言,想要在科情领域做到密不透风并无可能,科情也是为尽快勇攀高峰,而不是单纯为保密而保密。
此外,也需要做好内部认知与外部舆论的把控,不能幻想能够“战略欺骗”,也不能为了宣传出现与实际科研水平脱节的状况,给对手留下反复引导民众情绪的空间。
科情工作的成败,最终还是体现在整体科技实力是否够强,并不能像传统核心业务那样自己可以完成整个全流程的业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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