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不能规避“宏大叙事”
历史学不能规避“宏大叙事”
向燕南
我们当然不是反对史学中“小叙事”的存在,因为无论是从丰富历史认识的层面看,还是从整体与个体之间循环解释的张力看,“小叙事”都有存在的必要。但是假若我们从历史的本质来认识,我们就会怀疑:历史学真的能逃离“宏大叙事”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历史地看理论的发展,总是大致呈现建构—解构—再建构,否定之否定辩证地向前演进的轨迹。20世纪六七十年代盛行的以解构为旨归的后现代主义,到21世纪就出现了高擎“后后现代主义”旗帜的“新主义”。这些“新主义”者,反思那些标榜后现代主义论者的理论中存在的种种缺陷,拾掇起曾被后现代主义者解构得一地碎片的“常识”与“观念”,摆脱限定人们认识过去的“语言的牢笼”,试图从“本真”与“表现”的关系上重新认识与过去的关系,重新回到实证主义立场,重拾对历史学的信心,建构新的历史认识理论。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我们是否也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后现代主义竭力抨击的“宏大叙事”?
应该说,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知识界普遍笼罩的悲观主义情绪有相当关系。面对世界大战中暴露出的人性之恶以及工业革命以来愈演愈烈的自然环境的破坏,目睹西方世界日益衰落而心灰意冷的西方知识分子,对于未来,早已没有了启蒙运动以来一直洋溢的乐观主义。于是,怀疑进步、怀疑理性、怀疑科学,也就成为他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翳,主宰了他们的问题思考。对历史学“宏大叙事”的批判,正是这种悲观主义思潮下的产物。
所谓“宏大叙事”,又称“大叙事”或“元叙事”,是法国哲学家利奥塔(Jean-Francois Lyotard)提出的概念,其原义“确切地是指具有合法化功能的叙事”。本是从属利奥塔政治批判而提出的概念,其旨是要通过对知识合法性的批判,反对不公正地运用普遍标准和价值,提醒人们在面对总体化时,要注意到差异的重要性,以差异去消解意识形态支配的知识的同一性和整体性。为此,在抨击“大叙事”的同时,利奥塔还提出了“小叙事”的概念,认为在普遍适用的宏大叙事失去效用后,只有使有限性的“小叙事”繁荣起来,才能赋予人类新的意义和价值。
利奥塔之后,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在西方世界的弥漫,利奥塔这种“用一个包含历史哲学的元叙事来使知识合法化”的观点,逐渐被一些人当作攻击、动摇历史知识的利器。举凡一切试图从整体安排历史的阐释与写作,都被视作受意识形态支配的“宏大叙事”,无论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斯•韦伯主义,还是年鉴学派乃至自由主义等,皆被视为不同理论范式的“宏大叙事”。这些被认为以真理的名义对历史进行的“宏大叙事”,亦被后现代主义者分析为不同类型的“元叙事”,例如科学带来进步的故事、英雄主义的故事、民族国家的史诗故事、不断走向“现代”的故事等。
总之,在这些后现代理论鼓吹者看来,一切试图以某种理论宏观表达对历史整体解读的著述,都属于应当摒弃的“宏大叙事”。而随着史学界对“宏大叙事”的声讨,历史学也开始被无数的“小叙事”肢解得七零八碎,一地鸡毛。
我们当然不是反对史学中“小叙事”的存在,因为无论是从丰富历史认识的层面看,还是从整体与个体之间循环解释的张力看,“小叙事”都有存在的必要。但是假若我们从历史的本质来认识,我们就会怀疑:历史学真的能逃离“宏大叙事”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首先,从存在的立场看,“宏大叙事”的背后是人对意义的思考,而对意义的追求则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的思虑,包括回忆与叙述,总要随时伴随着对事实意义的梳理、分析与概括。至于史学,本是因人的意义追求而诞生,作为有目的的存在者,人类除了关心自我生存的意义,同时也关怀着走向未来的目的。目的的追求也是追问意义的动力。当面对茫茫未来的未知与种种的敞开可能,人只能转向曾经走过的道路张望,希冀从过往中领悟到他继续前行的意义。而回顾张望与领悟,就意味着在混沌中寻找秩序和意义。客观的过去,当它在没有被刻意记忆、回忆认识之时,不过是一团无秩序的混沌。然而,一旦我们要将这客观的过去讲出来的时候,也就是我们从混沌中抽取内容、安排秩序、赋予意义之时。究竟是有意义的事件,还是无意义的日常,不过是我们基于当下的立场对过去回望后的解释与赋义。“人类的心智追求准确性,心灵却在找寻意义。”也就是说,历史的叙述,无论大小,都必然地含有它对历史的解释和赋义。因为对于过去的解释和赋义,既是人类赖以获取生命意义的途径之一,也是历史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就存在的立场说,作为特殊的存在者,人根本无法逃脱“宏大叙事”的桎梏,因为只要讨论过去,人就会不自觉地要从以往的混沌中去凝练出意义。
阐释学告诉我们,尽管认识是从事物的个体开始,但要真正认识这个个体,则又必须将这个个体置于事物的整体当中,而人们认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对于事物整体的认识。因而从认知心理看,人们总是希望从整体把握事物,建立对事物的整体解释。只要想一想物理学家们对于建立统一场理论的追求,也就对历史学家试图提出某种“宏大叙事”的诉求有了同情的理解。
也许有人会提出,“宏大叙事”不过是为了建立自己的历史解释而虚构的理论框架。这些带预设性质的主观性的理论体系,总要与相应的政治和道德价值连在一起,为特定的意识形态所支配。然而谁又能将历史真实性与政治的和道德的价值完全分离开呢?从很早开始,史学家就意识到主观的政治和道德信念会深刻地影响到对于过去史实的叙述,因为二者有着如此难以分割的天然的联系。既然任何历史的呈现,都是史家对不在场的过去本真的文本替代物、表现物,也就必然是主客观相互作用之下的认识论的产物,是夹杂着史家个人对于过去本真的理解和解释的产物了。认识本身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试想一下,没有主观意向性所指向的客观,又怎会有主观反思的特定内容?同样,不经过主观的反思,又怎会有“表现”出来的、具有因果秩序的清晰的“客观”?在此意义上,我们有必要为历史的主观性而辩。
如果我们承认历史著述中史学家的政治和道德信念与他的历史事实的叙述联系得多么紧密而无法分割,那我们也必须承认“宏大叙事”存在的合理性。分析总是要借助某些政治或道德的概念、理论框架才能进行。英国历史学家迈克尔•霍华德甚至激烈地说:“没有偏见就没有著述。”试想一下,从孔子“窃取”其义,以“常事不书”的原则作《春秋》,到司马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著《史记》,再到今天历数凡有影响的大史学家,假若其史著没有带着他们各自的意识形态的解读,是否还可以成为伟大的历史著作?所以从后现代主义阵营倒戈的荷兰史学理论家安克斯密特,通过对史学中主观性的分析,指出:“一部企图(不管它如何徒劳地)避免一切道德和政治标准的历史作品,必将最严重地削弱我们对过去的洞察,以及身处现在、面向未来的倾向性。” 因为这也是史学自身无法摆脱的悖论:史学的任务虽说是反映客观之真,但是伟大的史著却无不是充斥着史家自己的“宏大”的“一家之言”。后现代主义对“宏大叙事”的批判和对“小叙事”的提倡,从本质上说,又未尝不是一种“宏大叙事”。
当然,后现代主义对独断的、专制的“宏大叙事”的批判也自有其价值,因为它使我们意识到,对于历史不能仅有一种解释的声音。只有开放平等的和多样的“宏大叙事”,从不同的视角、不同层面以不同的理论框架去解读历史,才能对我们的未来指出更多可能的前进道路。但究其根本来说,历史学还是无法完全地规避或逃离“宏大叙事”。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m.syxtk.com/wzzx/llyd/ls/2019-05-23/56732.html-红色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