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胜君:强权势力是南海地区的主要威胁
近年来,尽管中国依旧继续了长期以来一贯坚持的“睦邻友好”政策,然而南海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变得相对缓和,依旧被提交东亚、东南亚各级及各类重要国际会议上加以讨论。美加大干涉力度,指向性越发针对中国。日本试图扮演反华急先锋,采取强硬对抗政策。印度也欲扩大在南海的影响力,不断加强与越南的军事合作。越南借域外国家势力向争议地区拓展油气开发。菲律宾利用黄岩岛、仁爱礁等问题不时地挑动事非,告上国际法庭。日菲越试图互为“知音”,一拍即合。从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到香格里拉会议,再到981石油平台钻探,国际社会尤其部分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批评和谴责之声不绝于耳,中美、中日之间,甚至整个中国东南沿海区域的环境气氛似乎已经剑拔弩张。这一系列的问题,使我们不得不思考,究竟谁是幕后的黑手?究竟谁在推波助澜?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是美国,是日本,是区域外的强权势力。他们是导致南海问题加剧,使南海地区局势升温的最终根源。南海地区总的安全格局仍是基于美国为首的威慑结构。这种冷战式的威慑结构如不消除,未来南海地区的对抗紧张局势将不会改变。
一、强权威慑结构难以保证南海周边地区安全
南海地区战略结构大体分为三方力量:一方是南海周边国家,一方是中国,另一方是美日印等区外势力。目前该地区正在进行领土和海洋空间权利的低强度争夺。大家所采取的固有的冲突潜能的策略是威慑。中国是主权方,南海周边国家是争夺方,美日印是参与方和分割方,南海地区总体的力量结构处于平衡状态,威慑总的是中美之间的战略威慑。南海周边国家总体上构不上对中国的威慑,因而积极拉拢区外势力介入其中,以增加自身的实力,企图借助外力对中国构成威慑。这种威慑结构是一种看似稳定的三角形结构,但最终还是取决于美国的企图和决心。近年来,南海周边国家纷纷调整军事战略和海洋战略,加强军备建设,一方面原因是出于对中国的不信任,另一方面对美国也不信任。由于中国实力的不断增长,南海周边国家越来越肆意揣测,担忧中国的能力和意志。而对美国的不信任表现为关键的时刻美国总是含糊其辞,使用两手策略。在这种状况下,威慑策略遏制不了暴力冲突。随着南海争议越来越激烈,各方互为猜疑,持久安全难以建构。虽然各方都承诺不使用武力,但南海周边国家时而兴风作浪,加之区外大国的有意偏袒,越来越对主权方中国构成威胁,最终不排除爆发战争的可能。美国在冲突解决中参与周边力量,自觉担当地区力量的平衡者,在利益的争议中越来越扮演积极的角色。美国是威慑的主动方,而中国是被动方。美国意在用威慑手段对准中国的意图。运用威慑力量防止中国通过维权取得收获,将中国攻击的手段制止和肢解。不使用武力原则归根结底是为了约束和限制中国,南海周边国家为了保持与美国的这种加盟合作秩序,大多数都已经保持或恢复了美国的这种秩序安排,把美国看成是能够与中国军事能力竞争的可靠唯一力量。南海地区安全罪魁祸首在于美方,长期的军事存在是构成这一地区紧张的核心因素,进而产生竞争,并造成中美双方互相敌对,如美方退出在南海地区的军事势力,力量平衡自然打破,南海安全和争端的解决必然会朝着和平的方向发展。未来美国必将卷入南海地区的安全安排,除其全球霸权的战略目标有所改变外,其主动撤出的可能几乎为零。威慑的结构不改变,争议背景内暴力的冲突将难以遏制。
二、遵照现行利益安排的行为准则缺少实用性
行为准则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是以南海周边国家和美国为首的。其意图在于巩固现有的威慑结构和赞同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势力存在。现有的力量平衡是靠美国的卷入而保持的,其共同的行为标准是对抗未来暴力爆发的一个方法,目的在于防止中国运用暴力。行为准则看似包括中国在内的共同行为准则,其实是周边国家的利益维护原则。就其行为准则主体而言,分为两种,一种是多边准则,是多对一的;一种是双边协议,一对一。就其性质而言,行为准则属于软准则而不是通过国际法裁决的硬准则。就准则适用性而言,对我方和南海周边方其适用性也是不同的,南海周边国家倾向于多边的共同行为准则,益处是可以整体的力量平衡中国在南海地区的优势,保持在美国护佑下的现有威慑结构,但弊端是各方的争议相互重叠,期盼的声索仍难达成一致,不管如何算计,最终周边国家都会捞到好处,利大于弊。对我方而言,为了捍卫领土主权,解决彼此争议,签订双边行为准则最有利。
从竞争的角度讲,多边竞争相比双边竞争,利益更难调和。多边竞争会出现多种权力的博弈。如果中国与东盟建立南海行为准则,好处在于可以在大的框架下商讨南海问题的解决之道,但弊端是这种行为准则的建立代表的是多方利益,更倾向于东盟,并且是在现有的形势下遵照现行的利益安排,而现行的利益情况就是我南沙岛礁及相关海域被各方已侵占和瓜分,南海行为准则一旦通过就是承认了南海周边国家的主权,并接受了他们的条件,因而对我方是被动的,是不利的。因此,从实践上来说不具有可行性和适用性。虽然中国与东盟已就“南海行为准则”进行磋商,东南亚有关国家也极为迫切,要求制定行为准则约束中国维权行动,中国对此提出了合理预期、协商一致、排除干扰、循序渐进的主张,但相异的目标决定了围绕利益的磋商很难有实质性的结果。未来应在签订双边协议上多动脑筋,或许会有实质性效果,双边行为准则相对具体,范围小,围绕“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就具体包括的南海哪些地区制定规则。中国可同与我争议不大的南海周边国家先签订双边行为准则,如印尼、文莱、马来西亚等,在海域资源捕捞及海底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先行一步,做好这些外环国家的工作,而后在同有争议的国家进行具体问题协商。
三、中国不参与竞争开发共同开发则无法达成
竞争改变地区的结构,竞争带来利益的均衡。当前,在南海矗立着上千口油气井,而中国尚未有一口油气井,这种局面的出现在于中国没有参与到南海地区的资源开发竞争。虽然981平台已有钻探行为,但并没有常态化,对我所属南海海域也未表现出应有的固有性。而周边国家却视南海资源为“公共性”,他们假借主权声索的名义利用公共参与的手段掠夺资源利益,实际是无声地反对共同开发,排斥共同开发。积极的竞争不仅可以减少矛盾,而且能给对手以有力地回击。一味的担心矛盾升级,而不参与开发竞争,便会使自我边缘化,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寄希望于与周边国家在争议区内共同开发恐怕不现实。只有在南沙竖起自己的油气井,才能夯实与周边国家谈判的基础和筹码,有望实现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南海周边国家一直保持油气开采热情,并表现出灵活多样、开发范围扩大、招标区外势力频繁的特点。虽在政府层面上同我方达成了一些共识,但大多数只是做口头上的宣扬,行为上仍旧是我行我素、渐进蚕食。归结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从对方来看,周边国家均不希望自己受到损失,力图避免与实力强大的主权方中国合作,担心的是一旦与中国合作可能会被利用,主导不了局面,反而丧失现有的既得利益,捞不到多少好处;从我方来看,我方考虑的是岛礁“主权属我”这一原则立场,争议区的共同开发前提是承认主权归属中国,如对方不承认,共同开发的前提则不成立。非争议区内,目前周边国家则拉拢区域外势力进行联合开发,即便是无争议区也不与主权方中国进行开发,久而久之持续下去,目的就是要分割我南海经济利益和领土主权。开发的实质在于获取资源,共同越多私利越少,越早共同越少得利,争在共同之前,争在他人之先。这种对利益的独占性和排他性,是导致不愿共同开发的内在心理。由这种竞争心理所倡导的共同开发很难实现,短期内周边国家态度上不会有实质性改变。缺少中国参与的开发共同开发则无法达成。对此,我方必须扭转认知。
四、区内外敌对势力是南海和平的最终破坏者
和平永远是国家的永恒追求。总体而言,建构南海地区的持久和平是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共同诉求,是世界人民期盼国际社会实现和平的总体指向。当前和今后南海地区的和平形势依然将面临着潜在性的威胁。
究竟谁在破坏南海地区的和平?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是菲律宾,是越南,但罪魁祸首还是美国。区内外势力相互勾结使南海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没有美国的背后怂恿和挑唆,南海小国至今不会气焰如此嚣张。中国自提出解决南海问题的政策主张以来,周边国家一直没有从思想上确立和平解决争端的诚意。保持敌意仍是南海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本质态度。区内外势力对中国心存敌意是南海问题的最终根源。而产生这种敌意的核心因素是美亚太同盟体系的建立。美亚太同盟体系的建立,大大降低了中国与周边国家安全关系的信任程度,尤其是在南海问题上,缩小了中国试图通过改善双边关系,来改变中国及东南亚地区安全环境的政策空间。对美国军事保护的依赖,逐渐导致周边国家依靠自身军事力量,维护自身安全能力的消退和丧失,进而强化了其在能力建设和心理上对美国的双重依赖,并随着争议的紧张和加剧,使依赖关系自我循环,最终导致周边国家无论是面对外部威胁还是内部威胁,都难以摆脱美国的保护,自陷困境,靠别人掌握自己的命运。由于美国的积极操控,致使周边盟国不能轻易摆脱美国的控制,只能听其摆布,因此其安全政策很大程度上失去灵活性,不得不以美国的同盟关系来设计。短时间内这种同盟关系很难打破,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南海问题,今后还必须在这方面多做文章。
和平解决是一种普世价值观吗?在倡导和平解决南海争端问题时,有必要对争端解决的原则进行冷静理性地思考。尤其是对外政策宣示上,对于领土主权纠纷的处理原则,必须要坚守自己的国家利益观,反对一种极端化、普遍化的倾向,既要照顾我方利益又要照顾对方利益不能作为一种普遍原则。试问侵略者占了我们的领土,我们还要照顾它的利益吗?侵略者已动用军事手段了,我们还要和他和平以对吗?如此这般,那必然是患了战略幼稚病, “南京条约”、“何梅协定”等一切卖国条约岂不都是合情合理的了吗?进行任何推理论证都不能把大前提的是与非、真与假给偷换掉。只讲推理过程和逻辑的自我满足,而不讲大前提的是非曲直,这是常识的错误。胜负之局取决于战略见识的远近高低。
和平协商谈判到底该由谁提出?从综合国力和战略实力来看,南海地区范围内中国是强者,周边国家是弱者。相比较而言,弱小的一方更应该渴望和平。但问题是强大一方的中国一直在致力于和平解决南海争端,始终在呼吁通过谈判协商对话的方式解决争议,而南海周边国家对此却反映比较淡然,并不领情,对中国千方百计地呼吁不是给予积极的配合和响应,而是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既得利益。舆论上为侵占岛礁造势,行动上积极进行扩军备战。试问,这是想和平解决争端吗?有和平解决争端的诚意吗?事实证明,矛盾斗争的双方,总有一方是强者,总有一方是弱者,弱者若想实现其目的,必须同意强者开出的条件,否则很难达成一致。强者具有弱者不具备的天然优势,这种优势既是一种权利,又是重要的砝码。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是构成和平要素的矛盾统一体,中国是给予方,周边是争取方,中国必须运用好“给予和平”的权利,让南海周边国家明白资格是靠自己努力争取的,轻易得到的东西不会珍惜,战略领域同样如此。强者给予和平,弱者乞求和平,这才是赢得和平解决的根本方法。和平解决南海争端不该由中国提出。和平的建构仅靠一厢情愿是不行的。
到底是和平共处还是武装共处?当年毛泽东和周恩来在处理中印边界争端上的做法,今天依然有重大借鉴意义。周恩来说:“我们绝不会侵略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当然也不容忍人家侵略我们。”“我们是不向人挑衅的,但是对别人的挑衅我们非回答不行。”又说:“你对我不好,欺侮我,逼得我不得不有所准备,要进行回击。否则,就会把我们看成为懦弱可欺。”面对印度的步步紧逼周恩来又说:“尼赫鲁不会放弃大印帝国的思想,不会放弃侵略立场。只有自卫反击,逐渐孤立他,才能使他知难而退,或者暂时和缓。”对印度在中印边界挑动事非的问题上,毛泽东的意见是:印度在我境内设点,我们完全有理由打……我们的方针是八个字:“决不退让,避免流血。”紧接着,毛泽东又补充八个字:“武装共处,犬牙交错。”后来概括出了“二十字方针”,即“决不退让,力争避免流血;犬牙交错,长期武装共处”的反蚕食斗争总方针。处理南海问题,要善于灵活运用辩证思维,懂得物极必反的道理。当和平共处无望时,则可选择武装共处。正常的道路走不同,则可走非正常的道路,只要能达到战略目的,便不失为良策。
“使敌人丧失平衡,自己乱了阵脚,这才是战略的真正目的;其结果不是敌人自行崩溃,就是在会战中轻易被我击溃。”一个国家发展自身所需的国防力量和海上力量,自然会同原有强国发生力量对比的变化,但认为这就是对自己的威胁,不准别人发展,这是强盗逻辑,是怀有叵测之心的反映,中国决不能接受这种霸权式的逻辑。在解决国家领土争端问题上,要像习主席指出的那样:“在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坚决捍卫中国的正当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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