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从严治党,应重提干部参加劳动
从严治党,应重提干部参加劳动
胡懋仁
在毛泽东时代,一直强调干部要参加劳动。这是为什么,只是为了让干部有更多的机会接近群众吗?这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原因。然而,在实际上,提倡干部参加劳动,这其中的学问是很多的,也是很丰富的。
六十年代,鞍山钢铁公司党委给省委并转中央的报告,报告鞍钢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与技术革命的成果,与当时被奉为圭臬的苏联马钢宪法形成鲜明的对照,所谓马钢宪法,这是毛泽东起的名字,是指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经验为代表的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其特点是:实行“一长制”,搞物质刺激;依靠少数专家和一整套繁琐的规章制度,冷冷清清地办企业;不搞群众性的技术革命。而鞍山钢铁公司的做法是:强调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同时要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搞技术革命与技术革命的时候,实行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与工人的三结合;这就是所谓“两参一改三结合”。
毛主席看了鞍钢党委的报告后,非常高兴,为此写了不短的批语,将鞍钢的经验称为“鞍钢宪法”,与苏联的所谓“马钢宪法”相对立。在批语中,毛主席除了强调“两参一改三结合”之外,也特别强调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不能只靠少数专家,不能靠物质刺激,而是要发动群众,大搞群众运动。当然,鞍钢当时也正是这么做的。今天来看,虽然说不能搞物质刺激,但必要的奖励也是不可缺少的。这种奖励应该既包括精神方面的,也应该包括物质方面的。物质奖励完全没有不太合适,但片面强调其刺激作用也并不适当。
后来,毛主席在多个场合也强调过干部参加劳动的必要性。当时,强调干部参加劳动的主要目的就是教育干部一定不要脱离群众。你参加了劳动,就和群众在一起待了一段时间,群众看你也在劳动,和群众干一样的活儿,自然就不会把你当成官老爷。如果你只是高高在上,下来巡视一番,就扬长而去,那群众肯定不太喜欢搭理你,有话也不会跟你说。毛主席还说了一句话,共产党的干部不参加劳动,就会变成国民党。
鞍钢的报告所说的干部参加劳动,主要是指企业里的领导干部应该参加劳动。当然,有人说,现在企业劳动的专业化程度很高,一般干部下到企业,未必能找得到他干得了的活儿。这话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作为企业的干部,你来到企业后,深入到一个车间和班组,干它一两个月,熟悉相关的工种操作,未必就是多难的事。以后你可能再来这个车间或者班组,再与工人一起劳动就会熟练得多,与工人也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当然,除了专业性强的劳动岗位之外,也有一般大路活儿那样性质的劳动。那种劳动一般不需要特别专业化的技能。如搬运和装卸,如搞卫生等。这样的劳动做起来没有太大的难度,如果干部真的愿意参加劳动,从事这样的劳动应该都没有太大的问题。
企业中的干部参加劳动,能了解一线劳动者更多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他们的生产安全有没有保障,保障系数有多高,劳动环境是否高温高湿,有没有改进的空间,这些问题如果干部不与工人一起劳动,很难全面掌握。对于矿山企业,领导干部是一定要下井的。只有干部下井,才会真的特别重视安全问题。多年来,我们的矿山没少发生事故,遇难人数也不是少数。这其中有企业的干部吗?估计很少。因为大多数企业的干部是不下井的。他们人不下井,说他会重视生产安全就缺乏可靠的依据。如果干部下井了。他对安全的重视绝对比那些从不下井的干部要重视得多。
对于非企业中的领导干部,虽然不一定到企业与工人一起劳动,但可以在他所工作地区的农村与农民一起劳动。这也是非常重要的。相比于工业,农业劳动的技术含量一般相对要低一些,干部参加农业劳动的难度也相对小一点。而且中国农村中的劳动,还有许多没有用到高技术设备的情况,所以干部参加这样的劳动完全没有问题。只是现在,我们的干部真正到农村与群众一起劳动的情况还有吗?或许也有,但一定是极个别的。大多数干部是不会去农村参加劳动的。包括那些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干部,他们出了农村,是不太愿意再到农村去干农活了。现在有不少农家的孩子,生活在农村十几年,似乎也不太干农活。他们的父母只供着他们读书,所以他们在自己家里可能都不太干农活。我问过一些农村来的大学生,他们都说在家里已经不干什么活儿了。当时我听了以后,很是惊讶。但这就是中国农村现在的现实吗?所以无论是不是从农村里出来的干部,适时干一点农活真的是非常必要。
在实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对干部提出要参加劳动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是一定不能缺少的。具体地说,对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他们参加劳动要规定必要的时间,他们每年参加劳动的时间不能少于一个时间的限度。对于劳动的种类,也应有要求,那种别人把坑挖好了,只等领导把树苗立在坑里,然后把事先筛好的堆在坑边的土填上的劳动,应该排除在干部参加劳动的形式之外。干部可以参加这样的植树劳动,但这不能归类于干部参加劳动的范畴之内。干部所参加的劳动应该是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所正在从事的劳动。
八十年代之后,国内有人提出一种观点,说在企业里,管理干部要做好管理工作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参加劳动。还说这是各司其职。在西方资本主义企业,这种做法天经地义。但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只讲各司其职是不够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的管理干部同样也要参加劳动,这种做法应该得到严格的规定,不可以打任何一点折扣。
对于非企业的党政干部,同样也要参加劳动。如果他们要视察工作,可以抽出一部分视察的时间来从事劳动。老百姓是最反感干部所谓浮皮潦草地调研了。那不过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还兴师动众,扰民不堪。这样的调研还是少一点好。在调研期间,参加一点劳动,不是只干半个小时,至少也要干三几个小时,而且要长期坚持,使之成为一项必须要执行的制度。这样的劳动才会产生好一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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