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林:2013年三季度非国有经济发展报告
“民间投资”增速下行未变——2013年三季度非国有经济发展报告
非国有部门投资和“民间投资”下行未变
非国有工业企业降幅缩小
三季度进出口增速比上半年下降
1-9月促“民间投资”政策密集出台,效果仍不理想
一、增长与结构
(一)2013年1-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非国有部门投资同比增长20.9%,比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下行趋势没有变,增长较平稳(见图1);快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0.7个百分点,快于国企投资2.4个百分点。私企、个体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但比上半年有所下降。
按非国有单位分类比较,1-9月份非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居前3位的依次是:其他企业(36.2.1%);私营企业(31.9%);联营企业(18.9%),其增速均比上半年有所下降。同期,港澳台企业投资增长9.3%,外商企业投资增长5.2%,都比上半年略有上升。
1-9月份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中,非国有部门比重为72.8%,比上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个体私营企业为28.5%;外商企业和港澳台企业为5.2%。个体私营企业和外商、港澳台企业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的占比总计为33.7%,比上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另据国家统计局口径发布的数据,2013年1-9月份,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9661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3.3%,低于去年同期1.8个百分点,与1-8月份增速持平,。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3.6%。
(二)2013年1-9月份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但降幅缩小,且比上半年上升0.1个百分点,增长平稳(见图2)。
1-9月份股份制企业增长11%,下降0.8个百分点;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7.9%,比上年同期上升1.9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增长4.5%,下降3.1个百分点;股份合作制企业增长7.3%,下降0.9个百分点。
1-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构成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为28.7%;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71.3%。但计入国有控股企业的份额后,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83.2%。其中,股份制企业为55.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为23.9%,集体企业为2.5%,股份合作企业为1.1%。
(三)2013年1-9月份非国有部门出口总值同比增长9.7%,比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比上半年下降3个百分点;进口总值同比增长10.2%,比上年同期上升3.9个百分点,比上半年下降1.4个百分点(见图3)。
按海关新的分类统计口径,1-9月份分类出口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1.2%,下降1.9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同比增长23.3%,但比上半年下降9个百分点;其他企业负增长。进口分类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负增长;私营企业同比增长31%;其他企业增长35.9%。
在出口、进口总值构成中,非国有企业的比重分别是88.5%和74.3%。按细类分,在出口总值构成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为47.1%,私营企业为39%,其他企业为2.4%;在进口总值构成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为44.5%,私营企业为22.6%,其他企业为7.2%。
(四)2013年9月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继承高于大中型企业。
9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82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比上季末高0.9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2个和3.4个百分点,比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速高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继续提高。1-9月人民币企业贷款增加3.7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1万亿元,占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43.4%,比去年同期占比高8.4个百分点,也比上半年高0.8个百分点。同期,农户贷款和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增速上升。
(五)2013年三季度中、小型企业景气指数分别比二季度回升1.4和0.3点。
二、三季度主要政策取向
(一)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更大发展空间。
国务院政府责人指出,今年我们已取消和下放了2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要推进结构性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能源开发、公用事业、服务业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引导民间投资增长,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将继续推进金融领域对内对外开放,比如村镇银行试点和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第三方”全国工商联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第三方调查评估的汇报。会议认为,2010年以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陆续出台,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此次委托与民营企业联系紧密的全国工商联开展独立评估,评估结果反映出政策措施在许多方面落实还不到位,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坎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会议强调,必须全面落实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评估反映出的问题,逐条研究、逐项分解,按照“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限期拿出细化实化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改进措施。需要配套政策的,要抓紧制定出台。二是认真落实新一届政府推出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彻底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三是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在推进结构改革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是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同时依法加强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监管,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五是各部门要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接受各方监督,不能“自拉自唱”。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令畅通,令必行、行必果。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原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不完全适应现实需要,必须抓紧修订,以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社会投资活力有效迸发,并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其后,《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发布,要求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要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创造条件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决定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其后,《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发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加快落实民间资本经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政策,简化数据中心牌照发放审批程序,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要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对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优先按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鼓励地方在社会办医方面先行先试,国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项目作为推进社会办医联系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减少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有序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的试点范围,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通知》特别强调,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此外,今年还将继续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并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在准入、土地、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国务院一调研组行抵达温州,对温州中小企业困境、民间借贷危机、实体经济复兴等问题进行调研。
发改委提出将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督促地方、部门推出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大项目,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二)设自贸区,辐射全国。
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上海自贸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外资银行入区经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三)促进金融开放和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发布,要求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措施之一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要求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道,建立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等。
央行负责人指出,要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引导其立足小微金融的市场定位。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小金融机构创造与大型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三、小结
2013年1-9月份,非国有部门投资下行趋势未变,增速趋向平稳;工业增长出现回升迹象;进出口增速同比略有回升,但三季度比上半年下降。9月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继续高于大中型企业。三季度以非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景气指数回升。1-9月份政府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密集出台,效果并不理想。为全局计,国企投资不可怠慢、轻视。
需要注意的一个现象是, 2005年以来政府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大、小政策不断,力度、密集度均空前,但现有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3年9月,“民间投资”增速分别是32.5%、34.3%、24.8%、23.3%,一直呈下行趋势。另外,今年三季度,虽然私企、个体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但比上半年也有所下降。如何评估这种现象背后的复杂原因,需要有政府关部门进行客观、全面的经济分析。今年发改委策动全国工商联搞的那份报告中的“民间投资36条”效果评估,基本依据来自私企业主问卷调查和座谈会,是利益者的主观评价,实质上仍属一面之辞,视野有限,其客观性、科学性不足。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或汇集出来的“重要”政策建议,再加上全国工商联及直属商会领导人里大中型私营企业主并不少的因素影响,不仅客观性差,“第三方”性质或“独立性”也不足称道,更不宜再仅由这种“第三方”来“监督”现政府执行2010年出台的“新36条”及后来制定的配套措施。
对外商投资也需要有新视角分析。今年“9月随着美国银行清仓建行持股,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外资战投(指战略投资者——引者注)已全部‘撤退’,这或许也标志着过去10年来外资金融机构争相投资中国银行业的时代已经结束。”这种现象的政策含义是,政府和国有大银行实行对外开放,应当对外国投资方的商业目标及行为做出充分的评估和多个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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