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定基石——毛泽东与新中国教育制度创立
毛泽东同志和湖南家乡的孩子们在一起。
毛泽东教育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及教育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总结与概括,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起来的,具有革命性、实践性、探索性和创造性,并适合我国教育全面改造和创新的教育理论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要在一穷二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教育制度,面临着两大艰难任务,一是对旧教育的全面改造,二是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创建。毛泽东同志为完成这两大任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早在1940年,他就曾指出,要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教育。这是毛泽东同志为建立新中国教育提出的三个重要原则,是完成旧教育的全面改造和建立新中国教育制度的重要指导思想。
新中国教育制度的大致内容和根本性质,是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下来的,这是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根本法。《共同纲领》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在毛泽东教育思想指导下,新中国成立后对旧教育进行了接管与改造。从1949年到1956年的7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毛泽东同志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在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成效卓著的改造,从根本上改变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教育性质,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新教育制度。
毛泽东同志确立的教育事业发展的“两条腿走路”方针,是根据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文化底子薄、经济不发达的国情提出来的。“两条腿走路”包括统一性与多样性结合,实行国家办学、厂矿企业办学和群众办学并举等。50年的实践证明,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人民教育事业的重大举措,它使中国教育落后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得到普及,90%以上的国民摘下了文盲的帽子。这是新中国成立前人们连想都不敢想的。
新中国确定教育方针,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制订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毛泽东同志这一教育方针的提出,对教育实践中克服轻视和鄙视劳动的思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学校中全面开设课程,防止重此轻彼,顾此失彼,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都产生了指导性的作用。
毛泽东教育思想是在不断改革创新的实践中形成的。他一再批判旧教育制度因循苟且,死气沉沉,毫无生机;反对注入式,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人提出了一系列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思想,并指导实践,为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1949年到1978年,近30年中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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