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我们党如何抓质量管理工作
延安时期我们党如何抓质量管理工作
冯 军
延安时期,我们党领导的大生产运动逐步深入,边区经济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业和手工业逐步发展,但也因为忽视管理,导致“公营工厂产品成本高,资源浪费,亏本经营”,因此,对质量的要求成为紧迫的任务。1943年以后,中央在领导经济工作中,逐步重视质量工作。
注重加强各级党组织对质量工作的领导。中央强调,为“质量好,产量高,成本低”而斗争应当成为工业建设中的重要口号。党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参与质量工作。毛泽东指出,一个工厂内,行政工作、党支部工作与职工会工作,必须统一于共同目标之下,这个共同目标,就是以尽可能节省的成本(原料、工具及其他开支),制造尽可能多与尽可能好的产品,并在尽可能快与尽可能有利的条件下推销出去。许多文件都对支部工作提出要求,比如“工厂中党的支部的任务除党章上所规定者外,首先要保证工厂生产计划百分之百的实施”“各公营工厂党的组织应继续领导和坚持赵占魁运动,并与提高技术改善产品质量相结合。凡提高技术与工作效率、创造发明、改进工具、超过任务、克服困难、解决各项自制原料,以及能使生产产量高、质量好、成本低的一切办法,都应奖励”。支部和工会改变了过去只管党务与工会生活的做法,团结联系群众,以保证生产为中心任务,共同改善工厂的生产和管理。
注重将质量上升到经济工作的重要层面。1942年12月,毛泽东在边区高干会上作《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报告,大篇幅强调发展边区工业,要求“逐步发展民间手工纺织业,扩大其数量,改善其质量,就是边区的极重要任务”。中共中央西北局1944年7月印发《关于争取工业品全部自给决定》,提出的7项任务中有3项是关于提高质量的要求。中央对质量工作的重视,更多体现在边区政府的经济政策调整上。比如,1944年11月的第二届参议会第二次大会上,边区政府专门剖析“(农业)偏重数量不讲求精耕细作的倾向,工业方面也存在着重量不重质的倾向”问题,要求“普遍倡行精耕细作,以提高质量。从精通业务、加强管理与提高技术等方面,给以有效的改进”。1946年4月第三届参议会上,边区政府提出“努力改进农作法与农业技术,以提高农业生产率。发展工业的关键在于资本与技术”。从中可以看出经济思路从追求产量到量质并重的转变过程。
注重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改进质量工作。我们党强调,苏维埃政府不但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与组织者,而且也是群众经济生活的领导者与组织者,强调生产品的数量多、质量好、成本低是人民的最大利益,也是工人阶级的最大利益。一是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边区多次召开表彰大会,共授予22名干部劳动模范,先后奖励乙等以上劳动英雄931人。1945年1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大会上号召,一切产品,不但求数量多,而且求质量好,耐穿耐用。边区职工代表提出倡议,“要认识质的提高,也就是量的增加,质量是第一位;只图数量不求质量的粗制滥造倾向,必须严格地加以纠正”。边区总工会总结模范工人的7条标准,其中一条就是数量最多,质量最好。二是开展群众性竞赛活动。如举行“纪念五卅生产大竞赛”“纪念刘志丹生产周”等,激励边区军民的劳动热情一浪高过一浪。三是注重依靠群众改善生产和管理。强调“只有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才能把产品质量提高”,要求“工厂的领导干部及党员必须联系群众,动员工厂所有党员去领导全体职工为提高质量发展产量而斗争的群众运动”。习仲勋就指出,“毛泽东曾提倡‘组织起来’。我们这几年取得的生产成绩,‘组织起来’是起了决定的作用的”。
注重依靠技术和人才组织生产和改进质量。毛泽东等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重视技术,重视“专门家”等人才。第三届参议会上,边区政府提出“尽可能争取边区外面的各种科学技术人员到边区来参加工业建设”。党中央和边区政府制定了多项吸引人才措施。1946年《中共中央关于工矿业政策的指示(草案)》中提出,奖励技术专家的发明创造,其试验费用,一般由其服务所在之工矿供给之;如有特殊试验,须费过多者,得请求政府补助。其成功的发明,除由政府给奖外,并得享有专利权。技术专家服务满一定之年限后,得要求深造(包括出国留学在内),其所需费用之一部或全部,由其服务所在之厂矿与政府共同负担之。同时,重视职业教育。《中共中央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要求,凡带专门性质的学校(例如军事的、政治法律的、财政经济的、自然科学的、文艺的、师范教育的、医学的等等)应以学习有关该项专门工作的理论与实际的课程为主,专门课应占百分之五十(不须补习文化之学校,则专门课应占百分之八十),以此提高工人的质量技术素养。工人待遇也根据技术和质量水平加以差别对待,如除伙食、衣服日用品、杂费外,“工人按其技术水平,质量产量,劳动态度规定由工厂给付工资二斗至八斗(小米)”。
注重质量标准,统一边区度量衡。边区各公管工厂联席会议、陕甘宁边区工厂职工代表大会等,都专门研究出台土布、毛布、毛呢、毛巾以及纸、肥皂、鞋子、火柴和其他副产品的生产标准,涉及布匹经纬线、纸张面幅、被服针码、鞋子质地等,强调“重工业产品都做到坚固标准,各种产品都要保证在一定质量下来提高产量为标准”。以现代目光来看,这些标准都很“粗糙”,但反映出边区用标准来评价质量、规范质量的初步探索。同时,边区政府注意对度量衡进行规范,以维护经济秩序统一。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梁金生等提出“请政府统一边区度量衡案”,以156票(正式参议员193人)“多数通过,交政府执行”。1942年3月,边区政府建设厅就统一度量衡问题发布命令,规定在边区使用度量衡的标准,特别要求“制订标准市尺及火印一部分发每县各一支。希即督工匠仿制发各地商会,统一制造,并由政府派员检查,加盖火印”,保证了边区度量衡的溯源一致性和标准计量器具的权威性。度量衡的统一,建立起基础的经济和贸易制度,方便公粮入库和贸易结算,也从技术角度促进了质量改善。
边区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为经济建设和军事斗争胜利提供了保证。以军工产品为例,随着生产能力进步,党和军队对军工产品的质量要求逐步提高,军工生产能力和供给水平也不断提高。1937年10月22日,毛泽东、张国焘、肖劲光就关于增设兵工厂事致电周恩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请你们立即开始用一切方法在山西弄到一部造枪机器及若干造枪工人,准备在延长设立兵工厂造枪,即造土枪亦好”。1941年11月,中央军委指出,“欲求敌我装备平等,大规模建设军事工业及希望新式武器之生产等,都是无法实现可能的梦想”,提出要大量生产手榴弹、地雷等,“以便到处与敌斗争,以量胜质”。这些都是最根本的需求,反映出对武器装备质量水平的无奈。中央特别强调只有质量好,才能在战场上起胜利作用;只有数量多,才能起更大的作用;成本低,才能不受财政限制,而增加数量,这三者是相互结合一致的。边区政府设立军事工业局,加强兵工厂管理,促进质量水平不断提升。1945年8月6日,朱德致电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指出“目前兵工厂其实是修械厂、子弹厂,应以修理各种炮及机枪步枪等并多造炮弹为宜”,对增加军工产品品种提出规划。1948年1月,党中央提出兵工生产方针是为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而服务,为此必须:A、要求生产品数量众多;B、要求生产品质量优良,检查严格;C、要求生产品成本低廉。D、以生产炸药、炮弹、手榴弹为主,并应根据战争需要,不断求得进步,在可能范围内制造攻城、攻坦克,以及防空用的武器弹药。在党的领导下,军工产品品种不断丰富,武器装备质量不断提高,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坚强的武装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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