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妇女解放的历史性飞跃
中国共产党人领导根据地妇女运动经历了土地革命时期的艰难探索、抗日战争时期的艰巨考验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快速发展等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劳动妇女的解放程度日益上升,实现了党领导根据地妇女解放的历史性飞跃。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运动所实现的飞跃不仅是同自身相比,更是相对于旧式妇女运动,即与清末发端的上层妇女女权运动、国民党领导的妇女运动相比,走出了一条妇女解放的革命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运动及其解放,主要表现为对旧式妇女运动的超越,并形成以革命斗争为核心、以劳动解放为主旨、以劳动妇女为主体的妇女解放道路。
在现有的妇女解放研究中,传统革命史范式或多或少受社会性别理论下“妇女史”研究范式影响,少数论者将女性生存状况放置于两性对立的视域内加以分析。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本文试图将妇女解放议题还原于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历程,以“妇女”历史在场的方式回顾根据地妇女运动对旧式妇女运动的历史超越。进入新时代,我们可以从革命时期的妇女运动中领悟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从历史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塑造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推动妇女运动在新时代不断发展。
一、旧式妇女运动的局限性
回顾旧式妇女运动可以证明,倘若只是在旧有体制内要求“男女平权”,必然是以性别话语政治替代现实斗争,妇女运动的成果无外乎昙花一现。唯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能够整合全社会革命资源的政治力量的领导,彻底推翻人剥削人的经济制度和腐朽反动的政治制度,妇女解放才能真正实现。
(一)“迷信妇女参政”未涉及推翻旧制度
中国妇女运动生发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封建制度对妇女的压迫和奴役制约了中国妇女自身解放意识的萌发。随着国门被迫打开,欧美各种社会思潮涌入。1902年,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的《女权篇》被介绍到中国,这是我国近代出版的第一本关于妇女问题的译著,本书论证了女人也和男子一样享有平等自由的权利。同期弥勒·约翰的《女人压制论》中译本也出版。随着西方女权思想传入,受过新式教育的中上层知识女性首先起来争取妇女权益。她们创办刊物,抨击礼教,畅论如何争取男女平权,争取经济独立、婚姻自由、教育平等、参政议政等权利,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妇女运动,如1899年陈濒芬在上海编辑《女报》,停刊后又于1902年5月改名为《女学报》独立出版,这是近代以来进步女性创办的第一张女子报刊。至1911年12月间,约30余种由妇女创办、撰稿、发行的妇女报刊相继出版,积极宣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理论、传播女权思想。再比如李润、黄谨娱等知名女性组织中国女学会,积极担任中国历史上第一所自办女校——经正女学(后改为中国女学堂)的倡办董事等。但从整体上看,相关主张“都是与中产阶级的妇人最有直接紧要关系的问题,与那些没有财产、没受教育的劳动阶级的妇人全不相干”。相较于对其他权力的争取,妇女运动似乎更加倾向获得参政权利,“中国女权运动以及参政运动迷信政治,以为女子得到政权,便能解决女子自身的一切问题”。
辛亥革命爆发,由广大妇女组成的女子军成为革命队伍中的重要力量。湖北汉阳青年女子吴淑卿首先发起组织女子军,在上海、江浙一带,同盟会和光复会女会员们积极参与革命。尹氏姐妹和林宗雪、张馥贞等组建了浙江女子国民军、女子北伐光复军(又称女子荡宁队)、张昭汉领导的女子军事团等,她们除直接参加军事斗争外,还组织了赤十字会救伤队、劝募军饷的团体等。“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辛亥革命后,女子参政和争取女权等问题正式提到现实层面,进步妇女把奋斗目标的中心逐渐转移到争取参政上来,掀起了颇有声势的参政热潮。其中女子参政同盟会、神州女界共和协济会等团体积极奔走,深信一旦参权,通过修改现存法律,确立法律面前男女平等的原则,妇女受压迫的状况就能改变。为了能在《临时约法》上确立男女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唐群英的带领下,女子参政会仿效西方女权主义者闯议会、砸门窗。然而,多数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反应冷淡,甚至在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的党纲中,不顾女同盟会员强烈反对,删去了政纲“主张男女平等”条文。辛亥革命时期颇有声势的妇女运动跌入低谷,广大妇女的地位未发生根本改变。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后倒行逆施,颁布《褒扬条例》,规定凡孝行节妇“可为世风者”,均由其颁给“匾额题字”,受褒扬的人可以自立牌坊,传统妇德卷土而来,封建复古主义甚嚣尘上,妇女运动陷入“贤妻良母”“节女烈妇”等旧式话语复古语境。此外,进步人士主张要与旧有传统思想彻底了断,然而他们对妇女解放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于女子贞操、婚姻家庭、女性个性独立等方面,未触及如何推翻社会制度,“其最大弊端乃是与劳动运动的隔绝,一切运动竞多漠视于劳工妇女运动”。
(二)政治改良和“合法路线”没有触动妇女解放的社会土壤
第一次国内革命时期,上层妇女团体继续就争取女权开展各种活动。然而,“一般的妇女运动,如女权运动、参政运动、废娼运动等也很重要,尽管此类运动各处都有,但既不统一又缺乏实践”。大革命失败后,少数资产阶级妇女运动者选择了政治改良方式,但国民党当局并未对男女权利平等及妇女权利作出相应明确规定。如1929年国民党多次强调妇女运动应“努力于教育事业、经济事业、社会事业之运动”“若舍此而侈谈政治运动,不独失空泛且易逾越轨范,陷妇女运动于妄动之境地”。如“纳妾”在当时法律中就被认定为重婚自诉案件,正妻状告自己的丈夫才能立案,而起诉的结果就是自己“被离婚”。再看国民党及其反动政府控制下的妇女组织,虽为“官办”,却徒有其名,组织无权、无职、无经费。上层知识妇女团体高喊“提高女权”,原以为可以使少数上层妇女打入政界,取得参政权,然而事实却很快浇灭了她们的希望,1931年和1936年两次进行的争取国民会议及国民大会妇女代表名额的参政运动均陷入有名无实的境地。1939年11月到1940年3月,由30余个妇女团体连续召开七次宪政座谈会,呼吁增加女代表名额,修改宪法草案保证妇女权利,却因国民党顽固派推行独裁政策而落空。可见,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若得不到根本改变,妇女受压迫的非人地位就不可能改变,而是处于“虽似不断的在摆脱旧缚都步步都走的是轮回的故道”。
(三)反动剥削阶级无法真正领导妇女运动
1924年,国共两党首次合作促进了妇女运动的短暂繁荣。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各级党部都成立了妇女部,何香凝和宋庆龄曾任国民党妇女部部长,她们多次撰文和演讲,提出要将妇女运动纳入国民革命,并以新三民主义为指针,认为必须发动妇女,国民革命才能取得胜利,而唯有国民革命取得胜利,妇女才能获得解放。数以百万计的妇女响应号召,投身国民革命。北伐战争胜利推进,使妇女运动达到新高度。然而,蒋介石、汪精卫反革命集团的叛变,宣告了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革命统一战线破裂,妇女运动遭受重大挫折,大革命中一度蓬勃高涨的妇女运动陷入低潮。1928年,国民政府的刑律虽规定了男女平权,但最多只是一种社会改良行为,而并不能真正促进男女平等。国民党与其他一切反动派别,对于劳动妇女除露骨的压迫与剥削以外,还采取欺骗和构筑意识形态牢笼等方法,以两性对立代替阶级对立,以所谓单纯解决“妇女问题”来代替劳动妇女争取阶级利益。在《训政时期约法》中,国民党虽名义规定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却又认为“妇女自身之智识技能均尚缺乏”,积极强调纠正妇女自身缺点,“妇女不能运用其法律上,及政治上之既得权利”,要“在党的主义政纲政策提示之下,作有计划之行动”。1928年颁布的《中央民众训练部训练纲领》指出妇女训练方针为“解放妇女的宗法思想,破除妇女的迷信观念……协助妇女改良家庭教育”。1930年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妇女训练暂行纲领草案》,对妇女训练原则为“使妇女对于三民主义有深切之认识信仰,并明确中国国民党政纲政策及训练民众运动之方针”“使妇女明了共产主义及其他违反三民主义各种思想之谬误”。
国民党的反动和腐败没有真正实现妇女解放。在以党代政、一党专制下,妇女权利不同程度被弱化。国民党内部的“妇女协会”“妇女参政协会”以及各式名目繁多的“反革命的派别(如改组派、国家主义派、新月派、第三党等等)”,对于妇女问题的主张就是以所谓太太小姐替代“妇女群众”,“妇女问题”变为围绕两性婚姻与妇女社交的空谈。他们对维护广大劳动妇女阶级利益方面的问题深讳不言,甚至借用反动的封建道德、设置极端男女界限等反对、污蔑劳动妇女的解放运动。显然,国民党及其一切反动派的妇女运动只是将广大劳动妇女作为压迫对象,造成妇女们更为深重的痛苦与压迫,这相较于过去的女权运动而言无疑是一种倒退。
国民党反动派的妇运政策的要旨,是在妇女群众中彻底肃清共产党的以女工农妇为基本力量、团结各界妇女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妇女解放纲领的影响,企图将广大妇女群众从民族民主革命中拉出来,成为不问政治、一心经营家政的贤妻良母,以保证一党专政政策在妇女大众中畅通无阻。
二、中国共产党使中国妇女运动有了全新面貌
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运动蓬勃开展,受封建制度压迫最深、最苦的底层劳动妇女迅速加入无产阶级妇女运动。革命根据地一般特指中国共产党在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带领人民大众建立的反帝反封建的武装斗争基地。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中央革命根据地、陕甘宁革命根据地以及华北革命根据地等。中国根据地妇女运动对中国妇女运动产生了深刻影响,以工农妇女为主体的根据地妇女运动使妇女解放的内涵得以深化,壮大了无产阶级革命力量,展示出中国妇女的巨大潜力。
(一)根据地妇女运动使中国妇女运动焕然一新
1927年至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农村妇女的特殊悲惨境况引起了党的高度重视。1928年6月,党的六大通过《妇女运动决议案》,强调了妇女的继承权和土地权,反对多妻、反对童养媳、保护女雇农的劳动等,保证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同时,党还积极组织女工农妇代表会议等组织机制、成立维护妇女利益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等,推动妇女走出家庭,获得平等的土地所有权和婚姻自由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更是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原则,结束了几千年来妇女在政治上受歧视受压迫的地位,广大苏区妇女获得了选举和被选举权,参与政权管理,真正成为苏维埃共和国的主人,成为解放自身的主体力量及中国共产党进行根据地建设和斗争的重要依靠力量。
1937年至1949年,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党在根据地的妇女方针政策开始逐步成熟和完善,妇女解放更为深入地融入民族民主两大历史主题,妇女对于自身的解放与民族、阶级解放的关系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妇女社会化程度提升,组织程度加强,参与革命和生产的自觉性和自信心增强。
抗日战争时期,妇女运动遇到很多新的、大的现实问题,1939年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提案写道:“不发动占全国人口之半的妇女群众参加到抗战中来,最后胜利是困难的,因之,怎样从厨房、闺房中使妇女解放出来,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是一件重要的工作。”“提案”拟解决妇女参政、设立妇女训练班、培养妇女干部及专门人才、建立妇孺保健设备、保证一夫一妻制,废除一切歧视妇女的制度、帮助抗属妇女开办纺织等工厂,推动妇女参加生产等七方面问题。总的来说,抗日民主政府通过多方途径力求解除妇女身上的封建束缚。一是制定了以生产建设为中心,注重维护妇女特殊利益的“四三方针”,坚持以动员妇女参加生产为核心。二是在争取抗战民主自由的过程中反对—切封建束缚与压迫,在组织妇女参与民族民主革命中全面推进妇女各项权益等。在促进妇女统一战线以实现妇女的广泛联合方面,为妇女解放提供组织保障,重视培养妇女干部。三是建立妇女解放制度。重视制度建设是这一阶段妇女解放的重要经验。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先后颁布了各类婚姻条例、法律,为传统婚姻家庭制度变革提供法律依据,使平等的夫妻关系和婚姻自主观念深入人心。《陕甘宁边区禁止妇女缠足条例》《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了妇女人权、提高了妇女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妇女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支援前线战争、发展生产运动,妇女运动较抗战时期具备了更为完备的状态、更为明确的指导方针和完善的妇女组织基础。在1947年《解放日报》的“三八”节社论中,我们党将解放区妇女的任务具体化为:参战、土地改革和生产运动,提出要让妇女们因物质条件的改善而摆脱封建压迫,这是广大农村妇女利益的中心,也是根据地妇女工作的新方向。《关于目前解放区农村妇女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四八决定”)强调,妇女工作的方针是发动广大妇女参加减租减息和土改运动。我们党在领导妇女参加土改等运动时注意解除对妇女的封建束缚,力争保障妇女应得的权利和利益。成千上万的劳动妇女参加反奸清算运动,倾吐苦水、挖穷根,控诉恶霸地主和汉奸,在推动反奸斗争方面发挥出极大作用。妇女运动有力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给国民党反动统治以沉重打击,也为全国妇女团结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党在土地改革中进行民主运动时,提拔妇女中的积极分子参加各级民主政府,有意识解决妇女运动中的各种问题,如包办婚姻及限制妇女参加社会活动自由的各类封建陋习等,使妇女真正获得平等的政治民主权益。此外,我们党还领导加强了妇女解放的制度、组织建设,如“四八决定”鉴于有些地方取消了妇女群众的单独组织,强调指出妇女群众组织不能取消,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妇女代表会议是更广泛、民主地联系妇女群众的组织形式。根据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地加强各级妇女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大胆培养、放手使用和提拔大批党内与非党女干部。
(二)根据地妇女运动赋予中国妇女运动新特征
旧式妇女运动未能使广大中国妇女走出疲惫麻木甚至绝望的状态。向警予就指出,妇女运动“成了女子个人做官做议员的运动,对于真正的政治运动——国民革命运动……她们反没有勇气参加,把大多数劳工妇女除外”。毛泽东给法国勤工俭学的向警予信中说:“政治改良一途,可谓绝无希望。”以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使命的中国共产党,将妇女运动纳入整个民主民族革命进程,围绕解放妇女的具体实践展开了孜孜不倦的探索。尤其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劳动妇女为主体的根据地妇女运动中,妇女既是中国革命的生力军,又是根据地建设的主力军。
第一,根据地妇女运动始终以妇女尤其是劳动妇女为解放主体。妇女同其他劳动群众一样,面对的是“三座大山”的剥削与压迫。为此,根据地妇女运动从单纯追求男女平权发展为在妇女运动中开展社会整体改造,克服了资产阶级女权运动和国民党领导下妇女运动缺乏方向和统一的组织、战斗力不强等弊端。妇女运动不再是单纯的立足于妇女利益的政治主张或社会改良,而是以挽救民族危亡和实现国家独立解放为目标的伟大革命。
第二,面对侵略成性的帝国主义,面对昏庸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中国妇女进行了顽强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妇女解放的正确历史道路。广大妇女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摧毁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对自身的束缚。其中,土地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内容,消灭封建制度、解放社会生产力是土地革命的根本任务,也是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妇女要争取政治、社会的平等权利,必须先要获得经济独立。通过土地革命,妇女在经济上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得以真正“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土地革命将广大妇女与根据地命运、中国革命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妇女解放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妇女运动彻底摆脱了那种妄图通过不触动经济基础、以单纯政治改良运动实现解放的旧思想的束缚。
第三,妇女在革命和根据地的建设中摒弃了旧制度、旧传统强加给她们的束缚。妇女们为巩固苏维埃政权,肩负起保卫、建设根据地的使命,在根据地政权建设、经济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诸多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随着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妇女解放运动实现了政治权益、教育公平、婚姻自主等方面的突破性成就,宪法大纲、土地法大纲、缠足条例、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民主法律法规,使妇女对于经济独立、政治平等、婚姻自由的要求合法化,广大妇女逐步享有了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和地位,拥有了广泛而平等的社会权益,这是党领导的妇女运动实现中国妇女运动飞跃的鲜活证明。
(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中国妇女运动有了全新的领导力量
第一,我们党对妇女解放事业的高度重视和科学领导妇女工作,是根据地妇女运动获得胜利的首要条件。妇女解放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从妇女运动的中国实际出发,始终代表中国广大劳动妇女的利益。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就对妇女工作“略略谈到大要”,并“决定交未来的中央处理”。之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对妇女解放工作的指导。193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了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制定了妇女运动的基本方针。如果没有先进的政党领导,没有激发起全社会的积极行动,就很难把妇女解放工作顺利纳入社会政治革命、经济解放的历史进程。中国妇女要想获得解放,就必须要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善于从中国妇女运动的实际出发,使根据地妇女运动植根于中国实际、依据中国国情,不断发展成熟。
第二,我们党将妇女解放事业视为社会革命的内在部分。与旧式妇女运动游说立法与争取议员代表的“政治解放”不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运动是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唯有经过彻底的无产阶级革命,推翻压迫妇女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才能实现真正解放。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和才溪、兴国、寻乌、长冈等地的乡村调查报告中热情讴歌了农民运动,在深入观察和思考了农村妇女生存状况后,充分肯定湖南妇女参与土地革命的无畏行动,并对中国的妇女解放进行了基于中国本土经验的理论阐释,纠正了妇女运动“城市中心论”倾向。毛泽东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抓住妇女运动的主要矛盾,明确了妇女解放运动的根本道路问题。无论是婚姻制度改革、乡村社会关系改造、经济的大生产还是人民战争动员,妇女解放都成为无产阶级政治实践不可剥离的部分。可见,我们党突破了改良主义的狭隘性,将妇女解放作为社会革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根据各个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制订根据地妇女解放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并将其作为妇女参与中国革命、实现自我解放的具体行动纲领。
第三,我们党特别注重在妇女解放中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实现妇女的经济独立和政治平等。我们党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运动不是狭义化的妇女组织改善妇女日常生活的专门性工作,党的所有工作都渗透着以妇女的经济解放为基础的全方位解放。以解放一切被压迫人民为自身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将领导妇女争取解放为己任,把实现妇女的经济独立权、婚姻自主权、参政议政权、文化教育权等关乎妇女解放一切权力的实现都纳入党的工作任务。到抗战时期,民族矛盾空前凸显,党更是把妇女解放与民族解放联系起来,既强调“中国妇女,只有在积极参加抗战中,求得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才能获得妇女的解放”,又强调“中国妇女起来之日,即抗战胜利之时”;既强调妇女运动要服从于阶级解放、民族解放的大局,又强调妇女解放对于阶级解放和民族解放的重要意义,并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突出保障妇女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如果妇女的生活不能得到改善,就不能获得真正意义的解放,“故从改善妇女生活的基础上去进行妇女运动是必要的”。
中国共产党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确立了劳动妇女作为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锋和基础。在党的领导下,妇女运动发展到广大劳动妇女中。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同中国妇女运动结合起来,使妇女工作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党的中心工作又与妇女本身发展和利益保障相结合。不论是在革命战争,还是在土地改革、生产斗争及其他工作中,妇女均发挥出巨大作用。我们党将妇女解放运动纳入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轨道,把妇女解放同民主革命联系在一起,改变了少数上层妇女上书请愿的冷冷清清的乞求局面。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后,中国妇女的命运变化超过任何一个社会群体,她们变成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物”变成“人”。妇女运动以全新的历史面貌出现,最终发展成为声势浩大的革命群众运动。这一切都证明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为妇女解放指明正确的奋斗方向。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妇女运动的历史性成就
(一)确立中国妇女运动历史新方向
大革命兴起之际,资产阶级妇女运动者本着改造落后社会的宗旨,提出了废除旧习俗的主张。然而,旧式妇女运动并没有改变妇女地位,广大妇女还是落后的文化载体,传统的父权结构没有受到冲击,妇女仍处于从属地位。同时,他们对本民族传统持一定的模棱两可的态度。在他们看来,妇女是传统文化的象征,虽然可以离开家庭,投身社会,但是主要角色仍是妻子、母亲。因此,旧式妇女运动崇尚的“新女性”就是两种相悖观念的结合,即“新女性”既接受了现代教育,又保留传统美德。这种矛盾心理同样反映在对待妇女解放的态度上,资产阶级妇女运动主张反抗强权政治,认为性别是造成男女不平等的根源,所以要争回妇女应有的政治权利,企图在不改变旧制度的前提下谋求妇女的平等权利。这就忽视了真实存在的底层妇女,解放的口号没有触及社会生产关系,解放也不是以广大劳动妇女为主体的历史活动。
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就不能不将消灭私有制及其带来的一切压迫现象作为历史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说,妇女解放本身天然就是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一部分。五四时期成立的“女界联合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帮助并改组,是妇女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标志。大革命失败后,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重心由城市转移到农村,农村妇女开始成为妇女运动的主力军。1923年,党的三大决定将发动劳动妇女的运动作为党的工作重心。党的四大明确提出:“应以工农妇女为骨干,在妇女运动中切实代表工农妇女的利益。”在我们党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解放进程中,广大劳动妇女作为主角之一,承担着民族民主解放和自身解放的双重使命。由资产阶级妇女运动向无产阶级妇女运动转变,这是党的根据地妇女运动的伟大历史成就。
(二)确立中国妇女运动新道路
资产阶级妇女运动没有从根本上撼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从他们的阶级立场看来,“妇女的存在”必然是封闭、僵死和抽象的,要求妇女活动的全部内容服从资产阶级领导,忽视广大劳苦大众和劳动妇女。无论是农村劳动妇女,还是城市贫民妇女,都呼唤新的妇女运动道路。妇女“解放”本就蕴含阶级性和革命性,妇女运动应冲出“局部利益”,成为社会革命的一部分,投入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轨道。
毛泽东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是阶级性,二是实践性。我们党对于妇女解放运动的把握同样如此。只有“解放了的人民为自己而工作,所以具有无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党依循历史规律,将妇女解放与社会革命相统一,这是中国妇女运动的重要分水岭。妇女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通过阶级斗争改变整个社会制度,以求得妇女的“彻底解放”。我们党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运动的方法论创新就在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行动与策略的交织。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妇女解放事业纳入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历史使命,使之与民族独立及阶级解放运动一道,汇成一股伟大的历史洪流。广大妇女得以在这历史洪流中克服资产阶级妇女运动人数少、活动圈子狭小的致命弱点,开创出一条新的妇女运动的革命道路。
(三)开启中国妇女运动新纪元
在党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运动中,广大妇女们组织起来,主动参与革命,“虽不能使自己的主张马上实现,也可使自己的主张坚卓不拔”。农村妇女自觉走进革命队伍,积极投身根据地建设,为获得阶级解放而斗争。在斗争中,妇女们深刻认识到,要解除封建束缚,就必须提高文化水平。她们积极参加“冬学运动”,接受扫盲学习和无产阶级教育,认清了自身所处的生产关系及阶级地位的历史与根源,自觉将自身革命行动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相联系。她们投身革命运动和生产建设,如著名的红色娘子军就是在革命烈火中诞生的,是党领导的根据地妇女运动的典范。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参军参战的妇女数量之多、规模之大,是空前的。各地涌现了无数“妻子送郎当红军”“母亲送儿上前线”的动人事迹。特别是农村青壮年男子大批参战和支援前线,生产重担落到妇女肩上。各解放区先后提出“男子前线打胜仗,妇女后方大生产”,农村妇女普遍参加农业生产,基本上达到了“支前、生产两不误”。妇女们移风易俗、冲破家庭羁绊、亲上战场、积极支前。因此,党领导的妇女运动不能狭义地理解为维护妇女权利的工作。事实上,广大妇女在投身党的革命与建设事业的过程中实现了真正具有历史意义的“解放”,在社会革命中实现了从“被解放”到“自我解放”的伟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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