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从慈善的一翼推进共同富裕
积极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陈光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与公益慈善相关的重要精神,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眼从三大维度加强对公益慈善的情怀、能力、法治要素培育,积极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应有贡献。
慈善情怀培育。舍己为人、乐善好施的高尚品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慈心为人、善举济世,守望相助、乐善好施,慈善情怀、慈善之举等,历来是人类所能领略的最真实的幸福。人类文明的演进,需要生活实践的丰富;人民生活的变迁,需要时代精神的升华。从唐设官办慈善机构、元设医疗救济官到明末清初的同善会等,慈善事业贯穿中华民族五千多年历史长河,留下了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大爱无疆,仁者爱人”等数不尽的大德善举好故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一个向善向好的美好时代召唤我们,新时代慈善事业是人类美德最生动体现,进一步得到新发展。慈善情怀培育,是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当全社会每个人都认识到,人生慈善、心手相挽、情愫相连,富有者更需要满怀慈善情愫,就能更好地弘扬慈善文化,营造全民慈善良好氛围,让无私的善念、暖心的善言、济世的善举,汇聚成让社会爱心充分涌流、奋力向上向善生动展现的强大凝聚力向心力。新时代,需要慈善情怀,需要更多的慈善家,更需要由精英慈善走向大众慈善!
慈善能力培育。慈善事业是实现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离不开各行各业支持参与,更离不开每个平凡人的身体力行。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强调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极大拓展了慈善事业的内涵外延,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关键是慈善能力培育。大凡有善念者,若无行善能力,终究而不达;大凡有行善能力者,若无慈心善念,也不可达。对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而言也无例外,唯有练好内功、发展自己,方能行善积德。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疫情以及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民营企业有的发展难甚或举步维艰。党和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陆续出台纾困政策、打解困组合拳,帮助企业解难题,民营企业要增强机遇意识,用好从拓展配套制度、市场准入、营商环境到减税降费、金融市场服务等方面释放的政策和制度红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主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练就慈善的能力和资格,做到富企不忘富民。
慈善法治培育。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呈现一些新趋势新特征,比如慈善主体多元化,慈善领域宽广化,慈善标的多样化,慈善形式新颖化,慈善机制透明化等。但也要看到,我国现代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慈善机构源自政府,大多采用官办或半官办管理模式,信息不够公开、捐款去向不明、组织行政性倾向严重及费用支出较高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靠制度、靠法治,用法治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深入人心,针对慈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加强慈善立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人们消除偏见、化解疑虑、增强共识。对于这一点,笔者颇有感触,二十多年来热衷于慈善,至今向社会捐赠资产40多亿,曾被冠之中国首善,但也遭受一些无端质疑。尽管如此,笔者仍一如既往边办企业边搞慈善。实践表明,要提高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增强慈善事业的正能量,鼓励积极性、扩大参与面,就应做到让受益人的尊严得到尊重,让慈善者的利益受法律的保障,充分发挥慈善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作者为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m.syxtk.com/wzzx/llyd/jj/2023-02-19/80301.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