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丛林:“东南互保”究竟保了谁的利益?
东南地区的官僚买办等势力,一方面与列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反帝爱国运动恐惧之极。他们在列强的诱致下,以“保全疆土”为幌子,通过“东南互保”转变为列强在华有用且得力的工具。
1900年春夏间,义和团运动席卷中国北方数省。为阻止这场反帝爱国运动蔓延至自己的辖区,损害自身利益,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与英美等列强相互勾结,达成所谓“互保”意向,这就是近代历史上的“东南互保”。由于随后南方多省督抚相继加入,“互保”范围也随之扩展至东南、中南乃至西南地区。所谓“东南互保”,名义上是稳定当时中国南方局势,本质上是保护列强在华利益,它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程度,将中国人民进一步推向了遭受多重压迫的深渊。
列强与封建买办互相勾结
“东南互保”的出现,有着这样的特定历史背景:以“保清灭洋”为宗旨的义和团在京畿一带的蓬勃发展,直接损害了列强在华利益。当列强发现清政府已控制不了当时的局势后,就决定直接出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并进逼北京。面对这种情况,慈禧太后向列强“宣战”,“招抚”义和团抵抗八国联军。义和团在1900年6月中旬成功抗击了帝国主义侵略军对北京的进犯,迫使这些侵略军不得不一度退回天津。在八国联军被义和团截击于京津之间的时候,英国驻上海代总领事霍必澜于6月14日即电告本国政府,指出长江流域的任何骚乱,必将对英国造成巨大的损失,建议“应当立即与汉口及南京的总督(指张之洞、刘坤一——引者注)达成一项谅解”,如果刘、张想要得到英国的有力支持,“他们将在所辖地区内尽力维护和平”。霍必澜的意见得到英国政府的肯定,并被指示向刘、张作出相应“保证”。显然,英国并不是真得要维护两江、湖广的稳定,而是为维护它在该区域所攫取的权益。在英国的首倡下,其他列强也各怀私利加入进来,与英国联合行动。
刘坤一和张之洞一贯仇视义和团运动,主张坚决镇压。在清廷对义和团“剿”、“抚”不定甚至决定利用之时,他们仍固持己见,说“拳匪”势甚“猖獗”,主张竭力“剿办”,并强调“各国纷纷征兵调舰,大局危急”。而以英国为首的列强关于“互保”的提议,正与其原有的意向不谋而合。需要注意的是,东南地区特别是在上海的官僚地主与大小买办,对于义和团运动充满了恐惧,害怕义和团运动危及清朝的统治秩序,损害他们自身的利益,所以他们对与列强建立“互保”是热切盼望和积极支持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官僚买办盛宣怀,他在“东南互保”中起着“军师”和“牵线人”的重要作用。还有围绕在盛宣怀周围的赵凤昌、何嗣焜等人,也是“东南互保”的积极襄助者。
正当“东南互保”加紧谋划之时,南方相关督抚得知清廷于6月21日发布对外宣战诏书,为不影响“东南互保”的议行,他们对此诏书拒绝承认。如两广总督李鸿章说此乃矫诏,“粤断不奉”。刘坤一和张之洞也严防宣战诏书扩散,他们彼此通电,说仅认此前“保守疆土、联络一气之旨”,而坚决拒认宣战谕令。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议谈在该年6月26日正式举行。列强方面的主要参加者为各国领事,中方名义上的会谈“主角”则是上海道余联沅,对事局影响更为重要的盛宣怀则充当“智囊”。议谈结果是双方对“东南互保”原则和主旨,即“上海租界归各国公(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以保全中外商民人命产业为主”,均持基本认同的态度。最后由中方整理形成了《东南保护约款》九款,以及专就“上海租界公(共)同保护”而订的《保护上海城厢内外章程》十条。需要注意的是,“东南互保”事实上不仅限于两江、湖广之地,而是以此为“主区”,随后又扩及其他多个省区,譬如两广、闽浙、四川、山东、陕西等地,其主政大员皆有明确表态。
维护列强在华利益
义和团反帝斗争的蓬勃发展,给列强造成巨大震动并使之感到威胁严重,“东南互保”就是列强为防范义和团运动向南方地区扩展,以保护它们在那里已经攫取的利益而勾结南方地区相关督抚订立的。
从经济方面看,首先提出“互保”建议的英国,之前已在中国沿江地区攫得了优渥利权,其提议“互保”的直接动因之一,就是唯恐因义和团运动的扩展而损害其在南方地区的利益。汇丰银行致英国外交部的函件说,“英国在上海的货物和财产的价值估计有数百万镑”,“如果上海遭到破坏,或即便是遭到部分破坏”,对我们的“很大一部分贸易界,将造成最严重的灾难”。而霍必澜则向英国外交大臣惊呼,“局势极为严重”,如果“义和拳运动……扩大到华中和华南,并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运动”,单从经济方面来说,就会“使外国贸易遭到彻底毁灭”。面对义和团运动的兴盛,列强极为忧心,希望通过“东南互保”极力避免本国利益受到损失。
列强的所有活动无不以利益为归宿。霍必澜向本国外交大臣报告,英国“驻汉口代总领事在同张之洞总督会晤时”,张之洞称“他正在采取措施,并且相信他和南京的刘坤一总督能够防止骚乱”。英国驻汉口代总领事在致霍必澜的另一函件中强调,张之洞曾向其保证,说“他完全了解他在所辖地区内维持秩序和提供保护的职责”。英国方面的意思显然是,张之洞、刘坤一有保护英国在其辖区内一切利益的义务。而及至“东南互保”相关章程成文,列强方面则密切关注时局变化,对这一协议采取口头认可而又不予签字的微妙态度。这样,列强既可享得南方相关督抚着力实施“互保”给其带来的利益,又不会因签字给其下一步行动造成约束或不利影响。在中方相关地方大员急迫催促下,英国外交大臣告知清朝驻英公使罗丰禄,“中外互保章程其意甚美,自当竭力体会,惟只能作为条陈,不能作为约章”,搪塞签字。其后各国领事更是根据各自政府的指示,明确拒绝了签字。
在“互保”的幌子下,列强还在做着武装入侵中国南方的准备。英国尽管早先曾信誓旦旦表示不会派军队登陆上海,但同时又将多艘军舰集中在吴淞口一带,做好了一旦有变就可以马上武装占领上海的准备。英国还派之前在中国镇压义和团运动的西摩尔到上海探测情况,并且胁迫两江总督刘坤一同意英军登陆上海。法、德、日等国由此也要求准许其军队在上海登陆。这样,列强一方面在北方直接出兵侵略中国,另一方面也在南方地区咄咄逼人地摆出一副“临战”的架势。而刘坤一和张之洞不仅同意了列强在上海驻军的要求,而且向驻上海的“所有各国总领事发出一份同文照会”,表示“将毫不动摇地坚持他们为维护东南各省和平和秩序而达成的协议”。在行动上,南方地区的相关督抚除严防义和团运动外,还不遗余力地镇压南方各地各种自发的反帝爱国运动,又以需要防止所属军队“生乱”为由,由英国政府作担保,向汇丰银行大量借款,进一步扩大了英国在华利益。
总体来看,“东南互保”得到南方地区相关督抚不遗余力地实施,表面上保住了其辖区的“常规”秩序,实则满足了列强的政治需要,维护了它们的在华利益。
加深半殖民地半封建程度
众所周知,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两大矛盾。这两大矛盾是相互交织的。轰轰烈烈的义和团运动沉重打击了列强的在华利益,使得列强意识到无法单纯依靠军事力量征服中国。而腐朽的清政府已经难以控制整个国家,自然也谈不上有效维护列强在华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列强开始有意识地扶植以洋务派官僚为主的东南督抚作为其代理人,以期继续维护其势力范围内的半殖民地秩序。而东南地区的官僚买办等势力,一方面与列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反帝爱国运动恐惧之极。他们在列强的诱致下,以“保全疆土”为幌子,通过“东南互保”转变为列强在华有用且得力的工具。
“东南互保”之局表明,南方督抚的实力和控制权能在增大,清廷对地方实力派的控制和驾驭能力遭到削弱。这不仅体现在南方督抚约定对6月21日朝廷决定向列强宣战后的上谕概不奉行,更体现在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等地方督抚俨然以超越清廷之外的独立立场,径直绕过中央政府与列强直接“议和”,甚至向列强发出与清廷诏书相反的各种电文。而“东南互保”发生后不久,辛丑年(1901)围绕着是否再展乡试,清廷与东南督抚之间又发生了分歧。慈禧太后与朝臣希望在大乱之后迅速举行乡试,以固结士心和恢复中央权威,而李鸿章、张之洞、刘坤一等又一次联合表示明确反对,最终迫使清廷改弦更张,同意东南各省乡试延期举行。
中国改良派报纸《中外日报》曾站在清廷立场对“东南互保”发表评论,指出“尔时东南督抚,为一时权宜之计,与外人文约互保,以保境宁人”,这“为一方计可也,为全局计不可也;为一时计可也,为长久计不可也”。显然,对清廷来说,“东南互保”虽然暂时稳定了南方局势,但从长远来看,地方督抚绕过中央与列强相互勾结,“挟洋自重”,对之后中国的历史发展也产生了直接影响,特别是其所带来的地方势力离心倾向的增强与中央集权的弱化,为清政府倒台后出现的军阀割据埋下了伏笔。武昌起义后袁世凯复起,既成为朝不保夕的清廷不得不依赖的重臣,也被列强乘机扶植为在华的总代理人,逼宫登台而篡夺民国政柄。袁氏死后,列强为了维护各自利益,纷纷在华寻找和扶植新的代理人,与“东南互保”时的情况如出一辙。北洋军阀割据局面的出现,亦可被视作“东南互保”的延伸。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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